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2025年-5月1日-星期四
【編者按】6月27日,習近平總書記回信勉勵種糧大戶指出,手中有糧,心中不慌。對糧食生產,我一直都很關注,基層調研時也經常到田間地頭看一看。這些年,黨中央出臺了一系列支持糧食生產的政策舉措,就是要讓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就是要讓種糧農民有錢掙、得實惠,日子越過越好。希望種糧大戶發揮規模經營優勢,積極應用現代農業科技,帶動廣大小農戶多種糧、種好糧,一起為國家糧食安全貢獻力量。
本文作者系一位流轉土地約2000畝的家庭農場經營者,他根據自己在實踐中的感受,曾于2017年初撰寫了《種田大戶對中國農業的深度思考》一文(發表于《農資導報》),引起強烈反響。本文則是作者在進一步思考的基礎上,于當年8月1日所寫的續篇,題為《種田大戶對中國農業的再思考》(發表于“農資與市場官微”)。雖已時過多年,農村狀況有了較大改觀,但文中所反映的基本問題和建議仍然值得重視。乘習總書記近日就研究吸收網民對黨的二十大相關工作意見建議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走好新形勢下的群眾路線,善于通過互聯網等各種渠道問需于民、問計于民,更好傾聽民聲、尊重民意、順應民心”的東風,我院根據作者授權重新修訂發布此文,以供有關方面研究參考。
中國的土地流轉目前很是紅火,但基本都是處于一種無序沒有章法的狀態,為保證社會安定及農民的切身利益,政府部門除了引導,也只能放任自流,不敢有太多的干涉,尤其是現在嚴厲的反腐倡廉的大環境下,更缺乏一些應有的擔當和闖勁,甚至抱著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心態混日子。這種無序的土地流轉模式,很難成就中國現代農業尤其是糧食規模化生產所需的土地資源。流轉費過高不說,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中間橫上幾塊田就不流轉給你,你也只能干瞪眼。還有,張三給你種三年,李四給你種五年,王五明年還在考慮明年讓不讓你種,這不要命嗎?你還能做長遠規劃嗎?連起碼的農田優化改造及配套的灌溉系統升級改造都做不成,何談農業產業化發展!
陳錫文作為農業專家和農業政策的參與者制定者,對土地流轉政策也表露了他的無奈。他表示,目前土地流轉速度不盡如人意,去年承包地流轉率是30.4%,很多進城農民心里不踏實,不愿意流轉,流轉也只是短期流轉,長期轉出去心里不踏實。轉租這種流轉方式帶來租金博弈,導致非糧化、非農化問題。
陳錫文稱,中國農民在農地流轉方面又有新的發明創造。“不流轉搞規模經營”的方式發展起來不過兩三年時間,已經占到山東總承包地面積的25%。所謂“不流轉搞規模經營”即采用托管模式,小農戶將土地托管給山東供銷社系統、郵政系統以及農業部門的技術推廣體系等構成的社會化服務體系,集中耕種。此外,在全國很多地方,農民通過經營權入股成立股份合作社,也發展得非常好。
陳錫文認為,小規模農戶將在相當長時間存在,但如果通過如托管、入股等方式,和大規模社會化服務體系相結合,小規模農戶生產效率,也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間。“這些方式政策余地大,不必都吊在土地流轉上。”
前些時,在今日頭條上看到了一篇文章《農村土地流轉已死,有事請燒紙!》,土地流轉政策是否真的就要給判死刑呢?你猜!
3. 對農村土地確權的思考
前面我已經分析了中國農村土地承包制度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成為制約中國農業乃至中國經濟發展的障礙。而土地確權是對土地承包制度的肯定和強化,因此,在我看來,如果把土地承包制看作是中國現代農業通道上徐徐關閉的大門,土地確權就是在關閉的大門上又加上的一把鎖,它加劇了土地私有化傾向,也加速了土地荒蕪,為中國現代農業增添障礙和絆腳石。
首先,土地確權在我看來是既不公正,也不公平,三十年前分的地,一代人的光陰,各家各戶人員結構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再加上大量的人員流動,出現想種田的農戶無地可種,而不想種地的人手中擁有大量的農田,這也是土地確權的原則制度(即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所形成的必然結果。這種原則就是“懶政”原則,就是“刻舟求劍”思維。
第二,土地確權給農民造成一種錯誤的心理影響,土地確權后,他們就想當然認為被確權的土地就是他的,而且底氣十足,在實踐中也得到印證。在前面我已經說過,土地流轉是農戶個人行為,任何人干涉不得,還有,為了適應未來集約化、規模化、機械化等現代農業的模式,國家已逐步開展了土地平整及改造工作,但這項工作進行的非常艱難,為什么呢,因為土地平整及整改,不光是進行平整,還要做一些配套的溝渠、水塘、機耕道路、晾曬場地,這些需要占壓一定的農田,這些設施占用誰家的田地誰不高興,因為這意味著田畝面積的減少,流轉費也就相應的減少,因此這項工作阻力重重,協調難度極大。
第三,為什么說加速了土地荒蕪,就是因為土地確權加劇了土地私有化傾向,加深了農民對土地的錯誤認識,理所當然認為國家對土地重視了,土地就應該更值錢了,寧可讓土地荒蕪,流轉費也不能低了,而流轉費高了,種糧大戶又吃不消。國家土地確權的初衷,是為了加速土地流轉,實現土地規?;洜I,提高農業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提高中國糧食的國際競爭力。而土地確權后,高額的流轉費讓種田大戶望而卻步或賠錢跑路。
第四,土地確權后,還產生了一個難以克服的后遺癥,農戶覺得土地要值錢了,一般不愿與大戶簽訂正式的長期流轉合同,他們擔心時間簽長了,價格定死了,如果土地升值了,豈不吃虧了?因此,在沒有政府強力干預下,大戶與農戶大多是臨時租種關系,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土地流轉,基本不會簽訂正規土地流轉協議。而現行的國家對大戶的補貼政策都要以流轉合同為依據,其種植規模也是要通過流轉協議匯總出來的,因此,盡管大戶種糧幾千畝,但苦于沒有正規的土地流轉協議,面對國家相應的配套規模補貼,也只能“一聲嘆息”。這對中國現代農業的發展是極其不利的。
第五,就土地確權本身而言,不僅要確定面積,還要確定四致,也就是四周的界限,這顯然是做了不少的無用功。前面已經說了,土地確權是為土地流轉做鋪墊的,土地流轉只要一個面積數據就足夠了,尤其是在不久的將來也許就是整村整村的大面積流轉。另外,國家也同步在進行大規模的土地平整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原先的田塊分割絕大多數也不復存在,這種對田塊四致的確認純屬是在做無用功。聽說國家已為此耗費400多億。典型的事倍功半、勞民傷財。
有人認為,對農村承包地的確權,其實質挑明了說就是實行農民承包耕地的私有化運動。就本來三十年的承包期來講:本身也是一種集體土地慢性的私有化過程。
4. 對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的思考
三權分置就是國家擁有土地所有權,承包土地的農戶擁有土地承包權,經營權是指經過土地流轉后種田大戶擁有的經營權。所謂的三權分置能達到什么目的呢,看似脈絡非常清晰,但卻不能解決啥實際問題。這三種權利是如何轉化的呢,所有權向承包權轉化,是通過土地承包,是國家向承包人倒貼農業補貼所形成沒有權利義務對等的一種畸形的承發包模式。經營權是經營者向承包人支付土地流轉費實現的,而很多地方高額的流轉費(比如說800-1200元/畝)是糧食生產難以化解和克服的成本負擔,也是中國現代農業繞不過去的坎,解不開的結。沒有流轉費或者達不到流轉費期望值,你能實現成片規?;N植嗎?在我看來,三權分置就是在玩文字游戲,看似華麗的服飾,但它難以掩飾中國現代農業的囧境?。?!
有人說,國家搞三權分置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加速農業的發展,解決農業的融資問題。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請看看專家學者是怎么說的。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融資過程中可能遇到什么問題?
三個方面,一是政策法律層面,二是技術層面,三是風險層面。
政策法律層面主要是法律法規限制,所謂三權分置,在我看來,經營權直白的說就是在承包權基礎上派生出的使用權,這就存在土地流轉和不流轉兩種情況,前者承包權和使用權一體,后者承包權與使用權分離,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農村承包地的所有權是屬于村集體的,農民不享有所有權,無論分不分離,使用權都是不能用來抵押貸款。
技術層面主要是指抵押物要估價,抵押物值多少錢?現階段農村資產資源缺乏專業評估機構和人員,還未建立農業評估的行業標準,抵押物價值認定非常困難,現在很多地方都評估了,但是價值認定是否合理值得商榷,評的太低,農戶貸不到幾個錢,評的太高,銀行不認。還有就是登記部門和銀行是脫節的,比方一塊地不但有土地承包證,種了樹后又去辦了個林權證,挖了個坑辦了水域灘涂養殖證,同一塊地理論上可以用不同的權證在不同銀行反復抵押,這就跟房地產市場不健全的時候開發商一房多賣類似。而這個地是否已經抵押過,銀行現階段根本查不到,有一物多抵風險;風險層面說到底是最大的問題,一是缺乏抵押擔保機構,誰愿意來擔保,誰來兜底?況且擔保公司不是慈善企業,是要收費的,也會變相增加融資成本,如果成本過高,這個融資就會失去意義。因此如何擔保這個是核心問題。二是農業保險覆蓋太低,加大了銀行風險;三是抵押物處置難,即使法院支持,因缺乏公開有效的市場,這個抵押物的流動性太差,執行成本很高。概而言之,銀行需要獨立承擔風險,缺乏風險分散機制。
5. 對農村土地承包、土地確權、土地流轉的邏輯推理
先捋捋三者之間邏輯關系,土地流轉是為了彌補現行農村土地承包制的缺陷,其目的是解決農業的效率和國際競爭力問題,同時也是要繼續維護土地承包制作為“二元體制”下的一種社會保障功能。土地確權是為土地流轉作鋪墊??墒牵恋卮_權“增人不增地,減人不堿地”的原則又明目張膽的剝奪了相當一部分農民享用土地的權利,因此,一部分人吃下了“定心丸”不假,另一部分人吃下的就只能是“搖頭丸”了,作為地地道道的農民,而沒有耕種的土地,他們能不搖頭嗎?!沒有土地作為保障,他們依然活著,甚至是快樂的活著。這能說明什么呢,說明土地承包制作為一種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在土地確權以后,一部分人被保障,而一部分人則被排斥在外,因此,這種本應普惠而實則區別對待土地確權原則,可以推斷出從國家層面對土地的社會保障制度及其穩定功能已持松動和放棄的態度。
另一方面,農業政策本身的邏輯混亂,從大量的土地荒蕪也可以得以驗證。絕大多數農民,而且是對土地享有承包權的農民,也沒有認為種好田就能發家致富、衣食無憂。他們也就沒有在種田這一顆樹上吊死。而恰恰相反,人活得好好的,樹卻死了——土地荒蕪了。土地要真是他們的命根子,他們會忍心讓土地給荒蕪了?!
想必已經說得很透了,弱弱地問一句,土地承包制真有必要堅持下去嗎?!土地確權真有那么大的必要嗎?!
在一談到中國農業應該走那種模式時,馬上就有人義正言辭地說這個學不了,那個也不能學,這是中國人多地少的國情所決定的。
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師,別人做得好的,我們為啥就不能學呢?美國農業,我們就不說了,那么歐洲農業呢,他們的農業自然條件又比我們能好多少呢?這是遠的,那么作為近鄰的韓國、日本呢,他們農業的自然條件應該還不如我們吧。還有就是我們的臺灣,還有沙漠國家以色列,還有彈丸之地荷蘭,他們在航天科技,高鐵技術以及其他很多制造業方面都遠遠落后于中國,而在農業方面,卻倒過來了,差距還不是一點點,還有必要為7%的耕地養活21%的世界人口而沾沾自喜嗎?!
美國的自然條件好,農業也很發達,我們可以找借口,那條件遠不如我們以色列、荷蘭,我們又作何解釋呢?我們在強調國情的同時,是否也要檢討我們體制方面的問題呢?
在中國經濟快速發展,各類技術突飛猛進的今天,中國農業為啥卻陷入一種進退兩難的尷尬的境地,追根溯源,是體制方面的問題。
中國農業的政策錯就錯在沒能正確估判中國經濟的整體發展規模和發展速度,沒能很好預見國際經濟及國際農業對中國農業的影響和沖擊。中國農業在低水平運行了若干年后,還盲目制定農村土地承包制30年不變的低效農業政策。這種政策的初衷就是過分依賴農業的社會穩定功能,所謂給農民吃一顆定心丸,其結果是苦了農民,荒了農村,窮了農業,害了國家。
曾幾何時,諾基亞、摩托羅拉、柯達等是多么響當當的的品牌,就是因為他們的轉身有點慢,他們就在不經意中消失了。同樣,中國農業若不改弦更張,將錯過大發展的窗口期,難以想象,為了兌現30年不變的承諾,還要將錯就錯,在低效的道路上行走10年......
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留給中國農業發展的時間不多了,中國農業沒有資本放任自流,隨波逐流,而必須是逆水行舟,奮起直追!
正與孫北國所說的,現在的核心問題是:中國等不起。不但等不起,而且必須“加大創新改革力度力度,加快農業現什化建設”,這是今年一號文件的標題。
十年,中國必須走完發達國家農業四十年的路。
互聯網、大數據、全球經濟一體化時代,世界,留給中國農業現代化的時間,只有十年。
中國夢,留給農業現代化的時間,也只有十年。
十年,不是一個精確界量,而是一個基于頂層設計確定的清晰發展時間表,一個匯聚資源加快創新發展的時間進程邏輯。
中國農業現代化必須用十年左右時間,聚力超越。如果我們不能在十年左右的時間,在全球糧食市場占據話語權;如果我們不能用十年左右的時間,有效控制農田面源污染;如果我們不能在十年左右的時間,實現農民階層的體制性富裕;如果我們不能在十年左右的時間,建設城鄉交融的大美鄉鎮;那么新型城鎮化、信息化、工業化也都難以實現中國夢也難以實現,十年后經濟將可能倒退。
十年,唯有凝眾志、聚眾力!十年,唯有超常規、突破性創新!十年,中國農業、農民、農村必須發生歷史性巨大變革!中國有能力創造這樣的巨大變革,關鍵是發展模式的頂層設計要突破。
而且我覺得已經到了要盡快下決心的時候了,為什么會這么說呢?
前面已經講了,在農業的屬性和功能上,農民與政府的首要訴求存在一定的沖突,即保障糧食安全的政治功能與增加收入的經濟功能的沖突。這個矛盾也是難以調和的,而且國家已采取了很多的措施,也拿出了很多的錢,但是收效甚微,該荒的地還是荒了,國家的糧食安全依然得不到保障。而那些拿著高額流轉費,享受國家補貼而不種地的農民,就成了理所當然的、心安理得的既得利益者,時間久了,再讓他們放棄這塊利益,可能就有點難了,甚至尾大不掉,出現農村里的“釘子戶”。
以上都是在同一個角度來探討這個問題,換個角度呢?農民尤其是長期辛苦耕作的農民是弱勢群體,是國家和社會幫扶的對象,隨著時間的推移及農民身份大規模的轉換,他們絕大多數都將成為新的城鎮居民,并在新的城市生活中,不僅享受同等的改革開放及社會發展進步帶來的紅利,還在農村享有一塊面積還不小的自留地,對外流轉,可得到一筆可觀的流轉費用,不想流轉的話,還可以搞個農家樂或者開心農場之類的,生活質量將提高到一個相當的高度!這不就羨煞那些向往田園生活的,只能在虛擬的開心農場尋找偷菜樂趣的其他市民。這種狀況,一年、兩年可能不會有人在意,時間久了呢?這種現狀的存在,就使得城市里的新老市民之間(甚至是同為剛剛進城的農民,也存在一個有地,一個沒地的情況)產生一些事實上的不公平,也可以說是新的社會不和諧因素。當人們意識到這種不和諧的因素不僅僅只是簡單的不公平外,而是在嚴重阻礙中國農業現代化進程及社會整體經濟發展時,他們就會有話要說了。又是一個典型的羨慕、嫉妒、恨。
前面已經分析了,現行農村土地承包制度形成了一個與城市不同的經濟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這兩種極不公平的保障模式使我國農村和城市變成了兩個相互封閉的社會,要“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就是要逐步改變農村土地承包制度,再說了,隨著國家戶籍制度的改革,土地承包制度的存在也難以長久自圓其說。
耕地逐步收歸國有,是歷史和現實的必然,是中國經濟、中國農業健康發展的必然,是改變城市農村二元經濟結構必要條件。這里有個小小的分歧,有人認為收歸國有這種提法不對,因為農村土地本來就歸集體所有,那我就抬抬杠吧,農村土地又歸那一級的集體所有呢,都莫衷一是吧!收歸國有有啥不好呢!
那么土地收回后,又怎么進行管理運作以發揮出其應有的活力和效率呢?這又是非常大的社會政治經濟課題。
我的思路是,建議由政府專門的職能部門統籌管理,采用現代的諸如招投標等模式進行國有耕地的管理。對相應的農業生產企業進行資質審查,在招標文件中對諸如糧食生產的目標、當地農民的就業、對農業生產環境的改善、農業科學技術投入及進步、新農村建設及空心村整治、以及對當地經濟帶動輻射等重要指標進行約定,并對中標單位進行事前、事中、事后進行控制和檢查,總之,要逐步形成一整套相關的體系。這種模式必須兼顧中國農業的兩大功能——國家的糧食安全和農業產業經濟發展,這可以算是一種典型工業化的管理模式吧,因為這是建筑行業非常普遍非常成熟的管理模式。這就是用管理工業的模式來管理農業。
這下問題就又來了,那祖祖輩輩依靠農田生活的農民怎么辦?這不是侵害了農民的利益嗎?這不會影響社會的安定嗎?這可不是個小問題,有點談虎色變的感覺。我想,既然是探討問題,我們不妨先把問題擺出來,看能不能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不要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先把帽子扣下來,棍子揮舞起來,那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
解除農民對土地的承包,其前提是必須為失地農民建立完善統一社會保障體系,讓失地農民衣食無憂。這也是中國農業改革成敗的關鍵!
現在有一句話很流行:“凡是用錢能解決的問題就不是什么大問題”。有這句話作為注解,問題就簡單多了,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說到底不就是一個“錢”的問題嗎?這么大數額的錢又來自何方呢?
據相關報道2013年中央財政用于“三農”的支出安排合計13799億元,較1978年增長了90倍,年均增速高達13.8%。
2015年呢,經過推算,至少在13799×1.138×1.138=17870億元。按這種增長速度,到2018年將突破2.3萬億。
另外,不是還要對國有耕地進行招標嗎,國家可不能再干這種賠本的買賣,也就是說,收回來的國有耕地在附加一些條件后,要有償使用,暫按300元每畝計算,各地可根據當地情況進行評估,定出一個合理的價格。再強調一下,這種所謂合理的價格必須兼顧國家的糧食安全和當地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兩大功能。
國家一直強調的要保住18億畝的耕地紅線,那就按這個數值計算,這樣就會有因土地有償使用的不小的一筆費用,18億畝×300元/畝=5400億元。
曾經有一篇文章,把農村農民分為三類,我非常贊成這種觀點。
第一類是“真農民”,指的是常年住在村子里,年紀在四五十歲之間的人,其中還有一些老人和小孩,他們不便外出,收入來源于種地收入和打零工收入。
第二類是“半農民”,指的是常年外出打工的農民,主要是一些年輕人,基本上沒種過地,今后也可能不會再種地,收入主要來源于城里的打工收入,有些人只是春節時回村里住幾天。
第三類是“假農民”,指的是戶籍在農村,但家早已安在城里的人,包括一些常年在外務工的人員、一些讀過大學在城里工作的人,以及一些在城里經商做生意的人。
而如今,“真農民”在逐漸的消失。生活在村里的人,其中“真農民”和“半農民”大約各占40%,還有大約20%為“假農民”。也就是說,“真農民”的人數占比不到一半,這還包括了參與種地的老人和小孩,實際真正種地的農民更少。
而“半農民”和“假農民”是不種地的,這樣一來,種地的人就隨之越來越少,也是一種“自然現象”吧。
從上面的分類和解釋不難看出,在這三類農民中,“半農民”和“假農民”事實上已就業于城鎮,通過城鎮體系來解決其社會保障就簡單多了。
剩下就只考慮“真農民”社會保障和安置問題了,這樣問題又簡化了,人口基數也大幅減少了。
還有,經過近幾年的較大力度戶籍制度的改革,大量的農村村民入戶城市,尤其是農村戶口與城鎮戶口的統一,為國家收回土地創造了契機,現在中國廣義的農民預計在5億左右,所說的廣義是指農、林、牧等方面而言,也就是說,這5億農民中,有一部分是牧民,生活在草原,有一些生活在山區,過著靠山吃山的日子,當然也有在湖區的過著靠水吃水的日子,這些都是與耕地無關的農民,暫不考慮國家對他們的安置問題。剩下就是依賴耕地的,國家要從他們手中把耕地拿回來,并要為他們的生計著想的農民,暫按4億人估算吧。
前面已經計算過(以2018年為例),一個是國家對農業的投入2.3萬億元,一個是耕地招標的收入5400億元,合計28400億,攤在4億持有耕地的農民的身上,每人每年可攤上7100元,而這還不包括各級地方政府配套的農業投入,也不包括為農村村民變成城鎮居民投入的市政配套及教育醫療設施的增加及改善的相關費用。
前面說了,這些錢不是直接發給退地的農民,而主要是用在補充社會養老保險方面,在醫療衛生教育等方面給予適當補貼,尤其是對喪失勞動能力的又無依無靠的農民,國家可以托底養老。作為現在的中國,我想,這個實力還是有的。很多經濟領域的專家也說:中國現在“不差錢”。
再說了,這么大的手筆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也得有個先試點后鋪開的過程,應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分期、分批、分區域逐步實施,有條件的先實施,條件差的待條件成熟后再實施。比如說,東南沿海一帶經濟發達,本身城鎮化率就高,阻力相對較小,可以走在前面,再依次是中部、西部地區。同時要結合國家實施的扶貧攻堅計劃,在搬遷扶貧方面進行統一布置安排。
總之,只有徹底解除農民的后顧之憂,讓他們享受到同等的社會保障以及先進的醫療、衛生、教育等基礎設施帶來生活質量的改善和提高,他們才會義無反顧放棄所掌握的土地,才能徹底解決由此可能引起的社會矛盾和社會安定問題。
社會保障建立起來了,另外一個頭痛和棘手的問題就是農民的安置問題,關于這個問題我想多啰嗦兩句,很多人尤其是一些專家學者把農民的安置問題與城鎮化進程直接掛鉤,認為城鎮化是中國現代化和農村發展的靈丹妙藥,陳錫文就是這種觀點的典型代表,他說,城鎮化就是轉移農村人口的過程,總體上中國農地經營規模在擴大。但是城鎮短期的接納人口能力是有限的。城鎮化進度對農業起決定性作用,“目前這種半截的城鎮化,嚴重耽誤農業現代化。”
在我看來這種觀點過于片面且不切實際,試想,這么多農民一股腦都涌入城鎮,他們的就業,他們的生計又怎么安排呢,有人一定會說,不是有社會保障嗎?這是兩碼事。
解除農民對土地的承包并非要徹頭徹尾將所有農民都趕到城市中去。事實上,當國有土地進行集中管理后,通過基礎設施的改造,通過合理的產業化規劃和布局,土地的使用效率將會充分顯現出來,土地的潛力和潛質被充分挖掘出來。原本死氣沉沉的土地將煥發出勃勃生機,不僅極大降低農業產業整體的生產成本及流通成本,提高中國農業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從而將中國農業的老大難問題,即糧食生產與銷售的困境化解于無形之中。更重要的是,這種勃勃生機的農業產業,不僅需要與之相適應的大量的技術性較強的產業工人,還需要大量的農業機械的操作、維修人員,以及與之配套的相關的管理人員,這就給農村新生代青壯年農民提供新的發展機會。除糧食生產外,養殖業,蔬菜、水果種植,農副產品的深加工、農業物流、農業觀光旅游,農業生態養老等行業等,這些都是人工密集型行業,將會為包括中老年農民朋友在內的廣大農民提供無限就業機會。
八 希望與期待并致謝
前面我已經分析了,就是因為受制于中國農業的現狀和體制,中國農業目前已處于非常尷尬的境地,土地確權也好,三權分置也罷,都是為加速土地流轉做鋪墊??此品浅M暾囊徽邹r業深化改革的體系,在我看來,這些政策和理論不僅不能解決中國現代農業的出路問題,而是在給中國現代農業的發展埋下厚重的絆腳石,其結果只能是使中國農業在錯誤的道路上一條道走到黑。
中國農業就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最大的新的經濟增長點。但是,不突破農業用地制度的瓶頸,談中國農業的現代化發展,感覺有點像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不突破農業用地制度的各類探索和嘗試,只能是隔靴搔癢,最多是做一些修修補補的工作,當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促使中國農業的進步和發展,也一定是建立高額補貼的基礎之上,其結果必然是延緩中國農業現代化的進程。
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標題——“加大創新改革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這已深刻表明:中央已將農業現代化的緊迫性上升為國家戰略高度。農業現代化是新四化之首,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必須加強改革和創新,因而,突破就變得倍加期待。
中國農業根本出路就是靠社會主義制度堅持土地公有制!如果土地私有化無論采取什么方式經營都是徒勞的,指望一個土地私有的農業企業把中國糧食安全放在首位,感覺不太現實。只有建立于土地公有制和土地規模經營的現代化農業,才能肩負起中國糧食安全的社會責任,也才是我國農業根本出路!
在堅持土地承包制度基礎上的土地流轉,也是走規模經營的道路,也是在堅持土地公有制,但土地有償流轉又進一步地加大農產品尤其是糧食的生產成本,也讓中國農業喪失了國際競爭力!再說,很多專家推崇的100畝左右適度規模的家庭農場仍然是小農經濟,養不了設備、富不了農民、救不了生態、強不了國家!還會演變成難以控制的重大社會問題!關于這一點,看看《鄭新立批鼓吹中國農業發展學日本:根本沒出路》的視頻,就再清楚不過了,因為這種模式仍然無法與美國農業相抗衡,無法與其他先進農業抗衡,只有保證中國糧食安全的十八億耕地作為我們的主攻方向,通過國家專業部門集中管理,再通過類似招投標模式所實現的規?;r業模式,才可能是中國農業正確的發展方向!
至此,真的是有些啰嗦了,但還些小小的補充,我不是學者,也不是農業方面的專家,沒有高深的理論基礎。但我是一個農民的兒子,是在改革開放初期離開農村這片熱土的,那時農民對土地熱愛幾乎達到癡迷的地步,我對農村的記憶也就停留在兒時的魚米之鄉。城市的喧囂沒能沖談我對故土的眷戀,故鄉的凋敝讓我倍感凄涼和震驚,也讓我產生了一些沖動,也算是盡一個現代農人的本分,完成了這篇拙作,難免有失偏頗之處,加上時間倉促,有些文章的引用出處有待考證,在此一并表示歉意和感謝。并希望以此能引起對中國農業關心的人們,從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思維方式來探討中國農業發展的方向,提出更多更好的有利于中國農業發展的真知灼見,并對文中不妥之處提出寶貴的批評指正意見。
孔俊華
2017年8月1日
(作者祖籍湖北孝感,家住福建廈門,系高級工程師,國家注冊一級建造師、監理工程師、咨詢工程師,現經營管理一家庭農場;來源:昆侖策網【作者授權】,修訂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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