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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由于歷史的原因,我軍是由大大小小的山頭組成的,如土地革命戰爭時期紅軍的三個方面軍,抗日戰爭時期八路軍的三個師和新四軍,解放戰爭時期的五大野戰軍等等,是各時期的主要山頭。此外還有陜北紅軍、東北抗聯、瓊崖縱隊、東江縱隊等許多小山頭。
l953年,總政治部主任羅榮桓在海軍政治工作會議上講話
準備工作
1952年和1955年進行的干部評級與評銜工作,是實施軍銜制的兩個重要“鋪墊”。許光達、徐立清等高級將領主動讓銜一時轉為佳話;但也有個別將領爭銜,毛澤東批評說:“男兒有淚不輕彈,只因未到授銜時”……
一、1952年評定軍隊干部級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人民解放軍現代化、正規化建設有了政治上和物質上的堅實基礎,軍隊實行軍銜制的問題就提上了議事日程。首先建立了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1950年9月成立了掌管全軍干部工作的領導機關總干部管理部(簡稱總干部部),隸屬于中央軍委,與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方勤務部并列為當時軍委四總部。中央軍委任命我軍優秀的政治工作領導人、總政治部主任羅榮桓兼任總干部部首任部長,并調第十三兵團政治委員賴傳珠為總干部部第一副部長,第一兵團政治委員徐立清為第二副部長。總干部部下設5個處,其中有掌管軍銜和獎勵工作的專門機構軍銜獎勵處。同年10月底,軍銜獎勵處調整為軍銜獎勵撫保處。1951年底報請毛澤東主席批準,總干部部編設5個局,軍銜獎勵撫保處調整為軍銜獎勵局和撫恤保健局。1952年8月,經中央軍批準,總干部部所屬局改稱部,軍銜獎勵局再次調整為軍銜獎勵部,曹廣化任副部長(缺部長,后曹任部長)。
這一時期,軍隊高級領導人以多次談到實行軍銜制的必要性。1950年9月13日,朱德總司令在總干部部管理部全體會議上明確提出建立軍銜制度的問題,他說:“部隊三等九級的等級制必須建立,盡量爭取在明年的服裝上把階級標明出來。”
1951年國慶節的晚上,在朝鮮指揮中國人民志愿軍作戰的彭德懷給毛澤東主席發電報提出國內應考慮的七項戰備工作建議,其中提到:“我人民解放軍來自各根據地,許多具體制度不一致,目前統一教育、編制、紀律、內務規則、禮節已非常必要。長期無官階制度,一是評定官階是困難的,目前宜采取過渡辦法,規定職務識別,在目前戰斗中已感必要。”彭德懷所說的“官階制度”就是軍銜制度,“采取過渡辦法”,就是先評定級別。
鄧小平在1951年西南軍區干部工作會議上也有過一段精辟的闡述:“一個很老的不能做什么工作的團長,是個上校階級,他可以拿上校薪水,不做事,他也會沒有意見,這樣比占著茅坑不拉屎好。”短短幾十個字,就把軍銜與職務、資歷、待遇的關系交代得明明白白。
為了給“實行軍銜制度奠定初步基礎”, 1950年11月17日至24日,總干部管理部成立剛剛兩個多月,就召開了第一次全軍干部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全軍干部的評級問題。會議確定,我軍干部先評定排連營團等軍隊級別。經會議討論修改的《干部評級工作指示》草案,呈請毛主席審批。毛澤東委托中革軍委副主席劉少奇處理。
1951年2月9日,劉少奇批示:“在你們的評級指示上,用‘正團級、副團級、準團級’等,似不如用將校尉還來得簡單些。”
1951年2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發布《關于干部評級工作的指示》,規定凡人民解放軍所屬陸、海、空軍各兵種,所有部隊、機關、學校,全體干部均進行評定;凡任職三年的班長,及具有五年軍齡之警衛員、通訊員、電話員、偵察員、衛生員、駕駛員、老戰士等均可參加評級。指出,干部評級是為了適應部隊正規化建設的要求。其目的:①通過評級,進行一次帶普遍性地、有組織地了解與考核干部,從思想上教育干部正確認識自己,克服缺點,發揚優點,糾正錯誤,鼓勵上進。②便于有計劃地提拔干部與調整使用干部。③相對統一地確定干部等級,尤其對機關、學校、技術等各種干部的待遇問題,可以求得合理解決,以適應今后機關學校及各兵種之建設要求。④為今后實行軍銜制度,奠定初步基礎。
《指示》規定了評級標準:應以德才資的標準衡量干部現任職務,來確定其等級。評級時,對德才資三者之互相關系,應以德、才為主,資為次,但又必須互相結合,反映出一個干部的全貌與本質。
《指示》中還確定了一些特殊情況的掌握原則,如對資深干部應區別三種情況處理:①資深,德才均好,但過去因客觀條件或身體情況限制,發展較慢者,應適當照顧;②資深,對革命忠心耿耿,但能力稍弱者,亦應適當照顧;③資格雖老,但一貫工作搞不好,則不應照顧。婦女干部評級與一般干部同,但其因受生理條件和客觀環境的限制,評級時應給以適當照顧。技術干部評級與一般干部標準相同,為其才之內容應以掌握技術為主,組織上為照顧技術干部而給予較高的物質待遇,不等于級別待遇,評級時不可與此混淆。新參軍知識分子,參加工作一年半以上的初中畢業生,參加工作半年以上的高中畢業生,可參加評級。
并確定全軍干部的評級工作于當年完成。后因中共中央提出整黨任務,為了使評級工作在思想、組織上作充分的準備,中央軍委又決定1951年進行試評,取得經驗,1952年結合整黨進行。
1952年3月中央軍委在《評定各級干部等級指示》中確定,軍隊干部級別,從軍委主席到副排級共計9等21級:
軍委主席、副主席、總司令級;
大軍區司令員、政委級,軍委委員級;
正兵團級,副兵團級,準兵團級;
正軍級,副軍級,準軍級;
正師級,副師級,準師級;
正團級,副團級,準團級;
正營級,副營級;
正連級,副連級;
正排級,副排級。
《指示》明確規定了大軍區副司令員、副政委以下各級干部的評級幅度(當時任大軍區司令員、政委和軍委委員以上職務的人數不多,且情況比較特殊,軍委對他們的評級沒有規定幅度):
部隊及領導干部評級幅度
職 務 評 級 標 準
大軍區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參謀長、政治部主任、后勤部長、干部部長 一般應在正、副、準兵團級范圍內確定,個別資深的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得評為軍委委員級。
大軍區副參謀長、政治部副主任、后勤部副部長、干部部副部長 一般應在正軍至準兵團級范圍內確定,個別不適宜者應酌情降低。
兵團及相當于兵團之二級軍區司令員、政治委員 一般應評為正兵團級,個別不適宜者應酌情降低。
兵團及相當于兵團之二級軍區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 一般應評為副兵團級,個別不適宜者應酌情降低。
兵團及相當于兵團之二級軍區參謀長、政治部主任、后勤部長、干部部長 一般應評為正軍級至準兵團級,個別不適宜者應酌情降低。
兵團及相當于兵團之二級軍區副參謀長、政治部副主任、后勤部副部長、干部部副部長 一般應在準軍至正軍級范圍內評定,個別不適宜者應酌情降低。
軍、師、團三級干部 各按正、副、準三級評定。各級正副參謀長、政治部(處)正副主任,一般應評為準級;副職干部一般應評為副級;正職干部一般應評為正級。但因其德才條件不同,亦可按高評或低評一級。
營、連、排三級干部 各按正、副兩級評定,但因其德才資具體條件不同,可酌情按現職評高或評低一級。
機關干部評級幅度
職 務 評 級 標 準
軍委各部之局、處長及一級軍區司令部、政治部部、處長 正團級至正軍級
總后勤部本部之直屬處長,一級軍區后勤各部部長 準師級至副軍級
兵團后勤部長 副師級至副軍級
兵團司令部、政治部部、處長 準師級至正師級
軍后勤部長 正團級至副師級
軍委各部及一級軍區司令部、政治部之科長 副團級至副師級
軍司令部、政治部科長 正營級至正團級
師后勤部長 副團級或正團級
師司令部、政治部科長 正營級至副團級
團后勤處主任 正、副營級或準團級
軍委各部及一級軍區司令部、政治部之參謀、干事、科員 正連級至正團級
兵團司令部、政治部參謀、干事、科員 正連級至準團級
團司令部、政治部股長 正連級至正營級
軍司令部參謀、政治部干事 副連級至正營級
師司令部參謀、政治部干事 副連級至正營級
團司令部參謀、政治部干事 副連級、正連級
各級后勤部、處之參謀、干事、科員 可參照同級司、政機關之干部標準與后勤干部的配備情況評定
中央軍委《評定各級干部等級指示》下達后,經華北、華東、西南、西北軍區若干單位試評和中南軍區全面評定后,1952年4月根據總干部部指示,全軍干部評級工作全面展開,并于當年基本結束,正式建立了我軍干部的等級制度。通過這次評級,使全軍各地區、各部隊之間的干部級別取得了大體一致,即連排級干部在師、團范圍內,營級干部在軍、省軍區范圍內,師團級干部在大軍區和軍兵種范圍內,軍以上干部在全軍范圍內,取得相對平衡,從而為下一步實施軍銜制度創造了有利條件。
當時軍委委員以上各級的任職情況是:
軍委主席為毛澤東,副主席為朱德、劉少奇、周恩來、彭德懷、林彪、高崗、程潛;朱德和彭德懷分別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司令和副總司令;
東北軍區司令員兼政委高崗;
華北軍區司令員聶榮臻,政委薄一波;
華東軍區司令員陳 毅,政委饒漱石;
中南軍區司令員林 彪,第一政委羅榮桓;
西南軍區司令員賀 龍,政委鄧小平;
西北軍區司令員彭德懷,政委習仲勛。
軍委委員:賀龍、劉伯承、陳毅、徐向前、葉劍英、聶榮臻、粟裕、張云逸、鄧小平、李先念、饒漱石、鄧子恢、習仲勛、羅瑞卿、張治中、傅作義、蔡廷鍇、龍云、劉斐。
在以上人員中,一部分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任要職,一部分為起義將領,都不評定軍隊級別,真正需要評定軍隊級別的高級將領不到半數。
后來被評為元帥者,多數定為大軍區級,少數為軍委副主席級;后來被評為大將者,多數被定為軍委委員級,少數為正兵團級。
評為正兵團級至正師級各級人數(只計以后正式授予軍銜者):
正兵團級36名,副兵團級42名,準兵團級57名,正軍級203名,副軍級215名,準軍級345名,正師級446名。以下為根據有關資料整理的正軍級以上部分將領名單(按后來授銜排名,個別可能不準,供參考)。
正兵團級:
被授予大將2人:王樹聲、許光達;
被授予上將33人:蕭 克、張宗遜、王 震、許世友、鄧 華、楊成武、傅 鐘、蕭 華、 甘泗淇、宋任窮、賴傳珠、王宏坤、蘇振華、劉亞樓、陳錫聯、陳士渠、宋時輪、葉 飛、楊得志、黃永勝、謝富治、楊 勇、李 達、周士第、韋國清、朱良才、王新亭、周 桓、李志民、趙爾陸、董其武、陶峙岳、陳明仁;
被授予中將1人:徐立清;
副兵團級:
被授予上將19人:李克農、彭紹輝、張愛萍、韓先楚、李 濤、傅秋濤、王 平、呂正操、洪學智、郭天民、周純全、楊至成、陳再道、陳奇涵、劉 震、陳伯鈞、鐘期光、唐 亮、李天佑;
被授予中將22人:蕭向榮、張經武、張 震、劉志堅、閻揆要、鐘赤兵、唐天際、譚希林、莫文驊、劉道生、陶 勇、吳法憲、成 鈞、程世才、李天煥、廖漢生、郭化若、唐延杰、張南生、杜義德、王必成、王近山;
被授予少將1人:賀晉年;
準兵團級:
被授予上將1人:賀炳炎;
被授予中將54人:萬 毅、王 諍、孫 毅、朱 明、王宗槐、蔡順禮、邱會作、張令彬、饒正錫、倪志亮、梁必業、李作鵬、趙啟民、方 強、羅舜初、王秉璋、羅元發、聶風智、曹里懷、周赤萍、邱創成、匡裕民、向仲華、譚家述、李壽軒、崔田民、歐陽毅、冼恒漢、王恩茂、張國華、蕭望東、丁秋生、賴 毅、曠任農、林維先、周貫五、劉先勝、劉培善、彭嘉慶、黃火星、劉興元、文年生、詹才芳、梁興初、吳克華、畢占云、陳正湘、彭明治、姚 喆、杜 平、甘渭漢、曾思玉、鄭維山、聶鶴亭;
被授予少將3人:解 方、段蘇權、陳 沂;
正軍級:
被授予中將97人:王尚榮、蘇 靜、劉少文、劉西元、孔石泉、袁子欽、傅連璋、韓振紀、李 耀、鄧逸凡、湯 平、余秋里、陳慶先、劉 忠、孫繼先、張 藩、徐斌洲、韋 杰、滕海清、莊 田、劉浩天、楊秀山、周希漢、頓星云、周仁杰、康志強、方正平、饒守坤、王輝球、常乾坤、曾國華、朱輝照、余立金、吳富善、黃志勇、胡奇才、周 彪、彭 林、 劉昌毅、韓練成、張賢約、郭 鵬、劉金軒、張達志、賽福鼎、鐘漢華、秦基偉、孔從洲、范朝利、譚冠三、李成芳、陳 康、張才千、張翼翔、覃 健、鮑先志、皮定均、周志堅、張祖諒、廖容標、劉 飛、梁從學、錢 鈞、張仁初、饒子健、陳仁麒、楊國夫、晏福生、吳瑞林、楊梅生、田維揚、歐陽文、張池明、劉轉連、孔慶德、譚甫仁、何德全、徐深吉、韓 偉、袁升平、王道邦、王紫峰、趙 榕、蕭新槐、吳信泉、周玉成、曾澤生、溫玉成、曾紹山、陳先瑞、曠伏兆、李雪三、謝有法、張天云、盧 勝、黃新廷、吳先恩;
被授予少將107人:谷景生、鐘 偉等。
二、評定軍銜的各項準備工作
評級工作剛剛結束,1952年冬有關部門便著手研究軍銜制的問題。
1952年11月13日,彭德懷在中南海居仁堂主持中央軍委例會,會議傳達了中共中央的一項重要決定:中國人民解放軍將于1954年1月,實行三大制度,即征兵制度、薪金制度、軍銜制度(后來又加上勛章獎章制度,稱四大制度)。彭德懷解釋說,實行這些制度,對我軍來說,是一項重大改革,也可以說是“我國當前國防建設的根本起點”,軍委應當召開專門會議詳細討論一下具體準備工作。幾天之后,彭德懷就召集了實行四大制度的準備工作會議。經過討論和準備,軍銜制是軍隊正規化的需要,是多兵種協同作戰的需要,也是激勵官兵上進心和榮譽感的需要,逐漸成為全軍上下的共識,軍銜制勢在必行。
1952年11月26日,總干部部在向毛主席并中央軍委的報告中稱,最近邀請總政、總后、軍務部和蘇聯顧問卡蘇林等,對實行軍銜制度所需進行的準備工作問題進行了研究,并擬制了初步計劃,先報請軍委審批。
中央軍委曾計劃于1953年7月在全軍實行軍銜制。1953年1月9日,中央軍委發布《關于實施軍銜制度準備工作的指示》,指出:“如果可能的話,擬于今年7月份全軍實行軍銜制度”,要求全軍應在上半年有組織有計劃地完成各項準備工作,包括草擬授銜條例及實施規程,進行軍銜鑒定,研究制定軍銜肩章、標章、識別符號及服裝樣式,制定編制軍銜等。
1953年1月20日,總干部部根據軍委《關于實施軍銜制度準備工作的指示》精神,發出《關于軍銜鑒定工作指示》,對軍銜鑒定的內容及基本要求,軍銜鑒定工作的領導與方法,作了規定與要求。此后,評定軍銜的各項準備工作全面展開。
(一)組織領導與業務分工
1953年2月17日,為加強四大制度的組織領導,中央軍委決定成立軍銜實施委員會、兵役法委員會、薪金委員會、勛章條例委員會,由聶榮臻(代總參謀長)、黃克誠(第三副總參謀長)、張宗遜(第四副總參謀長)、蕭華(總政治部副主任)、蕭勁光(海軍司令員)、劉亞樓(空軍司令員)、楊立三(總后勤部部長)、賴傳珠(總干部部第一副部長)、徐立清(總干部部第二副部長)、蘇靜(軍委軍務部部長)、孔石泉(總政干部部第二副部長)11人組成軍銜實施委員會,聶榮臻為主任,黃克誠、蕭華為副主任。聶榮臻還兼任兵役法委員會主任和編制委員會主任,黃克誠擔任薪金委員會主任,張宗遜擔任勛章條例委員會主任,賀龍負責軍服樣式和軍銜識別符號的研究審定。3月7日,在軍銜實施委員會之下,成立一個軍銜審查研究組,負責軍銜制度的具體工作,以曹廣化(總干部部軍銜獎勵部副部長)、王宗槐(總政干部部第一副部長)、孔石泉、袁子欽(總干部部組織統計部部長)、王文軒(總干部部特種兵干部任免部副部長)等九同志組成,曹廣化任組長,孔石泉為副組長。
1953年2月22日,總政治部、總干部部作出《關于實施軍銜制度準備工作的幾個具體問題的規定》,明確總部機關有關業務部門在軍銜準備工作中的任務分工:
總干部部:負責召集有關部門,主持研究與草擬授銜條例及實施規程;督促各級干部部門審查干部檔案,為軍銜鑒定提供材料;對軍銜審查工作做充分準備;收集與研究目前干部等級中存在的某些懸殊情況,以便在評銜時提出意見;召開一次全軍干部部長會議,研究布置評銜與動員工作;負責起草軍官服役條例。
軍務部:負責召集有關部門,主持研究與制定各兵種的肩章、標章、識別符號的圖樣、式樣;擬定所有職務的軍銜等級(即編制軍銜);規定無軍籍之雇員職務;對士兵的軍銜問題進行研究,做必要的準備。
總政治部:除總政干部部協同總干部部進行各項準備工作外,并參加軍務部、總后研究與制定編制軍銜、職務與軍銜薪金等工作;宣傳部擬制軍銜動員教育材料;對各級政治機關發出動員教育工作指示。
總后方勤務部:負責召集有關部門,主持研究與制定職務與軍銜薪金標準及各種待遇問題;研究實行軍銜制后的軍裝式樣;根據規定制作肩章、符號。
《規定》中對各級領導機關提出要求:全軍各級應將軍銜實施準備工作列為一定時間的中心工作,召開各種會議,傳達布置評銜工作,并對全體干部進行動員教育。各級首長和黨委,除指導與督促干部機關抓緊整理、審查干部檔案外,并應集中十天時間,親自動手對下級干部作出軍銜鑒定。再以十天時間按級分工評定軍銜,填寫《軍銜呈請書》,逐級上報。
1953年3月22日,總干部部、總政治部又聯合發出《對軍銜鑒定工作的幾點意見》,對軍銜鑒定工作又作了若干具體的補充規定。同年4月、9月、10月,總干部部又對鑒定工作中出現的偏向、軍銜延期后評定后軍銜鑒定應注意的問題等,先后發過若干個文件。
后來,中央軍委根據當時軍隊的實際情況,決定授銜授勛應待軍隊組織編制確定、兵役法頒布實施后再進行。1953年底1954年初,軍事系統高級干部會議在北京舉行,人民解放軍百余名高級將領與會。歷時55天的會議,確立了軍隊建設的總方針和總任務,規劃了軍隊建設正規化、現代化的發展目標和藍圖,并確定實施軍銜制、干部薪金制和義務兵役制三大制度。1954年初,總干部部提出了當年干部工作要點之一,是在考核干部的基礎上,繼續進行評定軍銜和頒發勛章獎章的準備工作。
(二)立法定制
在1955年正式授銜以前,制定頒發有關的法律規范文件多種。
1953年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解放軍軍銜條例(草案)》,后來將其主要內容并入《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作為該條例第二章“軍銜和肩章符號”,1955年2月8日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而正式立法。
1955年2月12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關于規定勛章、獎章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勛章獎章條例》、《關于勛章獎章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保衛祖國和進行國防現代化建設中有功人員的決議》、《關于授予中國人民志愿軍抗美援朝保家衛國有功人員勛章獎章的決議》。
1955年5月20日,國防部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編制軍銜》,規定了各級軍官基準職務的編制軍銜。
在1955年7月30日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四章、軍官的現役和預備役”中,通過立法形式對中將至少尉各級軍官的服役年齡作出規定。
1955年9月23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授予朱德等10名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級將領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授予朱德等131人以一級八一勛章,授予授予朱德等117人以一級獨立自由勛章》、《授予朱德等570人以一級解放勛章》等決定。并討論和批準了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的服裝制式和帽徽、軍銜肩章、領章、軍兵種符號、勤務符號的樣式,決定從1955年10月1日起在全軍實行。
(三)人員清理
在實施軍銜的準備過程中,人員清理是一項非常復雜而重要的工作。當時我軍尚未實行義務兵役制和薪金制,沒有嚴格的定員定額和正規編制,軍官與軍士之間有些職務沒有明確劃分,人員組織和成分構成比較復雜。據統計,在實施軍銜制前夕,全軍軍事、行政和技術干部中擔任非軍官職務的有23萬余人,在非隊列單位工作的干部和非正式干部有15萬人,還有一批待處理的婦女干部、解放戰爭中包下來的起義軍官,以及肅反中發現有各種嚴重政治問題的人。這些人將近干部總數的一半,其中有相當一部分人不易授予軍銜。因此,對這部分人必須進行清理,作妥善安排和一定的處理。
1954年12月17日至29日,中央軍委舉行擴大會議。彭德懷在這個會議上作了總結報告,其中專門講了實行軍銜制度前清理人員問題。“實行三大制度時,有許多干部需要復員轉業,有許多干部則需要轉為職員工資制,而他們在軍隊又有長期的斗爭歷史,對革命戰爭和軍事建設均有各種不同的貢獻,他們對這項改革發生某些抵觸情緒,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為著國家和軍事建設的利益,為著這些同志的長遠利益又必須這樣辦。因此,對這些同志要進行更艱苦的教育說服工作,并且對這些同志在物質上和榮譽上要作適當的關懷和照顧,使之愉快地服從整體利益,而按照規定的處理原則執行。特別對復員轉業的婦女干部應更多地加以照顧,因為她們的轉業比男同志更困難些,各級領導機關應特別重視負責妥善處理,對這個問題頒布了專門決定是完全應該的。
軍委擴大會議文件第六號內的九項規定和決定,其中:關于調整和處理副排級人員的決定,關于調整和處理現任非軍官職務的正排級以上人員的規定,關于處理和留用婦女工作人員的決定,關于軍隊中子女小學托兒所冶人員處理和兒童繳費問題的規定,關于處理屬于軍隊領導的軍事工廠中軍隊干部的規定,關于處理尚在軍隊中犧牲和病故干部家屬的暫行規定,關于實行薪金制后對留學生待遇問題的規定,到會同志一致同意,即按照執行。”
1955年上半年,國防部相繼發出《關于處理和留用婦女工作人員的決定》、《關于調整和處理現任非軍官職務的正排級以上人員的規定》、《關于調整和處理副排級人員的決定》、《關于留用和處理超齡軍官的規定》,總政治部還頒發了《關于審查干部工作中對幾種人員處理的原則規定》,要求在評授銜之前對下列人員進行調整和處理:
1.擔任非軍官職務人員中各方面條件均好的,送學校培養或調整為軍官職務。
2.實行職員制度,將編制序列內的36種職務、約6萬人,改為無軍籍職員,辦理轉業手續,留在原崗位上工作。
3.將編制序列以外的托兒所、子女小學、軍事工廠等單位工作的有軍籍人員,辦理轉業手續,改為非編單位職員。
4.婦女干部中除了擔任按規定可以授銜的職務,和按規定可以改為軍隊職員者以外,“一律調離部隊,分別按轉業或復員處理”。
5.因政治條件不宜授銜的反革命分子、階級異己分子、叛變自首分子及“五個方面反革命分子的嫌疑分子,和嫡系親屬在敵方任職,本人政治上表現不良者”,調離現職,作復員和轉業處理。
6.解放的國民黨原校級以上軍官,原則上不授予軍銜,以及起義軍官中部分“吃飯不做事”的,都“應提前轉業予以安插”。
當時對婦女干部的處理反響最大。蘇聯顧問提出:“婦女干部不宜大量留在軍隊工作,留軍隊工作者應與男子同樣要求,并能隨時奉令調動,否則不授予軍銜。”并說蘇軍少尉以上的女軍官只有20幾名。我軍當時副排級以上的婦女干部有4萬余人,根據蘇聯顧問的意見,安排大批轉業、復員,或改職員干部,授銜的只有4665人,約占11%。
按規定當時的女兵一般不參加授銜,大都作復員處理。賀龍的女兒賀捷生當時是西南軍區(1955年5月改建為成都軍區、昆明軍區)后勤部衛生部一名女兵。周圍許多不甘落后的女兵說,如果賀司令員的女兒參加授銜,我們也要求參加。在這種情況下,賀龍決定讓女兒離開部隊,去成都工農速成中學學習。于是,剛剛穿上軍裝不久的賀捷生揮淚告別了軍營。不久母親蹇先任調到北京工作,賀捷生便轉到北京大學工農速成中學(北京110中前身)學習。1958年她以優異成績考入北京大學歷史系。“文革”后,賀捷生重返軍隊,并于90年代被授予少將軍銜,這都是后話了。
到1955年授銜前,需要調整清理的近40萬人基本上調整處理完畢。
三、1955年全軍干部評定軍銜
經過近兩年的緊張工作,軍銜的擬制準備進入了關鍵階段——評定軍銜。
1955年1月23日,中央軍委發布《關于評定軍銜工作的指示》,指出,鑒于1952年評定干部級別的標準是:“以德才資衡量干部現職”,與授銜條件一致,故評定軍銜應以干部的級別為主要依據,并參照編制軍銜的規定,進行全面衡量。并規定了評定軍銜的范圍和標準。
(一)評定軍銜的范圍
軍委《關于評定軍銜工作的指示》規定授予現役軍銜的范圍:
1.中國人民解放軍編制序列內和臨時建制單位(如伙房、營房、公路建筑工程指揮部、各種訓練班、留守處)內的軍人;
2.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各種學校(院)學習的軍官和學習畢業的軍人;
3.由軍隊派至工廠的軍代表、檢驗員;
4.由軍隊派至政府機關、生產企業部門、地方學校擔任軍事工作或軍事教育工作的派遣軍官;
5.由軍隊送至地方學校(如馬列學校、黨校、中央團校、政法干校及其他學校)代為訓練畢業后仍回軍隊工作的軍官;
6.由我國政府派至國外任武官職務的軍官。
(二)評定軍銜的標準
《關于評定軍銜工作的指示》對正兵團以下各級軍官都規定了評定軍銜標準:
正兵團級,多數可評為上將;
副兵團、準兵團級,多數可評為中將;
正、副、準軍級,多數可評為少將;
正師級,多數可評為大校;
副師、準師級,多數可評為上校;
正團級,多數可評為中校;
副團、準團級,多數可評為少校;
正、副營級,多數可評為大尉;
正連級,多數可評為上尉;
副連級,多數可評為中尉;
正排級,多數可評為少尉,少數可評為中尉;
副排級,任軍官職務者可評為少尉,任軍士職務者一般評為準尉。
據了解,這個評銜標準同其他國家相比是比較低的,尤其是正軍、正師、正團、正營這幾級,分別比外軍低一到兩級。1955—1965年期間,我軍實際授予的軍銜基本上是按這個標準掌握的。我軍評銜標準過低在很大程度上是受蘇聯影響的。1953年8月,蘇聯顧問團總顧問彼特魯塞夫斯基中將在總干部部顧問卡蘇林少將陪同下,到總干部部了解軍銜制準備情況。彼特魯塞夫斯基提出了幾條意見,其中特別強調,根據蘇軍的經驗,首次授予軍銜時,一般應壓低一兩級。
據中南軍區空軍司令部調查,在準備授予中校軍銜的60名干部中(絕大部分為正團級,個別為副團級),對所評軍銜的態度大體上可分為四類:一類是完全滿意的,只有3人,占5%。他們說自己“貢獻不大,能力不強,黨和上級已十分照顧。”第二類是表示同意,但內心還不完全愉快的,有48人,占85%。這類人有的想提意見,但因不大了解全面情況,“沒有理由,很難張口。”第三類是有意見,而且已公開表示出來的,有6人,占10%。第四類是公開發牢騷表示不滿者,有3人,占5%。這類人懷疑上級看不起自己,要求轉業或退役。可以看出,95%的人對評銜結果不是完全滿意。
《指示》中對于大軍區以上級別的軍銜評定未作出規定。
元帥軍銜的評授條件非常高,1955年2月8日通過的《軍官服役條例》中規定:“對創建和領導人民武裝力量或領導戰役軍團作戰、立有卓越功勛的高級將領,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早在1953年,賀龍率祖國慰問團赴朝,在對志愿軍高級將領的一次講話中評論過軍銜制,并以詼諧的口氣透露:“軍委已內定兄弟我為一名元帥了。”可見那時對人選已醞釀了一段時期了。而直到朝鮮戰爭結束了兩年之后,人選才最后確定。
從后來評授的結果看,評授元帥的主要依據不是級別,而是職務。當時中央軍委(1954年9月成立的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原中央人民政府革命軍事委員會撤銷)成員共12人,毛澤東為主席,朱德等11人為委員。1955年評銜時,中央決定軍委主席為大元帥,軍委委員為元帥。
1955年9月3日,總干部部部長羅榮桓和宋任窮等三位副部長,奉主持軍委日常工作的彭德懷之命,給周恩來總理并劉少奇委員長正式報告稱:“關于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問題,中央已決定現任軍委委員之朱德、彭德懷、林彪、劉伯承、賀龍、陳毅、鄧小平、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等十一同志均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特呈請國務院轉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理授予軍銜的法律手續。9月16日,周總理致函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授予朱德等十人以元帥軍銜,名單中少了鄧小平。9月23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通過授予十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的決議。
大將軍銜的授予標準,未見到文字規定,但從實際授予的人員看,多數為1952年評級時的軍委委員級,也有個別正兵團級的。
上將軍銜的授予標準,主要是1952年評定的正兵團級人員,也有部分低于正兵團級者。
廖漢生將軍在其回憶錄中披露了授上將的條件:“紅軍時期師級干部,抗戰時期旅級干部(軍級),解放戰爭時期兵團級干部,一般可評上將,自己前兩項附合,但后一項不附,因為解放戰爭中自己一直是軍級干部,而且當時自己在南京軍事學院學習,可謂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圣賢書,同學們之間誰都不去打聽自己的軍銜問題,直到授銜期鄰近,才知道自己被授予中將軍銜和三枚一級勛章。”
中將軍銜的授予標準,主要是1952年評定的副兵團級和準兵團級人員,實際授予中將軍銜的人員中有一名正兵團級和部分正軍級者。
少將軍銜的授予標準,主要是1952年評定的副軍級和準軍級人員,也有部分正軍級和戰功卓著的正師級者。
評銜時多種因素都在起著作用,既不是純粹的“論資排輩”,也不是簡單的“論功行賞”。當時評銜的依據首先是干部的級別,其次是資歷和功績。如一些將領因參加革命工作或參加革命軍隊較晚,在評銜時就比相同級別將領軍銜略低。有些將領因特殊貢獻,在評銜時適當放寬條件。據說軍委總干部部本擬授皮定均為少將,授銜名單報到軍委主席毛澤東處,當毛看到皮定均的名字時,提筆批下“皮有功,少晉中。”又為:“定均有功,由少進中。”皮定均去世后,夫人張烽在80年代曾向總政詢問過此事,說當年大家都這樣說,如果確實,希望看到毛的批示手跡。最后有關部門回答:經查證此話是毛當時口說的,未留文字記錄。這一傳說流傳甚廣,但無獨有偶,解放軍文藝出版社的《百戰將星——韓先楚》中,有這樣一段文字:“1955年下半年實行軍銜制時,組織上從韓先楚的職務和資歷考慮,以評中將軍銜的意見上報的。毛澤東主席審閱時批示:‘韓有功,中晉上’。所以命令公布時,韓先楚被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上將軍銜……”不過,實事求是地講,根據毛主席的文采,這兩個傳聞至少有一個不可信。
除此之外,對高級將領評銜還有個平衡問題。
所謂平衡,就是照顧山頭。山頭是戰爭時期根據地的俗稱,應該說,中國革命的“山頭”是在軍閥割據的特殊歷史條件下形成的。由于歷史的原因,我軍是由大大小小的山頭組成的,如土地革命戰爭時期紅軍的三個方面軍,抗日戰爭時期八路軍的三個師和新四軍,解放戰爭時期的五大野戰軍等等,是各時期的主要山頭。此外還有陜北紅軍、東北抗聯、瓊崖縱隊、東江縱隊等許多小山頭。
毛澤東對待山頭的態度是:承認山頭、消滅山頭。照顧山頭,最終是為了消除山頭。早在1945年2月15日他就講過:“山頭主義是中國社會的產物,是中國革命特殊情形的產物,應該承認這個東西。要消滅這個東西……”()1973年八大軍區司令員對調就是為了消除山頭。1973年一次軍委辦公會上,毛澤東主席在中南海小禮堂接見會議代表時,拉著工程兵司令員陳錫聯的手笑著說:“陳士榘同志,假如黨內有山頭的話,我們還是一個山頭的哩,都是井岡山的嘛。”毛澤東又說:“現在要多用四方面軍的人、劉鄧的人。”
王宗槐中將在回憶錄中寫道:“記得我剛到總政不久,在一次部務會上聽羅榮桓主任說過:我們的干部工作一定要堅持任人唯賢,搞五湖四海,這要從總政做起。他說,從紅軍來講,要照顧到幾個方面軍;從抗日戰爭來講,要照顧到各個根據地,八路軍、新四軍;從解放戰爭來講,要照顧到各個軍區和各個野戰軍。各個方面軍、各個根據地、各個軍區和野戰軍,都有不同的經驗和工作作風,各方面的干部在起工作,可以廣泛交流經驗,便于從各個方面了解熟悉情況,有利于我軍的建設。他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他在負責組建總政和軍委總干部管理部時,建議由原在紅一方面軍、紅四方面軍、紅二方面軍工作過的同志任總政副主任和總干部部副部長。后來,總政機關各部門的正副部長、正副處長和其他干部的配備,也是根據羅主任講的原則,從各野戰軍選調來的。“五湖四海”的選配干部,這本身就體現了我軍的大團結,顯示了政治領率機關的高度黨性原則,為全軍做出了榜樣。”可見,當時還是很注意平衡各山頭間關系的。
元帥和大將最后評定的結果,各時期的主要山頭,至少都有元帥和大將各一人,這不是偶然的。
土地革命時期:
紅一方面軍(中央紅軍)元帥朱德、彭德懷、林彪、劉伯承、陳毅、羅榮桓、聶榮臻、葉劍英,大將粟裕、黃克誠、陳賡、譚政、蕭勁光、張云逸、羅瑞卿;
紅二方面軍元帥賀龍,大將許光達;
紅四方面軍元帥徐向前,大將王樹聲;
紅十五軍團大將徐海東。
抗日戰爭時期:
八路軍一一五師元帥林彪、羅榮桓、聶榮臻,大將徐海東、黃克誠;
八路軍一二O師元帥賀龍,大將許光達;
八路軍一二九師元帥劉伯承、徐向前,大將陳賡、王樹聲;
新四軍元帥陳毅,大將張云逸、粟裕,徐海東、黃克誠后從八路軍一一五師調入。
解放戰爭時期:
第一野戰軍元帥彭德懷,大將許光達;
第二野戰軍元帥劉伯承,大將陳賡;
第三野戰軍元帥陳毅,大將粟裕、張云逸;
第四野戰軍元帥林彪、羅榮桓,大將譚政、黃克誠、蕭勁光;
華北野戰軍元帥聶榮臻、徐向前,大將羅瑞卿。
有人曾問過這樣的問題:毛澤東提出已到地方工作的就不評銜了,所以鄧小平、李先念等已在政府任職的原高級將領就沒有評銜。但賀龍和陳毅也在北京任副總理,賀龍還是國家體委主任,為什么也評銜了?這恐怕主要基于兩點考慮:第一,賀龍、陳毅的政府職務是兼職,主要精力還是在軍隊;第二,賀龍、陳毅長期擔任獨當一面軍事指揮員,是軍內“老總”級的旗幟性人物。如果賀龍不授銜,紅二方面軍和八路軍一二O師就沒有元帥了;同樣,如果陳毅不授銜,新四軍和三野也沒元帥了。
1955年9月11日,在最后確定元帥名單之前,周恩來給中央辦公廳主任楊尚昆打電話,主張授予陳毅元帥軍銜。他指出:“軍銜授予,對陳毅同志現在和將來的工作均無不便之處,平時可以不穿軍服(必要時穿)。蘇聯的布爾加寧同志原也有元帥銜,現在他做部長會議主席的工作就不常用元帥頭銜了。可以說是一個例子。”
可見,元帥和大將的評定,資歷和功績起著主要作用,但“平衡”也是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
其實,不僅是元帥和大將,評上將軍銜也有平衡問題。
如閻紅彥,是陜北紅軍創建人之一、紅三十軍軍長。毛主席曾高度評價說:在陜北蘇區、陜北紅軍、陜北黨的建立過程中,除了劉志丹、謝子長,數閻紅彥的貢獻大。但劉志丹和謝子長都犧牲于戰爭年代,閻紅彥解放后不久也轉到地方工作,時任四川省委書記、四川省副省長,1952年沒有參加軍隊評級。按規定當時轉到地方工作的一般不評軍銜。如果這樣,曾為中國革命做出特殊貢獻的陜北紅軍,就出不了一位上將,確實讓人感到遺憾。因此,1955年4月評銜工作開始后毛主席特別提到閻紅彥。他說,閻紅彥要么不授銜,要授就是上將。于是,脫下軍裝好幾年的閻紅彥有幸被評為上將,他也是僅有的兩位沒有軍隊級別的上將之一(另一位是烏蘭夫)。中央軍委還命令閻紅彥兼任成都軍區副政委。
評定軍銜工作從1955年2月份展開,到當年9月份才基本完成。據主持過防空軍評銜工作的龍道權少將回憶:“(1952年)2月下旬,防空部隊黨委根據軍委關于評定軍銜工作的指示,制定了《關于評定軍銜工作實施計劃》,開始組織力量進行這項工作。我到政治部的時候(1955年5月),這項工作正在緊張地進行著。由于國慶節以前就要授銜,而且評定軍銜工作中的一些難點問題這時已提出來了,所以七八月份工作特別緊張。有時為了一名干部的評銜問題,需要反復調查,多次討論,才能統一認識。我一面熟悉情況,一面和大家認真研究,到8月底才基本完成任務。整個防空軍評定軍官軍銜的有2萬多人,其中上將1人,中將3人,少將25人,校官904人,尉官23430人。”
按照中共中央規定和當時干部任免權限,授予元帥、大將軍銜的人員名單由中共中央書記處提名,經過政治局審議確定;授予上將、中將、少將軍銜人員名單由總干部部和總政政治干部部分別提出,報請中央軍委批準授予;授予校官軍銜人員名單由各總部、各軍兵種和各大軍區提出,報總干部部和總政政治干部部在全軍統一衡量。對于擬授予中將、上將的人員,總政治部主任兼總干部部部長羅榮桓親自主持逐一研究討論,并隨時向軍委請示。對于少將這一級的評定,羅榮桓委托總干部部第一副部長賴傳珠、總干部部副部長徐立清、總政治部副主任兼總政干部部部長蕭華、總政干部部第一副部長王宗槐等負責,遇到難以確定的問題,再由羅榮桓主持會商解決。主持軍委日常工作的國防部長彭德懷還帶著總干部部擬制的名單和幾個方案,分別拜訪每位“老總”,一起磋商每個高級將領的軍銜,對于一些有爭議人員的軍銜,也都一一仔細研究,然后定案。總干部部第一副部長賴傳珠在1955年3月全軍軍銜獎勵工作會議上的總結中說:“現在中央軍委正在排上將以上干部的名單,總政、總干也準備在中央軍委排好上將以上名單后再排中將、少將的名單。各部隊現在可先按評銜條件去排大校以下干部的名單,以后再根據軍委審定的少將以上干部的名單來衡量和修正之。尉官軍銜寬嚴的掌握,主要在大軍區,我們擬著各大軍區在6月份中選送各級尉官的典型材料到總政、總干來共同研究一下,使尉官軍銜寬嚴水平的掌握,盡可能在全軍中也能求得相對統一。”
經過幾個月細致、縝密的工作,授予軍職以上干部軍銜的名單終于全部經中央軍委審查批準。至1955年國慶節前,全軍軍官的評銜工作基本完成。
四、高風亮節——讓銜的佳話
應該說,1952年的評級和1955年的評銜,無論是從軍隊正規化建設還是軍人自身利益來說,都是一樣的重要。但由于軍銜有外在標志,比軍隊等級更加明朗化,當時軍隊干部似乎對軍銜更在意,因此才有了許多讓銜和爭銜的故事。
在1955年的評銜過程中,一些高級將領主動提出降低軍銜,一時傳為佳話。
中央決定對于在革命戰爭中功勛卓著的開國元勛們,授予高級軍銜和勛章,以示表彰。當時,元帥的評授條件相當高:“對創建全國人民武裝力量和領導全國人民武裝力量進行革命戰爭、立有卓越功勛的最高統帥,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軍銜”;“對創建和領導人民武裝力量或領導戰役軍團作戰、立有卓越功勛的高級將領,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
在評定高級軍銜的初步方案中,毛澤東為大元帥;除了后來被授予的十大元帥和十大將外,被評為元帥的還有周恩來、劉少奇、鄧小平;被評為大將的還有李先念、譚震林、鄧子恢、張鼎丞等人。
毛澤東當時是中共中央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央軍委主席,是全國武裝力量最高統帥,在領導全國武裝力量進行革命戰爭中居功至偉,理應被授予大元帥銜,這也是眾望所歸。
周恩來,曾任黃埔軍校政治部主任。1927年5月任中央軍委書記。 后任中共前敵委員會書記,與賀龍等領導“八一”南昌起義,創建了第一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革命軍隊。1931年底任紅軍總政委兼第一方面軍總政委、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副主席,與毛澤東、朱德等領導指揮紅軍的反“圍剿”作戰和訓練、整頓。長征中,為中央三人軍事指揮小組成員。抗日戰爭爆發后,任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并長期擔任此職到1954年。解放戰爭初期,同毛澤東等轉戰陜北, 領導全國的解放戰爭, 同時直接領導彭德懷指揮的陜甘寧戰場的作戰。1947年8月,兼任中央軍委總參謀長。協助毛澤東部署、指揮遼沈、淮海、 平津三大戰役,進行戰略決戰,并指導了北平、湖南、綏遠、新疆等地和平解放工作。整個革命戰爭時期,一直是我黨軍事工作主要負責人之一。
劉少奇,早年從事工運活動。1934年參加長征,先后任紅八軍團、紅五軍團中央代表,紅三軍團政治部主任。在1935年1 月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遵義會議)上,支持毛澤東的正確主張。抗戰初期,領導華北地區的敵后抗戰。1939年11月進入華中敵后,到新四軍江北指揮部,領導皖東軍民開辟抗日根據地。1940年任新四軍和八路軍華中總指揮部政委。皖南事變后,任新四軍政委、中共中央華中局書記兼中央軍委華中分會書記,同新四軍代軍長陳毅等領導整編部隊,恢復發展長江中下游的抗日武裝力量,堅持華中敵后抗戰,挫敗日偽軍對蘇中、蘇北地區的“掃蕩”。1943年3月起任中央軍委副主席。抗日戰爭勝利后, 在毛澤東赴重慶同蔣介石談判期間,代理中共中央主席職務。解放戰爭時期繼續擔任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并兼任總政治部主任,參與制定奪取解放戰爭徹底勝利的重大戰略決策。
鄧小平,1929年12月領導發動百色起義,任紅七軍政委和前委書記。1933年后曾任紅軍總政治部秘書長。1934年參加長征。抗日戰爭爆發后,任八路軍政治部副主任。1937年12月任八路軍第一二九師政委,同師長劉伯承領導創建晉冀豫抗日根據地。1943年10月代理中共中央北方局書記。1945年任中共晉冀魯豫中央局書記、晉冀魯豫軍區政委。抗日戰爭勝利后,同劉伯承奉命指揮晉冀魯豫部隊反擊國民黨軍對解放區的進攻。1947年6月,同劉伯承率晉冀魯豫軍區主力12萬大軍強渡黃河,實施戰略反攻。1948年5月,任中共中央中原局第一書記、中原軍區政委。同年11月,任淮海戰役總前委書記,同劉伯承、陳毅、粟裕、譚震林一起指揮中原和華東兩大野戰軍,對徐淮地區的國民黨軍主力發起戰略決戰。淮海戰役后,任第二野戰軍政委。194 9年4月,指揮第二野戰軍發起渡江戰役,攻占南京。后與劉伯承率部解放西南諸省。
周恩來、劉少奇、鄧小平三人,在革命戰爭時期,對創建人民軍隊,領導武裝力量對敵作戰,參與戰略決策等方面功勛彪炳,授予元帥銜當之無愧。
李先念,1927年參加領導了黃麻起義。1931年后任紅四方面軍團、師、軍政治委員。1939年初進入豫鄂邊地區,相繼任新四軍豫鄂獨立游擊支隊司令員、 豫鄂挺進縱隊司令員,開辟豫鄂邊抗日根據地。1941年皖南事變后,任新四軍第五師師長兼政委,領導部隊積極向敵后發展,多次挫敗日偽軍的“掃蕩”、蠶食和國民黨頑軍的挑釁,鞏固和擴大豫鄂邊抗日根據地。抗日戰爭勝利后,任中共中央中原局副書記、中原軍區司令員。1948年5月, 任重建的中原軍區第二副司令員,參與軍事、政治領導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曾任湖北軍區司令員兼政委、中南軍政委員會副主席。
譚震林,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紅軍縱隊政委、軍政委、福建軍區司令員兼政委。紅軍主力長征后,任閩西南軍政委員會軍事部部長、副主席,和張鼎丞、鄧子恢領導了極其艱苦的三年游擊戰爭。抗日戰爭初期,任新四軍第二、第三支隊副司令員,率部開辟皖南抗日根據地。皖南事變后,任新四軍第六師師長兼政委,領導軍民反日偽軍“掃蕩”、“清鄉”。解放戰爭初期,任華中軍區副政委兼華中野戰軍政委,同粟裕指揮蘇中戰役,七戰七捷。后兼任內線兵團政委,與許世友一起指揮膠東保衛戰,并參與指揮濟南戰役。淮海戰役中,為總前委成員,參與戰役的組織指揮。1949年2月任第三野戰軍第一副政委。4月率第七兵團強渡長江,進軍浙江。建國初期,任第三野戰軍暨華東軍區副政委、江蘇省人民政府主席。
鄧子恢,1928年7月任閩西暴動委員會副總指揮和紅軍團黨代表,參與創建閩西蘇區。后任紅十二軍政委。紅軍主力長征后,留任閩西南軍政委員會副主席,與張鼎丞、譚震林領導游擊戰爭多次挫敗國民黨軍的“清剿”。抗戰爆發后,任新四軍政治部副主任。1939年參與組建新四軍江北指揮部,開展皖東敵后游擊戰爭。皖南事變后,任新四軍政治部主任兼第四師政委,與師長彭雪楓領導軍民進行反日偽軍“掃蕩”的斗爭,鞏固淮北抗日根據地。1948年5 月兼任中原軍區副政委,參加淮海戰役的組織工作。1949年5月任第四野戰軍兼華中軍區第二政委,參與組織指揮解放中南的重大戰役。
張鼎丞,1928年領導福建永定縣農民暴動。后任閩西閩西暴動委員會副總指揮、閩西紅軍第五十七團團長。后任中共閩西特委軍委書記、第四軍第四縱隊黨代表、福建省蘇維埃政府主席等職,率部轉戰贛南、粵東北,反擊國民黨軍“會剿”。1934年紅一方面軍主力長征后,任閩西南軍政委員會主席,同鄧子恢、譚震林等一起,領導了三年游擊戰爭。抗日戰爭爆發后,任新四軍第二支隊司令員,率部進入蘇南地區,開辟以茅山為中心的抗日根據地。1941年任新四軍第七師師長。抗戰勝利后,任華中軍區司令員,曾參與組織蘇中戰役。新中國成立后,任中共福建省委書記兼省人民政府主席、福建軍區政委。
李先念、譚震林、鄧子恢、張鼎丞等四位原新四軍的高級將領,在革命戰爭年代,為民族解放事業立下卓越功勛,授予大將銜,理所當然。
但是,當時他們都已離開軍隊,在中共中央和國家機關擔任領導職務:周恩來任國務院總理,劉少奇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鄧小平任中共中央秘書長、國務院副總理,李先念任國務院副總理兼財政部部長,譚震林任中共中央副秘書長、國務院副總理,鄧子恢任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部長、國務院副總理,張鼎丞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當時負責授銜工作的彭德懷、羅榮恒和宋任窮到中南海向毛澤東和其他中央領導人匯報軍銜評定方案和進展情況。彭德懷說:“總的來說,部隊中大部分同志都能正確認識這次授銜工作,態度端正,但也有些人有攀比思想,提出了一些不切實際和過高的要求。這就要求我們加強過細的思想工作。我們對部隊提出的口號是,要把這次授銜當成一場戰役來打,認真嚴肅地對待,要以團結為重,評出思想,評出風格。”毛澤東聽完評銜工作匯報后說,“你們搞評銜,是很大的工作,也是很不好搞的工作,我這個大元帥就不要了,讓我穿上大元帥的制服,多不舒服啊!到群眾中去講話、活動,多不方便啊!依我看,現在在地方工作的,都不評軍銜為好!”他問劉少奇:“你在部隊搞過,你也是元帥。”劉少奇同志當即表示:不要評了,不要評了。毛主席又轉向了周恩來、鄧小平,他們都擺擺手說:“不要評了,不要評了。”毛主席又轉身問過去長期在軍隊擔任領導職務,后來到地方工作的鄧子恢、張鼎丞等同志:“你們幾位的大將軍銜還要不要啊?”這幾位同志也都說:“不要評了,不要評了。”
毛澤東等黨和國家領導人不要軍銜的事,對高級將領們觸動很大。
授銜之前,時任裝甲兵司令的許光達聽說這次自己將被授予大將軍銜,十分不安。周恩來讓賀龍做他的工作。賀龍說:“這次授銜,10個元帥、10個大將,是毛主席、中央軍委幾位副主席反復研討、權衡,又照顧各方面而決定的。”許光達卻反問賀龍:“如果柳直荀、周逸群要還在,應該授什么軍銜?”賀龍說:“這個問題問得好,我們不忘卻共患難的亡友。周、柳有可能像總理、鄧小平一樣,改行搞黨務或行政。”許光達又問:“賀錦齋、段德昌要是不死呢?”賀龍回答:“可能是大將。”“若是葉挺還在呢?”“元帥,理所當然的元帥。”許光達又說:“毛主席、中央軍委對我的信任,我衷心感謝。但與其他幾位大將比,無論德、才、資,均不如他們。我請求賀總把我的意見反映到中央軍委,改授我上將銜。”
除了當面向賀龍同志提出降銜要求外,許光達還專門給毛主席寫了一份“降銜申請”:
軍委毛主席,各位副主席:
授我以將銜的消息,我已獲悉。這些天,此事小槌似地不停地敲擊心鼓。我感謝主席和軍委領導對我的高度器重。高興之余,惶愧難安。我捫心自問:論德才資功,我佩戴四星,心安神靜嗎?此次,按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功績授勛。回顧自身歷史,1925年參加革命,戰績平平。1932年-1937年,在蘇聯療傷學習,對中國革命毫無建樹,而這一時期是中國革命最艱難困苦的時期:蔣匪軍數次血腥的大圍剿,三個方面軍被迫作戰略轉移。戰友們在敵軍層層包圍下,艱苦奮戰,吃樹皮草根,獻出鮮血、生命,我坐在窗明幾凈的房間吃牛奶、面包。自蘇聯返國后,這幾年是在后方。在中國革命的事業中,我究竟為黨為人民做了些什么?
對中國革命的貢獻,實事求是地說,是微不足道的,不要說同大將們比,心中有愧。與一些年資較深的上將比,也自愧不如:和我長期共事的王震同志功勛卓著:湘鄂贛豎旗,南泥灣墾荒;南下北返,威震敵膽;進軍新疆,戰果輝煌……為了心安,為了公正,我曾向賀副主席面請降銜。現在我誠懇、慎重地向主席、各位副主席申請:授我上將銜。另授功勛卓著者以大將。
許光達
1955年9月10日
“這是一面明鏡,共產黨人自身革命的明鏡。”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毛澤東高揚起許光達的“降銜申請”,聲音洪亮地對他面前的朱德、彭德懷、陳毅等元帥說。毛澤東越說越激動,大步走到窗前,雙手用力一推,兩扇窗戶敞開,說道:“五百年前,大將徐達,二度平西,智勇冠中州;五百年后,大將許光達,幾番讓銜,英名天下揚。”
其實,在我軍首批將軍中,像許光達這樣申明大義、主動讓銜的何止一位。早在紅軍時期就功勛卓著、威震敵膽徐海東將軍,這次也被評為大將。正式授銜前,正在大連養病的徐海東聽說后深感不安,他覺的自己1940年病倒在皖東戰場上直到現在,幾乎都是在擔架上和病床上度過的,沒能繼續為黨做更多的工作,大將軍銜于己實在受之有愧。正巧這時周恩來總理來到大連,專門去看望徐海東。徐海東一見到周總理就說:“總理,我長期養病,為黨工作太少,大將軍銜,受之有愧啊!”總理一向鐘愛這位窯工出身的紅色將領,愛他的軍事才能、指揮藝術,愛他的光明磊落、赤膽忠心。面對這個可親可敬的老兵,總理不由得緊緊握住他的手,動情地說:“海東同志,授你大將,是根據你對革命的貢獻決定的,不高也不低,恰當!”
當時任總干部管理部副部長的徐立清將軍,在總政治部主任兼總干部管理部部長羅榮桓的領導下,分管全軍干部任免和組織調配工作。早在1952年評級時,徐立清就曾主動提出降低級別,要求將自己的正兵團級降為副兵團級。當時總干部部羅榮桓部長、賴傳珠副部長也都認為徐立清應定正兵團級,但又為徐立清這種高尚風格所感動。羅榮桓部長在大會小會上多次表揚徐立清,稱徐立清是一位“以身作則的楷模,同志們學習的榜樣”。后來,軍委副主席彭德懷專門找到徐立清,明確提出不同意他定副兵團級。因此在定級的申批報告上,彭德懷又將徐立清的副兵團級改為正兵團級。
在這次授銜評定工作中,他看到授予上將軍銜的人員名單中有自己時,多次給軍委和羅榮桓部長寫信,以自己主管干部授銜的具體工作和“便于向干部做工作”為由,請求不要授予上將軍銜。
是資歷不夠嗎?徐立清擔任過兵團政委,正兵團級,現在又擔任總部領導。按當時評銜的的規定,正兵團級一般可評上將,他完全符合授予上將軍銜的條件。然而,作為負責評銜工作的總干部部副部長的徐立清想來想去,覺得還是要個中將為好,這樣對個人對工作都有利。徐立清還考慮到紅四方面軍是個“大山頭”,資格老、級別高的干部太多,不能在上將中占比例過高,要與其它“山頭”拉平。于是徐立清就下決心,先把自己減下來,按照他自己的話來說,這樣做至少有三個好處:一是可以減少四方面軍在上將中所占比例,不突破主席最初的設想;二是對自己有一個正確地估價,激勵斗志,克服名利思想;三是便于做一些爭軍銜人的工作,保證授銜工作的正常進展。徐立清對身邊的工作人員說:“黨和人民給了我很多榮譽,我不要上將,給個中將就行了。”
毛澤東主席對徐立清主動讓銜的精神十分贊賞,親自批準他為中將軍銜,行政五級。后來授銜時,徐立清在175名中將中排在首位。
徐立清這種不為名、不為利、嚴格要求自己的做法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高度評價。在一次全軍的高級干部會議上,毛澤東稱徐立清是我黨我軍的“好同志,好干部”。彭德懷、羅榮桓、徐向前、葉劍英等老帥也都在不同的會議和場合贊揚徐立清同志是我黨我軍干部學習的榜樣。粟裕、蕭勁光、羅瑞卿、許光達等大將也號召部隊的干部們向徐立清同志學習。一些中高級干部紛紛寫信和發表文章,稱徐立清是高風亮節,人生楷模。
多年之后,許多老同志仍對徐立清讓軍銜的事贊不絕口。洪學智、宋任窮、李德生、廖漢生、黃新廷、王恩茂、劉志堅、王誠漢、向守志等老將軍,高度贊揚徐立清同志這種崇高的品格,并說在遇到名利的時候都應該很好地向徐立清學習。
賽福鼎·艾則孜中將深有感觸地說:“我當年聽到徐立清不要上將軍銜的消息,對我震動很大。心想,徐立清這個人不簡單,全軍又有幾個人能夠真正做到這一點呢?惟有徐立清。過去一些老首長、老同志也曾提出過要求讓銜的事,但最終還是按照條件授予他們應授的銜位。所以說,我佩服徐立清這種精神,敬仰他這種風格。因此,我處處以他為榜樣,虛心地向他學習,接受了徐立清很多好的做法。在新疆工作期間,按照規定,我自己的工資每月增加幾百元,我堅持不要這些增加的工資,拿它繳黨費或支援有困難的同志。我常想,徐立清能夠做到的,我為什么就做不到呢?共產黨人不能處處先想自己如何,更重要的是不爭名利,為人民多做點好事嘛!”
還有一些高級將領也提出了降銜的要求,如評銜前,孫毅將軍給組織寫信,鄭重表示:“我只有從勞之苦而乏建樹之功,評銜寧低毋高,授我少將足矣。”后來,他被授予中將。有人看到一些資歷與他差不多甚至低的同志授了上將,替他惋惜。他卻說:“共產黨員應該淡泊名利,要與別人比工作貢獻,不與別人比職銜高低。”后來他被授予中將軍銜。
解放軍出版社的《鐵血戰士譚友林》一書中提到,譚友林被授予少將后不久到北京開會,見到了羅榮桓元帥。羅帥找他談話:“友林同志,你的銜給授低了。憑你的資歷、職務和同期的老戰友相比授的是中將軍銜。是我給拿下來的,這里我要向你承認錯誤,我們工作做的不夠細致,下一步給你晉升。”隨后,原紅二方面軍的王震、蕭克、李達、甘泗淇、賀炳炎、余秋里、王尚榮、楊秀山等八位將軍聯名給總政寫信,要求為譚友林恢復中將軍銜。為解決此事,總政曾多次找譚友林談話,都被他婉言謝絕了。由此可見,譚友林“高風亮節,顧全大局,從不計較個人得失,一切服從組織。”
紅軍時期就當過師長的白志文被評為少將,有人就建議他去爭一下,白志文說:“有什么好爭的?多少人連命都沒了,我們命大活下來了,評一個少將就應該知足了。你們想想鄧萍同志(紅三軍團參謀長,后犧牲,年不足三十),知足吧。”
江西省軍區司令員鄧克明,紅軍時期任團長,解放戰爭時期任師長,按其資歷有可能授中將。但授銜之前,南京軍區政委唐亮找鄧克明談話:“鄧司令員,論你的戰功,憑你的才干和資歷,應該授你中將軍銜。但因為現在你在省里......”沒等唐亮講完,鄧克明便說:“唐政委,我是看牛伢子出身,今天能當上少將足夠了,不是黨的培養,我哪能有今天呢!”他在授銜結束回到南昌之后一再聲稱:“比唐天際,我的軍銜算夠高的了,戰爭年代死了多少人啊,他們命都沒有了,我們還在講什麼軍銜高低?有良心嗎?!”(注:唐天際,紅軍時期任軍參謀長,解放戰爭時期任兵團副政委,時任總財務部第一副部長,授中將銜)
沈陽軍區公安軍政委湯光恢授銜前政治學院高干文化班學習。一天,政治學院副院長莫文驊對他說,關于評定軍銜的事情,毛主席認為中將名單超過了200個,多了些,要我們做做工作,自愿地降下來。湯光恢當即表示,既然毛主席講話了,我帶頭降下來。在他的帶頭下,班里其他學員也表示,既然老湯你帶頭降,我們也要求降。就這樣高干文化班除湯光恢外,還有詹化雨、段煥競、陳云開等6人自愿由中將降為少將。后來莫文驊對他們說,毛主席知道了很高興,說:“我們的干部能上能下,看來我們的黨大有希望。”
這次評銜,一些起義將領被評為上將、中將、少將。其中,陶峙岳、陳明仁、董其武三人被評為上將。綏遠起義將領、六十九軍軍長董其武得知自己將被上將軍銜后,認為定得太高,就寫了一封信,托楊成武轉交毛澤東,信中說:“我注意到在預授上將的名單中,共有三名起義將領,除了我之外,還有新疆起義將領陶峙岳和湖南起義將領陳明仁。對于他們兩人我不便說什么,僅就我個人而言,起義前只是中將軍銜,起義后能保持原職原銜,我就已經很感激黨和毛主席了,沒有任何理由再為我晉升軍銜。再有就是與其他50多名上將相比,我都自愧不如,一個歷史上的有罪之人,怎么能與戰功赫赫的革命將領相比呢?況且,許多建黨、建軍初期就參加革命的老戰將、名將,只授予中將、少將,真讓我無地自容啊!”
楊成武看了信后說:“你參加抗戰12年,我們只參加8年,你的綏遠起義貢獻,我們無法相比,你還參加抗美援朝,功不可沒。給你授上將決不僅是個人問題,而是關系到對起義人員的信任和有利于臺灣與大陸的統一。”
董其武對楊成武說:“毛主席對我的信任和考慮都很深遠,我是知道的。但我總覺得,接受了上將軍銜,我的余生將會不安和愧疚。”楊成武對他說:“你的想法很好,但你要調整一下心態。你寫的信我可以轉交給毛主席,不過我想,毛主席是不會同意的。”
毛主席看完信后,果然未同意董保留中將的要求,要楊成武告訴董其武:“他是有名的起義將領,根據功勞、貢獻與資歷,應該授上將軍銜,誰有意見也不能降低,這是黨的政策。但是你楊成武不同,你是共產黨員,是可授可不授上將軍銜的,而董其武則是不可不授上將軍銜的,我還準備給他一級解放勛章呢!”
楊成武很快趕到董其武駐地,傳達了毛澤東的原話。董其武聽完后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靜。第二天他驅車找到傅作義,傅大喜,連連說道:“太好了,太好了!如果毛主席不是一個馬克思主義者的話,我會把他稱為活菩薩的!”董其武也發出肺腑之言:“是啊,毛主席就是我們人間的觀世音哩!”董其武回到家里,還對妻子姚勤修說:“毛主席真偉大,共產黨真偉大!”
在當時全軍范圍內,軍長及起義將領授上銜,對他的待遇都開了特例。董其武當時深感不應要黨特殊照顧,而要用共產黨員的標準要求自己,在授銜翌年便第一次遞交了入黨申請書。
長沙起義將領、五十五軍軍長陳明仁說,國務院授予我上將軍銜,這榮譽太高了,自己不相稱。有些起義軍官認為自己軍銜低了;我認為自己軍銜高了,希望能降低一點,使工作和榮譽更相稱些。
有人曾提議給為北平和平解放作出重大貢獻的傅作義將軍授上將銜。傅作義之所以沒有評定上將,一是因為他起義后就不在軍隊工作,而陶峙岳、陳明仁、董其武起義后都擔任過兵團司令,當時也在軍隊任職;二是傅作義在國民黨軍隊是上將,而陶峙岳、陳明仁、董其武則是中將,董其武還是傅作義的部下。因此,如果給傅作義授上將,正如毛澤東所說:這對宜生先生不是光榮,而是委屈。傅作義本來就是行政四級,按照副總理待遇來的,評上上將也才五級。周恩來曾奉命對傅作義作出解釋。
說起讓銜,還應提到,有一些將領,已評完軍銜,但在授銜前,因工作需要,調離軍隊,但他們二話不說,放棄了授銜的機會,奔赴新的崗位。如三大院校之一的后勤學院院長李聚奎,1955年5月周恩來總理親自點名讓他擔任新組建的石油工業部部長,并告知他已被評為上將,但不能等到授銜了。1958年,李聚奎與總后勤部政委余秋里中將對調,重回軍隊,并授予上將軍銜。又如華北軍區后勤部部長兼政委周文龍,1955年6月,總參謀長黃克誠、總干部部副部長賴傳珠分別找他談話,告知他已評為中將軍銜,同時中央已決定調他去石油工業部任副部長,因政府工作緊迫,就不授銜了,他毫無怨言堅決服從組織安排。同年9月,國務院正式命令周文龍的任職,此時,離將官授銜只差幾天。23年后的1978年,周文龍調任總后勤部顧問,當時軍隊正處于兩次軍銜制之間的“無銜期”。1988年恢復軍銜制時周文龍已經離休,再次與軍銜擦肩而過。
毛澤東等中央領導人主動提出不要軍銜,對全軍指戰員特別是到地方工作的原解放軍高級指揮員是一個很大的教育,解決了評銜工作中的許多矛盾。在毛澤東的帶動下,到地方工作的原解放軍高級領導人除賽福鼎.艾則孜、烏蘭夫、謝富治、韋國清、葉飛、閻紅彥等少數幾位因特殊情況授予軍銜外,其他轉業到地方工作的領導,如程子華、習仲勛、楊尚昆、滕代遠、舒同、江華等,還有駐外大使,如耿飚、姬鵬飛、黃鎮、韓念龍、王幼平等都沒有授予軍銜。
應該說,對待評銜絕大多數干部都能有比較正確的認識,所謂爭功也就是按照正常的渠道反映一下,最多發發牢騷。但也有一些干部擔心自己的軍銜評低了,面子上不好看。有的公開擺資格、列戰功,覺得應該得到更高的榮譽和獎賞。更有甚者,在提出要求未能滿足后,竟鬧起了情緒,哭起了鼻子。有一位紅軍時期的老干部,在他聽說自己將被授予少將軍銜的時候,十分不滿,竟然公開地說:“我要把那牌子掛到狗尾巴上去。”毛澤東主席當時風趣地批評這種現象是:“男兒有淚不輕彈,只因未到授銜時。”當然,從全軍范圍來看,這畢竟是極少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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