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21日報道,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該條例被不少黨建專家稱為“改革開放以來最全、最嚴黨紀”。
之所以說“最全、最嚴”,與修訂后的《條例》為黨員明確開列“負面清單”有很大關系。針對以后哪些事黨員干部不能干,如果干了會受到什么黨紀處分,這些“負面清單”不僅圍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6大類明確標示出來,而且也給出具體處理辦法。
總之,此次修訂的一個重要信號是:全面從嚴治黨,越往后執紀越嚴。所有黨員都要注意,這些“負面清單”碰不得,那些仍抱有僥幸心理的人更要小心,誰還想在紀律問題上打擦邊球、鉆空子,只會害人害己。
負面清單一:突出政治紀律,誰在黨內搞團團伙伙、對抗組織審查必被嚴懲!
突出政治紀律是《條例》修訂的一大亮點。中央黨校教授辛鳴對此表示,舊條例的一個突出問題是什么都管,但有些問題沒管好。例如,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等以前難以把握,存在模糊地帶,此次修訂明確列出,可以“對號入座”,使違紀者不能再心存僥幸。
針對政治紀律方面的問題,《條例》的規定相當細致,既要求懲戒“歪曲黨史、軍史”等錯誤,也明確增加了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搞無原則一團和氣等違反政治紀律條款??梢哉f,今后誰再“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或者“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以及“對抗組織審查”,都將受到黨紀嚴懲,其處分既有“嚴重警告或撤銷黨內職務”,也包括“開除黨籍”。
從中紀委近期的通報來看,不少落馬官員就曾碰過這張“負面清單”,如周本順的問題就包括“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楊棟梁則是“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干擾、妨礙組織審查”。
負面清單二:強調組織紀律,誰再參加老鄉會、違規提拔干部必受處分!
除了政治紀律,《條例》對組織紀律也非常重視,把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等都列入要求。對此,中國社科院學者高波表示,“過去常說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怎樣算做到,一些人并不清楚,現在條例中對此明明白白說清楚了,不能再打擦邊球” 。
在組織紀律上“不能再打擦邊球”就意味著,如果“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將可能被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誰“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違反有關規定為本人或者其他人謀取利益”,將被警告或嚴重警告,甚至開除黨籍。
在這方面出問題的落馬官員也不在少數。據中紀委通報,余遠輝就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違規任用親屬擔任秘書,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潘逸陽甚至為謀求個人職務調整,還送給他人財物。
負面清單三,強調廉潔紀律,誰敢縱容子女親屬經商,必遭黨紀嚴懲!
要讓黨員干部從“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無疑需要劃出廉潔 “底線”。
因此,在這次公布的《條例》中,一些“新問題”被補充進來,如增加了權權交易、利用權職或職務影響為親屬和身邊人員謀利等,身邊人經商、收受財物,一經查處,本人難辭其咎;一些“模糊地帶”得以明確,如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借機斂財會從重或者加重處分,借職務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嚴重的會被開除黨內職務;一些“細節問題”也不放過,如“大吃大喝”,這在以前的紀律處分條例中沒有具體明確的表述,新修訂條例明確對超標準、超范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等相關責任進行處分,一旦違反將依規嚴處。
廉潔紀律是條火線,但仍有貪官敢觸碰。根據中紀委通報,楊棟梁就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收受禮金、禮品,違規多占住房;余遠輝則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
負面清單四,重視群眾紀律,為群眾辦事還吃拿卡要,再這樣就處分你!
對老百姓而言,群眾紀律如何規定是最為關心的一項內容。針對百姓呼聲,《條例》中新增侵害群眾利益、漠視群眾訴求、侵害群眾民主權益等內容,警示全體黨員干部為群眾辦事,必須全心全意。
過去,群眾辦事時,一些黨員干部“臉難看”、吃拿卡要時有發生,群眾意見很大?!稐l例》中明確,以后,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刁難群眾、吃拿卡要,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的行為,也不允許了!《條例》規定,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被依規處分。此外,不顧群眾意愿,盲目鋪攤子、上項目造成群眾利益受損的,也將受到懲罰。
要讓群眾滿意,就要大力打擊“小官大貪”等侵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分子。2015年9月,山西省通報了5起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其中包括呂梁市汾陽市三泉鎮李家街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張建兵侵占公私財產問題。
負面清單五,明確工作紀律,不負責、亂干預、泄秘密,結局只有被處分!
當前,黨內存在的許多問題,歸根結底還是一些黨組織管黨治黨不嚴,失之于寬、松、軟。
針對這種情況,《條例》專為工作紀律列出清單。無論是在工作中不負責任、疏于管理,還是違規干預插手市場、司法、執紀執法活動,或是泄露、擴散保密信息、試題,甚至公款出國出境,都將列入違反工作紀律的范疇,并按輕重處以從警告到開除黨籍的處分。與舊版條例相比,新《條例》在工作紀律方面增加了對履行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工作失職等問題的處分。
在近日的通報中,我們已經能夠看到紀委表述方式的變化。同是“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楊棟梁的表述是“干預紀檢機關的紀律審查工作和司法機關的案件查辦工作”;周本順則是“私存涉密資料,泄露黨和國家秘密。”這些表述直擊問題所在,正是要警示黨員,干工作就好好干,違反工作紀律,誰也逃不出正義的裁決。
負面清單六,嚴肅生活紀律,作風不好,不違法就能免制裁?做夢!
相比其他五項紀律,生活紀律在《條例》中篇幅不算長,數下來,僅有4條規定。但正是這4條,能將那些在生活上不檢點者“一網打盡”。
舉例來說,原條例第150條中僅提到了通奸、重婚和包養情婦(夫)的處分。在新版中,為防止遺漏,這些太過具體的表述被刪除,處分范圍擴大到“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把對那些不違法但違背道德的行為的軟性約束變成了硬性要求。此外,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違背社會公序良俗也被納入違反生活紀律的行為。
不過,少數黨員干部由于不能嚴以律己,已經落入泥淖、受到懲處。今年10月,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周本順等人的違紀問題就包括“生活奢侈、揮霍浪費”??梢源_信的是,條例絕不是“稻草人”,誰心存僥幸,以為作風問題不大、想蒙混過關,都將受到嚴懲。
新版最嚴黨紀處分條例未提計劃生育,專家稱體現“法紀分開”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在1997年和2003年頒布實施的《條例》中,均明確了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處理辦法,而在本次修訂后的《條例》中,有關違反計劃生育以及相應處罰的條款均未被提及。
這一修訂在人口學界引發熱議,有觀察人士認為這或是人口政策調整的信號。不過,也有專家認為,刪除違反計劃生育條款并不意味著生育政策面臨重大調整,而是“法紀分開,紀嚴于法”的具體表現。
新版《條例》于10月12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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