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章“對違反群眾紀律行為的處分”第一百二十七條:“遇到國家財產和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時,能救而不救,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第十章“對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處分”第一百三十一條:“工作中不敢斗爭、不愿擔當,面對重大矛盾沖突、危機困難臨陣退縮,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以上兩條,對黨員的不作為、慢作為無疑起到巨大的警戒震懾作用。
“‘打!’我氣憤不過,喊了一聲。
‘誰喊打?’肥人圓睜著那兇眼望著我們威嚇地喝。
‘打!’幾十個人的聲音,從站著觀看的乘客中吼了出來。”
這是方志敏《可愛的中國》中記述的他在長江外國人客輪上親歷的一件事。當時三個中國窮苦人因為逃船票,被發現后遭到資方無情吊打、肆意羞辱,當時身為一介書生切身體孱弱的方志敏氣憤不過,第一個喊打,引起了乘客們的集體怒吼,“那肥人有點驚慌了,趕快移動腳步,挺起大肚子走開,一面急忙地說:‘饒了他們三個人的船錢,到前面碼頭趕下船去!’那幾個打手齊聲答應‘是’,也即跟著肥人走去了。”
《可愛的中國》中還有這樣的一段話:“在上船之前,送行的朋友告訴我在J國輪船,確要小心謹慎,否則船上人不講理的。我將他們的忠告,謹記在心。”然而,當方志敏真實地看到苦難的同胞受欺侮的情景,還是全然忘卻了友人的忠告,全不以個人安危為意,忍不住義憤填膺振臂一呼。一個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但他喚醒、激烈了無數觀看著的乘客的良知和勇氣,正可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現實生活中,卻總有一些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明知不對少說為佳,明哲保身但求無過。殊不知,這里的麻木不仁本身就是最大的“過”。惡勢力正是看到被欺辱的對象不能團結,所以才肆無忌憚;如果大家都對惡行選擇無視,總有一天,火也會燒到自己身上,那時,再哀嘆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只恐為時已晚。
這些人倒也不是沒有是非之心,只不過不愿率先、獨自承擔斗爭的成本,信奉“出頭的椽子先爛”“槍打出頭鳥”“大路不平有人鏟”。殊不知,“天下大事必作于細”,當大家都這樣想的時候,人人都成了精致的利己主義者,而最后,社會矛盾也會越來越激化。
還有一些人,不但自己無意斗爭,而且還喜歡和稀泥,當好好先生,無原則地阻止被侮辱與被損害者的反抗。這不是真正的定紛止爭,而是變相地袒護惡人,為矛盾激化埋下更大的隱患??鬃诱f:“鄉原,德之賊也。”孔子所謂“鄉愿”,指的正是這樣的偽君子,那些看似忠厚實際沒有一點道德原則,只知道媚俗趨時的人。
這樣的“鄉愿”,就如魯迅描寫的阿Q一般,“子孫繁多,至今不絕”。“鄉愿”們成天滿臉堆笑,似乎與世無爭,因而很具有欺騙性,被很多人視為精于世故老道成熟,“情商高”“會來事”。
1919年毛澤東在《湘江評論》創刊詞中寫道:“天下者,我們的天下;國家者,我們的國家;社會者,我們的社會;我們不說,誰說?我們不干,誰干?”
魯迅《熱風·隨感錄四十一》:“愿中國青年都擺脫冷氣,只是向上走,不必聽自暴自棄者流的話。能做事的做事,能發聲的發聲。有一分熱,發一分光,就令螢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發一點光,不必等候炬火。”
這些話,是對全社會說的,對青年人說的,但尤其應當理解為是對我們的廣大黨員同志們說的。
2010年10月,一位學者寫下這樣的話:“你所站立的地方,正是你的中國。你怎么樣,中國便怎么樣。你是什么,中國便是什么。你有光明,中國便不黑暗。”
“你”是誰?是我們每一位公民,而首先,最應該是我們每一位中國共產黨黨員。
《史記·司馬穰苴列傳》有這樣的話:“將受命之日則忘其家,臨軍約束則忘其親,援枹鼓之急則忘其身。”這倒很近似我們今天常說的話----平常時候看得出來、關鍵時刻站得出來、危難關頭豁得出來。
(作者:陶余來,常州大學紅色文化研究院(中共黨史黨建研究院)特聘研究員 ;來源:昆侖策網【原創】圖片來源網絡 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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