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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加入義和團(拳),是因為愚昧嗎? | 短史記
點擊:3532  作者: 諶旭彬    來源:短史記  發布時間:2016-06-18 16: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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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實如某些人所指責的那樣,義和團的主要攻擊對象是本國“教民”

 

      傳統歷史教科書過分注重強調義和團運動晚期打出來的“扶清滅洋”旗號,進而賦予其“反抗帝國主義壓迫”的光環。近年來,無論是在學術界,還是媒體界,這種光環已經非常黯淡。如學者秦暉即曾說道:“非軍人的洋教士,義和團倒是殺了一些,不同的記載大約就是兩百來人吧。而死于義和團之手的,98%以上都是中國人,主要是中國基督徒即所謂‘教民’,乃至疑似教民。”

 

      山東大學的義和團調查資料也能證實,義和團的主要攻擊對象確實不是洋人,而是本國“教民”:

 

      “他們光跟奉教的作對,不礙窮人事,也不搶財主,只要不奉教,義和團就不管,他們吃的搶的是奉教的東西。有時候,他們搶奉教的,財主們嚇得也給送禮。”(平原縣王廟公社郭莊,郭丙富,76歲,1960年2月28日——編輯注:此系受訪者受訪的時間和當時的年齡、姓名、籍貫,下同)“參加神拳的都是些勞動良民,他們光找信教的,對老百姓不怎么著。”(東阿縣姚寨公社小街子村,王玉理,84歲,1966年2月19日)“我十二三歲的時候,從平原、禹城傳來義和拳,我莊也學起來了。我莊學拳的有十幾個人,目的不是為了殺富濟貧,而是要忠厚老實,以抵抗奉教的。”(商河縣胡集公社謝家村,李元昌,80歲,1965年12月29日)

 

      類似的記載在百余萬字的《山東大學義和團調查資料匯編》中比比皆是,而提及義和團直接攻擊洋人者則極少。受訪時間集中于1960年代,受訪者當時大多已是七、八十歲的老人,因為年齡的緣故,并未經歷過官方教科書的洗禮,故其所言,具備相當的可信度——如許多老人提到外國神甫都說好,按當時的官方宣傳,其實是不能說好的。

 

      教民之所以成為義和拳主要攻擊目標,與他們已蛻變成凌駕于普通鄉民之上的特權階層有關

 

      千萬底層鄉民,為什么會選擇參加義和團去“打砸搶燒”那些“教民”同胞?大陸歷史學者侯宜杰2010年在臺灣出版《神拳——義和團的真面目》一書,引起很大關注,其給出的答案是:“恩格斯指出:‘鄙俗的貪欲是文明時代從它存在的第一日起直至今日的起推動作用的靈魂……’,‘鄙俗的貪欲’就是對義和團‘起推動作用的靈魂’。只因燒殺搶掠、綁票勒贖向為社會所不齒,并為歷代官府所不容,義和團的頭目們害怕清政府派兵剿滅,才利用當時部分平民仇恨洋教的情緒,特創了‘扶清滅洋’的口號。”

 

      這個答案,其實代表了近些年來知識界、輿論界對義和團成員行為的某種共識。但考之史料,這個“共識”是錯誤的,甚至是荒唐的、荒謬的。作為一名資深歷史學者,侯宜杰先生不應該無視這些歷史資料:

 

      “教民完糧、完銀與非教民一樣,但雜稅、雜役比非教民少。教民與非教民有糾紛時,非教民怕教民,不敢與教民爭吵,處處要躲著點。黃六爺動員孫地主入會信教時說,在教吧,在教后有點什么事也不怕了,有事時我給你應著。在平時孫家也受點教民的挾制,所以也掛了個名。平時教堂里人也向非教民宣傳說,信教好,有天主保護,死后能上天堂等。但貧民認為沒有好處,一天還要三次去念經,所以不愿在教。”(單縣龍王廟公社黃樓,孫福超,81歲,1960年3月4日)

 

      “我有三畝地跟奉教的挨著,他不讓從地里過。要從他地里走就得給他點什么東西,不給東西就不能過。逼得沒有辦法,不賣不行,我就賣給他了,三畝地共賣了240吊錢。那年這里的一般地價是一畝地120吊,咱只得算80吊一畝賣給他。奉教的可欺負人啦,比方說咱地里栽了樹,樹蔭子伸到奉教的地里,奉教的就說:“這樹有我的。”就得平半分。打官司人家到衙門里去,拿出“領票”,縣官也不敢惹。咱還得站在外邊等著什么時候傳,才能進去。咱說么縣官也不聽,光聽奉教的話。”(臨邑縣宿安公社劉家寨村,樊勝德,78歲,1965年12月24日)

 

      “不奉教的小孩到奉教的地里去拔草,他(奉教的)就說你拔了他的綠豆,非叫你請客不可,你請他吃吃喝喝,才算完事。有的奉教的,走路橫著走,不奉教的不敢動他,一動他,他就找你的事,打人罵人。奉教的人逢集逢會喝醉了就罵人,別人不敢怎么著他。就說買東西吧,也欺負你,明明這件東西值五吊錢,他給你三吊就算啦,你也不敢吭一吭。你和他(奉教的)在一起種地,兩塊地緊靠著,你地里的樹影在他地里,他就說你的樹是他的,你不敢怎么著他,打官司,咱得輸。哎,奉教的太欺負人啦,時間長啦,人家知道這些人不好惹,就都躲著他走,沒有和他搭腔的。”(臨邑縣宿安公社張家林村,張文治,82歲,1965年12月24日)

 

……

 

      類似的資料,在《山東大學義和團調查資料匯編》中比比皆是,足以說明“教民”在當日的中國鄉村,已經成為一個擁有特殊權力的階層。對此現象,晚清名臣丁日昌也有深刻洞察,他在辦理天津教案時曾說道:“天主、耶穌各教傳人中國載在條約,固不能不照章隨時保護;然亦不能任聽作奸犯科,以致事機決裂,不可收拾。”天主教“雖其本心并非為惡”,但傳教士所到之處,“不擇良莠,廣收徒眾”,且往往袒護教民,形成“莠民以教士為逋逃之藪,教士以莠民為羽翼”的局面,從而導致民眾“仇教”的情緒日益高漲。即使如“天津一口言之,自通商后中外商民相安已久,毫無間言,耶穌教人亦不以為怨。惟百姓言及天主教,則異口同聲,恨之入骨,蓋緣天津莠民最多,一經入教則凌虐鄉里,欺壓平民,官吏志在敷衍,但求無事而不求了事,又不敢將百姓受屈之處與領事官力爭,領事官又何從知教民如此妄為?百姓怨毒積中,幾有‘及爾偕之’之憤。”

 

      鄉民乃至地方望族在日常生活中飽受教民欺凌,常因小事被迫“辦酒席”向教民賠罪

 

      普通鄉民受了教民的欺負,其選擇往往是忍氣吞聲,“辦酒席”向教民賠罪了事。例如:“天主教欺負人,天主教沒有人敢惹,打官司神甫去,不在教的有理也得輸。給俺村朱子浩扛活的‘馬大禿子’奉教,一天聽到劉都元在趕姚屯集,路上說了句天主教不好的話,馬大禿子到洋樓張莊教堂告了劉都元的。劉都元沒敢與馬大禿子打官司,結果被罰了三四桌子酒席,請了從張莊來的在教的和馬大禿子,這才了事。這就是撐洋勁,撐天主教的勁。馬大禿子,是個給人扛活的,劉都元家有一頃多地,是個小地主。那個時候,這個地主都不敢和一個扛活的打官司,扛活的在教,地主不在教。”(茌平縣業官屯公社朱莊,朱允澤,82歲,1965年12月12日)

 

      再如:“教民春耕時,向兩邊的非教民土地擴張,不在教的打官司也打不過,這樣,教民就占去別人的部分土地。馬莊教民把黃莊人放牧的山羊拉去吃了也沒事,黃莊人不敢說話。有一次馬莊教民的豬放出來,吃黃莊麥子黃莊人趕豬,馬莊人倒打起官司,結果黃莊人被迫賠不是。馬莊教頭石傳雇(石坤輝的兒子)硬要抱走我父親的羊。我父親不肯,石傳雇就拿出手槍打他,子彈從手心通過手脖子串過去了。結果羊還是被搶走,石傳雇把羊宰吃了。”(巨野縣黃莊,黃瑞憲,72歲,1960年3月1日)

 

      再如:“萬家坊子,原是商河地。本莊有一個姓李的在耿家樓集上賣頭繩兒,小張莊有一個奉教的買李某的頭繩兒,少給三個制錢(一吊合一毛,五小個制錢合一百,五百個制錢合一吊)。李某就要,張某就不給。小張莊人多,又有勢力,就把李某打了。因謝家與萬家坊子同宗(此時萬家只有一戶姓李的,現在絕后了),就打抱不平,又把小張莊的人打了。小張莊有神甫撐腰,于是便跑到濟南告了。把濟南的神甫搬到臨邑,聽說臨邑縣官劉士成也怕神甫。為了使小張莊姓張的落臺,就斷案謝家莊在耿家樓集上設宴請小張莊奉教的,第一次是在當年的冬天。設宴這一天,小張莊的大小奉教的都是謝家用牛車接來,有十來個吹嗩吶的,放著鞭炮,鞭炮用大簸籮盛著。謝家知道要在耿家樓集上丟人,都不愿去,后來被迫的去了四五個人,四五個人還得披著狗皮咧!倒不是真狗皮,而是反穿著皮衣裳。上一碗菜,叩一回頭,伏在桌子底下,小張莊奉教的踢一腳,謝家的人還得噢噢地學狗叫才行。奉教的還說:‘你這是些狗,我不怪你們。’這樣把人擺弄夠了才算完,真丟人。人家吃飽走了,咱也噘著個嘴來家了。從此以后我莊再沒有趕耿樓集的。”(商河縣胡集公社謝家村,李元昌,80歲,1965年12月29日)

 

      相當一部分鄉民和望族受教民之欺后,選擇“請來了義和拳”

 

      雖然有小部分鄉民受了教民的氣后,選擇了入教成為教民,但更多鄉民的選擇則是去“請”義和團。譬如前面提到的“耿家樓事件”,“謝家吃不了這個氣,越想越噎得慌,就到平原、禹城請來了義和拳”(臨邑縣宿安公社張家林村,張維田,80歲;張文治,82歲,1965年12月24日)

 

      再如:“原在光緒逃荒前好幾年,張舉人不在大刀會,張銀會也不在天主教。有一年,張舉人在村里一個公共的五畝多的大坑里種上了藕,長得很好。張銀會覺得自己是鄉混官,要收藕。張舉人說:‘我栽的藕,你不能收。’從那時起,兩家就有了仇。張銀會就在了天主教,當上了會長。張舉人就在了大刀會,成為大刀會的頭子。”(姜莊公社薛屯村,張廣聚,78歲,1965年12月28日)

 

      再如:“呂洼奉教的李樂西管事,梁院于三猴管事。那年河西發水,臨清以北決口子,梁院人要在呂洼莊頭開口子把水放到河沙。呂洼李鳳梧不同意,要在梁院后邊開,于是兩方打官事,打三年,梁院于三猴輸了。于覺沒臉見人,想以武欺文,想學義和拳。”(夏津縣呂洼,王順,78歲,1960年2月25日)“于三猴和呂洼姓李的(開藥鋪,教徒)有仇,姓李的家里有二三十畝地,有長工,管了幾年公事,是呂洼領頭。于三猴與他因管理河堤之事,結下仇,兩家去武城縣打官司幾次,于三猴輸。于三猴以后還讓呂洼青年學義和拳。”(夏津縣呂洼。安金才,79歲,1960年2月24日)

 

      地方望族在與教民的利益沖突失敗后,尤其容易選擇引入義和拳。譬如:“龐家林為大刀會大頭目龐三杰的家鄉,當年龐三杰為該莊最大的地主,擁有三頃多土地。龐家林學金鐘罩的人不多,除龐三杰外,還有幾家,他們都是有頃把地的人家。學金鐘罩目的是為了看家。龐三杰學金鐘罩是較晚的,而目的又是為了爭湍地。在龐家林西南方十多里,有一處叫劉堤頭,在那里有湍地。所謂湍地,是清朝政府不要的官地,附近誰有勢力,就可以霸占耕種,誰種這地就屬誰,也不完糧納稅。湍地原屬于龐家林附近一個莊的地主龐世均所占有(這人為龐三杰的本家,據說他也是搶來的),龐世均死后,勢力漸衰,湍地落到龐三杰手里。劉堤頭有一姓劉的地主就想來爭奪這湍地,于是就組織人來搶割湍地的麥子。龐三杰想霸占湍地,當然不與罷休,因此出面干涉。龐三杰也曾率領過人幾次前去與劉家地主打仗爭地,但都沒有結果。去的人少,給劉家地主打回來;去得人多勢眾,姓劉的地主便躲到教堂去。劉堤頭設有天主教堂,姓劉的已經奉教了。由于教堂有勢力,天主教的人見官高三級,所以龐三杰無法對付。在爭地未成的情況下,龐三杰便決計學金鐘罩。但本地又沒有金鐘罩,便在單縣請來金鐘罩的師父名叫智效忠,拜他為師。龐三杰本人也排刀排槍,但不拉架子打拳。龐三杰學好金鐘罩之后,就在單縣請來很多大刀會的徒眾,到龐家林集合去打劉堤頭。”(碭山縣步朱寨公社龐家林,韓振環,76歲;賈昔令,74歲;劉廣榮,69歲,1960年3月12日)

 

      另一些老人的回憶可以對“龐三杰引入義和拳事件”做一些很有價值的補充,這些補充有助于后人更清晰地認知義和團運動。如:“當時龐三杰的勢力較大,南邊湍地都讓他占去了。龐三杰占湍地有八十頃之多。湍地是清政府扔掉的鵝鴨地,在河南劉堤頭,地很多,數不過來,有幾百頃。當時誰有勢力誰就占地占礙多,占后種地不完糧。大家搶不過龐三杰,都在了洋學,然后就訛他的地。在洋學的窮富都有,窮人較多。龐三杰因此仇視洋學,并開始打洋學。”(碭山縣馬良集馬西隊,蘇貴房82歲,1960年3月12日)再如:“龐三杰打教堂,原因當時湍地(劉堤頭莊附近)很多,而龐家很有勢力,龐喜君(龐三杰的侄)做官,龐家在磁山說一不二,所以強占著湍地。劉堤頭莊的劉廣兄和劉廣志兄弟倆(劉是劉堤頭的地主,有幾頃地)也想爭地,因怕龐家的勢力,所以就在了教堂,并對神甫說了這些事情。神甫勸劉說,現在龐家有勢力,不要和他爭等,但劉不聽,就叫著本村和附近幾村的人到龐家地里去割麥,并且他倆親身在這塊地里割幾把一丟,又到另一塊地里也是割上幾把就丟了,并且說你們隨便割吧,誰割了是誰的,出了事有我們。龐家知道后就氣極了,一號召就是十八個村子的人就去劉堤頭打仗。去的人很多,劉就聯合了各村進行抵抗,并把龐三杰的哥的臉上打了一鉛彈,后來受風死了。這樣龐家更氣,就聯合了人要打教堂。”(豐縣戴套樓,程立斗,88歲,教民,1960年3月15日)

 

      教民欺負鄉民的特權來自朝廷文件,教民中的壞人“不多,也不少”

 

      通觀百余萬字的《山東大學義和團調查資料匯編》,受訪的老人絕大部分都對教民高于普通鄉民的“特權”地位耿耿于懷,類似“這里教民很厲害”一類的描述非常之多。教民的這種“特權”地位從何而來?最具體的文件,可以追溯到1899年2月總理衙門受天主教駐京主教樊國梁等人的壓力而制定的《地方官接待教士事宜五條》。該文件規定:西方來華的傳教人士中,總主教和主教相當于省部級,隨時可見省長;大司鐸相當于廳級,隨時可見司道;其他司鐸,相當于處級,可隨時見區長、縣長。教士有了級別,可以乘坐官員才能乘坐的綠呢大轎,遇到訴訟案件,可以很方便地利用這個身份和特權加以干預。朝廷愿意出臺這樣的文件,一方面固然是受來華天主教勢力的壓迫,另一方面也有自己的考慮,即:此前德國曾以保教為名強占膠州灣,朝廷擔心再次出現“以保教權為借口達政治目的”,故而讓天主教士與地方官直接聯絡,試圖將侵占中國利權的借口消弭于無形。

 

      但朝廷顯然沒有意識到這樣的文件,會近乎徹底摧毀中國底層民間的權利結構。教士可以隨時面見地方官干預司法訴訟,毫無疑問會讓普通鄉民在與教民的糾紛中處于不利地位;而地方官為了保住自己的烏紗帽,不論理在何方,也只有支持教士、教民這一條路好走。朝廷的這個文件在義和團運動全面爆發前夕的1899年頒布,毫無疑問起到了火上澆油的效果;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文件是在來華天主教力量的高壓下通過的,而《山東大學義和團調查資料匯編》里大多數受訪老人提及民、教矛盾時,所指向的恰恰也正是天主教;而對其它教派如耶穌教,則觀感甚好。

 

      教民取得了這樣的“特權”,但并沒有任何制度化的東西能夠約束這種特權——僅憑神甫諄諄告誡的道德約束顯然是不夠的——其失控是必然之事。正如許多親歷過義和團運動的老人接受采訪時所說的那樣,有相當大部分的民眾選擇入教,就是赤裸裸地奔著“教民”的這一特權而來的。譬如:

 

      “當時奉教的窮人,有兩種人:一種是饑餓的窮人,為了吃教堂‘放賑’的糧食入教的。一種是犯點罪為了逃避官府的搜捕而入教的。”(南宮縣梨園屯公社小里固村,劉萬衍,53歲,1960年3月7日)“當時入教的沒有多少是老實莊稼人,都是一些小偷、賊、土匪、有罪作案的,入教后就沒事了。光緒二十四五年間,曾有過這樣一回事:有一個老實生意人(賣洋油的)叫張先烈,在街上叫賣‘賣洋油!’教民無中生有說他是喊‘抗洋樓!’于是教民讓他拉鞭炮,擺席賠禮。張先烈被迫擺了三四座席,讓村內教民吃了,磕頭賠禮才算完了事。”(南宮縣梨園屯公社邵固村,張紹貞,84歲,1960年3月9日)

 

      這樣的描述顯然是屬實的,天主教當年急于發展教民數量而忽視教民素質,本就是一個被其他教派不斷詬病的問題。教民李昌杰在接受調查,談及本村義和團運動時也說:“天主教神甫叫人們學好,真正在教的好教民是不會仗勢欺人的。但谷有粃谷,人也有壞人。天主教后來發展大了,法國神甫來后,天主教勢力更強,這難免有的教民做了些錯事。這些人不多,也不少,但這不是天主教讓他們做的。”(魏村,李昌杰,70歲,1988年5月5日、9日)所謂“這些人不多,也不少”,教民中的惡劣分子的比例可想而知;其對普通鄉民造成的損害規模,也同樣可想而知。

 

      大部分選擇成為“教民”的鄉民,并非因為信仰,而只是出于現實利益考量

 

      如何估量教民群體的基本素質?考察其入教的動機,是一個不錯的角度。教民有打官司的特權優勢,自然,為打贏官司而入教者在當日不乏少數,譬如:“聽說鬧神拳時我才14歲,俺莊上分兩派,前邊是天主教,后邊是神拳。其實俺村高、趙是一家(兄弟二個,一個姓外祖母的姓,一個姓本姓)。前面是姓趙的,后邊是姓高的。東頭有個大廟,廟里有一頃二十畝地,趙家種著,后來高家人多了,腰板硬了(高家有當村長的),兩家就爭廟里的120畝地。姓趙的不讓,兩家子打官司,打了七八年,趙家沒有打贏,但120畝地高家也沒爭去。高家不服氣,光打趙家,男女老少不論。這個時候了,趙家就在教了。在教后,官司也不打了,高家也不敢爭地了。”(茌平縣韓屯公社玉皇廟村,趙登順,80歲,1965年12月14日)

 

      再如:“大劉莊人多地多,是富莊,有很多地主惡霸,老欺負李莊,因李莊太窮了。李、劉莊中間有大水溝,李莊婦女在水邊洗衣,劉莊青年人故意光旋子在水里洗澡,并且故意立起來,侮辱李莊婦女,李莊人打不過他們。有一年中間大水溝發水,水從李莊岸上開口,流進李莊,李莊人要堵口,劉莊人不許,打官司,李莊人窮,打不過。這樣,李莊李道洛從西姚樓引來天主教。此后,官司打勝,劉莊也不敢欺負李莊了。到庚子年李莊只有四五家不奉教。”(巨野縣李莊,李文奎,78歲;李星齊,58歲,1960年3月7日)

 

      而如果外國神甫拒絕為教民提供訴訟特權的話,教民往往會選擇脫教。譬如:“修教堂時,西邊有個黃莊。一個姓黃的在教后不正經,霸占人家的閨女。人家明著不敢惹他,杏熟了的時候,姓黃的他爹在樹底下看杏,閨女家一個人把姓黃的他爹砍了。第二天姓黃的拿著斧子到神甫那里告狀,神甫不見他。姓黃的不見神甫不走,神甫見了他的面后,問他:‘你來干什么?’姓黃的說:‘人家把我爹砍了。’神甫說:‘你怎么不到城里去告狀去?’神甫把姓黃的趕走了,以后姓黃的就反教了。后來別人問他:‘反教干什么?’他說:‘信教干么,連人砍了都不管。’”(茌平縣韓屯公社玉皇廟村,趙登順,80歲,1965年12月14日)

 

      當然,還應該注意到:相當部分的鄉民選擇入教,與清帝國地方政府的暴政有著密切的關系,入教,其實是一條規避當局暴政的捷徑,譬如:“張安業家有三四十畝地,后來縣里出了監案,有人招出和他是同伙,差點出官司。他害怕吃官司坐獄,就奉了教啦,要不然,準關進去啦。……俺家奉教還是叫張澤逼的,他當里長,我和俺爹都有個不巴結富人的脾氣,和張澤和不來,就派了俺家一匹官馬,憑俺家底是出不起的,沒辦法,就奉教吧!奉教后,請人去衙門里疏通,弄了一年多才去了官馬。”(郭莊公社北堤,張安道,80歲,1960年2月20日)

 

      再譬如:“咱縣英莊的窮人刮地堿燒鹽土。當時官家禁止私自烤鹽。縣鹽官發覺英莊人燒鹽,便捉了幾個關進縣衙門里。后來神甫把他們救出來。不僅如此,而且從此以后英莊可以合法燒鹽,只要奉教就準。所以英莊的人幾乎都入了教。”(茌平縣胡屯公社劉莊,董子乾,78歲,1965年12月9日)

 

      在政府力量未介入前,義和拳局限于在本鄉本土活躍,其紀律尚好

 

      作為一種民間結社組織,義和拳(團)的前身如梅花拳、大刀會等,在華北平原上早已存在了許多個世紀。在這許多個世紀里,這些組織實際上起到了一種護衛鄉土的作用,所以直到1899年,地方政府和這些民間組織之間的關系仍然相當友好;鄉民們對其接受程度也相當高,這也是很多鄉民、望族在受了教民的氣后,第一選擇就是引入義和拳的緣故。

 

      由此,也就不難理解,在北京紫禁城介入運動之前,義和拳自發活躍于本鄉本土時,其紀律性得到了民眾的高度認可,譬如:“年輕的在拳的多,義和拳不要地主的糧,地主也不給錢糧,義和拳不搶不掠。以前各村的義和拳組織是連著的。”(常屯鄉北常屯,孟繁明,76歲,1988年4月24日、27日)“碧霞宮一帶只有兩人沒有參加義和團(王九信、路均滿),其他都參加了。……義和團員都是本地人,里邊也有提籃子的小商販,穿便衣,包紅頭,絲毫不擾百姓,吃的東西向商會、洋行、縣官要。”(臨清城關碧霞宮,王九信,75歲,1960年2月15日)“義和團不搶別人的東西,是老百姓搶的。義和團打呂洼的時候(庚子年五月),打下了,跟著去看的婦女、小孩沒有吃的,義和團就把天主教的一些東西分給他們。”(夏津縣梁院于恩慶。64歲,l960年2月27日)“義和拳的紀律:不打人不搶老百姓的東西,就是和在教的鬧。”(武城縣小楊莊,楊順堂,80歲;楊高堂,76歲,1960年3月1日)“打十二里莊時,聽說義和拳拿著口袋、家伙,準備收紅薯,拾掇東西。他不跟不奉教的鬧。義和拳在胡官屯村,對老百姓說:‘你給我燒水吧?我們不跟你們不奉教的鬧,別害怕!’燒水后,還給黃瓜吃呢!”(武城縣十二里莊,周金和75歲1960年3月3日)……

 

      而當義和拳受到朝廷的號召,開始脫離本土四出串聯時,其成員構成發生了重大變化。朝廷的號召(扶清滅洋)與鄉民參加義和拳的現實邏輯其實并不合拍。當鄉民退出,游民成為運動的主體時,其搶掠性也自然隨之增強,譬如:“義和拳從北邊來了兩三個人,與本地金鐘罩結合在一起人更多了,這些人都是無知的人,土匪,企圖燒洋房發財,但沒發著。”(臨清城關,查古堂,92歲,1960年2月20日)——所謂“從北邊來了兩三個人”,顯然都是些游民而非鄉民。

 

      運動晚期,大饑荒造就大批流民游民,為活命加入義和團,制造了許多打砸搶燒事件

 

      “義和團運動”晚期,紫禁城里的慈禧太后介入之后,確實發生了許多打砸搶燒的事情(此前也有類似事件,但總體比例不高)。此一時期,“義和團運動”的主體已不再是普通鄉民,而是小部分社會游民和大饑荒造就的大批流民。當日的災荒狀況,許多老人都有回憶,譬如:

 

      “光緒廿六年(1900年)是賤年,莊稼收成不好,七月初十下雨,后八月下霜,棒子長得真好,可是霜下早了,都打壞了,刮大風把穗粒刮沒了。當年,一斤河南高粱400個制錢。窮人拿衣裳與小商販換糧食吃,吃糠吃草的很多,餓死不少人。要飯的人也很多,要飯還沒處要,只得吃棒子芯、柳樹葉。當時全村有二百來戶,要過飯的就百十家,村內要不到,就扶老攜幼到外村四處要飯。”(南宮縣梨園屯公社趙村,馬玉明,76歲;馬燈迎,74歲,1960年3月7日)”

 

      “光緒廿六年是歉年,那年是旱。‘六月初四日下雨,八月廿三日下霜,頭春沒下雨。挨餓的人多,生活不好過,凈吃紅高梁。’‘吃樹皮、賣孩子的很多,西邊的多,東邊的逃出的多,餓死了不少。’又說:‘挨餓的搶推糧食的,見推的人就搶,人多就不敢搶’;‘有錢的也買到外來的白面,沒錢的吃樹葉樹皮和糠,城市的生活還好一點。’”(臨清城關古樓周圍,劉鳳山,84歲;張宗堯,73歲;何明山,77歲,1960年3月3日)

 

      即便沒有義和拳(團),面對饑荒,流民四出求食,打砸搶燒事件也肯定少不了。只不過1900年的這些打砸搶燒身上,蒙上了一層“義和拳”的面紗罷了。有了這層面紗,加之以朝廷的鼓勵,打砸搶燒的對象更多地向教民傾斜,也不奇怪。但說到底,這些饑民并不是什么“非理性暴民”,面對饑荒,求生是最大理性。

 

      義和拳的本質,是鄉民在政府不作為的情況下,為維護自身利益的不得已之舉

 

      一些學者、媒體非常喜歡渲染義和拳(團)“殺得最多的是本國同胞”、“面對八國聯軍貪生怕死”以及“盲目排外”等“缺點”。但卻似乎從來都沒有興趣去關注這些“缺點”背后真實的歷史邏輯——真正與鄉民存在利害沖突的是教民而不是神甫;后期響應朝廷號召加入義和團的大部分是求生的饑民,并無滿腔的“忠君愛國”熱情;攻打教堂、進攻教民等行為都源自極現實的利益考量,既非“盲目”,更非“排外”;這些都是極簡單的事實,但許多學者和媒體習慣性視而不見。

 

      事實上,當日山東地區的地方官員,對義和拳的本質,已有非常清晰的洞察。1899年12月21日,署濟寧知府汪望庚在一份給上級的稟報中如此寫道:“教民倚勢欺凌,借端訛勒,或罰銀錢,或罰屋宇,或罰酒席,或罰鐘,或罰席,或罰油,不厭不休。其款數之多寡,視力量之豐嗇,雖父兄子侄不顧也。今略一詢問,卑職耳聞目睹所及者,僅卑州西北一隅受其罰者,已不下百數十家,而此外所未及知者不知凡幾、良懦飲恨,求泄無從,求避無門,年復一年,日不聊生,稍有身家者,咸凜凜焉懼無以自保。……習拳者本為保衛身家起見,并非利人財物,其所以向教民索還前罰之物,求一平衡天之冤氣而已。……”

 

      而即便是當年對義和拳態度并不友好的袁世凱,面對山東境內層出不窮的“擾害教民案件”,其定性也相當清晰:“實由民、教積怨構成,而巨盜奸民,因而從中煽惑”——前半句是實話,道出了義和拳運動的本質;后半句是處理方式,抓幾個頭目就算了結。換言之,鄉民們之所以在1899年選擇義和拳,是因為他們的利益受到了損害,而政府又軟弱無能不能有所作為。

 

      結語

 

      “愛國”、“反抗帝國主義侵略”、“誓死忠于大清”之類抽象的口號,從來就沒有真正進入過義和團(拳)民們的內心。這些底層民眾加入義和團(拳),有他們自己的另外一套利益邏輯——沒有朝廷因無能而賦予教民特權,就不會有地方政府的不敢作為;沒有地方政府的不敢作為,鄉民就不會在日常生活中處處受教民之氣而無處申訴;若不是受了氣而無處申訴,鄉民們也不會求助于民間組織義和拳。沒有朝廷利用義和團(拳)“扶清滅洋”,義和團(拳)的成員結構,也不會由以鄉民為主,轉變為以游民為主,進而成為“暴民”。略言之,所有的“暴民”,都是“暴政”的產物。

責任編輯:紅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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