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次,克爾凱郭爾對主觀世界的回歸體現(xiàn)在他對個體在其生存活動中所作出的主觀選擇行為的高度重視上。眾所周知,黑格爾提出了“正題—反題—合題”這一著名的三段論,而克爾凱郭爾則把這一三段論理解為描述客觀世界的概念辯證法。在理論層面上,這種辯證法可以被闡述得頭頭是道,似乎顯現(xiàn)為永恒的真理,但在個體必須面對的生存活動中,這種辯證法是根本站不住腳的。在個體的生存活動中,能夠把“正題”和“反題”統(tǒng)一起來的“合題”常常是不存在的。個體在生活中必須面對各種可能性,但他一經(jīng)選擇了某種可能性,其他的可能性也就長久地,甚至永遠地對他封閉起來了。在生活或生存活動中,個體根本不可能期待在各種相互沖突的可能性之間出現(xiàn)什么“合題”,而只能在這些可能性中作出非此即彼的選擇。這就像一個人走到三岔路口,他是不可能把方向不同的兩條路一起走下去的,他必須作出非此即彼的選擇:要么走這條路,要么走另一條路,這里不可能有任何“合題”。事實上,克爾凱郭爾以假名出版的著作《非此即彼》(Either/Or)正是對黑格爾的上述辯證法的解構(gòu),把“非此即彼”的意思發(fā)揮出來,也就是:“正題—反題—沒有合題”。在他看來,“非此即彼”才是生活或生存活動中的真正的辯證法,他把這種辯證法稱作“質(zhì)的辯證法”(qualitative dialectic)。
……
誰都不會否認,不同的個體會在自己的生存活動中作出不同的選擇,但這類主觀上的選擇活動是否有規(guī)律可循呢?克的回答是肯定的。他把個體能夠作出自主選擇的時段區(qū)分為青年時期、中年時期和老年時期。他認為,在一般的情況下,青年時期的個體本質(zhì)上是審美的,即把感性的追求理解為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唐璜就是這個時期的代表;中年時期的個體本質(zhì)上是倫理的,即把理性的處理好人與人之間的關(guān)系理解為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蘇格拉底就是這個時期的代表,他蓬頭赤足,整天在市場里走來走去,找人辯論,目的就是闡明每個個體必須遵守的倫理原則的重要性;老年時期的個體本質(zhì)上是宗教的,即把自己與上帝之間的關(guān)系理解為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亞伯拉罕就是這個時期的代表。上帝考驗了他,而他經(jīng)受住了這種考驗,因為他信仰上帝。在克爾凱郭爾看來,個體在其生存活動中的選擇活動大致上是按照審美的、倫理的、宗教的次序來展開的。
選自《間接溝通—克爾凱郭爾的基督教思想研究 》P5—P7
昨天看到以上的文字我產(chǎn)生了一些思考:
我的問題是,克爾凱郭爾的“非此即彼”真的可以替代黑格爾的辯證法嗎?黑格爾的辯證法真的被成功解構(gòu)了嗎?
沒有系統(tǒng)的閱讀過黑格爾的著作,我所知道的黑格爾是來自于二手資料(鄧曉芒)的介紹以及北大老師的講解。
我覺得,克爾凱郭爾曲解了黑格爾的意思,或者說,他們所討論的問題本來就不在同一個層面上。黑格爾的“正—反—合”依托于一種時間上的相繼,是一種發(fā)展變化的規(guī)律,在這樣的規(guī)律中,正、反、合屬于不同的階段,它們之間當然不存在“非此即彼”的選擇關(guān)系。而“非此即彼”的選擇意義在于,在同一時間,我們必須做出A或者非A的決定。簡言之,“非此即彼”關(guān)乎瞬間的選擇,而黑格爾的辯證法關(guān)乎時間線性的相繼關(guān)系,因而,這兩者之間并沒有形成對立,它們是可以共存的。
那么,如果承認以上這些,黑格爾的辯證法就會很有意思。我們都知道,馬克思發(fā)揮了黑格爾的辯證法,并明確的與歷史主義連接在了一起,從而導(dǎo)致了歷史決定論。那么,我想問的是,黑格爾的辯證法是“封閉”的嗎?如果黑格爾在世,我相信他的回答會是肯定的。可是,我恰恰認為,辯證法想要解決“非此即彼”的選擇困境,只有一種辦法,那就是承認辯證法的偶然性,承認黑格爾的辯證法本來就是偶然的產(chǎn)物。舉個例子來說,黑格爾的一個辯證法是“有—無—變”,我隱隱記得,鄧曉芒在他的書中詳細分析了黑格爾的這個辯證法為什么要從“有”到“無”而不是相反,詳細的內(nèi)容已經(jīng)忘記了,鄧好像認為從“有”開始是黑格爾哲學一個非常偉大的舉動。可是,如果我們設(shè)想不是黑格爾而是其他的什么人最先發(fā)揚了辯證法,那么他的辯證法很有可能就是從“無”開始,這樣他的辯證法就會與黑格爾的辯證法有很大的不同,這是黑格爾辯證法偶然性的一個說明,另一個說明是,我們即使從“有”開始到“無”,第三步仍然可能是“開放”的,黑格爾認為是“變”,其他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可能是“混沌”,可能是“虛空”,也可能是“生成”,為什么一定是“變”呢?只有一種可能的解釋:這是黑格爾的辯證法,深深的打上了黑格爾的烙印。
再換另一個角度看這個問題,起點是“無”還是“有”,這是一個可以選擇的問題嗎?我認為是。那么繼續(xù)問:這是一個“非此即彼”的選擇問題嗎?我認為不是。但是“無”和“有”不是完全對立的一組概念嗎?既然可以選擇,為什么不是“非此即彼”呢?因為選擇具有開放性。黑格爾創(chuàng)立了一套“有—無—變”的概念,我們?nèi)绻乃悸纷撸蜁M入一個“無”和“有”的死胡同,仿佛我們必須在這兩個之中選擇一個,問題是我們可以什么都不選,我們可以直接選擇“變”,我們還有其他無數(shù)種選擇,不是嗎?我覺得在這里,如果想要調(diào)合“非此即彼”和黑格爾的辯證法,就必須區(qū)分兩種不同的對立,一種是概念的對立,一種是選擇的對立。這樣的區(qū)分我猜想也就是克爾凱郭爾想要做的事情,可惜他做的不全面。(后文我會分析到)
選擇的對立不是“無”和“有”之間的對立,而是選擇“無”和不選擇“無”之間的對立,不選擇“無”,并不意味著選擇“有”(可以選擇“變”等)。可是,這里又存在著另一個問題,假設(shè)我們最初選擇了“無”,我們可以說,我們是在命題A——選擇“無”——和命題B——不選擇“無”——之中選擇了A命題。可是我們同樣可以這樣說,我們是在命題C——選擇“有”——和命題D——不選擇“有”——之間選擇了命題D。也就是從一個角度來看,我們選擇了A放棄了B,而從另一個角度看,我們選擇了D放棄了C。我們到底選擇了什么又放棄了什么呢?從這一點可以看出,概念的對立與選擇的對立的另一個不同點,即選擇的對立是根據(jù)我們自己觀察角度不同而變化的。或者更進一步,這里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非此即彼”的選擇,我們只是從眾多可能性中選擇了一個,“非此即彼”是我們自身強加于選擇的強調(diào)性概念。
人們習慣于列舉這樣的例子來理解黑格爾的辯證法:一個男孩和一個女孩青梅竹馬,童年時候在一起,關(guān)系密切,后來鬧了點矛盾就分開了,幾十年過去了,他們又走到了一起。在這里,他們最后的在一起就是辯證的結(jié)果,是否定之否定的結(jié)果。我似乎覺得這個例子和黑格爾的辯證法有很大的區(qū)別,其中最有問題的是,童年時候的在一起與后來的分離并不是像“有”和“無”那樣純?nèi)粚α⒌臇|西。我稱“童年時在一起”為命題Q,那么命題Q的逆命題是什么呢?是“童年時不在一起”。“不在一起”等同于“分開”嗎?命題可以有相等與相悖,可是“在一起”和“分開”是兩種不同的生活經(jīng)歷,他們并沒有相悖或者相等性。分開可以是兩者再也不見面,也可以是兩者從此成為敵人,哪一個才是“在一起”的對立面呢?那么既然這兩種經(jīng)歷并不存在著截然對立的關(guān)系,用這個例子來解釋黑格爾的辯證法就是有問題的。那么問題又來了,我們是否可以換個更好的例子來解釋黑格爾的辯證法嗎?我個人覺得這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說,黑格爾辯證法最致命的錯誤在于概念的辯證和事實的經(jīng)驗之間產(chǎn)生了巨大的隔閡,具體的辯證法和抽象的辯證法是兩個相區(qū)別的概念。
正是在這一點上,克爾凱郭爾敏銳的抓住了黑格爾的漏洞,試圖以“非此即彼”的生活選擇代替黑格爾的辯證法。克爾凱郭爾這個反駁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非此即彼”的概念也是有很多問題的。
首先,克爾凱郭爾的生活三境界學說在我看來是與“非此即彼”學說有矛盾的,在這個矛盾中可以看出克爾凱郭爾雖然猛烈的批判黑格爾哲學,但是他的哲學卻沒有能夠逃脫出自己的批判。三境界是指“美學的階段”、“倫理的階段”和“宗教的階段”。我的第一個觀點是,“美學的”和“倫理的”并不像克本人在《非此即彼》中宣揚的那樣是一組“非此即彼”的選擇問題,美學和倫理的對立是克爾凱郭爾人為的產(chǎn)物,就像“有”,“無”是黑格爾的產(chǎn)物一樣。要說對立,“美學的”應(yīng)該和“非美學的”對立,“倫理的”應(yīng)和“非倫理的”對立。
其次,我們看到,克的這三個階段在他看來是有著明顯優(yōu)劣的,“宗教的”高于“倫理的”,“倫理的”高于“美學的”,而且克認為我們會經(jīng)歷一個從美學到倫理再到宗教的一個線性的變化,最終獲得信仰達到永恒。這樣看的話,“美學—倫理—宗教”完全是一個黑格爾式的辯證法,只不過提出者是克爾凱郭爾罷了。
再次,我看不到克爾凱郭爾的“生活選擇”在哪里,仿佛我們并不是在“美學”、“倫理”和“宗教”中選擇其一,而是經(jīng)歷了“美學”和“倫理”后走向了“宗教”。
克爾凱郭爾說黑格爾的辯證法是抽象的,對于現(xiàn)實生活幫助不大,這是很對的,但是,克進一步指責黑格爾,認為我們必須在“正題”和“反題”之間做出“非此即彼”的選擇,不存在所謂的“合題”供我們選擇,就是曲解了黑格爾的意思。因為黑格爾的辯證法并不關(guān)乎瞬間的選擇問題,而只是關(guān)乎規(guī)律按照時間的線性演化問題。至于后來克把自己的三境界思想完全建立在已經(jīng)批判過的黑格爾辯證法之上,就是更不對的了。
如何理解“非此即彼”的選擇呢?寫下上面這些話,我突然有了想法。
“克爾凱郭爾短暫的一生就是由三次決定性的選擇活動所構(gòu)成的。第一次決定性的選擇是:在與雷吉娜訂婚后數(shù)月,克突然單方面解除了與她的婚姻。當時他剛從哥本哈根大學畢業(yè),是與一起開始普通人的世俗生活,還是把自己的一生無保留地獻給基督教神學事業(yè)?他心中充滿了矛盾和痛苦。在猶豫了一段時間后,他毅然決然的做出了選擇:中斷與雷吉娜之間的關(guān)系,把自己的生命無保留的獻給神學事業(yè)……”
選自《間接溝通—克爾凱郭爾的基督教思想研究》P6
以上這段話,可以很清楚的說明問題。在我們看來,這樣的選擇真的不是“非此即彼”的,婚姻與神學事業(yè)并不是截然矛盾的,如果是我們,選擇會有很多,“放棄神學結(jié)婚”和“放棄婚姻從事神學”只是其中之二,我們完全可以一邊結(jié)婚一邊從事神學。但是,在克爾凱郭爾看來,這樣的選擇就一定是非此即彼的,他是一個無比虔誠的人,一邊結(jié)婚一邊從事神學在他看來并不是一個選擇,他甚至虔誠到從來沒有考慮過這個選擇,對于他來說,這樣一個選擇就是“非此即彼”的,他無法折中也無法逃避的,所以他會認為黑格爾的“合題”是不可能出現(xiàn)的。
簡言之,我們對于生活道路的選擇是深深的打上了我們自己的烙印的,這些選擇是什么,有哪些可供我們選擇的東西取決于我們的生活經(jīng)歷和我們自身的特性。并不是所有的選擇都是非此即彼的,但是生活中總會遇到一些非此即彼的選擇是我們無法折中也無法逃避的,這些選擇僅僅對于我們自己是有意義的,因而我們無所依靠,只能孤獨的痛苦的作出決定。
這是克所說的“非此即彼”真正的意義所在。但是,我們每個人非此即彼的選擇都是不同的,都只對我們自己有意義,這樣的話,當然就沒有規(guī)律可循,不就陷入了相對主義嗎?那么,宣揚“美學”與“倫理”非此即彼的選擇不就是沒有道理的了?也許克正是看到了這一點才回歸黑格爾的辯證法,提出了一個“美學—倫理—宗教”的三段式規(guī)律。那個剛剛擺脫黑格爾陰影的人又再一次走入了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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