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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主席習近平發表2016年新年賀詞時說:“我們要樹立必勝信念、繼續埋頭苦干,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著力推進結構性改革,著力推進改革開放,著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著力營造政治上的綠水青山,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開好局、起好步。”習近平主席在這段重要講話中提到了“四個著力”,其中一個是“著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從戰略全局出發,提出了關于社會公平正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論斷和新要求,從人民利益視閾、深化改革視閾、制度建設視閾、法治建設視閾,對公平正義的實現和維護以及公平正義與人民群眾的關系、與改革發展的關系、與制度創新的關系、與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關系進行了全面深刻的論述。
一 人民利益視閾
習近平總書記說:“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要堅持社會公平正義,努力讓勞動者實現體面勞動、全面發展。”“檢驗我們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終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實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這些話語言簡意賅,擲地有聲,體現和強化了中國共產黨始終堅持一切為了人民、造福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執政宗旨和執政理念。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頒布和實行“八項規定”、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化“四風”整治、踐行“三嚴三實”等等,一項項新政策和新舉措,順應人民在新時期、新階段的訴求和期待。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我們黨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必然要求,是我們黨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的重要體現。“我們一定要始終與人民心心相印、與人民同甘共苦、與人民團結奮斗,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向歷史、向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不斷克服各種有違公平正義的現象,使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習近平總書記在闡述中國夢時指出:“生活在我們偉大祖國和偉大時代的中國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機會,共同享有夢想成真的機會,共同享有同祖國和時代一起成長與進步的機會。”鏗鏘有力的三個“與人民”、三個“共同享有”,充分彰顯了當前社會公平正義的價值導向,進一步豐富了新時期黨的理論中關于社會公平正義的科學內涵。
二 深化改革視閾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把公平正義放在改革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的位置,指出改革要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把公平正義作為改革發展的出發點,就是要按公平正義的標準衡量改革發展中的問題,清除阻礙損害公平正義的體制機制;把公平正義作為改革發展的落腳點,就是按公平正義的基本價值,在經濟、政治、文化等各領域設定具體改革目標,按照這些具體的公平正義目標建立和健全各種體制機制。改革從解決公平正義方面的問題著手,最終又要把是否解決公平正義方面的問題作為目標,作為衡量改革成效的根本標尺和價值標準。
社會發展是以全體社會成員為本位的發展,其基本目標是人人共享、普遍受益。社會全體成員共同享有社會發展成果,既是現代社會文明的標志,也是維護社會穩定和諧的必然要求。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是我們推進新一輪改革的最大公約數,是取得改革成功的深厚根基所在。公平正義內在地、邏輯地統一于全面改革中,貫穿于當前社會主義建設的各個領域,彼此契合、密不可分。從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讓社會變得更加公平正義”,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雷厲風行的反腐敗措施,推進著國家的政治公平;力度空前的戶籍制度改革,促進著社會的身份平等;自我革命的簡政放權,推動著市場的經濟正義……通過改革“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其目的是“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各領域改革舉措無一例外地都在向著“公平正義”發力。
面對改革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我們黨肩負的使命更加繁重,承擔的責任更加重大,面臨的情況也更加復雜,人民群眾對黨的期望和要求越來越高,對社會公平正義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進一步體現了我們黨對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主義改革認識的質的飛躍,是對社會主義建設規律更深一步的理性認識。
三 制度建設視閾
社會公平正義,是千百年來人們追求的理想社會狀態,是人類社會的永恒主題與價值追求,也是衡量社會進步的重要尺度。社會主義社會的最終目標是實現全社會的共同富裕,實現人的自由而全面的發展,而公平正義既是實現這一最終目標的過程保障,也是實現這一目標的外在表征。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作為一面鏡子,審視我們各方面體制機制和政策規定。哪里有不符合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問題,哪里就需要改革;哪個領域哪個環節問題突出,哪個領域哪個環節就是改革的重點。”把促進公平正義作為審視各項工作的標準,突出了公平正義作為我國全面深化改革制度安排和制度創新的基本價值理念和依據。“不論處在什么發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保證。我們要通過創新制度安排,努力克服人為因素造成的有違公平正義的現象,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體現了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群眾期待和社會關切的積極回應,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遵循原則和努力方向。社會公平正義只有通過一定的制度安排和制度運行,才能轉化為社會成員切實擁有的權利和利益;也只有體現公平正義的制度,才能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同和遵循,保證社會穩定和良性運行。
四 法治建設視閾
公平正義是法治中國的價值追求。法治,是現代文明的突出標志,是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石,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根本目的在于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它以公平正義為價值導向,以依法治國為核心,以執法為民為本質,將依法治國、執法為民與實現公平正義結合起來。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線,司法機關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政法戰線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義之劍,以實際行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習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進一步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無論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推動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還是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無論是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與公平,還是按照統一稅制、公平稅負、實現公平競爭原則,完善稅收制度;無論是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還是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無論是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還是建設法治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等等。公平正義作為法治的生命線被空前地突出,標志著我們黨對社會主義公平正義的理念、內涵認識的更加深化,體現了我們黨在實現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目標上更加務實。
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社會公平正義的論述精辟豐富,思想深邃。它植根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反映了當今時代發展的要求,凸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發展理念、執政理念和價值觀念,適應了中國現實和未來發展的要求,是對中國共產黨執政理念的豐富拓展,是科學認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規律的新成果,是我國當前深化改革和制度創新的理論指南。
【讀后附言】:
其實,公平正義就是古人所謂“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中無不正,正有不中”、中庸、大中至正之道(“允執厥中”)和我們一個中國的“中”!
如果僅就十字坐標而言,其出發點與落腳點“二重兼性”,無出作為十字坐標的原點、源點、中點和“八九不離十”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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