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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心 要 點
■黨章是黨的總章程和根本大法。黨章提出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基本要求,明確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基本內容。
■在不同歷史時期,黨所要解決的問題有所不同,從嚴治黨的重點也有所不同,但都必須以黨章為根本依據。
■現實中,一些黨組織軟弱渙散、缺乏戰斗力,一些黨員黨的意識淡薄、組織觀念淡化,一些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動搖、宗旨觀念不強,說到底都與黨章意識不強,不了解黨章要求,不能很好地遵守黨章、貫徹黨章有關。
■黨章在黨內具有最高權威性和最強約束力。按照黨章要求全面從嚴治黨,根本在全面,核心在從嚴,重點在治吏。
■根本在全面,就是要把黨章要求具體落實和體現到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的各個方面,每一個黨的組織、每一名黨員、干部,都要把黨章作為最根本的行為規范,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原編者按:黨章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也是黨員干部行為的尺子、正己的鏡子。黨員干部踐行“三嚴三實”,錘煉嚴實作風,必須喚醒黨章意識。為此,我刊開設“黨員必讀”欄目。這是中組部組織一局編寫的“學黨章用黨章”系列文章中的第一篇。
黨章是黨的總章程和根本大法。黨章提出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基本要求,明確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對黨的性質、宗旨、指導思想、奮斗綱領和重大方針政策作出明確規定,對黨員權利和義務作出明確規定,對黨的制度和各級黨組織的行為規范作出明確規定,對黨的各級領導干部的基本條件作出明確規定,對黨的紀律作出明確規定。在不同歷史時期,黨所要解決的問題有所不同,從嚴治黨的重點也有所不同,但都必須以黨章為根本依據。只有以黨章為準繩,全面從嚴治黨才能始終堅持正確方向;只有嚴格落實黨章,全面從嚴治黨才能取得經得起歷史和實踐檢驗的成果。
“人不以規矩則廢,黨不以規矩則亂。”不遵守黨章、不貫徹黨章,全面從嚴治黨就沒有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會帶來嚴重后果,黨的事業就會遭受損失。典型的例子,比如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令計劃、蘇榮等人,是怎么從黨的高級領導干部走到人民的對立面上去的?他們自認為身居高位,誰也管不了,在他們眼里,哪里還有黨章,哪里還有規矩?正是這個原因,他們與黨離心離德、結黨營私、賣官鬻爵、為所欲為,最終倒在反腐鐵拳之下,成為黨和人民的罪人。其結局可悲,其教訓深刻。現實中,一些黨組織軟弱渙散、缺乏戰斗力,一些黨員黨的意識淡薄、組織觀念淡化,一些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動搖、宗旨觀念不強,說到底都與黨章意識不強,不了解黨章要求,不能很好地遵守黨章、貫徹黨章有關。針大的窟窿斗大的風。組織也好,個人也好,對這些現象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視,嚴格對照黨章,把自己擺進去,認真查擺原因,切實解決管黨不夠全面、治黨不嚴不實的問題,防患于未然。具體地說,就是要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要求,“在各級黨組織的全部活動中,都要堅持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自覺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自覺加強黨性修養,增強黨的意識、宗旨意識、執政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做到為黨分憂、為國盡責、為民奉獻”。
黨章在黨內具有最高權威性和最強約束力。按照黨章要求全面從嚴治黨,根本在全面,核心在從嚴,重點在治吏。根本在全面,就是要把黨章要求具體落實和體現到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的各個方面,每一個黨的組織、每一名黨員、干部,都要把黨章作為最根本的行為規范,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核心在從嚴,就是要以黨章為基本標準,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發揚共產黨人最講認真的精神,對不符合黨章要求的,嚴肅查處懲治,使“嚴”成為新形勢下黨的建設最鮮明的特點。重點在治吏,就是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堅持黨章面前人人平等、遵守黨章沒有特權、執行黨章沒有例外,讓領導干部知所為知所不為,以自己的行動積極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發揮好領導干部在黨的事業中的骨干作用和在黨員、群眾中的示范作用。(來源:《求是》2015/13期 作者:仲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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