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90年代以來,各種形式的西方宗教在中國農村迅速傳播。本項研究的目的,在于厘清當前西方宗教在中國農村的發展現狀、及其與中國本土宗教勢力的消長狀況;進一步從鄉村社會內部的視角來理解西方宗教,尤其是家庭教會和各種邪教得以迅速傳播的社會因素。
本報告認為,以基督教為主體的西方宗教在經過近三十年的發展后,已經完全取代傳統宗教和民間信仰形式,成為我國農村主導性的宗教并且具有唯一的合法性,這一過程還在加速進行。其社會背景除了西方宗教的傳入有深刻的歷史基礎之外,主要是近三十年農村社會經歷著巨大的社會變革和結構性轉換,農村出現了諸多個人、家庭和社會問題,亟待解決。而此時一方面傳統民間信仰形式在經過新中國前三十年的農村改造和歷次運動之后已支離破碎、不成體系,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枝節性“復興”也只是曇花一現,無法給予人們應對社會變遷的精神性滿足,亦無法對抗話語體系、組織體系更強的信仰形式;另一方面基層政權從社會管理和私人領域中撤退,不再回應人們的這些需求。基督教恰在八十年代初的宗教開放政策后“巧遇”農村社會的需求,并給予了及時地回應,藉此迅速占領農村的信仰空間。
本報告中主要的概念“西方宗教”,是指包括以圣經為基本教義的宗教,包括天主教、基督教和基督教異端組織(即本土邪教組織如東方閃電、三贖基督)。其中以基督教為主要敘述對象,基督教僅指16世紀歐洲宗教改革運動出現的基督新教。“地下西方宗教”概括的是所有沒有在政府登記注冊或不承認政府領導的西方宗教,包括基督教的家庭教會,地下天主教、基督邪教組織等。
在調查點的選取上,本報告遵循區域差異的原則。在廣泛經驗研究的基礎之上,我們將中國農村漢人居住的核心地區分成南方(華南)、北方(華北)、中部、長三角五個區域。其中南方和北方農村是中國主要的農業產區,是農民最集中的地區,因此我們對宗教信仰的調查也主要集中在該地區。
當前中國農村的宗教概況
西方宗教在我國的發展可分為三個階段,一是傳入到解放前夕,二是全國解放到文革前夕,三是八十年代初宗教開放政策到現在。
當前我國農村整體的宗教生態無論從信眾數量,還是從發展速度和趨勢來看,西方宗教都是保持著一枝獨秀的局面;佛、道教信仰的空間雖較改革前有所復興,但總體狀況是逐漸萎縮;民間傳統的信仰形式在細枝末節上似乎有“復興”跡象,但無法在體系上重構,呈急劇衰敗之勢。基督教在西方宗教中又占據獨大的角色,在中國認定的五大宗教中,基督教信眾占在農村占95%以上,地下基督教(家庭教會和邪教)近年發展的速度驚人,占基督教的70%左右。天主教在農村的傳播穩中求進,地下天主教勢力在河北、溫州一帶較為嚴重。
就區域而言,北方農村與南方農村的宗教生態差別十分明顯。北方農村的傳統信仰形式已接近衰靡,無法自圓其說,留存的枝節性信仰也已經形式化和去神圣化,難以滿足農村對宗教的龐大需求。西方宗教的各種形態在該地區遍地開花、結果,迅速蔓延,其中基督教信眾業已占其總人口的10%到15%,且呈急速增長趨勢。
南方農村以祖先崇拜為中心的信仰體尚保存完整,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自圓其說,給予人們應對各種變化形勢的一套相對圓滿說法。因此該地區傳統信仰體系構成了對西方宗教的抗體,使后者無法順利進入。但調查表明,南方信仰體系亦正在走向瓦解,抵抗西方宗教的抗體正被人們懷疑和拋棄。
一、中國農村宗教生態的基本特點
1.西方宗教遍布北方農村,在南方農村缺少根基
從全國農村的宗教生態來看,北方農村有10%—15%的人口被基督教囊括,另有50%左右的人聲稱信仰傳統的民間宗教,如燒香拜神,其他的則聲稱什么也不信,或者信仰自己、信錢,或者信仰共產黨,或者信仰基督邪教。盡管傳統信仰所占的比例較高,但是真正起主導作用的是基督教“三自”教會或者地下教會,它主導著信仰的話語權和信仰空間,并具有很強的滲透力和傳教欲望,傳統信仰在基督教面前沒有任何的合法性,往往被后者貶斥為“封建迷信”和拜偶像,因而越來越萎縮。且就國家承認的五大宗教而言,基督教信徒高居首位,在不少地方占宗教信徒的95%以上。從北方農村的地域來看,幾乎每個省份的基督教信徒都要遠遠超過南方省份,農村信徒更甚,其中又以河南為最。天主教也主要存在于北方農村。
南方農村幾乎沒有正規基督教的身影,只有家庭教會和基督邪教在不遺余力地滲透。一般的縣域內沒有正規的教堂,只有少數聚會點,一個偌大的縣城只有兩個家庭聚會點,相當于北方的一個莊。
南北農村基督教發展的差異與各自社會內部對基督教的需求有關。而需求又涉及到兩個方面,一是當地信仰形式對人們的滿足程度,二是當地鄉村治理的狀況。調查表明,北方農村信仰的完整體系已經基本上瓦解,難以滿足人們信仰及日常功能的需求,不能提供一套說法,而南方以祖先崇拜為核心的信仰體系尚能為人們提供內部的解釋資源。并且,北方諸多農村的鄉村治理狀況確實不佳,特別是稅費改革后,基層政權進一步從鄉村撤退,退出了了農村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農村矛盾叢生、治理出現嚴重困境、倫理出現危機,等。而南方農村宗族性村落多宗族性村落,社會結構相對較為傳統,內生秩序還能整合村莊,為村莊提供公共服務和道德建構。
2.北方基督邪教已被污名化,南方尚分不清楚基督教與邪教的區別
北方農村對基督教的認識相對要深刻些,普通教徒和民眾能夠清醒地區分出“政府允許”的基督教和“歪門邪道”的基督教。北方農村對正規基督教與基督邪教的嚴格區分狀態,既與宗教管理部門對邪教的打擊、反面宣傳有關,也與該地區基督教的正規化、合法化有關。基督教其內部各種派別在農村爭奪信眾而相互攻訐、拆臺,拉攏對方成員。因此正規的基督教與基督邪教之間往往是競爭關系,前者會不斷地制造出后者不合法、反動的言論和事件,以在名譽上維護自身的純潔和他者的邪惡。
正規基督教由于是“政府允許”而為人們所接受,并接受其對其他宗教的評論。邪教組織在北方農村已被標簽化和污名化,因而不被人們認可,盡管有所發展,但速度遠沒有正規基督教快,而且近年有衰弱的趨勢。正規基督教占據著北方農村大部分的信仰空間。
在鄂南、湘北、江西等南方農村傳播的基督教主要是基督邪教,如東方閃電、三贖基督,正規的基督教一般只在縣城少量存在。人們并不認為這些基督邪教是邪教,基本上沒有正邪的概念,普遍認為是信仰基督教。人們除了對它“不要祖宗”甚為反感外,一般不主動排斥。
南方對正規基督教與邪教缺乏嚴格區分,與該地區對基督教需求較少、正規基督教發展緩慢有關。由于南方農村自身內部的宗教信仰體系相對較為完備,特別是對祖先的崇拜非常虔誠,將祖先視為真神,處在村落信仰體系的中心。南方的信仰體系是抵制基督教傳播的重要堡壘。南方基督教傳播少,人們對它的認識就很不清晰,認為只要是信仰耶穌的都是基督教。基督邪教與正規基督教的區別,除了對教義的理解、組織的縝密程度、宣揚的功能滿足之不同以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區別是傳教的動力不同。正規基督教傳教動力遠比基督邪教要小。正規基督教,特別是“三自”教會在需求較較少的南方地區傳教,只要遇到阻力、認為難以傳播之后,就容易退縮,不再主動向這些地方傳教。而基督邪教則相反,它有極強的傳教、擴大組織的沖動,并在內部規則中明確規定信徒傳教的義務與數量。因此,即使在需求較少的地方,也很容易發現基督邪教的身影,盡管傳播的人數很少。這樣人們就容易根據基督邪教來定義基督教。
3.北方傳統信仰體系喪失主體性,南方尚能自圓其說
任何一套完整的文化信仰體系要在當地生根、得到人們的認可,必須滿足提供三套不同層次的支撐系統。從基督教傳入情況來看,北方農村的文化信仰體系已經喪失了完整性,無法給予人們這三層次的支持系統,而南方則相對保存完整。
首先,具備主體性的文化信仰,給予置身文化信仰系統的人們以行為和社會現象的合理性、正當性之內部解釋及規則系統。北方農村文化碎片化之后,就不再是人們能夠獲得社會性面子、榮耀、地位、權力的評價系統,這一系統也越來越弱化,人們可以輕易逃逸出去。特別是當村莊出現其他團體性人際關系網絡和評價系統時,這樣的逃逸就更可能。基督教信徒是當地最決絕的逃逸者,他們完全是對村莊評價系統的規避,顯得很決絕,原因就在于他們能夠在教會里獲得這樣的評價體系。他們干脆利落、不留一點瓜葛的退出,一方面表面教會的評價系統更吸引人,他們完全可以在其中獲得某些社會性、精神性的成就,另一方面則表明的是村莊的評價系統已經瓦解,不再構成吸引力和對人們的壓力,對退出者已經沒有了任何懲罰措施,即在評價系統上進行邊緣化,沒有這樣的能力了。
但南方尚有,人們在這里很難有徹底的退出機制,無論是村莊價值評價體系還是信仰,都沒有退出的機制,即使是不信仰鬼神的個人和家庭,也必須得服從信仰層面的一系列規則。否則就會遭遇村落的懲罰。在對待基督教問題上,南方基督教信徒很難完全退出傳統的文化信仰系統和人際關系網絡。
其次,具備主體性的文化信仰,能夠回應社會變遷,給予人們角色和地位變化以一套說法,安定人心、固化社會結構。北方農村的文化信仰體系已經支離破碎,無法在整體上具備一套完整的、自圓其說的解釋系統,因此在面對變遷時就難以應付,自亂陣腳,所以社會才會感到驚詫莫名,又無力解釋,因此會產生心理的焦躁和社會結構性的緊張。同時,面對外來的基督教文化時,又顯得過于萎縮,在“封建迷信”的陰影下,一步步退縮。
南方尚能應對變化的政治社會秩序,特別是其祖先崇拜與傳宗接代聯系在一起的時候,對事物的許多解釋就傾向于從這里頭去尋找原因,例如,當某一祖先下來的子孫其實命運并不一樣的時候,就會從其更近的祖先尋找,因為各自有各自最近的祖先,這是不同的,因此命運也就會不一樣;而對待當下的變化和人們之間的差距時,不是陷入惡劣的社會性競爭,而是將“出頭之日”放在將來,有兒子就有世界、就有未來。因為這一套體系人們還在秉持著。北方則陷入了殘酷的社會性競爭當中,就會有許多被甩出來的人,成為村莊的邊緣性群體,而成為邊緣性群體,又沒有解釋系統能夠給予他一套說法,讓他安心接受現實,基督教進來很快就皈依了它。
最后,具備主體性的文化信仰,能夠給予人們一套安身立命的價值系統。當下農村文化,正在喪失這樣一種提供價值的可能,村莊很難再生產出這樣的價值體系。北方文明的碎片化,早已不為人們所津津樂道,傳宗接代已逐漸被人們所唾棄,生育觀念在最近的若干年已經轉變,多子多福已不再是人們追求的目標,生兩個兒子哭一場成了人們的共識。而其他的價值體系又無法建構起來,所以價值失落者甚多,農村價值正處在飄零階段。
南方文化和信仰體系中,尚有支撐超越性的基礎,那就是以祖先崇拜和傳宗接代的文化體驗。對于農民來說,精神上的寄托就是傳宗接代。人們在現世的努力都是為了能夠創立祖業讓后代繼承下去,將家族發揚光大。“有兒子就有世界,總有出頭之日”,如果沒有兒子,“想想后面冰冷冰冷,人生也就懶得去奮斗”,因為沒有傳宗接代的人繼承自己所創下的業,所以還不如及時享樂。農民不管受再多的苦,都會想方設法完成自己傳宗接代的任務。只有完成了此任務,他們的人生才獲得了圓滿。因為南方文化信仰系統能夠給予人們安身立命的可能性,所以對于基督教提供的永生盼望不太感興趣,基督教難以在價值層次上吸引信徒。
二、中國農村宗教生態的整體狀況
1.當前農村宗教呈現出西強中弱的整體態勢
近三十年,西方三種形式的宗教在中國農村都有著不俗的表現,基督教在農村宗教領域占據絕對統治地位,天主教穩中求進,基督邪教組織在全國農村各地滲透。中國傳統宗教和信仰形式則趨于衰弱,喪失了完整體系和對社會生活的解釋能力。
本土的邪教組織在北方農村處于地下狀態,在南方則大多公開活動。本土邪教產生于北方農村,但因北方農村正規基督教極其壯大,不僅縮小了邪教的發展空間,而且已徹底將其污名化,普通農民能夠分辨基督教與邪教。而南方農村基督教發展甚少,沒有正規基督教與邪教的概念,一律視為基督教,從而使邪教如“東方閃電”、“三贖基督”等能夠相對公開的傳教,但亦因其對祖先的不敬而難以獲取信眾。邪教組織的這種生存處境為國家嚴厲打擊提供了便利條件和群眾的心理基礎。
傳統民間信仰在全國趨于衰弱態勢,不存在“復興”之實。民間信仰在八十年代全國各地似乎有“復興”,但此復興之風多流于形式,缺乏厚實的實質內容。北方農村的民間信仰體系在經過歷次革命、運動之后,到八十年代已趨于瓦解,“復興”的只是傳統信仰體系中的枝節,但遇到基督教強勁侵襲時,往往脆不可當,很快被“封建迷信”化和邊緣化,成為不合法、不合理的信仰。南方農村的信仰體系尚較為完備,但總體趨勢是衰弱。
2.基督教在北方農村取得絕對統治地位與唯一合法性
北方農村95%以上的宗教信眾為基督教徒,其他四大宗教信徒不到5%。就全國主要的基督教蔓延省份,如河北、山東、河南、安徽、浙江、江蘇、陜西、山西、黑龍江、吉林、遼寧、福建沿海等,基督教信眾(“三自”、家庭教會)在總人口的10%—15%之間,若將未成年人算上,則在15%以上。據調查學者預估,全國三自教會人數是2500萬至3000萬,家庭教會人數在6000萬至7000萬之間,總人數要近1億。由此估算,基督教信徒和認同基督教的人數應在1億到1.5億之間。基督教在南方農村發展較為緩慢。
3.基督教“三自”教會、家庭教會與基督邪教三者關系微妙,不容忽視
三者都以圣經作為自己的教義來源,基督教“三自”教會是政府認可的唯一合法的基督教組織,家庭教會則是處在合法與非法的灰色地帶,政府采取的是不出事不管理的默許態度,本土基督邪教則是基督教的異端組織,對教義的理解和組織形式都有別于前二者。“三自”教會與家庭教會就目前在農村的發展而言,幾無區別,兩者的聯系特別廣泛和深入。
家庭教會大量吸納“三自”教會各教會領導層中的失意者或斗爭的失敗者,擴充自己的陣容、提高對教義理解的層次,同時也高薪聘用“三自”教會神學院培養的學生作為自己的神職人員,為“三自”教會神學院減輕了就業壓力。在其他方面,“三自”教會與家庭教會的交流也十分頻繁,特別是新一代的神職人員和教會管理者幾乎沒有二者的身份區隔,在對中國近代史、海外教會、基金會等的認識上幾乎是一致的,“三自”教會甚至通過家庭教會從海外募取大量資金。本土基督邪教組織則直接產生于家庭教會。
4.南方農村強烈的文化信仰主體性,是抵擋基督教侵襲的堡壘
南方農村普遍將祖先奉為神靈的信仰,在兩個方面阻止了人們對基督教的選擇:一是對祖先的強烈情感寄托,使人們對基督教的反祖先、反偶像崇拜的教義宣傳甚為反感,從而遠離基督教;二是祖先崇拜給人們提供了近乎一神教的信仰體系,能夠滿足人們的精神需求和對變化社會的解釋,祖先是唯一的、不可選擇的,因而難以投向信奉一神的基督教。同時,南方的鬼神信仰仍保存著較為完備的體系,能夠自圓其說,是抵制基督教的強有力網絡。
較北方農村相比,南方農村的信仰體系較為完備,具備自主的解釋系統和價值生產能力,這在很大程度上是抵擋基督教侵襲的重要堡壘。因此,基督教在中國農村傳播不是經濟發展程度的問題,而是農村自身傳統的文化和價值主體性的強弱問題。具有強烈的文化與價值主體性的農村地區,在面對農村上發生的各類現象、社會實踐和變遷帶來的陣痛時,就有自己的一套解釋話語,且能夠自圓其說,無須尋求外在的解釋資源,并且對外來的解釋體系有著敏感的文化保守性,往往采取拒斥的心態。
基督教在農村傳播的途徑和基本特征
一、農村基督教教會的內部組織結構
1.教務組及其工作
一個教會的正式管理機構就是教務組,一般是有五六個人員構成。其中組長負責教會全面工作,會計管帳,保管專門管理教會收入,而法律宣傳員也就是信息員,是負責學習國家的文件、政策,服從縣市兩會、宗教局的管理。教務組的成員就是教會的管理機構,教會的各種事項都要由其中的人員來討論決定。
2.講道員及其等級劃分
除了教務組成員,就是講道員了。教會的講道員一般是專職的,但是也有教務組成員兼任的。講道員是有級別的,據說只有在鄭州神學院畢業的才能成為長老,而只有南京中南神學院畢業的才能成為牧師。現在各個教會的講道員大部分都是沒有“傳道證”,因為人手不夠而先講道的。講道員的工作對于一個教會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信徒能不能相信主、能不能虔誠,很大程度上要靠講道員的工作。
3.聚會點的組織情況
在那些沒有教堂的村莊或者離教堂較遠的村莊,往往會設基督教聚會點。村莊的聚會點設立較為隨意,一般不正式登記注冊,每個教徒家庭都可能是家庭聚會點。家庭聚會點一般以方便為原則,如村莊中教徒比較集中的片段。基督教一般在一個星期的三、五、七有活動,星期天是無論如何也得到教堂去聚會的,而三、五則一般在聚會點聚會,因此,可以說聚會點是基督教最基層的組織。每個聚會點都有一兩個比較活躍的積極分子,他/她們負責聚會點聚會工作。聚會點一般不會有內部的紛爭,因為它不是一級正式的組織,沒有教會權力和經費。但有時還是會出現“權力”斗爭。如聚會點有兩個以上較為有能力的組織者,會因為相互爭奪面子或者某些觀點不一致而發生意見不一的情況,從而導致聚會點分割,一個聚會點被分個為兩個或三個,各自帶領一班教徒另立聚會點。
二、基督教在農村的傳播途徑與方式
1.組織化途徑
組織化途徑就是通過基督教嚴密的組織系統進行教義傳播,以達到發展教徒、傳布福音的目的。基督教的基本組織就是教會。教會是基督教舉行宗教儀式和信徒進行宗教活動的場所。教會具有兩個特征,一是“圣”,意指教會是屬神的,是圣潔的;二是“公”,意指天下信仰耶穌基督的人都屬一個教會,不應分類,互相歧視。教會大體分為主教制、長老制、公理制三種體制。一般基督教會教制由牧師、長老和執事組成堂務委員會(簡稱堂管會)共同管理教會內部事務。牧師負責牧靈工作,管理教會事務,只起“引導”作用。許多省份牧師大多經神學院畢業,在教會工作一定年限,經本人申請、省基督教兩會考核后發證,按立為牧師職。現在的長老主要是從執事中推選,其職責僅限于本堂及所屬聚會點,經本省兩會同意,也可以牧養教導信徒,主持圣禮。執事是由信徒推選出來幫助辦理教會事務的信徒,執事非終身任職,注重服務和關懷工作。傳教士主要任務是輔助牧師傳道、管理堂點,牧養教導信徒,也稱布道員、傳道員、傳教師等。義工傳道員是受過一定的神學教育或培訓的傳道員,可以講道及牧養信徒。以上教會人員皆可布道、傳福音。
組織化途徑傳道一般是以教會活動的方式進行,各地教會活動一般都差不多,主要活動如下:
1) 大型聚會。每年有三次大型聚會,分別是復活節(三月份)、感恩節(7月底進行)、圣誕節,每次聚會三天。大型聚會是各個基層教會加強聯系的重要方式。很多地區有些基層教會還會邀請外省的傳道人員前來講道。
2) 查經班。教會每年都要舉辦查經辦班,所謂查經班實際上是一個專門給教徒中積極分子舉辦的教義培訓班。查經班主要是邀請神職較高的牧師或者副牧師(又稱教師)講解圣經教義,對圣經中的一章進行集中的講解和闡釋,參加查經班學習的信徒一般文化水平要高于普通教友,講道人對圣經的講解比做禮拜時要講得深刻和系統,對鄉村信徒不容易理解的圣經章節釋疑解惑。
3) 禮拜儀式。禮拜又稱主日崇拜,主日即星期天,一般選擇在星期天上午9點至11點舉行。禮拜與小組聚會是教會最經常性的活動,是教徒相互交流的重要機會。
4) 做見證。做見證是教徒日常交流和傳布福音的重要方式,通過做見證向教友和其他村民講述信教過程中遇到的各類神跡,增強教友的信心或者使不信教的人相信主的靈力。基督教的教義中,向人傳播福音是基教徒的義務,每個受洗的人都是傳教人,教徒向未信仰者傳教的過程本身就是一個做見證的過程。
5) 禱告。除了做禮拜時的集體禱告和個人日常生活中的禱告外,還有一種重要的禱告形式,就是教會組織教徒專門為他人家里為生病或家中有變故的家庭禱告,特別尚未投入主懷抱的人禱告,教會信徒尤為積極。主動禱告行為,很容易感動對方,使對方感受到“主”的恩典,更容易接受主的福音。因此,這種主導禱告的方式是村組聚會點傳教的最好、運用最多、也最有效的方式。
2.個人化途徑
個人化途徑是指信徒個人在日常生活中傳教布道,每個教徒都有義務傳教,傳一個新教徒就等于結一個果子,是給上帝做工,討上帝的好,在主二次降臨的時候更能夠選擇自己。因此一般教徒都有傳教的沖動。
1) 熟人方式。在一個有著基本信任的熟人圈子里,基督徒積極地宣講她成功獲得的“神跡”,比如她家的平安、財富、娶得的好媳婦,都會吸引人們入教。基督教個人化的傳播方式往往首先是從地域上的熟人開始,見人即傳教。
2) 親屬網絡。這是一種最普遍的傳教方式,基督教在通婚圈范圍內傳播。在調查中經常聽到說某某是通過哪個親戚而信教的,或者有親戚曾經過來傳教等。親戚朋友圈的傳播實際上是超出自然村之外的關系傳播,這樣就把基督教的傳播擴大了自然村之上更大的范圍內。
3) 代際傳播。即父母信教帶動子女信教的一種傳播方式。這種傳播方式的特點在于潛移默化、耳濡目染,下一代在父母信教的日常生活中接受基督教的生活方式、行為方式和思維方式,最終成長為虔誠的、不知不覺的教徒。特別是教會積極分子的子女對基督教尤其認可。
4) 異地傳教。這傳教方式一般在村莊沒有或較少基督教信眾的時期,即基督教傳播的早期較為常見。基督教發展到一定的時候,異地傳教就變成了一種交流方式,但它仍能吸引不少新的信眾。
按照國家宗教法規規定,異地傳教、交流、聚會等活動是需要政府正式批文的,但事實上幾乎沒有一例是經由此程序的。宗教管理部門對教會組織的這種非法行為,在不發生集體事件的情況下,一般采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三、基督教在農村傳播的特點
1.基督教的傳播注意回應轉型期社會的需求
轉型期農村出現社會結構性緊張,表面社會結構的高度不穩定,主要表現為個各種類型的矛盾層出不窮,用農民的話說就是“生氣”多,人們疲于應付這些矛盾。基督教在傳播的過程中注意將圣經中的教義與社會生活中出現的這些緊張關系結合起來講道,回應人們的需要安定心理的需求。除了對講解教義本身外,為了適合信徒的文化水平,基督教講解往往從生活中的所所聞入手,具有生活化的特點,涉及最多的是家庭生活和如何為人處世,評判標準依然是《圣經》上基督講的話。因此,有些信徒才認為基督教是一個教訓人學好的宗教。
基督教回應社會問題和需求,安定了信徒的心理,使其心安理得地接受社會對其角色和地位的安排,放棄爭奪和反抗。基督教通過這種方式傳教,一方面使農民教徒更容易接受其教義和規范,另一方面安定了他們的心理,從而更可能留在教會里。
2.傳教首先從邊緣性群體著手,再逐步年輕化、知識化、高階層化
基督教的傳教對象首先是農村里的弱勢群體,這樣包括老人、婦女、貧困家庭、低知識階層等。基督教會為可以為他們提供教育、醫療、物質救濟、教育等服務,適應他們的實際需要,迎合他們功利的宗教心理,從而使得部分人逐漸改變了對基督教的認識,甚至加入基督教。
但隨著基督教在農村的逐漸扎根,迅速獲得合法性后,傳教對象就不再僅限于上述人群了,而是有向年輕化、知識化、高階層化傳播的意圖和趨勢。有三類人群是基督教信徒最希望拉入教的,一是村莊的政治精英,二是中小學老師,三是經濟條件較好的家庭。這些人在村莊里都有一定影響力,若說服他們信教,將對基督教是個巨大的鼓舞,會獲得更大的聲譽,且這些人都具備相當的知識和理解能力,對教義的解讀更正規,基督教也需要這樣的信眾來提高自己的品位和傳教能力。
3.基督教傳播過程中具有極端不寬容性
基督教是一神教,排斥其他信仰形式,表現出極端的不寬容性。一旦基督教在某個村莊占據主流,它的教義宣傳和不寬容的特點就會給信仰其他宗教和民間信仰的人帶來巨大的壓力,使其他信仰形式變得政治不正確,傳統信仰形式在基督教的氛圍來里越來越不具備合法性,信仰空間被壓縮。而且同時基督教也給不信教的農民帶來心理壓力,不僅是道德的落后者,而且是信仰的落后者。
4.基督教在農村的傳播極具韜光養晦的戰略
基督教(西方宗教)對傳統文化的部分順從,并不意味著著傳統文明(乃至說中華文明)在同化它,即所謂的“中國化”。事實上,此時農村傳統的文明已經碎片化,不構成統一的體系,根本無法應對外來的沖擊,基督教進入這些碎片里頭,其實是更容易從其內部進行更為破壞性的支解。例如對祖先哀思的禱告,其實完全屏棄了傳統上認為祖先是神的觀念,使這種形式變成僅僅是“紀念”而已,退卻了宗教色彩,對傳統信仰來說是釜底抽薪。又如對孝道的理解,也是從基督教內部弟兄姊妹平等基礎上來談的,若公婆不是基督徒,則完全可以從異教徒、魔鬼的角度給予拋棄不顧。因此,無論是不介入公共權力,還是對某些傳統文明碎片的遵從,表面背后的實質是基督教在農村傳播的戰略性考慮,傳統文明的碎片正是在這種看似“中國化”的借用中被無聲無息地侵蝕殆盡。
5.基督教在傳播過程中具有一定程度的本土化特色
基督教傳播過程中的本土特點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在對基督教進行功能性包裝。基督教選取和吸收了傳統信仰功能性的特點,以此來吸引教徒,而對其他特則是排斥。因此,我們看到,基督教教會里大部分是為求某種功能需求而進來的,如為了避免生氣、為了治病等。基督教的功能性包裝,為人們滿足功能需求提供了選擇的可能性,加上教會宣揚耶穌基督作為神的力量無比,比其他神更加能夠滿足人們的需求,因此人們在功能性信仰的基礎上就優先選擇基督教。二是傳播途徑和手段的本土化特點。這方面主要表現在通過親屬、家庭、家族和熟人關系網絡進行教義宣傳和教徒吸引上。基督教教會充分利用地緣、血緣、業緣和趣緣等傳統農村社會資源傳教。三是對傳統文化和節慶給予一定的容忍或創造性吸收。農村諸多的群體性活動、儀式和節慶都與傳統信仰緊密相關,基督教在保留它們的形式的同時,對它們進行了為其所用的改造,以適應人們的慣習。
基督教傳入農村的社會背景和發生機制
一、農村基督教發展的社會背景
西方宗教特別是基督教在農村的快速發展,大致有四大社會背景,分別是歷史積淀、三十年巨變、革命后果、基層政權部分撤出農村。首先,改革近三十年農村的巨變在發展農村的同時,也在農村沉積了諸多的問題,不可避免地會給農村社會帶來陣痛,如社會的結構性緊張、心理的波動、家庭危機、倫理失序等,急需要安定人們的心理、固化社會結構以及提供相關的社會服務。然而一方面傳統民間信仰體系在經歷新中國前三十年農村改造和歷次運動之后已經支離破碎、不成系統,無法應對轉型期人們的精神與社會問題。另一方面,基層組織在近三十年不逐漸退出農村社會管理領域,不再關注農民私人領域,不回應社會需求。此時,基督教傳入農村正好契合了這一時期農村社會的需求,從而構成了基督教快速傳播的社會基礎。
1.基督教在中國傳播的歷史積淀
建國后政府對基督教進行了規訓,在華傳教士被驅逐,中國基督教成立“三自”組織和基督教協會。“文革”期間,所以基督教會的領袖、精英被帶上反革命的帽子受到打壓,教產充公改作他用。上個世紀80年代,宗教政策恢復以后,為基督教在中國的迅速傳播提供了契機,且基督教、天主教等外來宗教,基于國際政治方面的考慮,它們的宗教教產得到了歸還和補償,神職人員摘掉了反革命的帽子,恢復了正常的宗教活動。這一宗教開放政策承接解放前基督教在中國傳播的歷史基礎,使基督教在這些已扎下根的地方獲得了更大的合法、合理性,為其傳播獲得了人們認可的心理基礎。調查發現,歷史上基督教較較為活躍的省份如河南、河北、山東、陜西、黑龍江、吉林、遼寧、浙江和福建沿海近三十年基督教的蔓延要比其他地區快得多,信眾數量尤為龐大。并且,在這些省份內部,歷史上有教堂的縣和農村,基督教的發展也要較其他沒有基督教歷史痕跡的地方要迅猛,人們更容易接受。
2.改革開放后農村三十年巨變
不理解改革開放后農村三十年的巨變,就無法理解基督教為什么在農村蔓延如此之快。農村近三十年的巨變承接前三十年的社會改造而來,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社會結構的顛覆性轉變,二是價值觀的迅速更迭。農村社會結構的真正轉型是從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開始的,社會結構從等級化向扁平化方向轉變,表現為在兩個方面,一是家庭關系的無等級化,另一個是村落社會結構的扁平化。與社會轉型相伴隨的是農民傳統價值觀的嬗變,一是家庭的核心化和夫妻關系的愛情化,年輕夫婦對傳統以傳宗接代為基準的價值理念不再有堅定的信念,二是傳統價值寄托的失落。
總結起來就是,改革三十年給農村帶來巨大發展的同時,也造成了農村社會結構的高度不穩定,價值觀出現了嚴重混亂和失落現象,因此農村急需要一種精神性的力量來對社會結構進行鎮定,為人們提供一套新的價值理念。
3.新中國在農村的改造運動對傳統信仰的毀滅性打擊
新中國政權對農村的建設運動,目的是要將農民組織起來為工業化國家做貢獻,形式就是在革命話語和科學話語的旗幟下對農村進行徹底的改造,而首當其沖的是支持農村原由權力結構的信仰體系,它后來被列為“四舊”之一。北方農村的信仰體系在建國后前三十年的革命運動中遭受到了滅頂之災,整個體系被支解得支離破碎,而且更重要的是人們已然接受了新政權對傳統信仰體系和紅白事中的禮儀、規則的定義——“封建迷信”,信仰它、按照他的規則來行為即是不具備政治正確性。并且,三十年的農村改造還摧毀了支撐傳統信仰體系的社會結構和物質基礎,如宗族組織、宗祠、族田族產等。
南方農村雖然也遭遇這場史無前例的改造工程,信仰有所中斷,但由于各種原因,信仰體系和社會結構整體上受到的沖擊較小,宗族結構和組織仍保存較為完整,祖先崇拜和鬼神信仰體系沒有被完全支解,八十年代后又迅速恢復、重建,占據著人們的信仰空間。
4.國家(基層政權)退出社會管理和私人領域
一方面是改革開放后,國家一直在從集體時代全能主義體制中退縮,將大部分社會管理和建設的職能交給農村社會,其理論基礎是國權退民權進,希圖社會的力量擔負起自我管理、自我建設的任務。另一方面,國家也在這一時期完全退出了私人領域。私人領域包括家庭與個人的心理和精神。傳統的儒家思想既關注現實政治,也關注私人領域,關注人心,扮演著世俗宗教的角色。集體時代的基層政權亦對私人領域進行著“監控”,為私人領域提供救濟,關注個人的精神狀態。
現在,當基層政府無暇也無力顧及“人心”問題時,轉型期社會結構和價值觀的巨變,往往又表現在私人領域和“人心”上出現問題。基督教的迅速發展正好填補了國家(基層政府)推出該領域后留下的空間。
二、農村基督教信仰的發生機制
1.為什么選擇基督教——功能性信仰是信仰基礎
除南方的祖先崇拜對于宗族和家庭而言具有唯一性、不可選擇性外,南北方大部分民間信仰的神祗都不是唯一的,而且可以根據不同的需求選擇不同的神祗,這種依據需求不同而信仰不同的宗教信仰就是功能性信仰。功能性信仰的最大特點是,神的多樣性和可選擇性,而不存在主導的神。人們完全可以選擇不同的神和神的組合來滿足自己不同的功能需求,而選擇的標準是神能力的強弱,哪方神圣更“厲害”,我就可以放棄原來的信仰,而投向這個神的懷抱,不用擔心冷落其他神而遭受懲罰。對選擇能夠通神的人也一樣,哪個人的神性更大、更能通靈,就選擇他。
功能性信仰的這些特點,為基督教在農村的傳播提供了最初的基礎。無論是為治病信主,還是希望防止變故再發生,抑或是打發時間等其他方面的原因信主,無疑都是,都是為了生活中的某種功能補遺。因此人們加入基督教秉持的還是一種功能性的信仰,其他的調查也證實了這一點。
2.為什么留在基督教——結構性緊張是社會基礎
如果把“生氣”放到整個社會結構中去考察,那么容易或經常生氣的必定是不適應這個社會結構的人,“生氣”所表現出來的一系列舉動皆源自他/她對這個社會結構的不滿或反抗,是企圖改變而又無法改變自己在社會結構中角色和地位的結構性緊張,這種緊張造成的結果是社會結構的高度不穩定。要使不穩定的社會結構重新固化,讓每個人心安理得地接受社會對自己的定位,扮演好社會給自己安排的角色,那么就需要鎮靜劑。基督教就是一副鎮靜劑。
基督教向教徒宣揚忍讓、謙卑、悔改、認罪等精神,要求教徒首先從自己身上找事情的原因,而不是一味地歸咎于他人;《圣經》上說,要愛人如己,要愛你的仇敵;耶穌教導人們說,饒恕人的罪,我就饒恕你的罪,等等。這些都是人們首先放棄自己之前那種爭強好勝的個性,規訓自己的脾氣,通過自己的改變而改變他人。
基督教在兩個方面起到了固化社會結構的作用,一是為低層人群和階層提供一整套對當前狀態安之若素的說法,使他們放棄反抗的念頭,心安理得地接受社會對他們地位和角色的安排,承認當前社會結構和制度的合理性;二是提供一套新的關系網絡、評價機制和行為模式,給人們一種全新的實踐和盼頭,從而使人們退出原來的社會關系網絡和社會性競爭,在生活中的表現就是不爭與不吭,在當前社會結構中無所作為就是對它的承認與合作。
3.為什么虔誠信奉基督教——雙重價值失落是價值基礎
這里涉及到農村的價值觀變遷。首先是傳統的以傳宗接代為核心、將人生意義寄托在子孫后代身上的價值觀念在經過集體時代的改造和近三十年市場經濟、消費主義的沖擊,已經逐步被人們認為是落后的思想意識。人們更多的希望在當下的生活中獲得榮耀、面子、地位、權力和成就,即追求社會性的價值,主要表現為激烈的、以物質為依托的競爭。被社會性競爭甩出去的(家庭)在村莊中要占10%的比例,競爭越激烈,競爭的參照系就越高,被甩出來的家庭就越多,比例越大。這些家庭一方面散失了傳統的以傳宗接代為核心的價值理念,難以回復過去以獲取面向未來的人生價值,另一方面又在社會性價值競爭的失敗者,無法在競爭中獲得意義,因此這批人就出現了雙重價值的失落,人生昏暗而無前途。在這個時候,基督教給予這些人一個彼岸世界的盼望,他們在進入天堂、得永生的承諾中最終在精神層面歸依基督教。基督教教義中給予了人們一套“為什么活著”的理論體系,為教徒在躁動的心靈安頓下來后提供了一個全新的憧憬,使人們對未來有了盼頭,安頓了靈魂,這便是為什么教徒虔誠地信奉基督教的原因。
(來源:文化縱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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