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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國家加快研究制定‘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剛剛閉幕的全國兩會上,不少代表委員為近年來英雄飽受污蔑痛心疾首,要求“理直氣壯為英雄名譽立法”。
英雄是民族的不屈脊梁,是時代的精神坐標。百年來,我國一批批仁人志士為國家、為民族、為和平付出了寶貴生命,他們的氣概和精神早已熔鑄為全民族的共同記憶。然而近年來,一股污蔑英雄、解構歷史之風興起,某些人或以“還原真相”的旗號歪曲歷史,或借“歷史研究”的幌子裁剪事實,甚至玩起所謂“戲說”“野史”信口胡謅、辱罵英雄。如此妄為,嚴重混淆社會的價值判斷,引發主流輿論反感。
盡管諸多批判,怪象卻屢禁不止,何也?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違法成本太低。由于責任認定存在盲區,懲戒措施不甚明了,那些擾亂歷史認知的奇談怪論,大多不過招來幾句批評,那些“滿嘴跑火車”之人,最多也就公開道歉。近年來,我國正逐步加緊相關工作,確立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發布維護英雄人物人格權益五大典型案例,為的就是樹立鮮明價值取向,敲響警鐘明確底線。但是必須承認,總體而言,民法有局限、刑法難適用等現實困境,尚未得到根本改善。
法律是社會運行的基礎,不僅反映社會普遍共識,更是國家上下必須一體遵循的強制規范。捍衛英雄尊嚴,有賴織密法律之網。這也是多數國家的普遍做法。比如俄羅斯,先后頒布《衛國烈士紀念法》、《關于俄羅斯軍人榮譽日和紀念日》的聯邦法,對英雄物質權利和精神權利進行了全方位的保護。而素來以“言論自由”自居的美國,更是崇尚英雄成風,出臺了《尊重美國陣亡英雄法案》、《全國追思時刻法案》等,對褻瀆英雄烈士的行為毫不留情。的確,對于英雄尊嚴的保護,不能只靠宣傳教育,還必須運用法治手段,法律上該劃清底線的要劃清楚,該入罪的就要入罪。
沒有偉大的人物出現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憐的生物之群;有了偉大的人物,而不知擁護、愛戴、崇仰的國家,是沒有希望的奴隸之邦。讓那些試圖否定史實、玩弄歷史者明白何為底線,讓那些詆毀英烈、輕慢民族記憶者付出代價,才能不負英雄的犧牲,不負前人的重托。而這,也是在守衛社會的良知,在守護民族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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