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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斌強:張亞中的“和平協議”是什么貨色?能解決兩岸問題嗎?
點擊:6590  作者:蘭斌強    來源:昆侖策網【作者授權】  發布時間:2021-09-11 09: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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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斌強視頻號截圖】

9月4日,中國國民黨舉辦了一場主席候選人政見發表會,四位候選人都發表了自己當選黨主席后的政見觀點,并開展了提問、詰問、結論等環節。候選人的一些觀點對中國國民黨在臺灣未來政壇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力,其中有關兩岸問題的觀點無疑是重中之重。四位候選人的兩岸問題觀點,有三個人的觀點與之前及當前國民黨的兩岸政策并無什么本質上的不同,唯有張亞中先生的觀點看以來稍有新意,于是,這幾天在兩岸社會引發一些熱議。

筆者在國民黨這場政見發表會結束后,第一時間在大陸平臺轉發了張亞中的主要觀點,引發廣泛圍觀,在筆者的微信視頻號上觀看的98萬,轉發27萬多,點贊3萬多,留言近800條??梢姶箨懖簧倜癖妼垇喼械挠^點是持肯定態度的。
 
然而,也有一些讀者、觀眾對張亞中的政見觀點不以為然,更有讀者發私信或在我的微博留言,咨詢張亞中在政見發表會上說的其《兩岸和平備忘錄》的具體內容。

對于張亞中這次提出的《兩岸和平備忘錄》具體內容,媒體、智庫并未對外公開透露,所以筆者也一時無法回應和答復,更不便隨意評論。

今天(10日),香港《中評社》全文刊登了張亞中先生的《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芻議》(以下簡稱為“和平協議”),雖然這份“和平協議”注明是2008年10月10日發表的,但從臺灣相關媒體的報道來看,張亞中先生所指的《兩岸和平備忘錄》,其內容除了在一些用詞上略有變化外,關鍵的主張和觀點與這份“和平協議”的內容無根本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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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評社》發表張亞中“協議”的標題截圖】


既如此,筆者就張亞中先生的“和平協議”略作點評,讓我們認識一下:

張亞中的“和平協議”究竟有哪些內容?

張亞中的“和平協議”能解決當前乃至未來兩岸問題嗎?

一、張亞中的“和平協議”主要內容

除了前言外,具體內容分為三個部分,即“本文”、“性質看法”以及“條文說明”。

在第一部分“本文”中,“和平協議”用七條將兩岸關系與未來發展作了一個框架性的確定,并作為“協議”雙方簽署的文本。這一部分看似很簡單,但其中一些用詞用語帶有很深的玄機,如:

“兩岸同屬整個中國”;

“兩岸在平等之基礎上,發展彼此間正常之關系”;

“尊重對方在其領域內之最高權力,任何一方均不得在國際上代表對方”“雙方均尊重對方之內部憲政秩序與對外事務方面之權威”;

“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脅對方,完全以和平方法解決雙方之歧見”;

“兩岸決定在雙方同意之領域成立共同體”。

在第二部分“性質看法”中,“和平協議”用五點將兩岸的關系作了一個原則概念上的定性,即:

“結束敵對狀態”“尊重簽約雙方的主體性”。

在第三部分“條文說明”中,“和平協議”將第一、第二部分上述關鍵問題從九個方面進行了具體詳細的說明和定性,是關鍵的部分。這些內容表面上看是維護中國統一,但實際上與大陸提出的一個中國原則精神相差十萬八千里,甚至完全相反。


首先,否定“一個中國”原則精神,強調“整個中國”概念

“條文說明”中將兩岸的關系定位成“兩岸同屬‘整個中國’”。聲稱“我們可以將‘整個中國’(whole China)看成一個屋頂或是兩岸相加之合,‘整個中國’的權力目前暫時由兩岸政府分別行使。”
“‘一個中國’的用法容易產生文字上的模糊,更容易引發兩岸‘誰是這一個?’的爭議”。
“所謂的‘中國’應該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的總合,主權屬於兩岸全體人民。兩岸均應放棄‘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或‘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排它性’論述,接受‘大陸與臺灣同屬中國’的看法。因此,就文字的周延性與客觀性而言,以‘整個中國’取代‘一個中國’,既不失其原義,又能完整地表達出其應有的意義,‘整個中國’也意指兩岸在互動中,必須將‘中國做為一個整體’(China as awhole)做為原則來思考。”
“未來北京與他國簽署有關疆界的條約時,臺北方面亦有權參與,反之亦然,原因很簡單,兩岸的邊界均是兩岸中國人的邊界,不是兩岸自己可以說了就算。”

其次,曲解《反分裂國家法》,強調兩岸“地位平等”“互不隸屬”

“條文說明”中聲稱,
“兩岸關系不是彼此的‘內政(domestic)關系’,即臺灣地區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但是‘中國’的一部分。反之亦然。”大陸“《反分裂國家法》,其實也是同樣的精神,即反對臺灣從‘中國’中分裂,而不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分裂。”
“北京與臺北的政府均只有在自己所管轄的領域內享有完整的管轄權,而不能及於對方。如果用國際法的術語來說,兩岸只有在自己的領域內才是個完整的國際法人,如果從整個中國的領域,或整個中國的事務來看,兩岸均非完整的法人。”

第三,設想效仿歐共體,成立“兩岸共同體”

“條文說明”中用不少筆墨描述了歐洲共同體的性質、形態以及運作方式,然后將未來兩岸關系的構成也以此為類型,稱
“兩岸共同體能夠成立,透過多種共同體的運作,重疊認同將因而擴大。當兩岸人民,特別是臺灣人民將愈來愈能接受兩岸同為中國人,其為命運共同體的看法時,兩岸從統合到統一自然有了堅固的基礎。”
“對臺灣人民而言,純粹仿照自由貿易機制的兩岸經貿互動,短期或許對臺灣有利,但是長期而言,臺灣經濟有可能經由經濟自由流動而逐漸被掏空。透過‘共同體’機制,臺灣的利益才有可能確保。”

雖然“條文說明”稍微解釋了“兩岸共同體”與歐洲共同體有區別,但是從其上下文強調的邏輯關系來看,顯然是在鼓吹兩岸關系能效仿歐洲共同體。

第四,鼓吹兩岸同時出現在國際組織

“條文說明”中在論述臺灣參與國際組織因大陸的原因受阻,以及不滿足以觀察員身份參與國際組織而應該以正式會員國身份參與后,提出了一個“兩岸三席”的概念,即
“以‘兩岸三席’的方式為之。例如在‘世界衛生組織’的參與上,容許臺灣以‘臺北中國’(Taipei China)名義參與,而臺灣也同意兩岸共組一‘兩岸共同體’或‘中華共同體’代表團做為兩岸參與的第三席。”

第五,類比國際方式簽署“和平協議”

“條文說明”中一方面解釋兩岸不同于“國與國”的關系,一方面又提出兩岸互動、國際間交往,以及簽署協議應該“按照國際慣例進行”,也就是這些完全按照目前臺灣當局“外交模式”來處理,如“互設常設代表處”所處理兩岸事務的手法與目前臺當局在其沒有“邦交”的國家完全一樣;更滑稽的是,在簽署這份“和平協議”的雙方署名和批準方面,也要“為大多數國際條約或協定的有關規定”。

第六,承諾“不使用武力”

“條文說明”在這一條中實際上就是試圖要求大陸放棄武力統一的方式而只留下一條所謂“和平統一”的道。

最后,“條文說明”在“結語”中將“和平協議”的核心觀點表達出來,稱
“‘整個中國’必須是兩岸的共識,也是互信的基礎,兩岸雖有大小之別,但是目前各為一具有憲政秩序的政治實體,也是一個必須尊重的客觀現實,透過共同體的建立,兩岸逐漸整合為一個真正的‘一個中國’或許可以是一個最理想的路徑。”

二、張亞中的“和平協議”能解決當前,乃至未來兩岸問題嗎?


從上面筆者的介紹,張亞中的“和平協議”實質上是一個戴上帽子的“兩國論”,因此,它不僅不可能解決當前兩岸問題,更無助于中國統一

第一,必須清醒認識,“中華民國”早已滅亡


這一點,筆者曾在以往多篇文章中都作過詳細論述,在此不再贅述。但有關基本的概念必須再加以強調,即:
從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那一天起,“中華民國”在中華民族的歷史上就已經滅亡了,如今盤踞在臺灣島上的臺灣當局不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的割據勢力;1971年10月25日,臺灣代表所謂“中華民國”被聯合國驅逐,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在聯合國合法席位之日,無論是從國際法還是國際社會,代表中國的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而絕沒有“中華民國”!

如果至今還不承認這個事實,還以所謂“臺灣有自己的憲法、憲政體系”等為由就以為自己還是“中華民國”,是合法的政府,并且要大陸接受這個所謂的“事實”,這是十分荒謬的,是絕對不可能的。因為聯合國不會承認、國際社會不會承認,與中國建交的179個國家也不會承認。

因此,在沒有認清,或者說至今還不接受這個最起碼的事實前,特別是還以“中華民國”的身份來與大陸談所謂的“和平協議”同樣是荒謬的。

第二,中國統一進程中,沒有什么“兩個區域”“兩個政府”一說


至今中國尚未統一是事實,而這個事實也意味著中國解放戰爭尚未結束,正是如此,大陸從1949年以來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提出的口號是“解放臺灣”,盤踞在島上的臺灣當局也是因此負隅頑抗。近幾十年,因兩岸關系的緩和,特別是在2008年馬英九執掌臺灣政權后表現出了與大陸和解姿態后,大陸充分考慮到臺灣同胞的切身利益,逐漸將“解放”變為“統一”,而“和平統一”正是在這種氛圍下產生的。

但島內的分裂“臺獨”意識和勢力一直沒有停歇,甚至越來越猖狂,即使在馬英九時期也是如此,而且還有過之而不及。因此,大陸不得不在“統一”的問題上繼續保留“武力統一”的方式。也就是說,如果有必要“解放臺灣”隨時可以繼續。

那么,何為“必要”?這就是《反分裂國家法》劃出的三條紅線,即
第一條紅線:“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
第二條紅線:發生將會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
第三條紅線: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

如果發生有人越過這三條紅線中的任何一條,就意味著“武力統一”的戰火點燃。

目前,島內已經有人在試圖越線玩火,其中表現得最充分、最猖狂的當屬民進黨及其支持者,但也只是在偷偷摸摸階段,并沒敢真正的公開,其最大的保護傘就是“中華民國”的招牌。長久以來,國民黨雖然表面上反對“臺獨”,但實際動作上并未為國家統一做過多少貢獻,倒是明里暗里操縱著“兩個中國”,而他們打著的是與民進黨一樣的“中華民國”招牌。

民進黨和國民黨玩弄的手段雖然有所不同,但結果是一樣的,那就是將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只不過民進黨圖謀的是“臺灣國”,而國民黨圖謀的“中華民國”。

由此可見,早已滅亡的“中華民國”招牌就是阻礙中國統一的關鍵所在。

因此,徹底解決“中華民國”這個僵死牌是中國統一問題上首先應明確、解決的問題,所以根本上就不存在所謂的中國“兩個區域”和“兩個政府”一說,只有中央如何實施統一的方式。

第三,“和平統一”不等于承認臺灣割據政權


大陸自將“解放”逐漸變為“統一”后,從臺灣同胞的利益考慮,一直提倡和平統一。雖然大陸知道這條路不容易,付出的成本會很大,但從民族大意和國家的未來著想,體現了相當大的胸懷和格局。

但若島內以為這是大陸軟弱或不敢實施武力統一,那不僅是誤判,而且一定會貽誤自己。其中,民進黨及其“臺獨”分子必將在解放軍的炮火中灰飛煙滅,而還死死抱著“中華民國”僵死牌的國民黨必將被中華民族滾滾向前的巨輪碾碎,徹底退出歷史舞臺。

因此,當大陸表展現和平統一的愿望時,國民黨的高層和一些政治人物應該把握好機遇,充分認清自己的價值和所該扮演的角色,正確做一個為祖國統一貢獻大、在中華民族歷史上能留下一筆光鮮色彩的人物,而非相反。

第四,用各種花里胡哨的名詞解決不了統一問題


現在,回頭再簡單評論一下張亞中的“和平協議”。

其實看了上面的內容,說實話,真不值得太多的評論。稍有一點國家、民族意識的人都可以看出,這份打著“和平”的協議,一是根本行不通,無論是在大陸還是在臺灣(或許臺灣贊成的比例會比大陸多一點);二是這份“和平協議”帶給大陸和臺灣未來解決兩岸問題以及國際問題的只有混亂(如大陸現在還要為自己的身份證明、兩岸同時出現在國際組織而不被認為是“兩國”、大陸與別國簽署外交協議還需要得到臺灣“政府”的許可等等荒唐觀點);三是無論是“整個中國”還是“兩岸三席”,只不過是20年前已經證明是不可能的實現“一國三憲”的翻版和偷梁換柱的把戲。

因此,張亞中的“和平協議”雖然用了不少的新名詞,可根本不可能解決中國統一問題。

或許有讀者質疑,那為何筆者會轉發張亞中在國民黨政見會上的發言內容?

轉發并不等同于完全認可,主要想表達三個觀點,一是張亞中對國民黨提出的批判還是相對比較準的,這點應該認可;二是國民黨的衰落對政黨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三是了解臺灣政壇搞花樣與干實事是決然不同的兩種現象,不可將兩者統一。

最后,回答一下網友要我預測一下本次國民黨主席候選人誰能最后勝出的問題:

從兩岸媒體和社會對張亞中關注的熱度來看,張亞中似乎會成為此次的一匹黑馬,不過,這只是一種表象而已。實質上,當前國民黨的氛圍,特別是國民黨當前在臺灣社會所扮演的的角色,張亞中不可能成為黑馬,而只會在朱立倫和江啟臣二人中選,其中江啟臣的可能性要大于朱立倫

其實,無論是江啟臣還是朱立倫,我們看了張亞中的“和平協議”后,應該有一個基本的判斷,那就是,國民黨已經越來越邊緣化,如果不能發生根本性的改變,2024的大選,國民黨基本沒戲,即使民進黨如此之濫。

由此,我們不得不對統一的迫切性有更加深刻的認識!

(作者系昆侖策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來源:昆侖策網【作者授權】,修訂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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