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雙節假日回故鄉陪父母,發現我家四個人講四種不同的方言,老爹講寧波方言,老娘講吳語方言,弟弟能講杭州官話,我主講上海儂語。于是我們全家融合出一種江南普通話,這種話能在江浙滬親朋好友交流中通用。于是我開始研討歷代北方人入吳越尤其是宋室南遷,對江浙地區尤其是杭州方言造成的影響。今天,在這些地區存在著一種文讀系統,各地的文讀系統具有很大程度的共性。我們把這種文讀系統稱為“浙江普通話”或“江南官話”,實際上具有地區共同語的性質,今天江南話、上海話的吳語文讀系統應該是屬于江浙普通話。
中國普通話英文為“Mandarin”,來自葡萄牙語,歷經中華民族上千年不同時期的交融演變,現今普通話是新中國成立后中國的官方用語,也是聯合國六種官方工作語言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9條規定:“國家推廣使用普通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也確立了普通話是“國家通用語言”的法定地位。普通話在中國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稱謂:大陸官方(包括港澳):普通話;臺灣:國語;新加坡:華語;學術界:現代通用漢語,自秦漢以來,普通話經歷了千年的交融演變和交流發展。
在秦始皇統一中國,建立秦朝后,中國歷史上各朝代基本上都用某一種語言作為全國通用的官方語言,當時叫“官話”,按現在的說法是普通話。中國歷史上各朝代都以什么話作“官話”呢?
1、秦朝
秦朝用的官話是東周時期形成的各國都有采用,經常用于各國之間交流的“雅語”。秦始皇在世時,向嶺南發配及遷徙了大量的中原人,有記載的就達55萬之多,還不包括因犯罪為了躲避處罰而逃亡到嶺南的人。這些中原人來自原七國中不同的國家,相互之間必須講中原通用的“雅語”,才能相互交流和溝通。并且由于嶺南當地處于蠻荒狀態,人煙稀少,文化落后;而南遷的中原人人數眾多,因此基本上沒有受到當地語言的影響。后來秦朝被推翻,原南遷的秦朝人趙佗在廣州建立了南越國,地域為廣東大部以及廣西的東部,在南越國的地域內一直講著秦朝時候的普通話,并一直保持到現在,就是廣東的粵語。因此秦朝時所用的普通話就是現在的廣東粵語。
2、漢朝和晉朝
漢朝成立后,以原來楚國人為主的劉邦政權,把原來的楚國話定為官方語言。楚國原來處于南方落后地區,為了與中原接軌,以及便與楚國新占領區交流和溝通,楚國從貴族到人民都學講雅語,所以楚國后期的通用語言與中原的雅語已經比較接近了,但還是有一定的區別。漢朝將原來楚國話當成全國通用的“官話”也容易被中原人接受,經過漢朝、三國以及晉朝幾代,原來的楚國話成為中原人民通用的普通話。東晉滅亡后,中原被少數民族政權統治,互相攻殺,一些中原人民為了躲避戰亂而向南遷徙,這部分中原人南遷后散居在廣東、福建、江西、廣西、湖南及臺灣等多個省份,但1600多年了,這些分布在各處的南遷中原人所用的語言基本上還能相通,說明他們所講的語言與從中原出來的時候變化不大,還講著從中原出來所用的漢朝普通話。這就是客家話。因此漢朝、晉朝時期的普通話就是現在的客家話。
3、唐朝
南北朝時,中原經過了“五胡亂華”的動亂時期,最后由鮮卑族建立的北魏統一了北方。鮮卑族再統一北方后,并沒有以鮮卑語當成普通話,而是用一種漢語的方言,就是他們在山西平城所學的平城方言當成國語(普通話),把鮮卑語稱為(北語);此后成為“國語”的平城方言很快在中原成為通用語言。至于當時的國語是一種什么樣的話,現在沒有流傳及樣本依據;但從唐詩的格律及押韻的情況來分析,應該與五胡亂華前的漢朝官話變化不是很大,用現在的客家話來讀唐詩,比普通話更押韻。
4、元、明兩朝
元朝建立后,所用的普通話與原來有相當大的變化。在明朝末年,四川由于戰爭損失了90%以上的人口;所以在清朝初年的“湖廣填四川”,大量的移民從湖北、江西、湖南、安徽、甚至廣西、廣動各地遷徙到四川,四川的原住民數量稀少,所用的語言不足以影響這些外來移民;而來自不同地區的移民為了便于交流和溝通,不得不采用原來的官話(普通話)來交流,所以明朝時期的普通話在四川保留得比較完好。元明時期的戲曲中道白所用的語言也可以得到應證。
5、清朝及現在的普通話
清朝入關統治全國后,他們沒有以滿語作為國家通用語言,是因為滿語使用的人員少,并且文化內涵也遠不能取代漢語,所以滿清統治者還是以漢語作為全國通用語言。但他們并沒有用原來明朝的官話,而是用他們沒入關之前在遼東所學會的遼東方言來當普通話;而對漢族人來說,所用的也是漢語,并且與原來的語言變化不是很大,很容易學會,所以推廣比較快。此后中國的通用語言就變成了現在這樣的普通話了。
我們智庫調研發現,“普通話”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清末民初。1902年,學者吳汝綸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議中國應該推行國語教育來統一語言。在談話中就曾提到“普通話”這一名稱。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學日本時,曾與留日學生組織了一個“演說聯系會”,擬定了一份簡章,在這份簡章中就出現了“普通話”的名稱。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學者朱文熊在《江蘇新字母》一書中把漢語分為“國文”(文言文)、“普通話”和“俗語”(方言)。
1955年11月4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向全軍發出了《關于在軍隊中推行漢字簡化、推廣普通話和實現語言規范化的通知》。1956年2月6日,國務院發出關于推廣普通話的指示,并補充了對普通話的定義:“以北京語音為基礎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范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范。”這個定義從語音、詞匯、語法三個方面明確規定了普通話的標準。“普通話”一詞開始以明確的內涵被廣泛應用。
如今的普通話是以北京話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范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范的現代漢民族共同語。我們智庫認為,推廣普通話不是要人為地消滅方言,而是為了消除不同方言的隔閡,以利于社會交際。目前全國有70%以上的人口具備普通話應用能力,95%以上的識字人口使用規范漢字,中華民族幾千年書同字、語同音的夢想正在逐步成為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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