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待自己英雄,檢驗著一個民族的思想水平、道德境界。民法總則的相關規定是維護英雄的有力法律武器,我們必須對褻瀆英雄的事說不,堅決維護中華民族的英雄。
近幾年世界經濟有好幾次重大波動,我們的經濟學家都沒有很好的預測到。如2008年的金融危機,我們就沒有預測到,有些甚至預測不會爆發。美國高盛都提前預測到。
有人質疑英雄概念及認定標準模糊,無法具體認定把握。英雄的認定具有鮮明的國家和法制色彩,來看看在我國英雄、烈士是如何認定的。
對國家英烈,在法律上實行專門保護,首先是由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第二次長征中,反對歷史虛無主義通過抹黑詆毀國家英烈,即革命先烈代表人物的斗爭需要決定的。
書生談國事,誤國的不少。所以讀書人寫文章,一定要堅持為人民和國家利益說話的底線,拒絕被利益集團綁架或者利用,尤其要拒絕成為資本的出聲桶。
新民法總則出臺后,某法學教授在微博上“緊急呼吁”反對,并拋出所謂“法律條文打架論”,給予反對。可見,我們距離“完勝”,還有很長很長的路要走。
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以人民為主體,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為原則,以中國的實際情況為出發點,以突出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為特色。這就是法治的中國模式。
醫療領域有自身規律,如果在操作中違背這些規律,特別是如果把逐利性的資本引入醫療領域,就必然加劇“看病難、看病貴”,也起不到促進經濟增長的作用。
2016年3月3日,“狼牙山五壯士”中葛振林之子葛長生、宋學義之子宋福保致信即將召開第四次會議的全國人大,呼吁盡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
國有經濟是黨和國家發展的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不能“一混了之”、“一混就靈”,要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能在一片改革聲浪中把國有資產變成謀取暴利的機會。
中國擔心的不是特朗普的政策,也不是東南亞等國家的成本優勢,而是對制造業在一個國家經濟競爭力中的核心地位的認識,是對制造業競爭環境惡化的漠視。
房產稅的開征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論證和開征前務必廣開言路,許多復雜問題需要仔細考慮清楚,再將政策審慎推進,房產稅千萬不要成為坑害中低收入者的工具。
我國以前封建社會的所謂周期律,要知道剛打下江山的開朝皇帝都是兩種人才混用的,等到了科舉考上來的人全面執政的時候,國家往往就開始衰敗了。
正如梁啟超先生說,“少年強,則國強”。青少年是民族和家庭希望,中國應該高度重視完善保護青少年的立法,重視形成人人有責關愛青少年成長的社會道德氛圍。
呼吁盡快制定《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能否盡快制定英烈名譽保護法,首先不是學術理論問題,也不是立法技術技巧問題,而是國家立法機關的政治責任和政治擔當。
建議修改現行的法律,在民法和刑法中增加相關法律責任,對革命英烈訴訟管轄作一個司法解釋,由公訴機關直接提起訴訟,確保革命英烈的名譽不被侵害。
兩會期間,政協委員建議相關部門制定《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等專門性法律。通過立法明確革命英烈的法律地位,讓損害革命英烈名譽的行為受到法律的懲處。
在實行改革開放40周年到來之際,需要全面反思和檢討我們的農村政策,并改造我們政治系統——改變三農決策唯西派學者是從的體制和機制,推動農村上層建筑的調整和完善。
在2017全國兩會上,來自醫藥零售行業的全國人大代表謝子龍也即針對此給出建議,向國家衛計委提交《關于停止“醫院藥房托管”的建議》.
網絡上一些詆毀英烈人物的聲音,打著“還原歷史”“尋找真相”等幌子,企圖歪曲否定中國革命史、黨的歷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史,使歷史虛無主義錯誤言論日囂塵上。
要保障農地和農民獲得好收益的根本問題,是政府做好對農業和農村的支持性服務。集體所有制是中國農地集約化、規模化經營最好的產權基礎。
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最大政治和社會意義,喚醒了全社會全民族對保護國家英烈名譽重要性的認識,喚醒中華民族的英雄情懷,呼喚盡快制定《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
人們建立規則,只為社會福祉,是為了定紛止爭、有序高效,追求和滿足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社會成員權益的最大公約數。公民踐踏規則導致社會無序,后果嚴重。
中國應該歡迎來自任何國內及國際善意哪怕是誤會的批評,但中國的網絡管制及對惡意抹黑造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言論的反宣傳實在必要且極為正常。
現在指導民法典立法的法學理論,是從西方抄來的,是偽科學與準科學的混合物,不能指導民法典立法。中國正處在民族復興的初期,具體的國情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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