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知很喜歡編造段子妖言惑眾,這些段子雖系捕風捉影、歪曲事實,但由于篇幅短小、善于迎合輿論而四處傳播、貽害無窮。
段子1:一個柔弱女子,沒有復雜的社會和家庭背景,只憑一腔不平熱血,為了弟弟的冤案,毅然選擇從杭州前往北京上訪。一路上,她沒有被強奸,沒有被截訪,沒有被關進神經病院,沒有被自殺。全國影響最大的報紙一路為她打抱不平,為她的上訪連續發表報道時評,猛烈抨擊腐敗政府官官相護。最終,她不但贏了官司,還扳倒了省長、市長、縣長等一百多個大小官員。她就是楊乃武的姐姐,名叫楊淑英,生活在腐敗無能的滿清。
公知顯然在用楊淑英告狀影射當下,可惜段子太過夸張,因為當下再黑暗,也肯定好于晚清,否則,晚清不會有“兩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歌謠,不會有那么多冤案,也不會發生天平天國運動。公知可以批評,但不能信口雌黃。
楊乃武案發生在1873年10月,楊淑英之所以勝訴,當然與她的努力分不開,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慈禧太后想借此案整肅浙江日趨坐大的湘系勢力。太平天國失敗后,鎮壓有功的湘系將領異軍突起,在浙江形成了以左宗棠為首的“兩湖派”,清政府早想壓制,楊乃武案不過是借口而已。因此,清政府對涉案官員的處理特別嚴厲,牽扯面也很廣,共有30多名官員被撤職查辦,使“兩湖派”勢力遭受沉重打擊。可見,沒有派系斗爭和官場傾軋,楊淑英的狀是很難贏的,她的勝利沒有普遍意義。如果大家真想了解晚清官場,可看電視劇《官場現形記》,該劇情節跌宕起伏、妙趣橫生,表演細膩逼真,具有很高的藝術水準。
事實上,由于諸侯勢力已經坐大,慈禧對湘系打壓的效果極度有限,如因楊乃武案被革職的浙江巡撫楊昌濬,1877年在左宗棠保薦下出任甘肅布政使,后升官至漕運總督、閩浙總督、陜甘總督等職;同樣因此案被革職的浙江提督學政胡瑞瀾,后出任廣東學政、閱卷大臣、擬題大臣、太常寺卿、大理寺卿、副都御史、禮部侍郎、光祿大夫、兵部右侍郞等職。
段子2:日本前首相田中角榮回憶錄:1972年日本主動要求與中國建交。當時日本政府準備了500億美元用于對中國的二戰賠償,按現在的物價應有5000億美元。主要是日本政府覺得不賠都不好意思,但是毛“高瞻遠矚”大手一揮,免了!不要日本的賠款。日本人極度震驚,簽字當晚整個外務省徹夜狂歡。
公知顯然在借段子抹黑毛澤東,但日本真會對華賠償500億美元嗎?割自己的肉誰都心疼,日本雖在戰后支付了一點戰爭賠款,但金額只有數億美元,如印尼8億美元、韓國3億美元、緬甸2億美元、越南(當時屬法國殖民地)3900萬美元等,加上瑞士等4個歐洲“中立”國的對日索賠,日本在戰后僅支付了22.3億美元的賠款。即便這點賠款,也是各國與日本反復“協商”的結果,而且日本沒向任何一個社會主義國家支付賠款,后來在蘇聯和蒙古的強烈要求下,才勉強同意以無償援助名義,向蒙古支付50億日元賠款。
500億美元和22億美元顯然不在一個數量級,拿出區區22億美元賠款尚且困難重重,日本會乖乖拿出500億美元向中國支付戰爭賠款嗎?顯然不可能!
在中日建交談判中,中國也曾對日索賠,日本代表團則表示,如果中國索要戰爭賠款,日本只能“被迫”推遲兩國建交事宜。而據亞太經濟數據中心提供的數據,1972年日本GDP為94813.6億日元,不足3000億美元,人均GDP僅為2964美元。可見,以日本當時的財力,不可能拿出500億美元贖罪,即便政府有意,民眾也不會答應。
免去日本戰爭賠款的提議者是美國,執行者是蔣介石,日臺曾在1952年簽過條約,日本也曾為他立碑感謝,至今條約和石碑都在,蔣介石是賴不掉的。
公知說毛澤東、周恩來“免除日本賠款”的依據有二:
一是1965年5月,廖承志在會見日本客人時說:“中國不準備靠他國的戰爭賠款來建設國家,而且要求沒有戰爭責任的一代人為前人支付戰爭賠款是不合理的”。事實上,廖承志當時僅是中日友好協會會長,沒資格代表中國政府宣布如此重大的決定,即便真的說過此話,只是探風而已,不代表中國政府真的會免除日本的戰爭賠款。
二是1972年9月發布的《中日聯合聲明》中,中國政府承諾“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該聲明被看作毛澤東免除日本戰爭賠款的“罪證”。事實上,《中日聯合聲明》只是兩國政府間的意向書,沒有法律效力,因為我國憲法規定:“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必須由全國人大批準,而《中日聯合聲明》未經全國人大批準,不是國家法權文件,沒有國家法權效用,這如同生意,縱然有口頭協議,但如果沒有簽訂協議,也是不算數的。
真正簽訂條約放棄對日戰爭索賠的,是1978年8月簽訂的《中日友好和平條約》,該條約的實際推動者和簽訂者都是鄧小平,此類回憶文章甚多,大家可了解相關情況。
或許有人會反駁說,即便鄧小平簽字畫押,但畢竟是毛澤東、周恩來承諾在先,主要責任還在毛澤東。此類說法純屬狡辯,毛澤東制定的對日政策,符合當時的國際局勢和國家利益,當然是正確的,但如果在執行中出現偏差,只能算在后任身上,跟毛澤東沒有關系。如毛澤東雖推動聯美反蘇,但在執行中不會對越開戰,不會在中美建交時允許美國繼續對臺售武,不會簽署單方面保護美國在華投資的協議,更不會將自己的軍機送給美國改造。可見,制定政策和執行政策是兩回事。
段子3: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瑪依市教育局官僚為歡迎“義務教育與掃盲評估驗收團”的25位官員,組織796名中小學生進行“專場文藝演出”。因舞臺紗幕太靠近光柱燈被烤燃而引發火災,當燃燒的火團不斷從舞臺上空掉下時,克拉瑪依教育局的官員出來叫學生們:“大家都坐下,不要動!讓領導先走!”
事實上,“讓領導先走”是《中國青年報》記者張建偉編造的謊言,他把演出前主持人說的“結束后同學們不要動,讓領導先走”這句話搬到了火災后,《中國青年報》曾對此公開道歉。
這次火災,自治區教委領導17死8傷,無一幸免。事實本已清楚,可不知為何,許多人仍在拼命傳謠,直到近日,還能在微信中看到類似謠言。
段子4:在崔永元的“小崔說事兒”欄目中,衛生部長陳竺接受采訪時說:“我們免費為一農村大媽做了白內障手術。當摘下紗布時她看見了,她的確要感謝黨!感謝政府!靠她自己,她一輩子也做不起手術”。但小崔反問道:“她辛苦一輩子,連個白內障手術都做不起,那她得恨誰呢?”
該視頻中根本沒有類似對話,因為陳竺是農工黨中央主席,不可能說出“感謝黨、感謝政府”之類的話。另外,看不起白內障的病人,世界各國都有,美國肯定也有,不知公知為何沒有因美國有人看不起白內障而否定美國制度。
段子5:她,37歲,癌癥,他,42歲,為籌錢給她治病,盜竊一輛電動而入獄,刑期4年。2010年11月12日,他兩人在監獄里舉行了簡單的婚禮,這場童話般的婚禮,卻讓在場的數百位嘉賓潸然淚下。偷輛電動車刑期4年,李剛兒子撞死人才3年。在中國一條人命還不如架電動單車。
段子中的男子李新是偷盜慣犯,他從2008年就開始偷東西,同年6月,因盜竊被勞教1年。董燕的苦苦哀勸,沒能讓他回心轉意,2009年1月,李新因盜竊被判刑1年,并處罰金3000元。坐牢后李新仍不思悔改,出獄沒幾天,就于2010年1月因盜竊4輛電動車(注意是4輛而不是1輛)再次入獄,因屬重犯被判刑4年。
李新2008年開始盜竊,董燕2010年年初被查患癌,這難道真是為愛而偷嗎?段子中李剛兒子被判3年的說法也是謠言,因為他實際上被判刑6年。
事實上,被媒體熱炒的“我爸是李剛”一句也是有人蓄意造謠,因為據內部人士講,李剛兒子撞人后,因害怕被爸爸懲罰(他爸對他管教比較嚴格),才告訴別人“千萬別告訴我爸,我爸是李剛”。而且從情理上講,一個區的公安局副局長,區區一個科級干部,即便有點實權,也不敢在市里招搖,因為市里有許多處級干部、廳級干部,比他官大權大的領導多了去了,他怎敢亂抖威風?媒體熱炒此句,一為吸引眼球,二為挑撥官民矛盾。
段子6:有錢公款吃喝,有錢公款旅游,有錢***,有錢唱紅歌,有錢貸款給國外!就是沒錢修路!———云南新三公路試通車第2天坍塌,專家稱因雨太大。雨太大能把路坍塌了?是不是撒泡尿也會坍塌?
事實上,自然災害引起的道路塌方事件多如牛毛,中國有,美國也有,難道美國塌方也是因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唱紅歌引起的?這些年,工程質量因腐敗大幅下降確實是事實,但不能因此胡說八道。
著名公知茅于軾也曾發過段子:我愛人的妹妹,在蘇州開了個飯館,打算取名叫“天上人間”,到工商局去注冊,結果人家說,不能用四個字的,要用三個字。后來另取了一個三個字的名字,結果還是不行。要怎么樣才行呢?工商局的人說,請他們吃頓飯就行了。
結果,蘇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紅盾蘇州在線”迅速做出回應,說“未發現今年有該名稱申請注冊的相關痕跡”。
總之,公知杜撰了數不清的洗腦段子,他們關心的不是群眾的生活能否改善,社會能否進步,中國是否強大,而是如何幫美國推翻政權、瓦解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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