【摘要】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激發經濟活力,顯著提高了生產效率和居民收入,實現了經濟的快速增長,然而這一時期也伴隨著財富與收入分配格局的顯著變化,我國面臨著日益復雜的分配問題,這不僅關系到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也影響著社會穩定和公平正義。而產權對策在緩解財富與收入分配差距方面起著決定性作用,財稅對策發揮著重要的調節作用,金融對策則會對財富和收入的變動起著直接的漲縮影響,房產對家庭之間財富不平等的貢獻率最高。基于此,本文依據馬克思主義及其中國化分配理論,從產權、財稅、金融、房產四大方面提出對策建議,以期為縮小我國財富與收入分配差距提供參考。
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實現較快增長的同時,面臨著日益復雜的分配問題。城鄉差距、區域不平衡、勞動與資本收入分配不均等問題逐漸凸顯。這些問題不僅關系到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也影響著社會穩定和公平正義。為應對這些挑戰,我國政府實施了一系列政策調整,旨在促進更加公平和合理的分配。這包括消除絕對貧困政策、財稅制度的改革、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以及針對農村和欠發達地區的扶貧開發政策等。這些政策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分配的不平等,但收入和財富分配差距問題仍然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一個重要議題。據截止日期為2023年9月1日的“胡潤百富榜”統計①,個人財富50億元人民幣以上的上榜企業家共有1241位,其中1052位居住在我國內地(分布在139個城市),158位居住在港澳臺地區(中國香港86位,中國臺灣72位),31位居住在我國以外的國家,上榜企業家總財富為23.5萬億元。在2023年《福布斯》全球億萬富豪榜中,我國上榜者總數(含香港、澳門和臺灣)為614位,財富總額為1.67萬億美元,居全球第二,僅次于美國富豪數量的736位。②現有學者的研究結果表明,我國的財富和收入分配格局失當,以基尼系數和廣義熵指數度量的家庭間財富和收入差距較大,且未出現明顯的縮小趨向。③④顯然,這些現狀均不利于實現“共同富裕”這一社會主義本質的核心內容和社會主義改革的發展方向⑤,還將對社會的穩定和可持續發展產生嚴重影響。產權對策在緩解財富與收入分配差距方面起著決定性作用;財稅對策發揮著重要的調節作用;金融對策則會對財富和收入的變動起著直接的漲縮影響;房產是家庭財富的主要組成部分,房產價值的不平等對家庭之間財富不平等的貢獻率最高。基于此,本文依據馬克思主義及其中國化分配理論,將遵循“人民至上”“問題意識”“守正創新”和“系統觀念”,從產權、財稅、金融、房產四大方面提出對策建議,以期為縮小我國財富與收入分配差距提供參考。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基本原理告訴我們,所有制關系決定分配關系,產權制度和政策在緩解財富與收入分配差距方面起著關鍵性作用。廣義的產權與廣義的所有權或所有制在概念內涵上是大同小異的。《憲法》規定我國實行以公有制經濟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這是由社會主義性質和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決定的,進而也決定了我國的分配制度,即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堅持公有制為主體、按勞分配為主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前提和保障。⑥現實表明,公有制經濟內部的分配差距相對較小,而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改制,國有經濟戰略布局的調整,使公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大幅下降,非公經濟的比重不斷上升,相應地,因資本所得占比增大而導致勞動所得下降,從而成為導致分配過度分化的主要原因。⑦因此,縮小財富和收入過大差距及扎實推動共同富裕的首要政策,便是必須在產權方面采取有效措施。2016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改革座談會上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國有企業是壯大國家綜合實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須理直氣壯做強做優做大,不斷增強活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⑧按照《憲法》規定精神和實際需要,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性質的國有經濟是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民經濟的主導力量,應控制國計民生命脈。改革開放前后,國有企業均對“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國防建設、民生改善作出了歷史性貢獻”⑨,為“國強民富”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成為推動我國社會生產力快速增長的主導力量。在許多領域,國有企業的存在和發展使居民的基本生活得到充分的保障,避免了因非公企業自由定價過高而導致居民實際收入縮減和消費受損的問題。同時,國有企業內部的收入制度不斷改革,不同職務的職工實行合理的收入差距,從而起到激勵作用,也不會影響企業內部全體職工的“利益共享”。此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通過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如扶貧濟困、捐資助學等,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更多的幫助和支持。因此,我們要在堅定落實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等重要論述精神的基礎上,協調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與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的關系,充分發揮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在“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方面的重要作用。(二)大力發展集體所有制、合作經濟、股份合作制經濟2014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五次會議上的講話中強調,要“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的目標方向,是要探索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明晰產權歸屬,完善各項權能,激活農村各類生產要素潛能,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營新機制”⑩。在2018年的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體學習中,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強調,“要把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治方向,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性質,發展新型集體經濟,走共同富裕道路”?。目前,要特別強調在城鄉積極做強做優做大集體所有制企業、合作所有制企業和股份合作所有制企業。其中,集體所有制經濟將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緊密結合,讓勞動者直接參與勞動成果的分配,強調集體利益和共同富裕;合作經濟采取自愿、民主、平等和互利的原則,成員共同出資、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享收益,能夠實現財富的民主管理和平等分配,不僅能夠有效防止財富的不平等積累,還能夠激發勞動者的積極性和創造力,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股份合作制經濟則結合了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優勢,把勞動者的勞動與資本相結合,以實現勞動與資本的雙重聯合。這種制度不僅能夠使勞動者分享到勞動成果,還能夠通過股份的形式參與到企業的利潤分配中,從而增加勞動者的收入來源。同時,股份合作制經濟還能夠促進企業的民主管理和決策透明度,進一步保障勞動者權益。上述三種產權模式的發展,在不同程度上既能夠為低收入群體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和收入來源,也能夠通過內部機制的設計,確保財富和收入的合理分配,從而縮小居民間的財富和收入差距。以集體所有制經濟為例,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中進一步指出,要“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這便清楚地說明了集體經濟在實現共同富裕目標中的重要性。作為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重要形式,農村集體經濟為農民增產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是推動實現鄉村振興、促進農村共同富裕的主要力量。?因此,未來應大力發展集體所有制、合作經濟和股份合作制經濟。比如,要立足于共同富裕的要求,積極出臺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扶持制度,盡快制定《集體經濟法》,并充分發揮上述經濟形態在公平分配資源、保障勞動者權益、激發社會創新活力等方面的作用,以促進社會公平和共同富裕的實現。撇開公有制而奢談縮小居民財富和收入分配差距繼而促進共同富裕的思維方式,無異于緣木求魚、舍本逐末。習近平總書記在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要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這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非公企業往往具有更強的自主經營能力,以本企業利益最大化為目標,這使得它們能夠迅速且準確地對市場需求做出反應和調整,提升了微觀經濟和市場的效率。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政府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為國民財富的積累和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非公經濟的弊端也是顯性的:一是在某些壟斷行業,非公企業通過提高價格、限制生產等手段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損害了市場效率;二是非公經濟具有明顯的自私性和逐利性,私人大資本的壟斷和資本的無序擴張將加大居民的財富和收入差距。以近些年興起的平臺經濟為例,作為伴隨數字技術發展而興起的新業態,我國平臺經濟發展迅速,規模位居世界前列,但平臺企業壟斷化嚴重且呈現無序擴張趨勢。某些數字網絡平臺為迅速擴大市場份額,采取“掠奪性定價”策略,過度透支用戶未來的消費需求,部分大型平臺企業憑借其數據、資本和科技實力實施價格歧視,比如“大數據殺熟”等行為,嚴重破壞市場秩序,損害消費者利益,擴大了財富鴻溝。盡管近些年我國的勞動收入份額占比有所上升,但相較于20年前仍有明顯下降,而富豪的總人數增長又較快,這在一定程度上與資本的無序擴張有關。恒大集團和中植集團等不少私人大公司無序擴張的案例均表明了這一點。必須認識到,以私有制為主體必然會導致經濟危機和嚴重的貧富分化?,私人大資本的壟斷會削弱社會中底層和下層人民的某些機會,使得他們成為“機會弱勢群體”而無法平等地分享社會資源與福利。還必須認識到,即便市場本身是穩定、有效率的,但仍然會造成高度不平等,在私有制經濟大量存在的情形下,市場經濟所固有的勞資矛盾和沖突需要國家加以調解和干預。?鑒于此,在繼續鼓勵和支持非公經濟發展的同時(民營大公司應向華為集團等學習借鑒),要充分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反對私人大資本的壟斷和資本的無序擴張。此外,瑞典、挪威等高福利國家的財富基尼系數非常高,且遠高于我國,而英國和美國的收入基尼系數也非常高,這充分說明了以私有制經濟為主體、允許私人大資本的壟斷和資本的無序擴張的行為將導致嚴重的財富和收入分配不公。可見,只有節制資本,避免資本的無序擴張,合理規范資本的生產經營和收入分配行為,限制和防止資本嚴重損害勞動者、消費者和國家利益的行為,才能有效地抑制貧富分化的趨勢。目前,要防止對“兩個毫不動搖”采取形而上學的政策解讀傾向,即既要防止為了強調公有制在縮小財富和收入差距、逐步實現共同富裕而輕視國家支持和鼓勵私營經濟發展的傾向,更是要防止那種為了支持和鼓勵私營經濟大發展而輕視公有制主體地位和國有經濟主導作用的傾向。稅收政策在緩解財富與收入分配差距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作為財富和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方式之一,稅收政策旨在實現財富和收入的再分配,抑制財富和收入的集中程度和速度,同時提供資金用于改善社會福利,以促進更公平的財富和收入分配,促進經濟的穩定和可持續發展。財政政策可以通過稅收政策來實現財富和收入的重新分配,從而發揮調節作用。政府可以直接將稅收資金投入到社會福利計劃、教育、醫療保健和可負擔房屋等方面,同時為人們提供平等的機會和接觸基本服務的權利。這不僅有助于改善弱勢群體的參與機會和生活質量,還能夠促進社會流動性,并有效降低社會不同群體之間的財富差距。在財稅方面提出以下對策。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規范收入分配秩序,規范財富積累機制,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收入是財富積累的重要源泉。剖析我國的財富和收入分配差距問題,從收入角度切入相對容易且較為直接。其中,能夠有效起到縮小個體收入差距的方式之一就是稅收制度。作為我國現有稅收制度體系中最為重要的直接稅,個人所得稅制度的不斷完善對于調節收入分配、規范財富積累機制、構建現代稅制體系均具有重大意義。2018年,我國實施“個稅改革”,個人所得稅制度體系得到一定程度的完善和發展,其中規定了實施“預扣預繳”制、設定5000元的免征額以及增加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然而,我國目前呈金字塔形分配結構,即低收入群體規模巨大,而中等收入者規模相對較小,高收入者的規模更小,這增大了實現共同富裕的難度,也影響了個人所得稅立法及其實施效果。鑒于此,未來對個人所得稅制度結構的完善至少要基于以下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適當增加高收入群體的納稅義務。其一,適當提高高收入人群個人所得稅的最高稅率,或調整不同稅率級別之間的稅率差距,即增加各個稅率分段中稅率的差異性,對高收入者在其所得較高的部分實行更高的稅率。其二,適當調整個人所得稅的稅基。可以通過減少高收入人群的稅收優惠和增加限制扣除項等方式來擴大高收入個體的應納稅額。其三,增加對高收入人群資本性收入的征收比例。資本市場是貧富差距較大的地方,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財富分配不公平、缺少正義的市場?,而針對個體在資本市場中獲利的稅收約束相對不足。目前,我國居民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等資本利得和財產所得適用于20%的稅率,相比之下,勞動所得卻適用于最高稅率為45%的累進制稅率。然而,高收入、高凈值人群的收入結構以資本利得或財產所得為主,使得以勞動所得為主要課稅對象的個人所得稅在調節過高收入方面作用有限,因而應進一步制定政策增加對高收入人群資本性收入的個稅征收比例。其四,優化個人所得稅的稅務管理和征管手段,加大對高收入個人財務規劃的審查和審核力度,加強對高收入個人的稅務監管和約束。第二個層次,切實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可以適當提高免征額,降低最低兩檔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同時針對特定的群體,如低收入人群、失業者、殘疾人等,設立專門的稅收減免政策等。簡言之,目前的稅收政策在諸多環節上表現出學界多年來批評的“不公平”“不細致”乃至“一刀切”現象,必須深化個稅改革并盡快精細化和具體化,才能有效縮小財富和收入的分配差距。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中華慈善總會黨委書記孫達在接受專訪時表示,“要盡快研究出臺遺產稅、贈與稅、房產稅等稅收制度,形成與個人所得稅相配套的收入財產再分配稅制體系”?。縮小財富差距的另一個重要途徑就是向高收入人群征收遺產稅等財產稅。財富的來源之一是代際傳承。有關研究數據表明,法國、瑞典等歐洲國家來源于繼承的財富比重較高,2010年比重可達50%上下。?美國于1916年開始征收遺產稅,到2021年仍然保留著1170萬美元的免征額度和最高稅率為40%的累進制遺產稅。?日本則規定遺產超過8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40萬元)就需要繳納遺產稅,且最高稅率達到70%。我國目前沒有明確的遺產稅制度,只是在部分領域實施了與遺產稅相關的政策。如在房屋繼承時,要根據房屋的評估價值繳納契稅、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等,這可視為一種遺產稅的形式。盡管我國目前征收遺產稅面臨著稅制要素不明確、隱性合法遺產不易顯性、征稅成本高等問題,但針對以房產為主體的家庭財富征收遺產稅,則有助于限制高財富群體的財富積累速度,因而不失為一種縮小財富差距的有力手段。此外,政府可以建立健全財富稅、房產稅等其他財產稅制度,對高財富群體的凈財產進行合理估值并征稅,以實現有效縮小財富分配差距的目的。從國外經驗來看,英國的遺產稅率根據遺產的價值按照0%~40%的累進稅率征稅,免稅額度為每人325000英鎊,且如果夫婦雙方都是英國居民,那么免稅額度可以合并為650000英鎊,但英國的遺產稅只針對個體在英國國內的資產征稅。法國的遺產稅針對全球資產進行征稅,即使是非法國居民,在法國境內擁有資產,也需要繳納法國的遺產稅,稅率保持在5%~45%之間。總體來看,OECD成員國普遍開征遺產稅,其實踐經驗對于我國遺產稅制度設計的探索具有一定借鑒意義。?征收遺產稅的另一個作用,是在一定程度上鼓勵個體捐贈。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我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要“重視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等社會公益事業”,這是黨的文件上首次將第三次分配制度納入分配體系中。捐贈是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手段,“捐贈窮弱”是社會主義本質要求,也是推動實現共同富裕的必然之舉。?然而,我國目前的捐贈總量相對不足,2020年的捐贈總額僅占GDP的0.2%,遠低于同年美國的2.2%。此外,目前我國的捐贈主體是企業而非個人,這對削減高財富人群財富的作用相對有限。而通過征收遺產稅,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激勵高財富個體的捐贈行為,且捐贈可以在個稅稅基中扣除,從而進一步促進個體捐贈,進而縮小財富差距。(三)探索建立棄籍稅與資產離境稅制度,抑制資產外流據不完全統計,2009—2012年間,每年隨我國內地富豪流向海外的財富達到100億元以上。?共同富裕要求“先富”帶動“后富”,而部分優先獲得更多財富的個體其財富如此輕易地流向海外,既不利于國內財富的穩定增長,也不利于社會公平的實現,并將不斷惡化財富分配。我國目前并沒有建立棄籍稅制度,僅對放棄國籍的個人有一些相關規定。例如,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納稅人因移居境外注銷我國戶籍的,應當在注銷我國戶籍前辦理稅款清算。此外,我國是全球唯一一個沒有設置資產離境稅制度的國家。我國很多富人群體通過設置離岸信托轉移資產,部分投資人的公司注冊在離岸管轄區,而在我國經營,從而利用法律漏洞形成避稅現象。例如,一些知名互聯網大公司等在開曼群島注冊,其在我國獲得大量利潤而交稅極少,詳見表1。
未來我國應積極探索建立棄籍稅制度,抑制資產外流。同時,要盡可能地設立資產離境稅,即針對“逃離”國內的資本進行征稅:一方面,防止資本外逃,使得資本能夠長期在國內進行有效的流通和循環;另一方面,對于個體在國內賺取的合法收入,可以起到保護個人財產合法權益的作用。建立棄籍稅和資產離境稅將有助于確保在“分好蛋糕”之前“保護蛋糕”,進而實現更合理的財富分配,縮小財富分配差距。西方發達國家較早地探索并實施棄籍稅和資產離境稅等相關政策。以美國為例,美國自20世紀60年代開始就對退出國籍的申請人征收了棄籍稅,將放棄國籍者的個人資產扣除負債后的余額視同出售財產實現的利得,最高檔征收稅率達到35%。?之后,美國的棄籍稅不斷修改和完善,不斷強化對棄籍者的認定標準,通過制定明確的法律加強征收管理,擴大棄籍稅征收的資本范圍和收入種類,達到防止國家稅收流失和維護社會正義的作用。此外,美國的資產離境稅稅率高達40%,有些國家的稅率甚至達到60%。鑒于此,我國可充分借鑒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積極探索建立棄籍稅和資產離境稅制度,抑制資產外流,充分發揮棄籍稅和資產離境稅在承擔調節社會收入分配、維護社會正義方面的作用。2021年4月,《人類減貧的我國實踐》白皮書在北京發布。白皮書向全世界宣告,到2020年底,我國如期完成新時代脫貧攻堅目標任務,現行標準下9899萬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這是亙古未有的壯舉。然而,脫貧摘帽只是走向共同富裕道路上的一小步,脫貧人群可能因為各種原因返貧,且低收入群體也可能因為不同的原因而變為貧困人口。因此,需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脫貧人口返貧,切實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一方面,要增加對低收入群體、落后地區的直接性轉移支付,通過設立專項資金、農業補貼、基礎設施建設等方式,支持低收入地區的經濟發展,提高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另一方面,要逐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的教育、醫療、生態、社保等領域的支出,不斷削減個體由于家庭教育、醫療、營養方面存在的勞動性收入機會不平等,如向低收入家庭的子女提供免費教育、助學金、減免學費等政策或舉措。此外,近年來低收入人群社會保障繳費占其總收入的比重快速增加,惡化了我國個人社會保障支出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且社保與工資掛鉤,工資越高的個體繳納的比例越高,未來得到的收入也更高,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對收入分配的逆向調節。因此,可以嘗試面向低收入群體制定專門的低保、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制度,糾正社保制度的逆向調節傾向。最后,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日本通過就業培訓和職業介紹等措施幫助貧困家庭提高自身能力和就業機會;美國也有專門培訓和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幫助貧困人口獲得就業機會。總之,作為社會主義國家,我國更有必要加大設立專項資金的力度,增加其額度,對低收入人群提供針對性強、覆蓋面廣的就業培訓和強力支持。投資理財在家庭財富中的比重不斷上升,且對財富差距的貢獻不斷增大。因此,對金融市場進行有效的調控將為實現合理的財富和收入分配提供有效保障。要通過多種方式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提升中低收入群體在金融市場的參與率和收益率,避免高收入群體操縱市場、進行不公平競爭等行為,以此縮小財富和收入分配差距。具體而言,至少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方式。習近平總書記在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中提出,要“完善金融體制,優化金融服務,防范化解風險,堅定不移走我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同時要“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因此,金融機構要不斷優化金融服務,發展普惠金融。首先,應努力將服務觸角延伸到偏遠地區、抵達低收入群體,提供適合他們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如小額貸款、儲蓄賬戶、支付服務等,并設定合理的利率水平,以滿足他們在生產、生活、教育、醫療等方面的資金需求。其次,還可以通過移動金融、互聯網金融等方式,降低服務成本,提高服務效率,使更多基層人士尤其是中低收入群體享受到便捷的金融服務。最后,金融機構可以向中低收入人群提供金融教育,提高個人和家庭的金融素養,使他們能夠更好地理解和應用金融知識,識別金融風險,有能力規避高風險的金融活動。有研究發現,普惠保險的實施有助于減小家庭面臨的不確定性風險損失,激勵家庭創業,進而擴大家庭收入并緩解貧富差距,可以采取針對中間收入群體推動普惠保險產品分級設計,促進普惠保險縮小貧富差距作用的發揮。?也有學者的研究表明,我國目前普惠金融的發展對貧富差距的改善作用并不顯著且缺乏可持續性,故而應從優化金融服務和創新服務工具等舉措入手,擴大普惠金融對縮小貧富差距的正面影響效應。?國外在優化金融服務、發展普惠金融方面的經驗值得借鑒。以鄰國日本和韓國為例,兩國政府都高度重視普惠金融的發展。例如,日本政府于2006年提出了“普惠金融計劃”,旨在通過提高金融服務的可得性和便利性,促進經濟發展、提高社會福祉。韓國政府也制定了類似政策,通過改善金融基礎設施、推廣數字金融等方式來擴大金融服務的覆蓋面。此外,兩國都建立了較為完善的金融服務體系,兩國的金融機構在服務中小企業、農村地區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例如,日本政府通過設立專門機構、提供優惠政策等方式支持中小企業發展;韓國政府則通過推廣農村金融服務、設立農業保險等方式支持農村地區發展。我國在優化金融服務、發展普惠金融方面,理應重視“他山之石”的啟示作用。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要“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提高金融監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從現實中看,強化金融監管與監督是確保金融體系安全、健康和公平運作的重要措施之一,旨在確保金融機構和市場的合規性,防范金融風險和事件的發生,并保護消費者和投資者的權益。從財富和收入分配角度看,金融監管應側重于確保金融市場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防止金融資源被不公平地分配給某些特定的個人或群體,要切實保護投資者尤其是廣大小微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充分體現金融市場監管的人民性。通過監督金融機構的行為,可以確保他們遵循公平公正原則,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金融服務,從而防止財富的不公平積累。嚴厲打擊金融市場不正當競爭行為是強化金融監管與監督的重要環節。證監會于2024年2月5日在官網發布消息,某違法團伙利用連續拉抬、對倒交易等手法影響股價,導致個股價格盤中閃崩、連續跌停,非法獲利約1.3億元,嚴重損害了廣大股民的利益。類似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往往導致某些人或企業獲得非法或不公平優勢,從而迅速積累財富。因此,嚴厲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如欺詐、虛假宣傳、操縱市場等,是切實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防止非法或不公平的財富積累,從而縮小財富差距的重要舉措。房產是家庭財富的主要組成部分,具有投資品和消費品的雙重屬性。對于絕大多數中低收入的個體和家庭來說,房產的消費屬性更為突出。許多家庭奮斗一生只為購買一套住房,且往往需要長期貸款,導致一大部分的財富用于償還利息,而房產也無法變現,流動性較差,因而,實質上這種房產已經被“淡化”了財富屬性。而對于擁有多套房產的高財富家庭來說,房產則具有投資屬性,可以通過購買和出售房屋實現價值增值,從而進一步加大與中低收入者的財富差距。因此,想要實現更加平等和公正的財富與收入分配,必須重視并采取有效的房產對策,改革和優化房產市場供給格局。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召開“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時指出,要“穩定房地產市場,優化房地產政策,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新形勢”?。因此,政府要不斷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嚴格限制房地產市場投機泛濫的現象,堅定“房住不炒”的定位,逐漸削弱房地產的投資屬性,從而限制高財富群體財富的過快增長。同時,要加強對房地產企業的監管,嚴格審查其融資渠道和資金來源,防止違規行為;加強土地供應管理,確保土地供應與市場需求的協調,避免土地壟斷而造成房價過高。政府還必須加大對違規違法行為的制約和打擊力度,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和處罰。此外,高中介費導致房地產中介公司壟斷市場并以抬價牟利,使無房或少房者的財富階層下移?,因而有必要對房地產中介公司進行監管和合理限制。通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謀求房地產市場的穩定發展,促進社會財富的合理分配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降低共有產權房等保障性住房空置率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不斷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標”?。制定住房保障政策的目的是保障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解決低收入群體和困難群體的住房問題。滿足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有助于他們實現財富的積累,也有助于其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其他領域的財富創造中去。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方面:首先,政府應建立統一的住房申請和配租機制,確保低收入人群和特殊困難群體優先享有住房保障;其次,要加大投入力度,增加住房保障的資金來源,確保住房保障政策的實際落地和有效執行;最后,要優化住房供應結構,在提供更多質量上乘、價格合理的住房供給的同時,還要多措并舉,以降低共有產權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空置率。新加坡政府在評估家庭總收入、家庭成員身份和房產狀況的基礎上,針對中低收入家庭精準提供共有產權房,且相較于普通住房,共有產權房的價格更低,并享受與私人住宅相同的福利和便利,如學區、社區的設施等。共有產權房所規定的99年的使用期限也確保了居住者的長期穩定和權益。然而,目前我國的共有產權房空置率仍相對較高,未來可進一步借鑒新加坡等國家的政策,采取提高政府負擔比例、延長產權年限等措施,降低共有產權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空置率,盡可能地滿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我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意見》,強調要“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發展私人租賃市場是解決我國住房問題的重要舉措,能夠提供更多的住房選擇機會以滿足不同人群的居住需求,因而,激勵住房租賃市場的發展至關重要。長期以來,我國住房市場“重買輕租”,租賃市場發展滯后,租賃市場不規范。鑒于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對于解決我國住房問題的重要作用,首先,政府應該盡快制定《住房租賃法》,明確租賃合同和租金規定,保障租客的權益,建立和維護租賃市場公正、透明的租賃秩序;其次,由于租戶往往是中低收入群體,因此,政府應該通過提供租金補貼等激勵措施減輕租客的負擔,提高租賃市場的競爭力和吸引力;再次,要鼓勵金融機構提供租房貸款和保險等金融支持,為租房者提供更多的融資選擇和風險保障;最后,要切實加強租賃市場的監管,打擊違規行為,保障租賃市場的穩定和有序發展。從國際經驗上看,盡管美國并沒有推出明確的《住房租賃法》,但多個法律、條例和規定組成的綜合體系對住房租賃市場具有相對明確的約束和限制。比如,在一些城市,如紐約和舊金山,地方政府通過了《租金穩定法》,嚴格限制房屋租金的漲幅,以保護租客免受租金快速上漲的影響。此外,英國具有明確的住房租賃法及相關法律,包括《租金法》《租金和抵押權益上漲法》《不動產租賃法》《業主與租戶法》等,這種相對完善的法律體系為租客和房東提供了明確的權益保護和指導條款,從而保障了租賃市場有序發展。總的來說,政府要積極推進在產權、財稅、金融、房產四個方面的政策制定和落地,不斷完善財富分配和收入分配制度,確保全體人民都能公平享受到經濟發展帶來的福利和成果,確保推動共同富裕取得明顯成效。https://wwwhtbprolhurunhtbprolnet-s.libdb.ucass.edu.cn/zh-CN/Info/Detail?num=B88OJNGLVKED.2023年10月24日。②福布斯中國:《福布斯發布2023全球億萬富豪榜》,https://wwwhtbprolforbeschinahtbprolcom-s.libdb.ucass.edu.cn/leadership/63710.2023年4月4日。③李家山、易行健、何啟志:《中國居民財富不平等的測算修正、異質性與驅動機制》,《財政研究》2021年第12期。④楊燦明、孫群力:《中國居民收入差距與不平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