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先生說:“究竟是誰推翻了三座大山?就需要正本清源地告訴讀者:封建主義就是分封制,是被秦始皇推翻的;帝國主義就是帝王制,是被孫中山推翻的;官僚資本主義?根本不存在!官僚主義=壟斷主義;資本主義=競爭主義。競爭與壟斷水火不相容,史上何來既競爭又壟斷的官僚資本主義?只有官僚權本主義!”
易中天先生的言外之意是,“三座大山”要么早已被推翻,要么根本不存在,因此,民主革命所確立的以推翻三座大山為核心的革命對象是虛構出來的,是子虛烏有的。照他的邏輯,這場民主革命壓根兒就是多余的。
第一,封建主義和分封制
易中天先生言之鑿鑿地說:“封建主義就是分封制,是被秦始皇推翻的。”
現在學術界像他這樣理解封建主義這個概念的不止他一人。現在有不少學者也認為,中國的封建社會到秦始皇統一中國時就已經結束,秦始皇建立的政權,不屬于封建社會,而是中央集權的專制制度。他們得出的結論是,阻礙中國社會進步的不是封建主義,而是專制制度。例如,易中天先生就說,在中國封建主義時期,“思想多元,言論自由。百花齊放,百家爭鳴。”他認為封建主義是有利于社會文明發展的。
易中天和其他學者的看法,貌似有理,不過,這是對封建主義(包括封建社會、封建制度)這個概念的一種片面的、狹義的理解。他們是在生搬硬套“封建制”這個概念。
“封建制”這個概念是一個舶來詞匯,它最早出現在歐洲十六世紀,是當時歐洲學者對歐洲中世紀社會制度的一種解讀。后來被馬克思借用,作為五種社會形態之一為世人所知。
歐洲的封建制出現在十一世紀,它是伴隨著軍事占領、為適應統治者的實際需要而誕生的。封建制的最早形態出現在法蘭克,它的最完備形態形成于英格蘭。公元1066年,諾曼底公國公爵威廉率領大軍渡過英吉利海峽,打敗了繼位不久的英王哈羅德。威廉率領的是一支訓練有素的騎兵部隊,哈羅德率領的是缺乏訓練的步兵部隊,這是一場新式騎兵對舊式步兵的勝利。跟隨威廉作戰的騎兵部隊如果追本溯源的話,可以追溯到公元八世紀出現在法蘭克的“騎士”。這種“騎士”很不一般。按照規定,騎士們必須自備戰馬,以及戰馬必備的各種馬具(馬鞍、馬鐙和馬銜),另外還要備好長矛、鳶式盾牌、馬刺長靴和鐵盔甲等武器裝備。這是一種職業騎士。一個成熟的職業騎士要經過長時間的訓練,這種訓練一般要從孩童時期開始,一直要延續到21歲左右。一個合格騎士,他自備的武器裝備和參加訓練所支付的費用是一個巨額數字。
國王在征召騎士們為自己征戰時,必須考慮的是,如何彌補騎士本人已經付出的巨額花費。從法蘭克的查理·馬特(公元八世紀法蘭克有權勢的宮相)開始,就采用由國王向跟隨作戰的騎士授予土地的辦法,作為對騎士們付出的回報,以這樣方式回報的土地被稱為“封建財產”。
諾曼底公爵威廉在占領英格蘭之后,也開始推行法蘭克的騎士占有制。他以服兵役為條件給騎士分封土地,騎士們對土地擁有占有權、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開始時,騎士對得到的土地只能由本人享用終身,后來才逐漸演變成了世襲制。這樣,一種以土地分封為手段,把維護封建政權的義務在各級土地所有者之間層層分割,從而形成政治統治權和土地使用權密切結合的政治體制。隨著征服者威廉的到來,這種制度就從歐洲大陸移植到了英格蘭。不過,英格蘭的分封制與法蘭克的分封制有所不同,法蘭克的分封制只要求直屬封臣對國王效忠,而英格蘭的分封制則要求,除直屬封臣外,第二級乃至第三級的受封人在宣誓效忠上一級封主的同時,還必須宣誓效忠國王,所以,英格蘭的各級封臣,無論有多少層級,他們一律都是國王的附庸。
威廉建立的這種封建制,徹底改變了英格蘭社會。威廉宣布所有的土地和森林都歸國王所有,他把其中的七分之一作為王室直轄領地,其它都用來分封給跟隨他南征北戰的一百七十余個諾曼底騎士。這一百七十余個家庭就構成了英格蘭貴族的主體。這些直屬封臣,有義務每年要為國王提供一定數量的騎士,并為他服四十天的兵役。直屬封臣把獲得的封地除留下一部分由自己經營外,其余的再分封給他的下屬。就這樣逐級層層封授,最終形成了以分封土地為基礎的等級制人身依附關系。
在這種封建制度下,土地和財富高度集中到了少數人手里。據威廉在1086年組織的全國調查統計,全國土地總收入是73000英鎊,其中近二分之一即3000英鎊屬于一百七十余個直屬封臣,四分之一歸國王威廉,另外的四分之一歸五十個高級教士??梢?,這二百五十個左右的家族掌握了英格蘭的絕大部分財富。以前的統治者盎格魯-撒克遜人則失去了土地,淪為租佃農。
如果把英格蘭這種封建制與中國周代由周公姬旦推行的分封制相比較,二者的確存在著相似之處,“封建”一詞的含義也是近似的。在我國,“封建”一詞的最初含義是“分封土地,建立邦國”,或者是“封爵建國”。封建制最初的來源不可考,商代或者更早時間可能就有過封建制,不過最受人矚目的封建制是武王伐紂后由周公制定的一種新的社會管理制度。按照這個制度,周天子把姬性子弟及家族成員分封到全國各地為“諸侯”,此外還把據說是“三皇五帝”的后裔,以及有功之臣,甚至商代統治者的后代也都分封為“諸侯”,這樣分封的諸侯大大小小有幾十個,他們分為“公、侯、伯、子、男”五個等級,等級不同,得到的封地面積大小也不同。在被封領土范圍內,諸侯們有完全的行政管理權,并有收稅權,甚至還有自己的軍隊。諸侯們除了承擔對周天子納貢的義務以及為保障天子安全必要時要出動軍隊“勤王”外,其余一切都有自己做主。在各個邦國內部,諸侯之下又有“卿”和“士”兩個等級,他們各有自己的封地,享受封地內的管理權,獲取土地所帶來的收益。
但是,近代以來我國學者在使用“封建制”這個概念時,從打一開始就不是把它局限于周代的分封制,更多的是把“封建制”這個概念作為一種社會形態使用。因此,應該對“封建制”這個概念作多種含義理解。必須放到廣闊的視野中,才能準確地完整地理解它的含義。
近日讀書,看到一些學者對“封建制”多種含義的解讀,覺得很受啟發。他們對封建制、封建主義或者封建社會這幾個相關的概念的含義有多種理解。
最初是郭沫若先生提出劃分中國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分期,他是以春秋和戰國的交界年代為分界的。郭沫若認為,以公元前475年為界,在此之前的商代、周代(西周和東周的春秋時期)都是奴隸社會。從公元前475年開始,中國社會進入了封建社會。盡管近年來,學界對郭沫若先生的劃分否定的意見占了上風,他們認為中國根本就不存在一個所謂的奴隸社會,說他這是生搬硬套馬克思的“五種社會形態”學說。這里,姑且不去討論奴隸社會是否存在的問題,僅就封建社會作為一種社會形態而言,已經形成了一個共識,即學術界一致認為,是從東周中期開始中國進入了封建社會。一般群眾對封建社會的理解也都來源于此。
這樣一來,“封建制”這個詞匯就有了兩個含義,成為兩個概念,一個含義是指“分封土地,建立邦國”這種國家管理制度,即政體;另一個含義是指一種社會形態,即國體。
易中天所說的秦始皇消滅了封建主義,如果僅僅是對上述“封建主義”作為政體這個含義來說,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也不完全正確。 秦代建立后,廢除了分封制,實行的是“郡縣制”。封建制雖然被郡縣制取代了,不過,也不是像易中天說的那樣被“推翻”了,從此消失了。有學者認為,封建制后邊又有了三次反復。第一次是劉邦建立漢朝后,他開始實行的仍然是分封制。他把自家子弟們(也有個別異姓有功之臣)分封到全國各地為王。第二次是晉朝建立后,也實行過分封制,皇帝把自家子弟封到各地為王,要不怎么會有后來發生的“八王之亂”呢?第三次是明朝建立后,朱元璋也是把他的兒子們封到各地為王,這也是分封制。當然,在這三次分封制回潮時,政權架構的主流還是郡縣制,二者并行不悖,以郡縣制為主。
這三次分封都符合“封建主義”概念的第一種含義,即“分封土地,建立邦國”。說明在中國,封建主義并不是像易中天說的那樣,早在公元前221年就被秦始皇推翻了。
秦始皇用郡縣制取代封建制只是一種國家管理制度的改變,即政體的改變,絕不是社會形態的改變,即國體的改變。中國的封建社會,是從春秋戰國之交(約公元前約475年)起,一直延續到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中國才進入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在中國共產黨關于民主革命的的理論中,始終堅持這樣的觀點,民主革命的任務就是反帝反封建。
這樣的認識是有依據的,它的依據就是該社會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對封建社會的認定,和對其它社會形態性質的認定標準是一樣的,即以社會上占主導地位的生產關系(經濟基礎)作為依據的。學界普遍認為,中國在春秋戰國之交,出現了一種有別于以往奴隸制度的新的生產關系,即地主占有土地,農民租種地主的土地,向地主繳納地租的關系。由此出現了封建社會的骨架,即兩個對立的階級——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
封建社會除了它特有的經濟基礎之外,還有一套完備的上層建筑,即封建主義的意識形態和政治法律制度。在中國兩千多年的社會里,占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始終是孔孟之道,政治制度始終是君權占主導地位的中央集權專制制度。封建制的經濟基礎和封建制的上層建筑構成了中國特色的封建社會。在中國,延續了兩千多年的封建專制制度嚴重地阻礙著社會的發展,因此成為近代以來民主革命所必須推翻的三座大山之一。
易中天所說的秦始皇已經推翻了“封建主義”,是片面的,不確切的。他把封建制理解為僅僅是分封制,而無視封建制的另一個更重要的含義,即一種社會形態。他的看法和社會普遍認知有很大的差距,因而是不能被人接受的。
第二,帝國主義和帝王制
易中天先生說:“帝國主義就是帝王制,是被孫中山推翻的。”
稍有歷史知識的人都知道,帝國主義和帝王制是兩個概念。辛亥革命,清帝遜位,帝王制被共和制取代,僅僅是中國的政權更迭,怎么能說成是“帝國主義被推翻”了呢?易中天先生在這里玩的是偷換概念。
在中國近代史上,帝國主義指的就是西方列強,這是眾所周知、不容質疑的。1840年以后,帝國主義環伺中國,虎視眈眈,試圖把這塊肥肉一口吞掉。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務除了反封建外,就是反對帝國主義對中國的侵略,這一點也是明確的。
最早來到中國的列強是葡萄牙,它以經商為借口,賴在澳門并進而強占了澳門。隨后霸占我國臺灣島的是荷蘭,是鄭成功把它驅逐了出去。
大家都知道的是,1840年爆發的第一次鴉片戰爭,標志著中國開始淪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這次侵入我國的列強是英國。通過戰爭,英國迫使中國簽訂了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即“南京條約”,條約規定中國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個城市為通商口岸,割讓香港,賠款白銀2100萬兩。1858年,英國又發動了第二次鴉片戰爭,戰后中國與英、法、俄、美四國簽訂“天津條約”。1858年中俄簽訂“愛輝條約”,割讓外興安嶺以南、黑龍江以北60余萬平方公里土地給俄國。1860年,英法聯軍占領北京,火燒圓明園,迫使中國簽訂“北京條約”。1860年中俄簽訂“北京條約”,割讓烏蘇里江以東40萬平方公里土地給俄國。1883—1885年中法戰爭,簽訂“中法新約”,法國取代中國對越南的宗主權。1894年甲午戰爭,日本迫使中國簽訂“馬關條約”,割讓遼東半島、臺灣、澎湖列島及周邊島嶼,賠償白銀二億兩。緊接著,俄國與中國簽訂“中俄密約”,取得了在中國東北修建中長鐵路的的權利,并進而把東北據為己有。德國不戰而勝占領了青島,進而取得修筑膠濟鐵路特權,把山東據為己有。俄國占領旅順、大連。英國取得了在長江中下游經商特權。美國以“門戶開放”、“利益均沾”名義獲取在中國的利益。1900年,八國聯軍入侵,占領北京,迫使中國簽訂了“辛丑條約”,賠償白銀四億五千萬兩。1905年日俄戰爭后,日本在東北取得特權。此外,列強們還在上海、天津、漢口、廣州、九江、廈門、鎮江等地強行設立“租界”,建立“國中國”,享受“治外法權”。
以上只是列舉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部分事實,已經夠觸目驚心的了。這段血淋淋的歷史,作為有血性的中國人都有刻骨銘心的記憶。
這些屈辱條約帶給中國的傷害,在辛亥革命廢除帝王制時消失了嗎?沒有。1911年辛亥革命帶來的僅僅是政權變更,列強們在中國的特權并沒有被取締。如果像易中天先生說的那樣,帝王制取消就意味著帝國主義被打倒的話,孫中山領導的民主革命自然就沒有必要了,那他為什么還要在廣州組建政府,要“聯俄聯共,扶助工農”,要進行北伐呢?
經過中國政府的不斷努力,外國列強與中國簽訂的大部分不平等條約,一直到了1943年才被廢除。而俄國通過璦琿條約和北京條約這兩個不平等條約侵占的黑龍江以北,烏蘇里江以東的一百多萬平方公里土地,至今仍然沒有歸還中國。
俄國十月革命后,列寧宣布要廢除沙皇與中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歸還中國被占領土。俄國的這番表示,當時曾經令中國人民十分興奮,有幾十個民間團體聯名致電俄國表示感謝。在此之前,陳獨秀對俄國革命并沒有什么興趣,只是因為列寧的這個表態使他轉變了態度,對俄國產生了好感,進而接受了馬列主義。
列寧的表態已經過去了一百余年,卻至今沒有兌現,說明帝國主義列強給中國造成的傷害至今都沒有愈合,怎么能說反對帝國主義的任務早已由孫中山完成了呢?
不僅歷史上帝國主義給我國帶來的傷害和屈辱至今烙印猶在,即使已經到了二十一世紀,一些帝國主義強國依然憑借實力,推行強權霸凌政策,它們無理干涉我國內政的事情還時有發生。一些國家奉行的霸權主義、強權政治依然給世界帶來新的不安定,對人類和平安寧仍然構成威脅,因此,世界人民反對帝國主義的任務至今仍未完成,任重而道遠。
易中天先生作為知名學者,說話不要太隨意,更不能任意歪曲公認的事實。他這樣作,只會誤導輿論,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第三,官僚資本主義是否存在
易中天先生說:“官僚資本主義”根本不存在!官僚主義=壟斷主義;資本主義=競爭主義。競爭與壟斷水火不容,史上何來既壟斷又競爭的“官僚資本主義”?只有“官僚權本主義”!
他的這種說法依然是錯誤百出。
錯誤之一是,他把這里所用的“官僚”一詞,理解為“官僚主義”就錯了。查《現代漢語詞典》可知:“官僚”的本義是指官員、官吏。而“官僚主義”是指脫離群眾、脫離實際的一種工作作風。
錯誤之二是,他說“官僚主義=壟斷主義”,這話更不靠譜,官僚主義作為一種作風,它和經濟活動中的壟斷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碼事。
錯誤之三是,他認為壟斷和競爭水火不容,因此就不可能存在所謂的“官僚資本主義”。其實,在中國近代社會里,官僚資本主義是的的確確存在著的。
按照《現代漢語詞典》的定義,“官僚資本主義”是半殖民地國家中的買辦的、封建的國家壟斷資本主義。而“官僚資產階級”是與國家政權相勾結、壟斷經濟命脈的資產階級。
讓我們看一看近代史上典型的官僚資本家是如何與官方勢力相互勾結的。
事例一:清代末年“紅頂商人”胡雪巖與官方勾結,成為一名典型的官僚資本家。
胡雪巖是一位徽商,他的生意在杭州立足。開始是作典當行,后來又開了一間藥鋪“胡慶余堂”。在很長一段時間里,他的生意雖然做的不錯,可是沒有興隆起來。后來,他的生意得以大大興旺發達,是因為他和一位重要官員左宗棠掛上了鉤。左宗棠率領軍隊在新疆前線作戰,胡雪巖實際上成了他的后勤部長。他為左宗棠的部隊采買各種軍需物資,包括棉衣及各種用品。當左宗棠部隊軍餉不足,朝廷也拿不出錢時,胡雪巖能從上海外資銀行貸出款來用作軍餉。胡雪巖與左宗棠的密切關系保持了十多年。他在為軍隊供應軍需物資的這些年中,積累起了巨額財富。
胡雪巖通過左宗棠向朝廷請求,經慈禧太后批準,授予他二品紅色頂戴,賞穿黃馬褂,因此被后代人稱為“紅頂商人”。慈禧太后還授予他的母親一品誥命夫人封號。
事例二:另一位清代末年的大官僚資本家是盛宣懷。和胡雪巖一樣,他也是依附在官員身上,他所依傍的是李鴻章。他憑借李鴻章的支持,擠垮了胡雪巖。盛宣懷承包修建了中國最早的電報線路,并負責國有鐵路的修建,開采鐵礦,后來還被任命為郵傳部大臣。慈禧還把釣魚島賞賜給了他。
首先,分析一下官僚資本主義的由來和發展歷史。
19世紀末,在中國,“在政府的倡導下出現了官督商辦和官商合辦的混合企業,由公私雙方出資,在上級官員監督之下,由商人從事經營。隨著歲月的流逝,這種官僚資本主義變得越來越少國家行政色彩了。當20世紀的最初十年,這種官僚資本主義發展到最佳狀態時,企業領導人亦官亦商的雙重依附關系,構成了官僚資本主義的唯一基礎。”(引自《劍橋中華民國史》,費正清主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
在這個混雜的階級隊伍中,官僚和商人的地位在不斷變化著。開始時,官員地位突出,后來,商人地位上升,成為主導。一些加入資產階級的官員的子孫,越來越像公司的首腦和私人企業家。曾國藩的外孫聶云臺在1920年左右成為龐大的中國實業家協會主要領袖和代言人之一,就是一個例證。
到了民國初年,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中國資本主義得到極大發展,這個時期是中國資產階級的黃金時期。但是隨著1927年軍事專制出現,資產階級中最有活力的那部分人失去了活力,代之而來的是國家資本主義。蔣介石取得政權后,著力打壓本來相對獨立的商會組織。例如,上海在1929年至1930年,以虞洽卿為首的委員會改組了總商會,給原商會領導人至多保留了三分之一的位置。新的總商會成了上海市政府的一個齒輪罷了。
1927年末,上海一些銀行家通過購買公債成了債權人。從1927年至1937年,政府發行的10億元債券中,有50-70%是由上海銀行家購買的,他們獲得了總利潤的20%。這樣,銀行家們通過債券和蔣介石政權緊密地聯系在一起。1935年,政府進行幣制改革,由政府控制了主要信貸所。從此以后,銀行業和信貸業也就由國民黨官員來經營了。政府控制了全國銀行的66-70%的份額。
隨之而來的是一些銀行家開始進入官場做官。例如,吳鼎昌不再經營銀行業,當了政府的實業部長。張嘉璈做了政府的鐵道部長,錢永銘加入蔣介石集團,接受了財政部次長職務,后來又擔任浙江省財政廳長。前中國銀行董事長宋漢章在宋子文控制下,擔任中國銀行董事會執行委員會的主任委員。
在三十年代,政府官員和資本家形成的共生關系,和清朝末年的官僚資本主義頗為相似。由政府接管企業,資本家進入官僚機構,形成以官僚專業化為基礎的新的國家資本主義。
以前常說的最大官僚資本的四大家族中,孔祥熙和宋子文是最為典型的。例如,孔祥熙和宋子文都是私人企業中國建設銀公司的主要股東。這家公司的主要任務是在國營銀行和政府部門之間充當中介人。后來發現,孔、宋兩位官員及其家族,也在這家公司進行私人投資??紫槲趼摵隙旁麦蟿撧k的啟新公司,對公債、黃金、棉花和面粉進行投機。類似情況還有許多。例如,宋子文是南洋煙草公司的最大股東,中國植物油料公司、中國茶葉公司、上海中心漁業市場,是由任實業部長的吳鼎昌直接組織的,都得到各省政府的合作,并由通常屬于幾個派系的私人資本家予以財政支持。這些公司能得到政府財政補貼,享有壟斷權和其它特權,常常擠垮與之競爭的私營企業。
以上這些,難道不能說明在中國民國時期的的確確存在著官僚資本主義嗎?民主革命把官僚資本主義作為革命對象,難道錯了嗎?
在中國,由于自身歷史原因,資產階級分為三個部分。除了上邊分析的官僚資產階級外,還有民族資產階級和買辦資產階級。相比官僚資產階級來說,民族資產階級很弱小,在發展環境相對寬松時,它們還有一定生存空間,可以得到發展,而當遭遇到官僚資本和外國資本的打壓時,它們的日子就很難過,往往不能承受巨大挫折而破產。例如,茅盾先生的作品《林家鋪子》的店主人,以及《子夜》中的主角吳蓀甫都是民族資本家。在共產黨的理論中,他們屬于革命團結的對象,是共產黨的朋友。
另外就是買辦資本家階級。外國資本家來到中國做生意,離不開中國人的協助,那些在外國洋行充當幫辦的中國人,逐漸發展起自己的實力,一旦具備條件,他們會獨立經營自己的企業。這部分人,由于和外國勢力關系密切,因此也屬于革命的對象。
中國民主革命的對象是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這是由中國的國情決定的,這個論斷被歷史發展的實踐證明是正確的。易中天先生對民主革命推翻三座大山的歷史任務隨意予以否定是不負責任的,會給人們的認識帶來混亂,因此很有必要予以澄清。
(作者退休前系寶雞教育學院副教授;來源:昆侖策網【原創】修訂稿,作者授權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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