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4日上午,狼牙山五壯士后人訴《炎黃春秋》前執行主編洪振快侵犯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在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區開庭。此案一審是在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審理,判洪振快侵權成立,洪不服提起上訴。
法院一審判決:《炎黃春秋》前執行主編洪振快侵犯狼牙山五壯士革命英雄名譽,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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