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焚書令
針對淳于越封建諸侯的提議,李斯上書嬴政作答。
書曰:“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淳于越所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哉?異時諸侯并爭,厚招游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辟禁。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
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并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夸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
至于如何禁止,書中再道,“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者,以吏為師。”
上書嬴政,嬴政批道,可。意思就是,我看行。
這便是歷史上著名的秦火焚書了。對于此舉,后世多持惡評。然而,在附和過往那些罵聲之前,我們有必要詳細了解有關焚書的種種細節和實際后果。夸人要夸到癢處,罵人則要罵到痛處。知己知彼,方能百罵不殆。倘一聞焚書二字,也不深究,便即拍案而起,破口大罵,作激憤聲討狀,竊以為不免“操”之過急。
首先,從李斯的視角看去,焚書有它的邏輯必然性。在李斯的上書中,對淳于越請求分封之事,只用了“三代之事,何足法哉”八個字,便已駁斥一盡。隨即,將淳于越之流定性為“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而像淳于越這樣的人,所在多有,“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人之所學,則是源于書本,因此,禁書乃至焚書便是斬草除根的應有之義了。
古人竹簡刀筆,著書匪易。不比今日,每年都有數十萬種著作出版面世,借用叔本華的話來說,還都是些“內容豐富、見解獨到、而且全是少不得”的著作。這也就決定了,帝國焚書的品種不可能太多,大致為:
一,史官非秦記者,即六國之史記,以其多譏諷于秦。
二、詩書、百家語。尤其詩書,乃是淳于越之流以古非今的武器倉庫。燒之等于繳械,看爾等還怎么援引去。
需要特加注意的是,從李斯的上書可知,當時帝國所有的書籍,包括明令燒毀的在內,在政府中都留有完整的備份。朱熹也云:秦焚書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舊留得;如說“非秦記及博士所掌者,盡焚之”,則六經之類,他依舊留得,但天下人無有。
2、焚書辯
對帝國的這一舉措,清人劉大魁的解釋是,“其所以若此者,將以愚民,而固不欲以自愚也。”而在我看來,帝國將這些禁書善加備份收藏,并不以悉數銷毀為快,除去不欲自愚外,也應存有一種責任心和長遠考慮。好比我們都知道,天花病毒曾經肆虐了幾個世紀,奪去了數千萬人的生命,給人類帶來巨大而深重的災難。盡管如此,人類卻也并沒有將天花病毒徹底銷毀,讓它永遠消失于地球,而是分別在莫斯科和亞特蘭大的兩個實驗室里保存了少量樣本,以備研究,或應對任何人力無法預測的不時之需。
至于民間,如果私藏禁書,抗拒不交,后果又會如何?答曰:“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也就是說,將接受黥面和輸邊筑長城的處罰。在今天看來,這樣的后果無疑是嚴重的,但在刑罰嚴酷的秦國,這卻算得上是輕罰了,并不嚴厲。而且,這樣的處罰還是在藏書被官府發現的前提之下,如果未被發現,自然也就不用追究。
由此可見,在當時的禁令中,焚書并非第一要務。夜半橋邊呼孺子,人間猶有未燒書。李斯和嬴政自然也明白得很,焚書哪能焚得盡!焚書只是一種手段而已。且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
我們會很奇怪地發現,偶語詩書的罪罰,居然遠比私藏詩書的罪罰為重。私藏詩書不過黥為城旦,偶語詩書卻要棄市掉腦袋。再加上罪罰更重的“以古非今者,族”這一條,可以判斷,禁令的最大目的,是禁止民眾議論當今政治,其次是禁止民眾討論古代政治。歸結為一句話:禁止議論政治。庶人不議,然后天下有道,這大概就是禁令背后的邏輯依據吧。
焚書自然是不對的,不好的。但對帝國而言,言論窒息、萬馬齊喑才是最恐怖的。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自古以來,防川有兩種方法。一是封堵,鯀便是采用此一方法,結果洪水越發肆虐,自己則被帝堯派祝融殺于羽郊。二是疏導,鯀的兒子大禹,則是采用此一方法,最終治水成功。
為帝國之久遠計,理應保持一定程度上的言論自由,從而有疏導之效,收善治之功。以我所見,當以北宋朱弁《續骫骳說》中士氣一條,倡此論最為精妙,姑錄于下:
一身之盛衰在于元氣,天下之盛衰在乎士氣。元氣壯則膚革充盈,士氣伸則朝廷安強。故善養生者使元氣不耗,善治國者使士氣不沮。欲元氣不耗,則必調飲食以助之,而咽喉者,所以納授飲食也。欲士氣不沮,則必防壅蔽以達之,而言路者,所以開導壅蔽也。近取諸身,遠取諸物,遠近雖殊,治道無二。
再回到焚書,其對古籍造成的損失究竟有多嚴重?時至今日,已經很難作出確切判斷。《史記•六國年表》云:“詩書所以復見者,多藏人家”。王充《論衡•書解篇》云:“秦雖無道,不燔諸子,諸子尺書文篇具在”。這兩條記載表明,至少在漢代,古籍中的精華部分——詩書諸子,都還完整地幸存了下來。
另一方面,由于所有的古籍都在宮廷留有備份,只要秦國不滅,可想而知,這些古籍便將一直完好地留存下去。然而,諸多古籍湮滅無蹤,后世永不得復見,這卻要特別感謝我們的項羽先生。
眾所周知,項羽先生不愛讀書,生性暴戾,伊攻入咸陽之后,首先是屠城,然后搜括金錢婦女,臨去再是一把大火,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帝國的珍貴藏書,就此付之一炬。可憐唐、虞、三代之法制,古先圣人之微言,最終只化為若干焦耳的熱量而已。
所以,劉大魁作《焚書辨》,毫不客氣地指出:書之焚,非李斯之罪,實項羽之罪也。
單就秦國焚書而言,其所引起的實際損失,可能也并沒有像想象的那樣嚴重。《漢書•藝文志》所載677種著作,其中約有524種,即77%,現在已不復存在。這個事實說明,漢以后的幾個世紀,特別在印刷術流行前,文獻損壞所造成的總的損失,也許甚至大于秦代的焚書。因此,可以想象,即使沒有焚書之事發生,傳下的周代的殘簡也不可能大大多于現在實際存在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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