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福公司成立于1896年。有個叫叫安杰洛·康門斗多·恩其羅·羅沙第(即稱Angelo Luzzati)的意大利籍的猶太人知道大清國要開發礦產后,聯合英國維多利亞女王的孫女婿勞爾納侯爵、意大利首相盧迭尼、倫敦勞脫確特洋行成立了一家“福公司”,公司總部設在倫敦金融城坎農街(Cannon Street)110號。同年英福公司在北京設立辦事處,名為北京辛迪加(有限)公司(Peking Syndicate Limited),對中國煤礦投資。開辦資本由英國、意大利資本共同組成,總計2萬英鎊。
猶太人羅沙第是一個富有傳奇色彩的人物。1885年,27歲的羅沙第憑借工程師的身份,在泰國暹羅獲得了一個金礦開采權。由于資金問題,他便到倫敦的猶太金融圈內籌資,最后卻以失敗告終。但他的游說工作沒有白費,意外地得到了意大利國王翁貝托一世的賞識,被任命成為一名駐暹羅的外交官。左右逢源、長袖善舞的他不久便得到了暹羅國王拉瑪五世的器重垂青。政治仕途上的一路通暢,使羅沙第在1889年被意大利政府授予了“圣·莫利齊歐大勛章”,可以享受與公使同等級別的外交禮遇。
甲午戰爭后,羅沙第曾經以代理牧師身份來華,以“調查中日戰后情形”為名義,勘測大清帝國的礦藏資源。因此對于河南、山西、陜西三省的資源情況,已了然在心。?
說來巧合,他的姓氏Luzzati與當時著名的意大利政治家、曾出任財政大臣的路易齊·羅沙第同姓,所以又被歐洲媒體傳為這位大政治家的侄子或者私生子。他本人并不介意這種傳言,因為對羅沙第來說,這無疑是一塊份量不輕的金字招牌。
從亞洲回國后,羅沙第又結交了首相盧第尼的兒子卡羅。老盧第尼曾經出使大清國,在當時的中國政界有著相當廣泛的人脈。憑借老盧第尼的關系,羅沙第與大清國招商局總辦馬建忠打得火熱。
福公司成立后,羅沙第秘密求見同是猶太人、在英國掌控銀行業的德國銀行世家——羅斯柴爾德家族(也譯為洛希爾家族),將他欲在大清展開的宏圖大業和盤托出,得到了此財團掌門人洛希爾爵士的認可,并當即給了他數額可觀的資金支持。于是,福公司在英國的第一位大股東正式出爐了。
1897年,羅沙第回到大清國,找到他的老朋友馬建忠請他出謀劃策、共商大計。
馬建忠(1845-1900),江蘇丹徒人,與劉鶚是同鄉,也是位洋務派官員、維新思想家、外交家,而且還是位杰出的語言學家。他的《馬氏文通》是中國關于漢語語法的第一部系統性著作,開創了中國現代語法學。
做為招商局里舉足輕重的人物,馬建忠十分清楚當時最熱門的事情是什么。那便是光緒皇帝新近給各封疆大吏們下的關于開發礦產的旨意。此想法一出,與羅沙第不謀而合。他這所公司成立的最終目的,為的就是晉、豫、陜三省的豐富礦產資源。于是,福公司在羅沙第的積極運作和馬建忠的暗中幫助下,籌備運營工作正式開始。
羅沙第通過馬建忠與北洋大臣李鴻章牽線,為李家族獻金并提供干股,允諾李鴻章作為福公司的影子股東,可優先享有福公司的大股份。這樣,羅沙第得到了李鴻章的鼎力支持。于是,1899年李鴻章通過香港銀行購買福公司4203英鎊的股份,成為福公司的股東。
而后,羅沙第又利用他在羅馬的關系網,對意大利駐華公使薩瓦戈施加壓力。盡管公使并不喜歡羅沙第這個猶太商人,但考慮到羅沙第的背景,認為羅氏在大清開展的業務活動勢必關系到意大利在華的最高利益。在利益面前,精明的公使開始積極出面疏通大清帝國的相關部門。
因此,羅沙第左手拿著李中堂的“批示”,右手握著意大利的外交護照,最后又給福公司這個“外資企業”披上了“中外合資”的外衣。如此一來,福公司的“影子股東”們,便為這位答應與他們分享紅利的意籍外商保駕護航,一路大開綠燈。
英福公司最初法人代表為意商羅沙第,但不久他就遵從羅氏的旨意將福公司轉售給了一個名叫哲美森(G.Jamieson)的英國人。至此,大英帝國福公司總董易主為英國人。
哲美森生于1843年,時任英國駐華領事官。1920年于倫敦去世。1864年,只有21歲的哲美森就來到了中國,初任翻譯生,先后出任駐臺灣代領事、駐滬代理法律事務秘書、代理翻譯、駐九江領事等職。1880年取得大律師資格,先后出任中國、日本地區最高法院代理法官助理(駐滬),代理法官、領事,代理首席法官及駐滬總領事等職。1891年任英國駐上海領事兼“大英按察使司衙門”按察使,后任英國駐上海總領事,中英公司董事。
哲美森在中國生活多年,研究中國商法、中國司法等法學學理。有商法著作《關于河南省地稅的報告》和《中國的家庭和商業法》。而他的《華英讞案定章考》將大清與英國司法審判制度相對照,是迄今所能看到的第一篇詳細比較研究中國與英國司法審判制度異同之作。
由于哲美森身處上海,于是福公司總部便改設在了今天上海的外灘十八號(即原麥加利銀行大樓)的四層。
福公司在中國大規模經營鐵路、礦業,為長遠利益考慮。在1909年開創焦作路礦學堂,后改稱焦作工學院,此即是中國礦業學院(1950年)的前身。焦作路礦學堂開創之初,專門培養采礦、冶金和鐵路方面的人才。
在諸多有利因素的保證下,福公司在中國的事業如魚得水。作為近現代中國經營時間最長、活動范圍較廣、經營項目較多的大型外資企業,它同另一家“中英公司”被稱為英國在華兩大公司,扮演著 “侵略中國的最大財閥”之重要角色。
事實上直到1956年,福公司才最后退出中國。
附注:
甲午戰爭戰敗后的多事之秋,李鴻章仍不忘同洛希爾家族掌門人羅·卡爾秘密通信。在答復羅·卡爾時,李鴻章作出承諾:無論何種情況若能有利于北京辛迪加的成功,他都會不失援手,并且積極推薦已退至幕后的羅沙第,“假如無論怎樣一種良好的理解、明智的合作都不能較好地促進的話,倒不如雇傭一名謹慎圓滑的代理,他能一方面維護辛迪加的利益,另一方面防止摩擦并鼓舞信心……我強烈推薦M.le受贊賞的羅沙第被任命為董事會一員,并專門負責所有中國的公共和私人利益。”李鴻章認為羅沙第“在中國有很好的知名度”,因為他最大的功績就是發現了特別的途徑才使山西、河南特許權得以順利產生。“由于擁有如此多的優點,他使得很多中國官員——包括我本人在內都信心十足,而且開始支持我們的外交部。M.羅沙第似乎是獨一無二的、非常有資格充當您在中國的官方行政官。與他會面并在該方面協助他將使我非常喜悅。”
因此在以中國頭等公使、大學士李鴻章作為重量級封面人物的《THE ROTHSCHILD ARCHIVE》(《洛希爾家族存檔》)一書中,洛氏總結道:“特許權是巨大的。至少該辛迪加獲得了煤、鐵采礦權,以及一項相關的鐵路特許權,占地面積21,000平方英里。煤儲量估計約在900,000百萬噸范圍之內。待其充分開發時,產生的預期利潤將達到每年750,000英鎊。另外,該辛迪加獲得了全省[山西]境內的石油權利。進而,僅在一個月后,在河南省,北京辛迪加獲得了第二個特許權,用那些類似(取得)山西特許權的合同條款(取得了河南特許權)。
這封書信是中國19世紀權傾天下的巨臣、總理大臣李鴻章對共濟會酋首羅氏集團出賣國家資源和利益的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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