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國有企業的改革過程中,應該充分聽取并最大限度反映職工的意見,把職工對自己命運的關心,與其對企業改革的參與聯系在一起,既是改革過程稍復雜一些,政府需要事先協調的利益更多一些,也是值得的。因為這樣做可以最大限度防止企業改制過程中因缺乏民主導致腐敗,同時還可以最大限度地節省事后的社會成本。
最近,有位讀者來信問我:為什么現在的企業改制都是政府或企業領導說了算,而職工卻沒有任何發言權?
當前的國有企業改革中,的確存在一個十分嚴重的問題:即長期為國有資本積累做出貢獻的職工,偏偏在改革中被人為安排“缺席”,因而他們在改革中的利益訴求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這甚至不需要什么高深的理論分析都能看見。
我曾就這一問題專門進行過調研,并分析了一些企業改制的過程,發現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其實從各級政府的角度來看,真有其“理由”:在地方政府眼中,似乎企業原有職工參與改革過程,就會從自己的角度出發,想著的是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而經由政府及企業領導推動的改革,就能從全局出發,從企業的長遠利益出發,甚至能從職工的長遠利益出發,來籌劃并推動改革。最典型的“場景”就是,一旦有政府或企業主導的企業改革受到職工的抵制時,政府或企業領導在給企業職工做思想工作時無一例外地有如下說辭:“改革是為了企業的長遠利益,是為了職工的長遠利益”。此外,在地方政府眼中,如果企業改制中參與者越多,那么,因為大家有不同想法而導致改制越難形成共識,而經由政府強力推動,可以減少改革阻力。如果用經濟學的話講,參與者越少,改革形成的交易成本越小。
首先,關于“職工在改制中只看到局部、只知道維護既得利益”的假說,的確符合經濟學中關于理性經濟人的概念。但誰又能保證,主導改制的政府官員與企業領導不是從局部從一己私利出發在主導改制?對擁有更多可支配資源的政府官員可能濫用權力的本能警惕,而不是對普通百姓的天然的懷疑,更符合主流經濟學的特征。而現實中暴露出的關于國有資產流失的案例幾乎全都是由政府關于與企業領導利用改革的名義,變相掠奪國有資產;恰在這些案例中,企業職工幾乎都是國有資產真正的保護者。這也是與中國目前的體制現狀相關的:在中國當下的體制下,政府官員以及企業領導,其實根本無法也不需要為國有企業效率負責。企業效益好壞決定不了其任用或升遷,甚至也決定不了其財富。因此,對他們來說,只有存在進一步利用企業改革掠奪國有資產的激勵,而沒有企業改革失敗后他們可能面臨懲罰的任何約束。恰是國有企業職工,他們幾乎承擔了企業改革的一切風險:企業改制好了,他們的飯碗就有了;而企業一旦改的更差了,首先面臨降薪下崗的都是他們。因此,他們才真正有將國有企業搞好的激勵。
其次,不讓企業職工參與改制過程可以加少交易成本的說法,的確也符合經濟學中關于公共選擇的理論。但仍有兩方面原因使得我們懷疑這種做法的效果:第一,如果承認我們改革的方向是朝市場化方向發展,那么,就必須接受由此可能帶來的更高的交易成本。在交易成本概念的“始作俑者”那里,交易成本就是利用市場價格機制配置資源的成本。因為市場經濟體制中,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擁有不同偏好的經紀人需要通過交換最大限度滿足自己不同偏好,所以社會總的交易成本比命令經濟下要高得多。因此,諾斯曾說過“哪里的市場體制發展的更好一些,哪里的交易成本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就會高一些。”他還舉例說,從1870年到1970年,在美國經濟中,交易費用已從1870年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25%,上升到1970年的45%,在香港這樣的現代市場經濟大都市中,交易費用可能要占其GDP的80%以上。科斯還說:“只有純粹的計劃經濟與共產主義才是交易成本為零的世界,因為一切聽命于政府就行了。”由此看來,我們那些官員避免過高的交易成本以強力推動改革,恰是傳統命令經濟習慣仍然在起作用,而與其主張并激發了包括國有企業職工在內的各經濟人的主體意識的市場經濟體制要求背道而馳。第二,更重要的,盡管避免國有企業職工參與減少了交易成本,但一旦企業改制中缺少職工的參與,使得職工的權力沒有被很好地保障,由此帶來的后續社會成本不知我們那些地方官員是否計算過?從個案上看,媒體曾報告過河南某國有大型造紙企業被政府與企業領導安排整體出售給一家私營企業,結果導致原企業工人持續的抗爭與上訪,不僅給當地社會造成了極其不良的影響,而且也導致改制失敗,企業從一個原本盈利的狀態變成了半癱瘓。最后,政府部門花費了很長時間很多精力來處理后續問題。地區去層面上看,2004年初我在調研時聽東北一位政府研究部門的學者說,當年政府用下計劃的方法實現減員增效,結果職工被強制減下來,企業未見搞好。而且,即使有的企業通過建元提高了些許效益,上繳利稅稍多一點,甚至從表面上看,政府被企業的包袱輕了些。不過,企業職工被推向社會后,由政府支付的社會保障費用、維持社會治安費用,不知高出原來多少倍,但很少有人計算這筆賬。更可怕的是,因為改制過程中政府官員與企業領導以所謂的“中央精神”當尚方寶劍,缺乏來自于國有企業職工的民主監督與制約,使得改制過程中的腐敗現象愈演愈烈,這反過來再度激發了國有企業職工的不滿情緒,也毒化了整個社會風氣,極大地損害了東北在全國甚至全世界的形象,這筆賬與由所謂的強制改制節省下來的費用以及提高了一些的效益比,更是大到無法計算,不能不說是一個很深刻的教訓。
因此,我以為,國有企業的改革過程中,充分聽取并最大限度反映職工的意見,把職工對自己命運的關心,與其對企業改革的參與聯系在一起,既是改革過程稍復雜一些,政府需要事先協調的利益更多一些,也是值得的。因為這樣做可以最大限度防止企業改制過程中因缺乏民主導致腐敗,同時還可以最大限度地節省事后的社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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