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隨著環境問題被逐漸重視,過年是否應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也成了一個群眾激烈討論的話題。一些省市已經明確規定禁止過年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原因無非三個:空氣污染、噪聲污染、安全問題。
而群眾對此不乏質疑的聲音。因為自古以來煙花爆竹便是新年的重要元素,在大年初一零點的鞭炮爆裂聲中,人們能真切地感受到一種除舊迎新的儀式感,還有正月十五的煙花,它不僅是一種象征,也確實帶給人們歡樂和視覺享受。沒有了煙花爆竹的新年,就好像失去了靈魂,家人順理成章地聚在一起玩手機。長此以往,人們會不會會遺忘掉新年、遺忘掉彼此呢。于是筆者不禁思考:禁放煙花爆竹究竟是不是矯枉過正?
首先說空氣污染,這無疑是一個嚴肅的問題,環境問題關系著人類的未來,其重要性雖是不言而喻,但問題在于環境問題是個長期問題,相比起解決汽車和工廠對環境造成污染的問題,禁止放兩天煙花對于環保大業而言簡直就是杯水車薪。禁放的環保意識很好,但以延續傳統文化意識的犧牲換取環保意識的強化,這筆賬究竟是賠是賺就難下定論了。
再說噪聲污染就顯得更牽強。過年放鞭炮的目的是什么?要的就是“聲音”,至于這聲音是不是噪聲就是見仁見智了。大部分人覺得這聲音很有節日氛圍,同時也有那么一波人就認為吵,關鍵這兩波人還有很大一部分是重合的,放鞭炮時要吐槽吵得慌,等不讓放了又會抱怨沒年味兒。輿論就是這樣常常自相矛盾,事事都聽“群眾意見”的結果只有更混亂。
安全問題確實是個問題,可燃放煙花爆竹存在安全隱患難道不應該是加強儲存運輸監管和安全教育宣傳嗎?直接發政策禁掉煙花爆竹實在太過生硬,這就跟因噎廢食是一個性質。面對風險時先想到的應該是如何降低風險,而不是避免風險,因為完全避免風險是不可能的,除非以犧牲其他要素為代價,現實中很多做到避免風險的后果往往是在另一方面做出了更大的犧牲。
所以說,筆者認為環保功夫應該下在日常,禁放政策也要靈活而非簡單粗暴一刀切,抓住問題本質,讓環保宣傳深入人心才是治標又治本的強效之舉。
作者:孫凌霄 單位:滄縣舊州鎮政府 來源:昆侖策網【作者來稿】(圖片來源網絡 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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