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派學者總是強調個人理性追求私利,相信人們會依照自身利益最大化進而做出一個理性的決定,并常常借此批判人民公社時代生產效率的低下。然而,事實是否如此呢?作者老田從近年自己老家修水泥路的事件說起,這條路從傳說要修到修成功,村里經歷了5、6年的激烈爭論,因為這條路除了政府配套的資金外,這條路的修成村里需要籌集19萬元,村民人均負擔超過600元。
老田敏銳地察覺到,一方面,從修路決策過程的難產,可以看到農民的慎重,另一方面,村子里每一次討論的大事都是這個昂貴的修路議案,而沒有關注到更為便宜的生產道路和治水事務,而后者合起來花費不到5萬并能讓全村人受益。顯然,修水泥路對于村民而言并不是一個最優選項,但是卻成為了村中唯一的合法議題,顯然與“個人理性”的相悖。
老田認為這種貧窮的村民對于重大投資的“輕率態度”的背后折射出了一種更為糟糕的內在邏輯——由于缺乏有執行力的組織依托,農民已經不可能正確提出各種投資選項加以比選。這一內在邏輯的形成與中央政策與農村社會的對接以及各級官員對于農業集體組織的忽視密不可分。對此,老田尖銳地指出,沒有一個農民自己的組織,合理的投入決策就不可能做出來。將農民組織起來,并不是一句口號,我們已經有過許多經驗與教訓,但是如何使得政策真正符合農村實際和農民的感受、如何真正發揮農民的主體性,仍需要我們放眼四周并腳踏實地地探索。
沒有一個農民自己的組織,合理的投入決策就不可能做出來,無法實現以有限的資源去改善最為迫切的生產和生存條件。不僅如此,由于缺乏一個恰當的組織來凝聚大家的意志和力量,今天的農民已經不太去設想生產和生存條件的改善了,而是追尋各種“看得見”的可行方案。 2012年7月底,我老家那個村子(也就是毛時代的生產小隊)修了條水泥路,按照城市的標準,這條路水平不高,寬度只有三米五,厚度20厘米,完全沒有配筋,主要作用就是把泥巴路面硬化。這條路全長一點二公里,除了上級政府財政的配套資金之外,本村需要籌集19萬元資金。全村人口僅僅200余人,人均負擔在600元以上;此外還要通過各種方法向外“募捐”來解決部分資金。 對于一個小村莊而言,修筑這條水泥路的投入,乃是有史以來“最大投資”,推而廣之,全國絕大多數種糧的農村地區,修水泥路都是有史以來最大投資。近些年來,鄉村面貌的最大變化,就是“水泥路”建設上的“村村通”工程,也許全國的大多數村莊都有了水泥路與外面聯接。 修水泥路花了最大一筆錢,應該說這條路還是切合農民某些需要的,否則,這個決策也無法做出。問題在于:在農民生產條件和生存條件都很低下的現實中間,花大錢修路是不是切合了最為緊迫的需要。更為糟糕的是,有限的投資能力如何與最迫切的需要進行匹配,這個非常重大的決策問題,并沒有進行過“認真比選”就已經做出了,也就是說,在投入巨資修路之外,農民對于改善本村的生產條件和生存條件的其他“投資選項”,未加仔細考慮,就做出了這個重大決策。這不能簡單地歸結為貧窮的村民對于重大投資的“輕率態度”,如果僅僅是一種偶然的態度起了作用,顯然,在另外的場合就有看在非偶然因素下回歸“慎重和理智”。 在農民如何處理投資方向問題上,有比一種“輕率態度”更為糟糕的內在邏輯,也就是說,由于缺乏有執行力的組織依托,農民已經不可能正確提出各種投資選項加以比選,而只是簡單地形成一種印象式“可能選項”和“不可能選項”。而在做出重大投資決策時,只能夠簡單地從“可能選項”中間提出投資議題,而完全不考慮那些“不可能選項”。從現實經驗看,那些與農民切身需要緊密相關的生產條件和生存條件改善方案,大多被先驗地列入“不可能選項”,從而永久地排斥在“考慮范圍”之外。 在五年之前村子里就已經開始議論,要修一條水泥路了,但是,每個人口平均要負擔300元以上的集資數量,這對于種糧的農民而言不是一件輕松的事情,因此,多次開會討論都沒有通過。從決策過程的難產,可以看到農民的慎重,當然還有貧窮者對于花大錢的慎重心態,但是,詭異的是,在過去數年之內,村子里每一次討論的大事都是這個昂貴的修路議案,而沒有更為便宜的生產道路和治水事務。也就是說,村子里在討論之先,已經產生了共識——修水泥路是唯一合法的議題,是比改善生產條件具有更高合法性的“可能選項”。追溯起來,這個議題來源于國家出臺的修路補貼政策,這個政策實施的情況是:由農民自己籌集一半資金,另外再由政府財政(主要是省級和中央級財政)每公里補貼10萬元。這個政策實施下來的結果是,極大地撬動了農民的想象力,把農民中間分散的想法和議題逐步統一到修路上。 就老田的觀察而言,根據自己有限的職業農民經驗,在老家那個村子,與農民最迫切的生產需要緊密相關的事項,主要有三項:一是把田間道路拓寬達到“機耕路”水平,從而引入機械化耕作替代最繁重的體力勞動。全村所需要的耕作道路大約2-3公里,挖土機修路所需費用大約在2-3萬元;二是全村的水塘(12口)迫切需要清淤,恢復水塘的容積倒在其次,關鍵在改善水質,解散集體組織已經三十年了,這三十年沒有清淤的后果是塘水過度營養化并發黑,這個投資大約需要1萬元左右;三是大約有十幾處落差較大的排水點需要硬化處理,避免水土流失和水塘淤積,這個投資也大約5000-10000元左右。就生產條件而言,大規模投資對于家庭規模的耕作方式而言,已經沒有現實可行性,但是,小的改善還是可以與家庭耕作結合起來,讓全村農民都顯著受益的。這些投資加起來不超過5萬,不足修路投資的四分之一,但是,這個投資選項從未進入村民的思考范圍,更不要說進入討論程序了。 一項農業政策如何在農民那里最后兌現,是需要與農民自己的選擇切合起來才能夠實現的。溫總理很注重兩項關鍵農業政策“土地承包制長期不變或者永久不變”和“十八億畝土地紅線”,前一個制度很容易在農民那里得到響應,因為沒有人能夠支付足夠高的組織成本把農民組織起來實現超越家庭規模的經營,因此違犯這一政策顯然超越了農民的組織能力因此永遠不會“被違犯”;但是“十八億畝土地紅線”就很難說了。我們知道各城市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取向,地方財政依靠“吃地租”過日子早已是不爭的事實,而許多依靠糧食種植業為主的農村雖然不具備城市搞房地產的條件,但是,基層干部變相地“吃點地租”還是可能的,把耕地變成宅基地賣給私人建房,就是基層干部“吃地租”的主要方法,這恰好與有積蓄的打工者在老家建房的愿望密切對接起來了。就這樣,把耕地變成宅基地賣出去建房,對“十八億畝土地紅線”政策構成巨大的威脅,而這個威脅因素恰好地打工者的收入投向以及基層干部“吃地租”的需要聯系在一切,也就是說,后一個政策在農村遭遇到“有權人”和“有錢人”群體的共同挑戰。 如果農民大多數還是依靠種植業過日子,顯然,就缺乏威脅“土地紅線”的必要財力,那樣的話,土地紅線政策會自動地被遵守。問題在于:許多青壯年農民大多出外打工有了相當的儲蓄,而且這些儲蓄并沒有足夠多到在城市安家置業的標準,而打工者對于鄉村和農業的疏離感又足夠強大到把建設新屋愿望凌駕于“愛惜耕地”之上,這兩個原因與“干部吃地租愿望”結合起來,就足以威脅到土地紅線政策了。 而今縣鄉公路旁邊已經成為打工者在老家建房的首選,而宅基地批租也成為鄉村干部增加本級政府財源的不二法門,這兩者的高度合拍,就在鄉村共同造就了一個威脅土地紅線的龐大社會基礎。就老田回老家所見,近三十年的公路建設成績很大,毛時代公路建設要服從“節約土地”的需要,公路多數彎彎曲曲地跟隨地勢走在山邊,但是,改革后公路修筑不再回避農田,而是大量地直接地穿越基本農田。所以,在公路旁邊建新房對于基本農田的占用比例,就非常之高了。這不能說農民不愛惜土地,更不能說只有中央政府才知道耕地寶貴,問題在于今天鄉村里已經有了很多那種“不倫不類”的農民:這些人既不靠務農為生但又在城市呆不下去,這個打工群體的數量根據第二次農業普查資料已經超過了2億。 在鄉村中間公路兩旁所建的新房,許多房子的建設費用往往高達二三十萬,在這個建設費用數量級中間,在宅基地購買方面花個三五萬塊錢完全是可以承受的,這一部分的“有效需求”很好地吻合基層干部的吃地租愿望。在客觀上,在城市無法安家的打工者,就在自己的老家發揮出那種“鄉居城市化”的想象力,新房子不建在自己的村子里,而是建設在公路邊上。許多地區的鄉村基層政權甚至有預見性地進行土地平整工作,公路兩旁的宅基地平整工作先于宅基地批租就已經完成了。而縣鄉公路的新型建設理念,平直而且不回避基本農田,恰好為基本農田“宅基地化”提供了空間鏈條。其實,打工者在鄉村建設的新房,雖然投資不菲,但利用率極其低下——大概每年除了春節會被房主住幾天之外,其余時間都是鐵將軍把門,要實現住房有人住的基本目標,可能需要等待打工者回家養老了。 換句話說,把基本農田變成宅基地,在宅基地上投入巨資建設住房,不僅僅威脅到國家“土地紅線”政策從而潛在地威脅到糧食安全,而且對于建房者本人而言,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也是一種利用率低下的“不合算的投資”。但是,對于鄉村政權而言,追捧那種“不合算的投資”實現各級城市政權那樣的“吃地租”目的,而不是執行“十八億畝土地紅線”政策,才是符合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也恰當地吻合了鄉村的“人情網絡”。在短時間內,看不出來中央政府如何才能夠把土地紅線貫徹下去的執行力依據,可以想象,如果耕地進一步減少,從宏觀的糧食安全目標出發,國務院可能繼續下發文件重申各種保護農田的措施,但是,這些政策得不到基層政權和打工者的尊重,一個政策如果與“有權的”和“有錢的”群體愿望相反,同時又不能夠在無權無錢的群體中間完成組織建設,肯定就缺乏必要的執行基礎。就像農民曾經的順口溜所說“村騙鄉來鄉騙縣,一直騙到國務院,國務院就發文件,一級一級往下念,念到基層不兌現。” 最近幾年的新變化是,城市的大量閑置資本下鄉,給縣城和小鎮的房地產注入了興奮劑式的飛躍發展動力。每一個縣城乃至于每一個小鎮,都有成片開發的小區。由于農民的購買力有限,同時,農民自建房屋的權利尚未全部剝奪,房地產在縣以下遭遇到空前的“賣房難”問題;對于這個“賣房難”困境的處置,極大地撬動了縣以下政權和資本的合作關系,幾乎每一個縣政府都要相應地出臺政策,限制農民自建房——至少是限制某個劃定范圍內的自建房權利。目的是把農民有限的購買力,引導到“正規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上。 馬克思高度重視生產關系和生產方式,從今天中國農民的投資選項看,確實有道理。無論一個事項本身多么重要,但是如果沒有合理的渠道把這個選項與農民自己的生產、流通、分配和消費過程,鏈結起來,那么,就很難得到持久的關注和重視。而要改善農民自身的生產和生存條件,確實需要一個合理的組織,把這些生產生存條件改善所需要的投入,內在地與農民的投入和收益掛起鉤來,否則,就很難從“外部關懷”中間找到合理的解決方案。所以,毛澤東在批評黨內不同政見者時說:“好行小惠、言不及(社會主)義”是沒有多少效果的。必須創造一個組織去引導農民的投資行為,沒有這一點就沒有一切。 今天,政府對農村的財政轉移力度,遠遠高過歷史上任何一個時期,諸如通過上級財政轉移來支持鄉村公路,結果倒是把農民非常有限的投資能力,集中轉移到一個不那么需要的出行問題上,從而引導了一種“非理性投資決策”。而對于農民自身極端重要的生產道路和治水問題,因為超過了家庭決策的范圍,同時又超越了農民的合作能力,就長期地被置于“不可能選項”得不到關注。中國的小農經濟停留在家庭生產的規模上,有兩千余年之久,即便是農民的投資能力很低,但如果小規模的投資經過兩千年的積累,其效果也必定十分可觀,但是,由于沒有一個集體組織作為依托,中國最近幾百年的農村早就有了數量龐大的剩余勞動力,但是,組織進來改進農田水利條件以增進土地生產力的效果,卻極為菲薄。 一位在農業廳工作的網友告訴我,在農業部門的官場報告中間和官員們的私下議論中間,中國的農業官員們給農業設計的出路是:一靠政策二靠科技,這兩者恰好都是農民家庭難于全面掌握的“外在力量”,而對于農民和農村的內在力量如何凝聚和發揮,早已經脫出了農業官員們的想象力邊界,農民的主體性早已經不能進入官員們制訂政策的考慮范圍之內了。 政策不與農業主體對接,始終是一個困境,政策老是懸空不是長久之計,農業官員們實際上所期待的政策對接對象是資本。因此,我們看到的是:農業部系統的官員們熱捧周其仁這種“純粹理念型”的專家——這種專家只從所謂的“普世價值”出發去發言,基本上不看農村社會的現實。但是,正是這種專家恰好吻合了農業系統大多數官員們的需要,這些專家們的言論有助于在農村催生處官員們期待的政策對接主體。以此而論,在農業政策制定過程中間,官員們的需要是第一位的,經驗和實際判斷不一定需要考慮。 不見得農業部門的官員都是普世價值的擁護者,但是,農民一盤散沙的狀態,始終不能夠成為合適的政策對接對象,這是無可置疑的事實。問題還在于:今天討論把農民組織起來,創造一個能夠在農民中間分配投資和收益的組織,在家庭耕作制度之下,實際上是不可能的,不管以何種方式來選拔干部和設計制度,在眾多小農之間進行實質性的利益協調,其管理成本都會高到無法承擔的地步。反過來,如果設想土地歸集體的合作制度,不管有沒有現實可行性,首先在政治上就是不對的。因此,就像農民不討論最迫切需要的生產條件改善方面的投資議題一樣,組織的缺乏是一座“翻越不過去的高山”,農民自己在這座高山面前不設想生產條件改善議題,農業部門官員們的政策想象力也一樣在這座高山之前受阻,然后才回望“資本作為主體”。正因為組織之不可設想,導致農業部門就把政策想象力,完全傾注到如何實現資本下鄉方面了,即便是遭遇到“種糧資本無法盈利”的障礙,遭遇到耕地集體所有種種政策瓶頸,都無法撼動官員們的初衷。實際上,學界無論是左翼還是右翼,都一樣避免展望農民組織問題這座“翻越不過去的高山”,這大概是學術研究中間的現實主義吧。 費孝通區分出“法理社會”和“禮俗社會”兩個概念,在這一對概念中間,農村不同于城市和工業那種“法律和理性”能夠起到主導作用的社會,農村人際關系調節和政治整合更主要地依靠“禮節”和“風俗”起作用,而禮俗起作用則大多數要依賴人們的自律而不是外在的他律。看起來,制訂和執行政策的官員以及表述農業問題的知識精英,大都是站在“法理社會”的高地上,看不清生活在鄉村“禮俗社會”中間農民的所思所想,結果把法理社會中間能夠運行的各種高成本制度強加給禮俗社會,那些水土不服的制度效果就可想而知了。分田之后,鄧小平等人僅僅是稍稍地推動了一下鄉村政權的“正規化”和農用技術服務的“市場化”,相關成本就急劇上升到農民負擔不起的地步。 因為最合理的投資決策和改善方案,缺乏一個組織依托從而也就無法實施,結果助長了知識界推銷各種“理性無知”方案。自由派人士需要農村耕地徹底私有化;而最現實最理性的左翼學者,也只能設想比普通農家規模大一點的“中農家庭”以與新技術和投資需要對接,目的是企圖避免資本下鄉與權力緊密結合、強行實現耕地和勞動力分離的可怕前景。 錢德勒說一個成功的企業,需要物質資本的投入、市場網絡的建設以及管理結構等但各方面的“三重投入”,而企業成功與否,管理結構的成功投入至為關鍵。如何在一個禮俗社會搜集恰當的投入,建設出一個有執行力的管理結構,這是一個重大政治和歷史課題,大體上可以斷定,基于法理社會的想象力而設計出來的高成本制度,不可能在鄉村那種禮俗社會具有生命力和執行力。 毛時代的輿論宣傳中間,老是強調農村的所謂階級斗爭和路線斗爭,也直接地牽涉到什么投資和贏利方式是可以容許、什么是不容許的,間接地在農民的頭腦里設置各種“不可能選項”,從而在反面把“可能選項”的地位提高到優先位置上。當時的階級斗爭或者路線斗爭可能跟理論意義上的階級沖突并沒有實際聯系,也不符合農村實際和農民的感受,這種脫節當然也反應了當時的社會上層——權力精英和知識精英——簡單援用現成的概念框架,野蠻地應用于農村社會的結果。
(來源:昆侖策網,根據網文編發)
【昆侖策研究院】作為綜合性戰略研究和咨詢服務機構,遵循國家憲法和法律,秉持對國家、對社會、對客戶負責,講真話、講實話的信條,追崇研究價值的客觀性、公正性,旨在聚賢才、集民智、析實情、獻明策,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斗。歡迎您積極參與和投稿。
電子郵箱:gy121302@163.com
昆侖策網: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jqdstudio.net
1、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僅供大家學習參考;
2、本站屬于非營利性網站,如涉及版權和名譽問題,請及時與本站聯系,我們將及時做相應處理;
3、歡迎各位網友光臨閱覽,文明上網,依法守規,IP可查。
作者 相關信息
內容 相關信息
? 昆侖專題 ?
? 十九大報告深度談 ?
? 新征程 新任務 新前景 ?
? 習近平治國理政 理論與實踐 ?
? 我為中國夢獻一策 ?
? 國資國企改革 ?
? 雄安新區建設 ?
? 黨要管黨 從嚴治黨 ?
圖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