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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許多新自由主義學者、官員紛紛表達了質疑乃至否定的意見,下面我們來看看他們都是怎么說的。
盛洪(天則經濟研究所所長):
把國企“做強做優做大”是錯的。
這種國企改革方案有什么意義。他們完全無視社會上不同的意見和批評的聲音,一意孤行做大做強國企,這叫什么改革?這完全是反改革,打著改革的旗號,做著反改革的事情,是又一次欺騙輿論。
改革是解決問題的,這次的改革基本沒有針對我說的問題,比如說國企壟斷權問題、國企免費和低價使用國有資源的問題、不上交利潤的問題、國企內部沒有限制分配的問題,這些問題才是問題。在我看來更嚴重的是,國企的存在就是問題。
只管資本不管資產,是值得懷疑的。國企動不動,能不能賣股權,能不能退出,這些都是問題。
正是走向一個錯誤的方向(黨管國企)。歷史經驗已經告訴我們,出了什么問題你認為就是管的不夠、抓的不夠,然后你就管得更多、抓得更多,結果就是更遭。
張文魁(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
如果企業本身沒有市場化機制、沒有活力,你再加幾個部門和機構去監管它、去運營它,把監管構架和運營體系搞得那么錯綜復雜、重巒疊嶂,是會讓它更加市場化、更有活力,還是相反?中國有著世界上最復雜的國企監管體系,下一步還會更復雜,但中國國企是世界上最廉潔、最規范、最高效的國企嗎?
http://opinion.caixin.com/2015-09-14/100849474.html
胡星斗(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家):
記者問國企改革與經濟前景,我(胡星斗)說如果國企改革朝國退民進、鼓勵民企發展也就是鼓勵創新與產業升級的方向走,那么中國經濟還會有一二十年的高速發展,但如果是假改革,繼續國進民退,那么效率與公平都解決不了,中國經濟前景就不樂觀。我希望這次是真改革。
葉檀(公知,新自由主義信奉者):
目前國企改革方案是中性的,要讓時間來辨別改革路徑,驗證改革效果,由于涉及到國企做大做強、國企薪酬體制改革、增加國有資本管理公司,市場采取了冷眼旁觀的姿態。
http://weibo.com/p/1001603887321618508353
英國《金融時報》:
外界期待已久的改革臃腫的中國國企的計劃,已被證明是既得利益勝過整體經濟利益的又一個事例。
汪濤(瑞銀(UBS)首席中國經濟學家):
“任何改革方案都是各個利益集團之間的妥協,國企改革也沒有什么不同——事實上它尤其如此。它不可能讓市場完全滿意。”
肖仲華(公知,新自由主義學者):
從意見中關于黨管企業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表述中,我看到的是“公私合營”和“一大二公”的魅影。
意見一再強調要做大做強國企,做大做強公有制經濟,然后又要搞混合所有制改革,強調國資要參股民營企業,這恐怕就是要搞“公私合營”模式。黨組織領導下的“公私合營”萬一出了問題,當然不可能是黨組織的問題,那就一定是經營者的問題了。經營們,即將被混改的民營企業的經營者們會成為“階級敵人”么?
看完整個國企改革意見,我找不到任何可以令我信服的改革舉措。既了無新意,也太亂彈琴。對國企無效率和腐敗的制度性根源,對制約經濟發展的制度性瓶頸,沒有任何針對性的措施。
劉勝軍(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執行副院長、新自由主義人士):
加強黨組織的作用,似乎與市場化改革方向相悖。《指導意見》提出要“適應市場化、現代化、國際化的新形勢”。如何在加強黨組織作用的同時來提高企業市場化程度?這頗為令人費解。
筆者認為,在不徹底解決“黨政企不分”的情況下,即便引入了“淡馬錫模式”,很可能也是換湯不換藥,難以根治“國企病”。
《指導意見》的以下表述令破除央企行政壟斷變得更加困難,“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顯然,央企一旦失去壟斷地位的庇佑,繼續做大做強是幾乎不可能的任務。
《指導意見》的出臺歷時很久但并未取得足夠大膽的思想解放與實質性突破。雖然《指導意見》在放棄國有資本控股地位、員工持股、戰略性重組、國有股減持等敏感問題上均有涉及,但表述不夠清晰,依然留下相當多的模糊地帶。在如今官場不作為的氛圍下,這樣的含糊將成為國企改革的巨大阻力和不作為的借口。特別是,如何緩和黨管干部與國企市場化之間的“張力”,依然存疑。對防止國有資產、利益輸送的概念化警告,又足以令改革者難以施展拳腳。
http://weibo.com/p/1001603887303402590060
宋厚澤(保爾森基金會項目研究員。曾在哥倫比亞大學全球中心(東亞)和天則經濟研究所從事研究工作):
這個文件不能給人帶來多少關于改革紅利的期望。原因很簡單,中國國企最大的問題是市場競爭壓力不足,降網費都需要總理出來講話。但關于這點,文件中沒有提出明確的解決辦法。如果不引入市場競爭,而只是關注企業內部問題。即使能把一個壟斷企業改的再有效率,壟斷導致的社會損失不會有任何降低。
文件開篇就提到國企改革的目的是”堅定不移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這就讓人有點疑惑了,如果是市場決定,那么國企既可能變大也可能變小,很難保證國企一定會變得怎么樣。這自然會帶來一個問題:如果市場化不能保證國企”做強做優做大“,下一步會發生什么?
http://songhouze.blog.caixin.com/archives/134046
財新網:
本次國企改革的綱領性文件中也透露出一些并不太清晰或在后續細節或執行中需要進一步明確的方面:第一,過分強調國有企業的做強做大做優,容易與“尊重市場自身的規律”的原則產生矛盾,在執行中容易導致政府強勢干預企業,與確定政府與市場邊界的總體思路可能有一定的矛盾;第二,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在執行中仍需要細化,否則原則難以把握,容易導致多頭監管、權責不明。
http://opinion.caixin.com/2015-09-14/100849449.html
馬光遠(新自由主義學者):
實事求是講,本次備受期待的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意見并沒有帶來大家期待的驚喜,都是老生常談,也沒有制度層面重大的突破和創新。對一些大家期待的問題,比如國有企業從一些競爭領域退出的問題,比如國有企業取消行政級別的問題,都沒有涉及,國企改革的大方向事實上是模糊的,指導意見確定的一些目標充滿了矛盾和沖突,比如,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黨的領導等等。基于此,期待本次意見出臺后,國企改革的歷史使命就此完成,顯然不現實。國企改革還要繼續進行試錯,還要經歷多次的反復,可能才能回到改革的初衷。
聶輝華(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副院長):
坦白說,這份文件離大家期望值有點距離,總體上沒有新意,在某些方面可能更模糊。
這個文件在這里回避了國企改革最重要的問題,就是國企的定位。國企要不要承擔多項任務,這是最關鍵的問題。如果國企繼續承擔多項任務,政治任務,社會任務,經濟功能,如果這方面還是混合不清,你不可能對商業類國企只實行利潤考核。
這次國企分類改革,把一部分國企定性為商業類國企,理論上就要在市場上競爭了。但是這次提出了要做強做大國企。如果要維護國企壟斷地位,可以拿他做擋箭牌,不能隨便退出和放棄壟斷地位。但如果要追求國企市場化改革,也可以找到理由,因為國企要參與市場公平競爭。所以這樣一個中央文件和其他中央文件一樣,得看實踐中如何操作。
http://www.chinareform.org.cn/Economy/Enterprise/Practice/201509/t20150914_234163.htm
朱海就(浙江工商大學經濟學院教授):
國企改革指導意見對具體的管理說得很細,但在大的原則上犯錯誤。比如企業能人為地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嗎?商業本身就是最大公益,任何企業都是服務公眾的,因此不存在什么“公益類”企業。當政府把某些企業劃為公益類企業時,就相當于默認其壟斷的合法性,默認其對公益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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