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留學生在美國施虐同胞案3名被告本月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定于2月17日正式宣判。這一案件因涉及多名中國留學生引發國內輿論持續關注,除了追蹤案情和庭審外,還引發關于青少年留學生群體的生活狀態、中美法律差異等方面的反思。
為此,記者通過辯護律師之一鄧洪聯系到其中一名被告章鑫磊的父親,聽聽他的講述。
想送孩子“鍍金”,卻對美國的了解“是一張白紙”
談及3年半前如何作出送孩子到美國讀高中的決定,章父承認,自己當時對美國的了解“完全是一張白紙”。
“我不懂英語,沒在美國長待過,只是聽說那里挺好,”章父說,當時為孩子選學校等事都是交給中介代辦,“我還是過去這9、10個月到美國與他的同學聊天后,才真正知道他在那里的學習和生活情況”。
這名父親后來了解到,孩子所上高中里“八九成是中國學生”,原本“讓孩子到美國讀書鍍層金,至少學好英語”的愿望難以實現。“一個班幾乎全是中國學生,英語都不好,連個帶頭的人都沒有。”
按照章父的說法,這所“以中國學生為主”的學校所用教材“并不適合中國學生”,“數理化水平比國內低,英語補習班比較松散。還學些美國宗教、歷史、地理,但孩子英語都還不行,學這些怎么能理解?”
此外,美國學校對學生監管相對寬松、寄宿家庭與留學生缺乏交流等,都是章父之前沒有完全料想到的情況。“總的來說,這么小的孩子單獨送到國外讀書是個大問題。”
“小西漂挺苦”,但孩子不說家長不知道
章父說,自己當初決定送孩子出國時,也抱著讓他鍛煉獨立的愿望,“男孩子吃點苦沒關系”。
但孩子出事后他才逐漸了解到,“我們這一輩前些年‘下海’、‘北漂’,很不容易;他們這些孩子其實是‘西漂’,過得也挺苦。但是孩子不說,我們父母也不知道。”
章父口中的“苦”,包括物質生活,如“吃得沒有國內好,生活開銷比較高”等。“父母給的生活費畢竟有限,這么小的孩子又多數不會理財,月初很快把錢花光,月底不敢開口跟父母要錢……這導致有的女孩子找好幾個男朋友,引發(此案中)這種女孩子間的結怨。”
所謂“苦”也包括遠離父母、缺乏交流的孤獨。章父說,孩子在美國讀書的兩年多里,他和妻子只去看過他一次。“多數父母還是為供孩子讀書在國內拼搏,因為經濟能力、語言問題等,真正有條件陪讀的不多……寄宿家庭主要提供食宿,孩子因為語言問題等也不跟他們交流,家庭教育實際上是沒有的。”
這名父親說,如果能夠重新選擇,自己“絕對不會”送孩子出國讀書。“特別是中學階段,不能離開父母。這個年紀的孩子父母都很難管,怎么能寄希望到國外去有人能管?”
“錯了應該受罰”,但希望孩子“還有機會”
辯護律師之前辯稱,章鑫磊在此案中沒有直接參與虐待毆打受害者,只是“幫忙開車、拿剪刀”等。但依據美國刑法,此案所有被告牽涉共謀等刑事重罪,須共同承擔刑事責任,其中酷刑罪一項就可能被判終身監禁。
根據本月達成的認罪協議,檢方撤銷酷刑罪指控,但3名被告必須接受綁架、攻擊等重罪起訴。章鑫磊將因這兩項罪名獲刑6年。
對于章鑫磊的定罪量刑,章父說:“既然按照美國法律他有錯,就要受到相應懲罰。”
他表示,對于中美兩國不同的法律和文化,孩子以前不了解,自己也是攤上這個官司后才逐漸了解。
由于年紀小且缺乏工作經驗,章鑫磊在獄中暫時沒有獲得工作機會,只能選擇“上學”。章父說,他現在在“監獄大學”學習,英語水平有所提高,還選修了數學等課程。此外,他每天參加俯臥撐等鍛煉,“身體比以前壯了”。
按照美國相關刑期計算規定,章鑫磊再實際服刑4年左右可出獄。章父說:“他出來時可能23歲了。希望他到時候回國能上學學些技能,找個工作。”
章父說,他和妻子為這樁官司“已經傾家蕩產,但2月17日正式宣判時,就算借錢也要去一趟,算是對孩子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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