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的朋友圈在傳一則關于雷洋尸檢的“重磅消息”,可能你們也看到過:
“網傳,雷洋的尸體解剖,病理檢驗已結束,他沒進那個足療店。各方證據也已固定……”
我平時多在潛水。但作為一個患有嚴重專業潔癖的法醫,我看完這消息的第一句就徹底無語了。決定給你投個稿,說說我個人從專業角度,對朋友圈這則消息的看法。
我的看法很簡單——這則“網傳”很大可能性是謠言。
我關注雷洋案很久了,為什么我認為這消息嚴重不靠譜:第一,“病理檢驗已結束”是句外行話,兩周時間,我相信任何一位法醫的第一反應都是——不可能那么快!第二,“尸檢”與“是否進足療店”沒有關系,尸檢回答不了這個問題,那是偵查學要回答的問題。
下面我詳細說說。
首先,“尸檢結果”與“雷洋是否進足療店”,兩者沒有一絲一毫的因果關系。“尸檢”是為了回答“雷洋怎么死的”,是一個法醫病理學問題;而“雷洋是否進足療店”,是一個法醫物證學或偵查(痕跡)學問題。
如何回答“雷洋是否進足療店”的問題呢?好吧,幸虧我還略懂一點偵查學知識。這必須得用到偵查學中的“洛卡德交換原理”。理論太艱深了,只舉例子:比如,你用手輕輕碰了一下杯子,你的脫落細胞、指紋、汗液等物質與信息,會或多或少地留在杯子上;而杯子的構成材料及其上的灰塵等物質與信息,也都會或多或少地留在你的手上。盡管這“或多或少”通常是“很少”,必須借助高靈敏度的專業設備才能檢測出來。
所以,“雷洋是否進足療店”?要看雷洋的人體組織成分(如毛發、精液、人體脫落細胞等)或個體信息(如指紋、足跡、牙印等)是否有留在現場,要看足療店的物質信息(如地毯纖維等)是否附著于雷洋衣物或身體之上。
這根本不是尸檢法醫的范疇!
第二,“病理檢驗已結束”,這一點確實太不專業了!
要確定死因,法醫常規會做尸表檢驗、解剖檢驗、毒物分析檢驗、酒精檢驗、病理學檢驗這五類檢驗。最費時間的是哪項?就是病理學檢驗。因為需要把軟的臟器取出,泡在福爾馬林液里十多天,等臟器變硬后,切成非常薄的切片,然后送檢。
就算是頂級的“特事特辦”,兩周時間也是絕無可能的。
給你寫這封信,真是因為如鯁在喉、不吐不快。我也關注這個所有人都關心的問題——“雷洋究竟是怎么死的?”但,再關注也得講理、講事實、講證據,最起碼得講點專業素養,好不好?這樣不靠譜的消息,是想把我這樣的專業潔癖患者給逼瘋啊!
最后,再說一個重要的:記得檢方曾披露過一個細節: 是家屬選擇了其信任的第三方機構,對雷洋進行尸檢。也就是說,檢察院的法醫不會自己進行尸檢,而是對第三方鑒定機構的尸檢過程及結果進行監督。
這個細節,讓我覺得整個尸檢還是非常嚴謹、中立的。靜候尸檢結果出來!咱們需要的是耐心,不是謠言!
法醫小慈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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