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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終于出臺。從三中全會作出總體部署,到這份意見出臺,時間跨度長達近兩年,足見國企改革之重要、之艱巨。
毋庸諱言,圍繞國企改革,不斷取得實踐和理論進展,也產生過不少爭論,出現過一些模糊認識。比如把國企改革等同于搞國企私有化,把國企改革等同于降低直至消除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把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理解為允許國有資產流失,把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等同于弱化國企黨的建設等。部分國企自身存在的管理混亂、運營低效等,也加劇了這些爭論,凸顯了深化國企改革的緊迫感。
繼三中全會提出了國企改革總體部署后,近兩年來,中央深改小組連續提出過關于在深化國企改革中“加強黨的建設”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意見。更為重要的是,習近平總書記近期就國企改革作出了“三個有利于”的重要論述:國企改革要“有利于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有利于放大國有資本功能”。
萬余字的《意見》涉及國企改革各個方面。如果刪繁就簡、提綱挈領,我們不妨從這十個重要關系來看——
1、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與各所有制資本共同發展的關系
這涉及到國有企業的性質與定位。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是堅持和完善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但又不能只是國有企業“一枝獨秀”。積極促進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動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也是必然。
2、加強黨的領導與完善公司治理的關系
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是深化國企改革必須堅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則。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完全可以統一起來。黨建工作總體要求將被納入國有企業章程,還需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落實國企反腐倡廉“兩個責任”。
3、推進改革與堅持法治的關系
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深化國企改革,必須堅持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努力落實依法治企。通過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配套政策,確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完善、有效運行,同樣需要法治保障。
4、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的關系
國有企業不能躺在“嬰兒搖籃”里,而應成為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獨立市場主體。這就需要建立合適的企業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對國企領導人則實行差異化的薪酬分配辦法,把激勵和約束同步體現出來。
5、增強活力與強化監管的關系
《意見》從很多方面體現了對企業活力的激發,同時又用多種制度體現強化監管。積極引入各類投資者實現股權多元化,大力推動國企改制上市,以董事會建設為重點完善治理結構等,都是致力于增強企業內部的監管。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等,是為了解決國有資產監管中存在的越位、缺位、錯位等問題。
6、商業類國企與公益類國企的關系
將國有企業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實行分類改革、分類發展、分類監管、分類定責、分類考核,能避免國企改革的簡單化、“一刀切”,實事求是地按照企業自身實情和經濟規律,來務實地找到每一個國企的準確定位、準確責任、準確路徑。
7、做強做優做大與市場化退出的關系
國企既應爭取“過得好”,也應可以在優勝劣汰中“退得了”。在做強做優做大國企的同時,也建立健全優勝劣汰市場化退出機制,讓國企實現能進能退,才會用“退”的約束來促其努力地“進”。
8、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與杜絕國有資產流失的關系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曾被一些人有意無意地誤讀為放任國有資產流失。繼總書記講話之后,這次《意見》再次明確了,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有一個重要前提,就是杜絕國有資產流失。
9、非國有資本參與國企改革和國有資本入股非國有企業的關系
在推進混合所有制經濟改革中,國有資本和非國有資本這兩種力量可以相互支持、相互補充。圍繞這兩種力量“雙向進入”所展開的制度設計,有待因地施策、因業施策、因企施策地穩步實施。
10、頂層設計與基層首創的關系
這份《意見》是對國企改革的頂層設計。它不可能面面俱到、事無巨細地告訴每一個國有企業“你應該具體怎么做”。在繼續完善鞏固頂層設計的同時,接來下,國企改革的著力點,將逐步轉向發揮基層首創精神、大膽展開具體探索上。
歸根結底,這份《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從本質上回答了三個問題——國企是誰?為誰而改?靠什么來改?期待改革者們用實踐來繼續做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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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曾被一些人有意無意地誤讀為放任國有資產流失。繼總書記講話之后,這次《意見》再次明確了,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有一個重要前提,就是杜絕國有資產流失。
在推進混合所有制經濟改革中,國有資本和非國有資本這兩種力量可以相互支持、相互補充。圍繞這兩種力量“雙向進入”所展開的制度設計,有待因地施策、因業施策、因企施策地穩步實施。
這份《意見》是對國企改革的頂層設計。它不可能面面俱到、事無巨細地告訴每一個國有企業“你應該具體怎么做”。在繼續完善鞏固頂層設計的同時,接來下,國企改革的著力點,將逐步轉向發揮基層首創精神、大膽展開具體探索上。
歸根結底,這份《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從本質上回答了三個問題——國企是誰?為誰而改?靠什么來改?期待改革者們用實踐來繼續做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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