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破獲一起以網絡“水軍”形式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違法犯罪案件。據了解,該犯罪團伙通過有償刪除網絡差評獲利近300萬元,涉及10余省份。
科研腐敗貫穿于科技管理的每一個環節,從申請立項、申報科研題目、審批立項、經費使用、論文提交、論文發表、評職稱等所有環節,都難逃科研腐敗之風的嚴重侵蝕。
近日,一條關于醉駕的新聞在微信朋友圈被廣泛轉發。新聞的起因無非是司機喝醉了酒開車被警方查獲,但結果卻是十分罕見——此次醉駕無需負刑事責任。
必須加快數據立法,充分借鑒歐洲議會制定的通用數據條例,一方面嚴格禁止中國消費者的數據出口,另一方面必須對數據的管理和服務制定明確的法律規范.
最近,一個名叫余茂春,看上去像是“中國人”的美國人浮出水面,并成為新聞輿論的焦點。
《反分裂國家法》是為了反對和遏制“臺獨”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一。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也反映出這部法律還存在一些不夠嚴謹、需要進一步完善落實。
如果有新的證據再一次鎖定了張玉環,這種“帽子戲法”似的來回翻盤,對社會公眾又如何交代呢?帶著這樣復雜的心情,筆者對此案背后涉及到的一些司法問題進行了思考。
我們的大目標是科技強國,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和人類命運共同體,心中始終裝著這個大目標,用大道理管小道理,道路一定越走越寬廣。刻舟求劍,就缺乏實事求是的精神了。
余茂春在中國享受了免費的大學教育(南開大學),接著公費留學美國,但學成后滯美不歸,最終入籍美國。什么是漢奸?凡是背叛中華民族、背叛祖國者皆為漢奸。
抗美援朝是正義之戰,是立國之戰,是社會主義先進制度戰勝落后的資本主義制度之戰,我們應該大力宣傳。對抗美援朝戰爭公開污蔑誹謗、顛倒黑白的人必須進行嚴厲的懲罰!
——從王振華案說開去
由于嫌疑人涉嫌性侵未成年人,為保護受害人隱私和身心健康,普陀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88條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任何人員不得旁聽。
筆者的建議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需要認真研究我國金融市場全面對外開放面臨的風險,盡快制定中國的金融現代化法,將我國業已存在的混業經營、分業管理法律化。
如果散布謠言,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傳播虛假災情謠言可入刑。
侮辱、誹謗英烈的行為從道德規范、民事規范上升為刑事規范,體現了國家捍衛英烈的堅定意志,體現了人們對英烈事跡和精神的廣泛認同。
在古代科舉作弊是嚴重的貪腐案,更何況是一批人在剝奪另一批人上大學的權力,在古代如果出現科舉作弊事件,那是要徹查的,是要對作作弊者滿門抄斬的。今天能不能徹查到底?
國家要像捍衛領土主權、捍衛社會主義制度、捍衛共產黨執政地位一樣,用抵御一切外來侵害的嚴刑峻法鑄就的鋼鐵羽翼庇護他們,讓他們在社會主義陽光下縱情歌唱、健康成長。
香港是國家安全的薄弱環節,某些人就是要通過搞亂香港搞亂中國。港版顏色革命顛覆政權,不是預警,不是什么危言聳聽,而是已經發生了且正在向深度演化的殘酷現實。
最高檢察院能夠建立一條從上到下聽取律師反映意見的綠色通道。使律師對某一具體案件提供的意見和建議,能夠快速、直接反映到最高檢察院。
在私有制條件下,無論貨幣主義政策還是凱恩斯主義政策,都不能夠防范巨大的經濟危機,都無法解決老百姓的苦難。對于中國經濟發展和穩定,至關重要的是公有制發展問題。
在政策法律許可范圍內,凡可寬可嚴,盡量從寬,天平要向有利于維護企業正常經營活動、有利于提振民營企業家投資信心的方面傾斜,這是衡量檢察機關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識的試金石。
中國應當制定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規范永久居留權制度。但是,必須修改現有的規則,嚴加管理,萬萬不可為了吸引外國人永久居留而放寬條件。
在此之前,我國施行的是《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注意這是辦法,辦法的意思是具體的實施措施,《條例》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 (以下簡稱《意見稿》)2月27日在網上公示后,在全社會引發了民眾的廣泛關注和激烈的爭議。
如果在醫療機構采取隔離治療或者隔離觀察措施,那么,不需要人民政府批準。如果病毒擴散,必須在更大的范圍內采取隔離措施,那么,就必須報請人民政府作出決定。
國家衛健委和中醫藥管理局迅速制定了治療新冠肺炎的處方,用中西醫結合治療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祖國博大精深的中醫排除阻力,沖上了抗疫第一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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