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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無為”的人生哲學解讀
點擊:  作者:佚名    來源:橫渠書院  發布時間:2016-06-25 15:27:00

縱觀短短五千言的《道德經》一書,不難看出其中的核心思想即是“無”,“無為”,而“道常無為而無不為”。老子由天道的“無為”進而延伸到人道的“無為”,所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認為人道是通于天道的,這樣就把人生的終極關懷與形而上之道聯系起來,從“道”的本質特征推出人的存在范式。陳鼓應先生說:“形而上的‘道’如果不與人發生關聯,那么它只不過是一個空掛的概念而已。” (陳鼓應著《老莊新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8月版,第26頁)這也體現了道家“天人合一”、明體達用的實踐性及人倫日用色彩。所以老子說:“圣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那么,如何理解老子的“無為”呢?“無為”是否指消極無所作為呢?如何由“無為”而做到“無不為”?深刻理解把握“無為”的本質,對于指導我們的生活實踐和慰藉我們的心靈以及維護社會和諧有序有著重大意義。

 

 

我們可以將老子“無為”的人生哲學剖析為以下幾個方面詳細解讀:

一、順應自然,因勢利導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幾個字言簡意賅地概括了老子對“道”的界定。“道”并非無所作為,而是有它自身的制作創造,所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但這種“生”并非刻意為之,而是“生而不有,為而不恃”故能“功成而弗居”,同時“夫唯弗居,是以不去”。因物而用,自然而為,無巧施偽作,功自彼成,但不居功自恃,所以能長久不去。這種無意識無目的地生化養育天地萬物的方式即“常無為”,也就是千古流傳的“道法自然”、“莫之命而常自然”。唯有這種順應自然的“不自生”、“無私”、“不仁”的方式才能實現“長生”、“成其私”、“虛而不屈,動而愈出”的天長地久的永恒狀態,達到“無不為”。

天道的這一自然“無為”推廣到人道,便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類以大地為家園,要想在大自然中繁衍生息,必然要遵從一定的客觀法則,并在不斷認識和實踐中提高自覺性。人應效法地母安靜之德,修心養性,心無妄念,身不妄動,意不妄思,事不妄為;遵循地道的法則,得地母真靜的本體,修身而復命。而人于大地上的春生夏長、秋收冬藏又必然效法于天道的斗轉星移、日月相繼。天道浩瀚無際,湛泊不動,施於天下而不求報,生長萬物而不求取。天之德輕清,穹窿而高明,湛寂而虛妙,所以三光常耀,四時順序。地法天德,玄黃相抱,陰陽交泰,所以能成就萬物之形,實萬物之質,都是地道順乎天道的變化,成全天之生育而已,故曰“地法天”。天法道,道無形無名,無聲無臭,至虛至妙。天地人萬物,皆是大道所生,大道育成,所以大道是天地萬物之母。天若不法道,陰陽便不能升降,變化也不能感應。所以大道流行於三才,變化於闔辟,立萬物之性,復萬物之命,終萬物、始萬物者,都是天法道的妙處。“道法自然”,道的力量,生生不息,源源不斷,生天生地,鬼神帝圣,都是由道的自然功能所分化,沒有任何人為的因素,原本未動,無元無終,無前無后,無生無滅;而由這個無生無滅中,本然創造了宇宙天地和萬有生命。道之性本自然,大道運化天地萬物,無不是遵行自然法則的規律,無不是得自然本源之功,又無不是返歸于本根。故曰“道法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可以剖析為三個層次,便是“人法天”(神法于天)、“人法道”(仙法于道)、“人法自然”(圣法于自然),而“人法自然”是最高的層次。人通過性命雙修,實現形神俱妙,達到人體小宇宙內環境與大宇宙外環境的相應相合,進而達到更高的佛道圣層次,終而達到人與自然大道完全相融相合的佳境,即“天人合一”。這樣便實現人道“無為而無不為”。

人道”的“無為”要求人應當因勢利導,因民隨俗,依據事物的本性和發展趨勢給事物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不能妄為。正如牟鐘鑒先生所說:“人道的無為實際上是一種合乎自然的有為。” (牟鐘鑒著《走進中國精神》,華文出版社,19911月版,第35頁)老子在六十四章說到:“圣人······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其中“不敢為”的意思就是不敢違背自然的規律肆意妄為、逆“道”而行,否則必然導致惡果。莊子指出,“知道者必達于理,達于理者必明于權,明于權者不以物害己。”這正說明人必須自覺遵循客觀法則,順應萬物而為,才能知“道”,,才能實現“無為而無不為”的自由。《黃帝陰符經》謂之“觀天之道,執天之行,盡矣”。“天之道”、“天之行”便是自然無為,只有這樣才能“無不為”。

老子教人順應自然,也預示著教人要知足常樂,隨遇而安。隨遇而安就是要求人們能適應各種環境,不因環境的惡劣而怨天尤人,也不因環境的優越而沾沾自喜,應該在任何環境的面前安然自得,不會因為個人際遇的沉浮和外界環境的變化而擾亂內心的平靜。這樣的思想在當時紛亂的社會環境下是十分難能可貴的,體現了老子人生觀的獨特之處,可以說,老子人生哲學的精華就在這里。正如牟鐘鑒先生所說:“道家的生活態度使人的生命富有伸縮性,幫助人去承受各種打擊而不喪失生活的樂趣。” (牟鐘鑒著《走進中國精神》,華文出版社,19911月版,第205頁)人總有遇到困境、仿徨失意的時候,要在失意的時候仍然能保持平衡的心理狀態,就必須做到淡泊名利,隨遇而安。正如《莊子》內篇所言,“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化解生活的無奈,當做可以接受的事實,在自己有限的人生中不失生命的樂趣。

二、“反者道之動”、“為道日損”

《道德經》全書中充滿了豐富的辯證法思想。“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強調萬物為陰陽二氣的對立統一體,。《道德經》第二章言:“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較,高下相傾,音聲相合,前后相隨。是以圣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老子認為喜怒同根,是非同門,善惡同源,故皆陳自然,不可偏舉,“無為”即可。“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事物的對立面可以相互轉化,故不要刻意為之,否則功不可久。

而對這一辯證法概括最為精煉到位的當屬“反者道之動”一語。老子在第四十章說:“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天下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老子在這里采取了一種“正言若反”的認識路徑,通過否定性的“無”來闡發肯定性的“有”,通過否定性的“無為”而闡發更高層次的“有為”,無疑是一種很深刻的認識方式。

這種認識方式是基于用于表述的語言概念的局限性與世界的無限性的矛盾考慮的,具體概念內涵與外延的難以平衡使得老子自覺反省:具有規定性的東西必然只能是相對有限的存在者,那么永恒存在始終如一的本體之道,如果以是什么的判斷表達,必將等同于個體事物,喪失其萬物存在的普遍依據的崇高地位。面對“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的隱藏于萬物之中的到,老子指出,“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借助于道“可以為天下母”的功能作用以及德性的分析,稱之為道,只能勉強賦予“大”這樣的名稱,以說明道不在人類精神生活的視域中但非可規定性東西的無奈。

與其“有生于無”的本體論相對應,老子的“無為”也是基于“有為”的局限性、片面性、過分性、弊端性等考慮的。基于此他提出了要時時觀照、反省自身,“吾以觀其復”。要克服有為世界的穩定性明確性要求同無限發展的世界之間產生的疏離問題,老子認為不能通過知識的積累方式以及任意妄為實現,而只有通過“觀”的理性自覺,以削減的方式時時反觀自身,不至脫離原初本性。《道德經》第四十八章說:“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于無為,無為而無不為。取天下常以無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老子提倡“絕圣棄智”、“絕巧棄利”并不是不讓學習,而是不要盲目學習,妄作妄為,而要弄清楚自己此為的目的何在,意義何在。如果只顧徒勞傷神或縱欲無度,長此以往就會使元氣大傷、精疲力竭,于己于人都無好處。所以老子講“為道”要“日損”,要不斷損害違反元氣的渾濁東西,刨除雜念,修道修性,逐漸找回元氣,復歸本性自然,只有這樣才能“無為而無不為”。就人身體而言可以使丹田氣足,向四肢五臟六腑運轉流行,濁氣下沉,清氣上升,達到延年益壽的目的;而就人的本性而言,可以“復歸于嬰兒”,無私無欲,豁達開朗。易經系辭云:“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反者道之動”的“無為”作用便是要人將分散疏離之氣聚合起來,由萬物到八卦,再到四象,再到陰陽兩儀最終聚合為太極之“一”或“無”。而“萬物得一以生”,只有這樣時刻反觀內省,才能內火永存,生生不息。

老子言:“夫物蕓蕓,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靜,是謂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兇。”老子便是教人要不斷返本歸元,歸根復命,得性命之常,這也就是“無為”的精神內核。而“歸根曰靜”則是說明“無為”的方式。老子考察了人生沉淪的各種表現,認為“致虛極”的對世界和人生究竟底蘊的觀照,需要通過“守靜篤”的心靈凈化完成。這就需要抑制情感欲望的泛濫引發的生命能量的流逝,“見素抱樸,少私寡欲”,進而達到“滌除玄覽,能無疵乎”的純潔完整的自我心靈。消除了對外在價值規范的依附與個體情感欲望的困擾,就能達到“虛室生白,吉祥止止”的全新生命的塑造。莊子發揮其為“墮肢體、黜聰明,離形去智,同于大通”的“坐忘”和“虛而待物”的“心齋”。唯有這樣的“無為”才能以無限開放的心靈積極投身社會生活實踐,做到“無不為”。

三、守柔處下,為而不爭

老子一反常人剛強制勝的說法,認為“柔弱勝剛強”,“圣人之道,為而不爭”。在老子看來,柔弱、“不爭”是古往今來最與天相配的法則。因為“弱者道之用。”“綿綿若存,用之不勤。”“天之道,不爭而善勝。” “道”的創生作用雖然是柔弱的,卻是綿延不絕、作用無窮的,它不與物爭卻能勝于物。“道”在創生過程中所表現的柔弱、不爭,正是“道常無為”的一種寫照。老子認為人道應該像天道一樣,守柔處下,為而不爭。

為什么老子與一般人相反,認為“柔弱”優于“剛強”呢?這是他從經驗界的現象中獲得的領悟,認為“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萬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稿。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強則不勝,木強則兵。”老子用這兩個例子說明柔弱代表靈活性和生命力,剛強則代表僵硬和死亡。在老子看來,柔弱不僅富有生機,而且還是非常強大的,柔弱能夠戰勝一切。就像水一樣,“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以其無以易之。”“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于道。”水是天下最柔軟的東西,遇圓則圓,遇方則方,但水卻能無孔不入,無堅不摧,沒有一件剛強的東西能與之相比。水善于滋潤萬物而不與萬物相爭,停留在眾人都厭惡的地方,所以最接近“道”。由此可見,老子崇尚的貴柔守弱、不爭并不是懦弱、消極無為,柔弱本身就是一種力量,一種比剛強更強大的力量。老子希望人們保持柔弱不爭的姿態,采用柔弱的方式,不要去刻意追求所謂的剛強,這樣反而能達到“無不為”的效果,這種不爭其實是老子一種獨特的取勝之道。

柔弱不爭作為人的處事原則其實有兩個特點,一是靈活性,一是溫和性。對于個人來說,人生活于塵世中,在與人相處的時候,如果能采用溫和的方式,待人接物懂得靈活變通,“動善時”,不剛惶自用、固執己見,具有耐心和韌性,合乎時宜,恰如其分,這樣才能減少生活道路上的阻力與障礙,有助于達到個人的愿望。著名老學專家詹劍峰對貴柔守弱的深刻意義做出了很好的解釋:“因為柔弱是活潑,是生動,是流行,是靈活,是善變化;而剛強是僵化,是死硬,是呆板,是凝滯。所以人們永遠守著柔弱,就永遠守著新生,亦即一生保存著朝氣、蓬蓬勃勃,向前發展。所以我們的思想就活潑而不僵化,靈活而不凝滯,生動而不呆板,進取而不頑固,那么,我們看問題和處理事務就能因應適宜,而不至拘執不化。我們的行動守柔,我們的行為就前進而不頑固,就靈活而不生硬,就圓融而不固執,就能‘柔弱隨時,與理相應’,這樣就會受到人們的擁戴。”(詹劍鋒著《老子其人其書及其道論》,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50頁)對于國家和社會而言,貴柔守弱,不與人爭,“功成弗居”、“功成而不有”,可以減少人與人之間的摩擦和沖突,維持和諧的人際關系。如果人人都好勇斗狠,社會必然紛爭四起,不利于社會的安定,對人對己都沒有好處。所以,老子的不爭從表面看來好像是恥辱軟弱的,但實際上是聰明而有力的,體現了老子極高的人生智慧。

那么,柔弱如何才能戰勝剛強呢?如何做到“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呢?我認為,在老子哲學中,順勢而為是實現柔弱勝剛強原則的一條非常主要的途徑。順勢而為就是要求人們在“為”之前要辨清方向,要善于等待,要有耐心,反對不合時宜的盲動,等到真正趨勢形成的時候、最佳行動時機出現的時候,才去“為”。老子說:“將欲歇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柔弱勝剛強。魚不可脫于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王弼《老子注》第三十六章)在他看來,事物的發展都是有個過程的,在真正的趨勢還沒有明朗化之前,人們應該有一定的預見性,不要被它的表面現象所迷惑。這個時候是不適合行動的,要有充分的耐心等待局勢明朗化,然后順勢而為,這樣才能做到以柔克剛,以弱勝強,不爭而自勝。

四、“為之于未有”,蓄勢待發

《老子》說“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層之臺,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由此可見,老子通過對現實世界的觀察,已經發現了事物向對立面轉化,往往要經歷一個由小到大,由易到難,由弱到強的質量互變的過程。他已經初步涉及到事物的量的積累可以引起質的變化的某些端末。從這種量變引起質變的辯證法出發,老子又將這種思想發展到他的人道觀中,他說:“圖難于其易,為大于其細。天下難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細。”(王弼著《老子注》六十三章)意思就是我們做事要著眼于量變之初,趁事物還簡單、細微的時候開始入手,這樣才能免于危難,成就大業。因為“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伴,其微易散。”(王弼著《老子注》六十四章)當事物尚處于安定、弱小的時候,總是易于把持、謀劃和消解的,等到事物有了一定的發展,形成一定勢力的時候,就難以把持了。因此,老子崇尚的是“為之于未有”(王弼著《老子注》六十四章)的“為”,也就是真正的“為”是在事物尚未發生時的作為。老子的“為之于未有”的思想告誡我們凡事要事先規劃,考慮在前,事先就對事物的性質及其發展變化趨勢有充分的認識,提前做好準備,這樣才能防患于未然。對于自身的教育和修養來說,就是要求平時要防微杜漸、嚴以律己,不可因善小而不為,不可因惡小而為之。能夠這樣做的人,就是一個能于無形中化解自我困境的人,一個大有作為的人。老子的“為之于未有”的“為”與那些整日奔波于瑣碎事物之中的人來說,好像是無所事事或者有很少的事情做,然而這種“無為”似的“為”所得到的效果要比那些“有為”者要好很多,因為他早已化有事于無事之時,消有形于無形之中,使人們早就在不知不覺之中度過了一切危難。這種“無為”要比那種看似忙碌的“有為”高明許多,它體現了老子極高的人生智慧,它是在對事物的本性和變化充分了解的基礎上,對事物未來趨勢的一種先見和預知,能這樣做的人,才是真正“上德”之人。老子所闡述的這一人生哲理,在現代仍然閃耀著智慧的光輝,給我們為人處事以深刻的啟迪。他告誡我們在處理任何事情時,都應該本著慎重的態度,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易到難而為之,不可好高鶩遠、眼高手低,否則難以成功。

 綜上可見,老子“無為”的人道觀是與其天道觀相符的,主張“無為而無不為”。他不是教導人要消極無為,避世隱居,逃避一切,庸庸碌碌,而恰恰是一種獨特而高深的進取觀。他的“無為”是順應自然,因勢利導之“為”;是“反者道之動”,引氣歸元之“為”;是守柔不爭、靈活溫和、蓄勢待發、急流勇退之“為”;是未雨綢繆、積小成大、嚴于律己之“為”。“謙下不爭”是為了“天下莫與之能爭”;“柔弱”是為了“勝剛強”;“后其身”是為了“身先”;“外其身”是為了“身存”;“無私”是為了“成其私”;“不敢為天下先”是為了“成器長”。可見,老子的“無為”是為了更好地“為”,從而達到“無不為”的結果,實現自己的目的與理想。這種“無為”與怯懦格格不入,“知道者”絕不是達觀的廢物,而是高超的智者。這種特殊的“無為”之“為”的人生哲學對于我們調節內心、沉靜心靈、復歸本原以及維護社會和諧都有著重要作用,很值得我們學習體悟。

責任編輯:向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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