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創新
前沿科技令人矚目 女科學家首獲最高獎
重大標志性成果為我國成為有世界影響的大國奠定重要基礎
從2016年的獲獎成果,特別是高等級獎項的總體水平看,我國在主要科技領域和方向上已“占有一席之地”,正在從“跟跑者”向“并行者”“領跑者”轉變。以移動4G、北斗導航為代表的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扭轉了我國核心技術和知識產權受制于人的被動局面,重塑了世界產業格局,是我國創新驅動發展的成功范例。
基礎研究邁入世界科技發展前沿
繼2013年鐵基高溫超導和2015年多光子糾纏相繼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一等獎之后,2016年又有一項物理學領域的重大成果問鼎該獎項。大亞灣反應堆中微子實驗發現的中微子振蕩新模式,是中國科學家主導的原創性科學成果,也是中國本土首次測得的粒子物理學基本參數,在國際高能物理界產生重要影響。
女科學家成績突出大放異彩
每年領獎臺上都不乏女科學家的身影,2016年更是領軍人物薈萃。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首次授予女科學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通用項目中,15個項目由女性領導,包括首項由女科學家掛帥的科技進步獎特等獎,以及3項科技進步獎一等獎。還有多個獲獎項目團隊,女性成員占到一半,她們的研究成果,既有色彩斑斕的新型活性染料,也有我國首艘海洋無人測量艇,稱得上巾幗不讓須眉。
突出地方特色,服務區域創新
科技創新不僅需要“高大上”,也需要“接地氣”。青海推薦的“三江源區草地生態恢復”項目,對促進青藏高原地區資源持續利用、生態環境保護和區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新疆推薦的“風電機組關鍵控制技術”項目,依托當地自然資源優勢,突破多項技術難題,推動風電躍居國內第三大電源;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推薦的“棉花生產全程機械化”項目,結合當地棉花種植以及土壤的特殊情況,研發出一整套關鍵技術裝備,建立了棉花生產全程機械化技術體系。這些項目的共同特點,都是全部依靠當地的產學研力量聯合完成,完成人扎根西部,腳踏實地,在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實現了人生價值。
團隊協作迸發出持久的創新活力
2016年獲獎的3個創新團隊都是圍繞國家亟需、群眾急盼的民生領域,在能源清潔、小麥育種、消化系腫瘤等方面,經過20年左右的持續穩定發展,培育了結構合理的創新隊伍,形成了特色鮮明的創新文化。如“浙江大學能源清潔利用創新團隊”,經過27年的發展,以“求是、團結、創新”為宗旨,面向國家重大需求,聚焦國際學術前沿,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在煤炭高效清潔利用、廢棄物及生物質低碳能源、能源轉化過程污染物控制等領域取得了一批重要科技成果,迸發出強勁持久的創新活力。
國際科技合作應對全球性風險與挑戰
2016年獲獎的外國科學家和國際組織,在環境污染、能源危機、氣候變化、糧食安全等全球關注的領域,與中國科學家開展了長期密切合作,促進了我國相關領域研究的快速發展。表彰和肯定以他們為代表的外國科學家的貢獻,有助于深化國際科技合作進程,提升我國的國際形象與影響力,對于促進科技外交工作、建設“一帶一路”具有積極意義。
近五年來,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三大獎總數基本呈逐年遞減趨勢,五年的平均數目為307項,與上一個五年平均數目355項相比,減少了48項。特別是2015年和2016年,三大獎總數都已控制在300項以下(分別是295項和279項)。那么,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評選過程呈現出怎樣的特點呢?
精細評審
獎勵回歸“推薦制” 多舉措深化改革創新
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嚴格按照推薦、形式審查受理、初評、評審、審定、審核等程序,最后報國務院審批確定授獎人和項目,由黨中央、國務院召開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大會。推薦評審工作全程接受科學技術獎勵監督委員會的監督,同時為了加強社會監督,在推薦、受理、初評等環節都向社會公示。
同時,2016年國家科技獎勵工作將推動國家科技獎勵回歸“推薦制”作為一條主線,貫穿獎勵評審工作始終。在鞏固近幾年改革成果的基礎上,圍繞獎勵委員會確定的重點任務,穩步推進改革創新,主要舉措有:
拓寬專家和學術組織推薦渠道,為深化推薦提名制度改革進行實踐探索
2016年放寬了專家推薦自然科學獎的條件:院士或國家自然科學獎第一完成人,3人可以共同推薦1項自然科學獎項目;1名院士可以推薦1項完成人僅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歲以下的自然科學獎項目。專家推薦渠道的放寬,為青年科學家嶄露頭角、脫穎而出創造了機會。同時,進一步完善專業學(協)會推薦資格的遴選和動態調整機制,充分發揮學術組織作用。2012年至2016年,累計35個學(協)會通過動態遴選機制參與推薦工作,僅2016年,新獲動態推薦資格的學(協)會就有14個。
強化推薦主體責任,推動推薦制回歸本原
一是明確推薦書主體責任。2016年明確要求推薦意見、項目簡介和客觀評價內容必須由推薦方如實出具,其他內容現階段雖然可以由完成人等提供,但也必須由推薦方審查并承諾對真實性負責。二是正式發文通知形審不合格結果,引起重視。三是建立“責任推薦專家制”。3名專家聯合推薦時,需明確責任推薦專家,由其牽頭負責推薦等工作。四是會議答辯引入推薦方參加。推薦單位和專家原則上要親自參加答辯,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書面委托一名專家作為代表。
細化評審答辯規則,提高評審的科學性和規范性
2016年規定:初評會提前5天開放評審系統,供評審專家詳細審閱推薦材料。增加評審專家會前在線提問,并經審核后反饋給完成人參考。在充分保證會前閱讀時間的基礎上,三大獎項目答辯時間也進行調整,播放項目多媒體材料從過去的15分鐘壓縮到10分鐘,并明確規定不能介紹評價類內容,較好克服了以往存在個別項目浮夸渲染的問題。為使答辯更充分,問答時間從15分鐘延長至20分鐘。
不斷完善評議方式,增強評審結果的公信力
對最高科技獎,首次增設學術咨詢環節,書面征求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對初評通過候選人的意見;對自然科學獎,繼續堅持海外專家函審,國際同行意見作為后續評審的重要參考;對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繼續開展行業咨詢并首次實現所有領域全部覆蓋,研究完善經濟效益抽查工作規則,委托第三方專業會計機構對隨機抽取的初評通過項目進行經濟效益核查;對國際合作獎,書面征求有關駐外使領館對評審通過候選人(組織)的意見。
始終把紀律挺在前面,確保獎勵評審公平公正
一是強化對獎勵辦自身的紀律要求。初評會前,召開全辦干部會議,重申評審工作紀律,同時在評審工作中加強監督。二是對評審對象違規違紀行為零容忍。初評結果公示后,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收到實名舉報,稱科技進步獎二等獎某候選項目完成人存在請托評委的行為。經調查核實,該項目完成人確實存在違規行為,經表決決定不予授獎。三是對評審專家違反規定的情況認真處理。2016年調查處理了兩件關于評審專家涉嫌未遵守回避制度的情況反映。
加強公示力度,不斷增強評審透明度
2016年國家科技獎公示力度進一步加強: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三大獎項目公示內容進一步擴大,增加了推薦單位(專家)意見、客觀評價和完成人合作關系說明等三部分內容;最高科技獎候選人首次納入公示范圍,由推薦單位進行推薦前公示。同時,對階段性評審結果加快了公布節奏。公眾參與范圍進一步擴大:會評期間,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連續三年舉辦評審旁聽活動,與過去邀請制不同,2016年首次采用申請制的方式面向社會公眾,拉近了國家科技獎勵與社會公眾的距離。
原文刊登于《中國科技獎勵》2017年1期,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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