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
呂永巖按語:中國農官有的是美國杜邦顧問,有的是轉基因生物推銷組織ISAAA的監事,有的與美國孟山都長期保持親密接觸。這次北京中法開庭審理農官為美國孟山都轉基因毒理學報告“保密”案。消息經媒體報道后,農官為謀利的美國轉基因公司“保密”的東東,被旅美專家揭露在美國根本就不是秘密,不受美國政府保護。連美國自己都不保護的東東,到了中國因為威脅到13多億人的健康安全,也因為一旦問題敗露,就會給傾銷轉基因毒糧的孟山都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所以中國農官費盡心機,不顧人民安危,也要保護美國孟山都的利益。孟山都在世界各地都有轉基因專項公關經費,轉基因顯然涉嫌中國最大的跨國腐敗。這個最大跨國腐敗的黑幕一天不揭開,轉基因就永遠不會有真相。
椰爸按語:孟山都真流氓!真帝國主義!真強盜邏輯啊!向中國推銷除草劑“農達”卻不向中國提供“農達”的毒理學試驗報告!而是用毒性比農達低一千倍的草甘膦的不合格毒理學試驗報告來冒充!而且還要中國農業部為其保守“秘密”!保守啥秘密啊?就是二假秘密!一假就是假“農達”毒理學試驗報告!二假就是草甘膦的完全不符合中國農業部1982年04月10日頒布的《農藥登記規定》第五條規定的假毒理學試驗報告!
《農藥登記規定》第五條規定:申請農藥品種登記時須提供下列資料和樣品。... 5、毒性急性、亞急性、慢性毒性和致畸、致癌、致突變等試驗結果;”
孟山都公司向中國提供的草甘膦毒理學試驗報告竟然是只用20只老鼠,兩只兔子,一次性灌胃,一周時間觀察,沒死就算草甘膦對人“無毒、安全”了!什么爛毒理學試驗嘛!全世界還有比這更爛更假更蒙人的毒理學試驗嗎?!!!—— 請點擊看我的博文《驚天爆炸新聞!20只老鼠,兩只兔子——孟山都的重大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http://blog.sina.com.cn/u/51508bd70102v1xe》
孟山都用這樣一份根本拿不出手的又爛又假的草甘膦毒理學試驗報告來冒充比草甘膦毒性大一千倍的“農達”毒理學試驗報告,來證明“農達”對人無毒!當然就成了千古大騙局了哈!當然就成了孟山都公司騙人的秘密中的秘密啦!核心中的核心秘密啦!原來孟山都公司的“商業秘密”都是這等超級造假的蒙騙中國人民、毒害世界人民的大騙局!
連美國政府都不承認孟山都的草甘膦毒理學試驗報告是“商業秘密”!
一份農藥草甘膦的毒理學試驗報告有啥秘密好保密的啊?凡是涉及食品方面的毒理學試驗報告是越公開越好!只有推銷有毒品時才會把有毒品的毒性試驗報告作為最高、最核心的秘密來保密!越是堅決保密就越說明這個有毒品的毒性越大!孟山都越是堅持不公開草甘膦的毒理學試驗報告就越說明草甘膦對人有毒!而比草甘膦毒性大一千倍的“農達”毒性當然就更大了!
孟山都的草甘膦毒理學試驗報告除了試驗造假是秘密外,其他所有的試驗方法全都不是秘密!全世界的毒理學試驗方法全部都是公開的啊!沒有一個毒理學試驗方法是“商業秘密”哈!
請問孟山都,你要保密的草甘膦毒理學試驗報告是保密其試驗方法還是保密其試驗結果啊?
再問中國農業部,你為美國孟山都公司保密其草甘膦的毒理學試驗報告是保密其什么啊?是和孟山都一樣保密其毒理學的試驗方法還是試驗結果啊?這里不涉及任何一點點的商業秘密哈!涉及的僅僅只是草甘膦的毒性大小而已哈!
再再問中國農業部,你用孟山都公司的草甘膦毒理學試驗報告來作為毒性比草甘膦大一千倍的“農達”進口安全性依據,這不是明擺著作假嗎?張三的身份證怎么可以讓李四領取登機牌登機通行呢?“農達”的成分中除了草甘膦還有比草甘膦毒性大三倍的表面活性劑(聚乙二醇二胺,POEA)!兩者相加讓草甘膦的復合制劑“農達”的毒性增加1000倍!—— 請點擊看《陳一文:日本1988年研究:草甘膦除草劑農達中表面活性劑是殺精劑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51508bd70102wgtu.html?vt=4》
再再再問中國農業部,你明知道草甘膦是草甘膦,“農達”是農達,兩者不是同一物質!為什么卻還要用草甘膦的毒理學試驗報告作為進口孟山都“農達”的安全性依據來大量進口“農達”呢?這不是明擺著的為虎作倀毒害中國人民的身體健康嗎?!
再再再再問中國農業部,北京市民狀告你們要你們拿出“農達”的毒理學試驗報告給全國人民看,你們理應正面回答“有”還是“沒有”!可你們卻違背常理地去請示美國孟山都公司要不要公開不是“農達”而是草甘膦的毒理學試驗報告,草甘膦的毒理學試驗報告不是“農達”的毒理學試驗報告,孟山都當然會說不能公開的嘍!假冒的怎么能公開呢?你們假的不能公開,而真的又沒有!還以孟山都的“商業秘密”為借口不公開孟山都的假“農達”真草甘膦的不合格毒理學試驗報告!堅決為孟山都保密假“農達”真草甘膦的不合格毒理學試驗報告!無視13億中國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無視中國食品安全和國家安全!把孟山都的利益駕臨于13億中國人民的利益之上!駕臨于中國國家安全之上!該當何罪?!!!
中國農業部早已淪為對孟山都唯命是從的孟山都下屬執行機構!為孟山都造假作假何止是這一起“農達”假毒理學試驗報告案!更為嚴重的是中國每年進口美國數千萬噸轉基因毒大豆的“安全性試驗報告”竟然也是全盤作假的!是孟山都的付費廣告冒充的!—— 請點擊看《重發舊文:顧秀林:孟山都的廣告充當了中國頒發安全證書的“科學依據”
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51508bd70102v0nh.html?vt=4》中國農業部!你還有什么不敢干的啊?!!!請中紀委立即進駐農業部!!!
直言了:美國當局沒認可草甘膦毒性試驗為商業機密
作者:直言了 [ 原創 2015-11-19 07:25:38 ]
轉自:[和訊博客] http://hexun.com/zhiyanle/default.html
http://zhiyanle.blog.hexun.com/103309950_d.html
就北京市民起訴農業部的法庭審理,相關報道記錄了如下情節:
【北京市民起訴農業部案開審孟山都出庭農業部承認草甘膦有毒主張商業秘密不公開】
2015年11月17日 16:36 閱讀 20萬+
http://weibo.com/p/1001603910206642880735.
《轉基因觀察》注意到,庭審中審判長多次提到農業部對商業秘密的認定問題。其中,審判長有次這樣直接問:“孟山都的回復函稱由于該試驗報告有重要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我們在全球范圍內視為重要商業秘密從未公開過。被告依據這個回函作重要的證據提交了法院。請問:被告不予公開的理由是認為是商業秘密還是個人隱私?還是兩者都有。”
農業部代理律師稱,這個問題主要是雙方對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理解差距。“我們國家對個人隱私沒有法律的規定和界定,但商業秘密有明確的規定。像第三方實驗報告會涉及試驗員的信息,比如對小動物的捕殺等,試驗員的名字需要保密的,所以涉及個人隱私。我們認為主要是商業秘密。”
審判長進一步追問說“那到底是商業秘密還是個人隱私?”農業部代表律師答:“我們的觀點是商業秘密。而且受法律保護的,有兩個法律條文。”
庭審的調查環節主要圍繞著農業部的審查職責上。主審法官問:“如果說孟山都的毒理報告含有重要的秘密。被告是否對此進行了審查?”
農業部代表人士稱進行了審查,“我們基本認可了這個觀點,而且向孟山都核實了。對于信息公開的過程我們都要研究的。我們引用了這個東西。目前,孟山都對這幾條認可了。”
另外,農業部代表人士確認收到了孟山都對于動物試驗報告為何是“商業秘密”的書面說明材料,但在審理中并沒有提供材料。(摘錄完)。
從美國官方記錄看,美國當局不認可該類上市商品農藥的毒性試驗報告為商業機密。譬如,美國官方關于孟山都公司上市商品的包括毒性試驗在內的試驗數據的記錄,要求該公司遵循“Cite-All Method”法規規范規定:
EPA: glyphosate, 1979-07-19.
http://www3.epa.gov/pesticides/chem_search/cleared_reviews/csr_PC-103601_2-Aug-79_072.pdf
所謂“Cite-All Method”,是美國官方關于農藥上市申請必須包括的試驗數據的聯邦法規“40 CFR 152.86”整個內容的簡稱。該類試驗數據及其數據屬于公共信息而必須向民眾社會公開。詳見美國官方表格:
Certification with Respect to Citation of Data/EPA.
http://www2.epa.gov/sites/production/files/documents/8570-34-citeall.pdf
(d) the study is in the public literature;。
其中“the study is in the public literature”即公共信息(且往往或多數是民眾可免費獲得的公共信息),不是商業機密,因而官方機構沒有、也不能為上市商品的該類試驗數據承擔商業機密的保密之義務責任。(見附件)。
上述美國官方文件說明:美國官方不接受或不認定孟山都公司的上市商品草甘膦的包括毒性試驗在內的試驗數據為商業機密而予以保密,相反,明確要求孟山都公司將其作為公共信息(必須向民眾社會公開)處理。若孟山都公司草甘膦毒性試驗數據獲得美國官方核準,那么,那就意味著孟山都公司簽字同意該數據信息是公共信息,否則,那就涉嫌孟山都公司對美國官方搞了撒謊欺騙,即涉嫌通過欺騙美國官方主管部門的手段而使得草甘膦上市且充斥著美國、中國和其它不少國家的農藥市場。
且不說孟山都公司行為如何,從官方記錄角度看,美國當局沒有接受草甘膦的包括毒性試驗在內的試驗數據為商業機密;而中國當局法規明文規定,官方承擔保密責任的商業機密必須經過批準(若正常,那么,該批準過程至少包括獨立第三方重復實驗來檢驗其試驗成立和數據結果可靠),而中國農業部至今沒有拿出任何官方批準該草甘膦毒性試驗數據為商業機密的公文。就是說,中國農業部聲稱草甘膦毒性試驗數據為商業機密,是沒有事實根據、也沒有法律依據、更沒有權利人和產品的母國即美國的官方認可之依據的。
進一步說,該草甘膦毒性試驗及報告是美國Younger Laboratories Inc為孟山都公司做的。而美國當局發布的文獻明白說明,該機構為孟山都公司的上市商品所做的該類試驗屬于“NO CBI”,詳見:
EPA: Monsanto/Younger Labs. 1992-08-13/1971-11-15.
http://yosemite.epa.gov/oppts/epatscat8.nsf/ALLIDS/FF00305D09B24DD885256930004EE14E/$FILE/88920008128.pdf?OpenElement
所謂“CBI”,是美國官方使用的縮寫,全文是“Confidential Business Information”(商業機密)。因而,該文獻所謂的“NO CBI”就是“非商業機密”,即該機構為孟山都上市產品做的毒性實驗數據不是商業機密,美國官方不接受那類試驗數據為“商業機密”,因而予以公開。(見附件)。注:或說,該文獻并非是草甘膦毒性試驗數據。然而,美國官方做事是“一案一審”。該案例說的是老早以前的故事;因而,除非把那個案情全部推翻,那么,以后的故事就都按此對待、即作為“非商業機密”對待。
正因為如此,孟山都公司要掩蓋草甘膦毒害,就沒有發表草甘膦毒性試驗數據(據披露,美國主管部門說明,他們沒有該試驗數據的記錄)。如此,美國當局就沒有任何義務責任為其承擔所謂“商業機密”的保密義務責任。
由此,不管從官方規定還是官方案例記錄看,中國農業部所謂草甘膦毒性試驗數據是“商業機密”的做法和辯解,都是沒有事實根據和沒有法律依據的,是根本不成立的。----在任何文明國家,本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個基本原則、是該國國家存在的基本前提;在非文明或野蠻國家,才把商業利益甚至外國商業利益置于本國人民利益之上。而中國是文明國家,中國憲法明文規定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而中國農業部卻認為外國商業利益可以駕臨于中國憲法之上即高于本國人民利益。如此,中國憲法是否有效、中國還是不是文明國家、中國的人民利益到底處在什么位置,這將在北京市民起訴農業部的案件審理判決中的到鮮明反映。
需要指出的是,從中國農業部的法庭辯護詞看,其認定該試驗數據是“商業機密”為:
1】 2014年3月11日,三原告再次向被告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其公開孟山都公司1988年提供的草甘膦除草劑“農達”毒理學試驗報告原件掃描件及英文報告的中譯本。
2】 2014年6月4日,農業部最終作8號答復,稱孟山都遠東有限公司北京代表處巳復函認為試驗報告系該公司重要的商業秘密”云云。
就是說,多年前,農業部審核批準草甘膦上市使用的時候,該部門和孟山都公司都沒有申明該試驗數據為“商業機密”;認定其為“商業機密”是北京市民要求其公開之后的事情。很明顯,農業部審查批準涉嫌嚴重違規:或是審批草甘膦上市嚴重違規、或是認定其試驗數據為“商業機密”操作嚴重違規,二者必居其一、或是兩者兼而有之。簡而言之,包括草甘膦農藥在內的許多案例已經充分說明,農業部表現說明公權私用非常嚴重和國家管理失控相當嚴重。是整理農業部的時候了。
很明白,農業部必須完整全部地公開草甘膦毒性試驗數據,北京法庭應做如此判決。從網民反饋看,中國農業部行為及其法庭辯護已經失去了民眾對該部門的起碼信任;若北京法庭判決有利于農業部言行,那么,將使民眾對法治社會也失去起碼信任。如此,其它外國公司可以仿效和以此案例判決為例子,收買滲透了中國主管部門官員,他們就可以以“商業機密”為名而徹底剝奪中國民眾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在中國市場為所欲為了。一個沒有民心起碼信任的國家、一個官方機構把外國公司商業利益置于本國民眾權益安全之上的國家、一個民眾連自己每天吃什么和用什么都不知道且沒選擇權的國家,那該有多么危險,不言而喻。民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網民已經呼吁紀委進駐和清理農業部了。事件如何發展,拭目以待。
參考閱讀:
市民狀告農業部:又是官進民退么?2015-11-12 20:05。
http://zhiyanle.blog.hexun.com/103201266_d.html .
附件上:美國官方1979年文獻,明確說明孟山都草甘膦的包括毒性試驗的實驗數據是Cite-All Method即公共或公開信息,即不認可其為“商業機密”。
附件中:美國官方表格,明確要求申請人簽字同意其上市商品試驗數據為Cite-All Method即公共信息(非商業機密)。
附件下:美國官方記錄,明確說明美國Younger Laboratories Inc為孟山都公司上市產品所做的毒性試驗數據屬于“contains No-CBI”即非商業機密。
1、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僅供大家學習參考;
2、本站屬于非營利性網站,如涉及版權和名譽問題,請及時與本站聯系,我們將及時做相應處理;
3、歡迎各位網友光臨閱覽,文明上網,依法守規,IP可查。
作者 相關信息
? 昆侖專題 ?
? 十九大報告深度談 ?
? 新征程 新任務 新前景 ?
? 習近平治國理政 理論與實踐 ?
? 我為中國夢獻一策 ?
? 國資國企改革 ?
? 雄安新區建設 ?
? 黨要管黨 從嚴治黨 ?
圖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