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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拉”反省任全牛道歉,
揭下“維權律師”唯錢是舉的遮羞布
7月15日,身在看守所的河南律師任全牛的一紙道歉信,讓撲朔迷離的“人權律師”女助理趙威(網名“考拉”)在看守所“遭性侵”謠言,得以真相大白。
24歲的趙威曾是北京高文律所李和平律師的助理,因涉北京鋒銳律所案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7月7日,經本人申請,天津市公安機關同意變更刑事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隨后,趙威即在微博發表公開信《致朋友們的一封信》,反省自己曾為所謂“維權律師”、“民主人士”群體鼓與呼、支持與聲援,不經意間成為別有用心的人的棋子。此后,根據舉報,律師任全牛被河南鄭州公安機關證實,其便是“考拉”在看守所遭性侵的謠言編造者和傳播者。
我國律師法明確規定,律師執業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憲法所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律師執業的前提條件。作為律師,更應該忠于憲法和法律、忠于事實,應該堅定法律信仰,堅守道德良知。
從“考拉”反省到任全牛道歉,從“考拉”取保到任全牛被刑拘及北京鋒銳律所主任周世鋒等四人被提起公訴。這持續超一周的一“進”一“出”大戲,不得不讓人反思:全面依法治國背景下,律師該如何保持執業操守?遇到問題律師,該如何處理?唯錢是舉的所謂“維權律師”將何去何從?
女助理微博公開信反省自己成為“棋子”
7月7日晚,取保候審后,趙威在其微博“考拉就是考拉”上發表公開信對此前“天真幼稚”的行為表示深刻悔悟和反省。
2014年10月,大學畢業幾個月后,她經人引薦,來到北京,擔任李和平律師的助理,主要工作是幫助李整理案例素材,參與李的各種社會活動,李付給她可觀的報酬。
數月后,她在幫李辦理一些項目時才明白,原來這些項目的資金包括她的工資都是某境外機構資助的,而李卻事先未告知她。“這家機構名義上是做‘反酷刑’研究,實際上是通過資助項目來搜集、整理一些國內敏感案事件的資料并進行炒作,借此抨擊中國的司法體制和社會制度,鼓動改變現行體制。”
趙威在微博中說,他們組織的所謂研討會無非是給“維權律師”和敏感人士提供認識和交流平臺,使這些人成為他們在中國進行滲透和平演變的幫手和棋子。”
她悔悟道,“我沒有任何分辨思考,還曾為所謂‘維權律師’、 ‘民主人士’群體鼓與呼、支持與聲援,還以為這是熱愛國家、心懷公益。我真的沒想到自己的行為恰在背叛自己的理想,傷害自己最熱愛的祖國,不經意間使自己成為別有用心的人的棋子。”
律師任全牛編造傳播“考拉”看守所遭性侵被刑拘
趙威被取保候審后,還在其微博中稱,走出天津市看守所當天,家人最關心的一件事是她在關押期間,是否受到了性侵。她很奇怪家人為什么會突然問起這個根本就沒有的問題。
“我得知有人在網上捏造事實,散布虛假消息,說我在看守所人身受辱。這給我的形象和聲譽造成巨大影響,我今后還怎么做人?如何生活?”7月7日晚,趙威還向最高法、最高檢及公安部寫舉報信,要求嚴懲造謠者、傳謠者,追究其法律責任,恢復聲譽,保留向造謠者追索名譽和精神損失賠償的權利。
在舉報信中,趙威還鄭重聲明:“在羈押期間,辦案單位嚴格依法保障我的各項權利,我的生活起居很規律,沒有受到任何人欺負。”
7月8日,鄭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鄭州”發布消息稱,根據當事人趙威的舉報和初步調查掌握的情況,河南軌道律師事務所任全牛編造并在互聯網上散布當事人人身受辱的虛假信息,相關信息被大量轉發報道,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也給當事人趙威名譽造成嚴重損害,涉嫌犯罪,已于當日被依法刑拘。
任全牛被刑拘后,少數“死磕派”律師以網上簽名、“聲援”的方式博取公眾關注,甚至有人企圖用“謠言可以倒逼真相”的言論為任全牛的違法行為開脫,要求警方無條件放人。
次日19時許,“平安鄭州”再次通報稱,經審查,任全牛承認于2016年5月27日在新浪微博編造、發布了所謂“趙威女士在天津看守所遭遇人身侮辱”的虛假信息,并在網上廣泛傳播。
針對“任全牛是因為當局不讓他見當事人才造謠”的傳言,北京東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北京市律協刑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柴冠宏在其微博中轉發了一位律師寫的《前有“考拉”反正 現有“死磕”回良》的文章指出,任全牛被趙威的家屬聘請為代理律師后,曾多次在微博上以“求證”的方式散布趙威在看守所里“被性侵”的消息。但其隨后發現,趙威親自委托的律師是董亞楠,任全牛只是趙威丈夫游明磊在趙威并不知情的情況下聘請的,而且沒多久就被解聘。因此,當局有權不讓任全牛會見趙威,且任全牛的做法完全沒有法律支撐。文章還揭露了所謂簽名聲援的真相,“我實在無法忍受,到了現在你們還有人在不斷給我打電話、發短信,甚至未經允許就署上我的名字去搞所謂的聲援。” 對于趙威和其丈夫游明磊的關系,有和他們相熟的網友早就指出,考拉在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前,就已提出和游明磊離婚,游明磊也承認他們之間的夫妻關系早已名存實亡。
柴冠宏律師在轉發上述文章時還點評道:“律師,還是要堅守公平正義;律師,更要尊重事實,敬畏法律!這篇文章所反映的還真的值得我們律師認真思考!”
針對律師簽名聲援等現象,溫州律師徐雪芬發文指出,“律師是法律的守護者,怎么可以公開對犯罪嫌疑人‘操刀’聲援?這些‘刀客’,混淆了法律是非,擾亂了網絡公共秩序。某種程度上說,公開聲援犯罪,比犯罪本身危害更大,它與尋釁滋事無異。這種公然聲援,割裂了律師與警察群體。因此,各級政府不能等閑視之。”她指出,律師法以及中國其它保障律師合法執業的法律,沒有任何一條規定律師可以通過公開聲援犯罪嫌疑人無罪,來維護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的。她還建議,今后律師法修改,應當增設“不得在網絡上簽名、聲援犯罪嫌疑人”。已經簽名甚至多次簽名聲援犯罪嫌疑人的律師,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可以按照律師法第五條第一款“擁護憲法”的現有規定,對其“監督”、“指導”。
“考拉”維權起訴至法院,律師任全牛致歉
7月13日,趙威的代理律師團隊透露,針對任全牛律師在網上發布不實之詞,對趙威名譽造成巨大傷害及影響,趙威已向鄭州市中原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并追索精神損害賠償10萬元。目前,法院已經受理其訴訟請求。
兩天后,趙威的代理律師團隊成員仉慧云在其微博上貼出了任全牛親筆手寫的道歉信。
任全牛在信中稱,自己于2016年5月27日在微博上發布“趙威在天津看守所遭遇人身侮辱”,5月29日接受外媒采訪稱“趙威女士在被羈押期間遭遇性侵且這種情況在國內看守所很普遍,而且導致有的女在押人員懷孕”,這些言論均為虛假不實的。
任全牛作如下道歉:我的言論損害了趙威女士的名譽及人格,對趙威和她的家人造成了傷害,在此我對趙威及其家人真誠道歉;我的言論對國內的監管系統造成了傷害,在此對所有的監管警員表示深刻道歉;我的言論對曾經在看守所被羈押過的女性造成了傷害,在此表示深刻道歉。
受趙威委托,仉慧云律師在微博也發表了聲明:“任全牛已通過司法途徑向趙威表示歉意;同時認為自己編造‘趙威在看守所受到人身侮辱’之言詞給公安干警的聲譽造成損害。趙威初步接受任全牛的道歉,認為任全牛應在更大范圍內公開致歉,以消除惡劣影響;否則,趙威女士將繼續尋求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深藍觀察撰文認為,造謠律師固然必須被嚴懲,但從中也應該看到部分律師事務所在社會責任問題上的表現不容樂觀。企業要講道德,要承擔社會責任。
上述文章還指出,將律師作為一個職業,將律所看為一門生意,導致的結果是,只要能掙到錢,什么事都能干,有的人網上造勢,利用網絡名人身份欺騙不明真相的網民,制造輿論壓力,甚至損害代理人的合法權益也在所不惜。有的人線下滋事、法庭鬧事,把自己打造成一個悲情英雄,同樣是制造輿論,妨害司法公正。
“這樣的律師,這樣的律所不怎么考慮分析案情,也沒有心思花時間學習法律理論與法律、法規,把時間與精力都放在輿論炒作上,已經成為一個披著法律外衣的輿論炒手。”上述評論稱。
律政時評的一篇文章稱,任全牛的親筆道歉信,無不昭示著,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如果不是依靠憲法和法律,事實和證據,那將是自絕于“江湖”。只有讓法律、事實貫穿于始終,法治精神、觀念根植于內心,才能稱之為合格的“律師”;只有遵守職業道德,恪守行為規范,依靠嚴謹的邏輯為委托人爭取合法權益才能贏得時代的掌聲。
環球時報評論《西方為什么熱衷庇護犯案“死磕律師”?》指出,西方一些國家的政府和媒體將中國正常的司法行動描述成中國政府對律師及維權人士的“集體打壓”。他們一直密集跟蹤所謂“709大抓捕”,拼湊出有300多名律師及他們的助手遭到“約談、恐嚇、監禁”似是而非的統計,而實際上,真正受到法律追究的律師不到這個數字的1/10。
環球時報另一篇評論《西方對“709事件”的定性何其荒謬》指出,按照西方輿論的說法,“709事件”及其之后的抓捕一共造成“23名律師和維權人士”目前仍處于監禁中。在中國幾十萬律師隊伍和另外同樣龐大的維權群體中,一年時間里有23人被逮捕,這是個足以讓人感受到“收拾某個群體”的很大比例嗎?在過去的一年里,中國公檢法系統被逮捕的人一定不少于23人,西方基本沒吱聲。為何有的律師被談一次話,就成了“大事”?為何極少數律師被逮捕比其他人被抓更能夠證明中國“不依法治國”?
該文強調,西方這樣的焦點關注和特殊輿論待遇是不正常的,這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是在營造一個群體無論做什么都應司法豁免的社會認知及輿論壓力。
“維權律師”是中國法治建設初期階段的“畸形瘤”
這場有反省有致歉的“大戲”,都起源于北京鋒銳律所案。據《人民日報》,2015年7月,公安部部署指揮北京等地公安機關集中行動,摧毀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臺的涉嫌重大犯罪團伙。該團伙由“維權”律師、推手、“訪民”相互勾連,組織嚴密、人數眾多、分工精細,其以“維權”“正義”“公益”為名、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之實、企圖達到不可告人目的的種種黑幕也隨之揭開。
2015年5月2日,黑龍江發生“慶安事件”。當天下午,黑龍江省慶安縣男子徐純合在該縣火車站候車室內酒后滋事襲警,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被民警依法開槍擊斃。少數職業訪民、“維權律師”和網絡推手勾聯炒作,把警方依法合規的執法行為炒作成“槍殺訪民”的重大輿情事件。
《人民日報》的報道稱,把普通事件炒作成熱點事件,把敏感事件炒成政治事件,讓不明真相的群眾和網民跟進,煽動對政府的不滿情緒,是北京鋒銳所一貫推崇的做法。該團伙自2012年7月以來先后組織策劃炒作40余起敏感案事件,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涉嫌構成嚴重犯罪。
對此,《南華早報》的一篇評論揭開了“人權律師”的實質:他們的工作就是通過炒作中國大陸的敏感案事件,來對中國政府施加輿論影響,以達到他們背后金主想達到的推翻現有政權的目的。而他們則以此來獲取社會名譽和物質利益。
上述評論還指出,這種方式無疑是對中國現代法治建設的巨大傷害。這類律師雖是法律專業出身,但“法律”對他們來說似乎并非是不容褻瀆的信仰。他們中的一些人甚至出現了誰給錢,就按照誰的指示去“維權”的情況。這種情況是中國法治在發展建設的初期階段長出的“畸形瘤”。
針對北京鋒銳律所案,環球時報在評論文章《西方為什么熱衷庇護犯案“死磕律師”?》中指出,周世鋒等人試圖假借“維權”的名義,讓有公開或隱蔽政治目的的滋事合法化。西方勢力將他們的違法行為宣揚成“民族義舉”,實施與中國博弈的又一回合。
光明網發表評論稱,律師既要維護法律公正和尊嚴,做好法律“代言人”,同樣更不能把自己置身于法律之外;律師需要“死磕法律”,但也必須以尊重和服從法律為前提。很顯然,作為執業律師,周世鋒等人并不是不懂法律,他們所實施這一切背離法治的違法甚至犯罪行為,完全是蓄意而為之,既是受經濟利益驅使,更有與國外反華勢力相勾結意欲擾亂社會和顛覆國家政權的更大圖謀。
光明網的評論還稱,對于周世鋒等極少數人對法律的這種挑釁,更需要通過嚴肅的法庭審判讓其付出必須的代價。同時,對于一些涉世未深,因崇尚法律而誤入周世鋒之流“陷阱”,類似“考拉”這樣的年輕人,司法部門還應當區別對待,本著教育挽救的目的幫助他們修正人生坐標。
7月15日,天津市檢察院二分院發布消息稱,北京鋒銳律所主任周世鋒等四人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提起公訴。
南華早報中文網7月16日發布的《從“考拉”反省到任全牛致歉 大陸“維權律師”時代的終結?》署名文章中指出,“考拉”的反省和任全牛的致歉所揭露的“維權律師的內情”都將為中國接下來的法治建設指出新的問題和方向,并提供一份有意義的警醒和參考。法治的建設是全方位的,除了要整治執法者的違法行為外,對律師群體的規范也無可避免。當唯錢是舉的“維權律師”為謀私利,綁架、煽動輿論,破壞中國法治的意圖被徹底地曝光在陽光下后,他們在過去那個特殊時期的“黃金時代”也就正式宣告結束了。“維權律師”們喊出的口號再美,說出的謊言再動人,也終究只是一份欺騙。它除了能帶給煽動者們利益外,絕對無法成就絕大多數中國人心底渴求的“中國夢”。能成就我們的,只會是這個共產黨領導下大局穩定、內部團結和生機勃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此刻中國的和平穩定來之不易,你與我,以及每一位普通的國人都請繼續努力,在建設美好中國的道路上,我們且行且珍惜。
要警惕個別律師成為顏色革命的馬前卒!
香港占中事件的余溫尚未退去,南海事件再次牽動億萬國人的心,土耳其政變又如一枚重磅炸彈震驚全球,對于中國來說,這卻是一堂堂極其生動的公開課:要時刻警惕外部勢力對中國的干擾。
有人會問,律師“磕”的是法律,怎會跟政治掛鉤?并笑稱這是迫害妄想癥:一個小小的律師何以撬動偌大的中國?筆者想說的是:律師更容易被利用!
外部勢力為何總要顛覆中國?
首先普及一個概念,外部勢力為何要顛覆中國?很簡單的道理:這是生存權的問題,矛盾不可調和。地球資源是有限的,現有的資源根本不夠使用,每個國家都想占有最多的資源,中國想要發展勢必擠占別人的生存空間。
據數據統計顯示,美國人口總量僅為全世界的5%,卻消耗著全世界20%的能源,吃著15%的肉,排放著40%的垃圾。如果中國像美國人一樣生活,需要4.1個地球的資源。
那么有沒有一種如《三體》所述的“和平聲明”一樣的狀態,讓美國等國家覺得中國是無害的?有!那就是不構成競爭,不構成威脅,不搶奪資源。14億人口的中國對美國等國家而言,最好的狀態就是既餓不死也富不起來,既不搶飯碗也不惹麻煩,用著美國的手機、飛機,吃著美國的大豆、玉米,再用自己的資源幫美國造著廉價商品。對了,還得聽話不鬧事,薅羊毛時候要配合。 顏色革命離中國有多遠?
想要顛覆一個國家,往往從制造民族內部矛盾,否定現行制度,搞亂意識形態入手。換句話說就是控制輿論場,丑化政府形象,否定法律制度體系。而否定法律制度體系更是核心內容,相信大家對杜勒斯預言都不會對陌生,1959年1月31日,杜勒斯在演講中公開地說:“要以法律和正義代表武力。在這方面極為重要的是認識到:在這種情況下放棄使用武力并不意味著維持現狀,而是意味著和平的演變。”而從香港占中、鋒銳律所與境外勢力勾連、高工資的“美分”隊伍(可搜索《輿情員津貼獎金發放表》)等事件可以看出:顏色革命從未遠離,帝國主義亡我之心不死!
律師為何易成為“白蟻戰術”的排頭兵?
眾所周知,法律是國之重器,公民的法律意識更是國家法治制度的思想基礎和心理基礎,民眾的法律信仰是一個國家走向法治和秩序的必由之路。律師作為法律共同體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法治建設的重要力量,支持法治大廈的堅實脊梁,關乎國運昌盛和民眾福祉。
因此,作為保護人們合法權益不被侵害、抗衡公權力不被濫用的、守護社會公平正義和道德良知的重要角色,在引導公民思想、信仰上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如果律師盡其所能地嘲諷國家制度、否定法治現狀,通過謠言、抹黑等方式讓一個民族逐漸失去精神支柱、國家認同時,那么無論是“賺美元”式的有意為之還是“博出位”式的無意為之,在無形中都已成為“白蟻戰術”的排頭兵。
客觀說來,由于律師的知法懂法、團結統一、善于掌握輿論話語權卻對國家安全缺乏研究的特點,使得律師成為境外勢力拉攏的不二之選。徐雪芬律師曾說道:“我們的很多律師,他們沒有在國家安全方面有足夠的知識和足夠的了解。他們認為公平正義、公開透明,公正普世價值,這就是法治社會的全部。
其實這只是一部分,還有一部分是國家利益、民族的利益、政府的利益。比如說像美國關塔那摩監獄,它里面的刑訊逼供、侵犯人權的現象,那是比比皆是,大家也都知道。可是它為了維護美國的國家利益,這樣的國家監獄,也不能沒有。
所有這些我們可能處在一個被利用從而間接傷害國家利益的位置。像這樣的一些情況,我們律師界大家很少去談。想當然的認為什么敵對勢力呀什么都不會有的。只有的就是法律的公平正義。然而整個國家政府的全部內容就像海面上漂浮的冰山。我們能夠看到的是冰尖,但是90%是沉在水下的。我們看不見,但它是確實存在的。”
律師更應警惕:避免成為政治鴉片的傳播者
例如一部分“死磕律師”,他們以輿論場為舞臺,用輿論推動案件的發展,通過簽名造勢、煽動圍觀、聚集施壓,破壞現行體制,觸犯法律底線。更有道德敗壞者,不惜用造謠的方式造勢,全然不顧律師的職業操守,把法律法規拋之腦后。通過妖魔化政府、警察、法院等等,把一個個的個案打造成輿論危機。
在潛移默化中,摧毀民眾的安全感和信任度,扭曲民族個性,為顏色革命奠定輿論基礎和思想的基礎。甚至有鋒銳律所一流,與境外勢力沆瀣一氣,甘當“打手”,不斷炮制熱點,綁架司法,口口聲聲喊著“正義”,兜里卻揣著“美金”,最后不忘遙指西方:看!那里有座燈塔。
此外,律師群體團結統一、易抱團取暖的特點更是助長這類律師的底氣,在“死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甚至已經忘了腳下的土地是國土,更忘了“國土”這個名詞的內容和內涵就是法律定義的。他們通過苦肉計、悲情牌,騙取同行支持,欺騙同行其簽名聲援、制造輿論,無視職業操守,不管法律綱常,枉顧公平正義,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中。混淆法律是非,擾亂公共秩序。
某種程度上說,鼓噪公開聲援犯罪,比犯罪本身危害更大。這種公然聲援,割裂了社會,破壞了法治,更是“文化冷戰”和“政治轉基因”慣用伎倆,讓民眾思想之堤在不知不覺間失手,鬼迷心竅的成為“馬前卒”。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今天,日益強大經濟和日益完善的法治是中國穩定的基石,和平發展更是所有民眾的愿景,歷史證明,在發動顏色革命的國家,無論成功與否,其結果往往是族群撕裂,社會動蕩加劇,經濟發展環境進一步惡化,人民貧困依舊,原有的矛盾不但未能解決反而加深。
今天,互聯網世界早已不再清朗,而是魚龍混雜,泥沙俱下。羅曼.羅蘭說過:“一個人的絕對自由就是瘋狂,一個國家的絕對自由就是混亂”。因此,一味的吹鼓絕對自由和絕對公正,卻忽略了國家利益和民族利益是沒有意義的。作為律師,作為一個高智商、高學歷的群體,更應該避免法治思維的慣性和弱點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無形中成為了顏色革命的排頭兵,政治鴉片的傳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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