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正義君聽聞一則消息,名為“日本間諜在中國被捕,特殊身份竟隱藏數十年”。于是乎,愛學習的正義君就隨手問了下度娘……哎呀真是不得了??!不度不知道,一度嚇一跳??!
中國外交部7月30日證實,中方有關部門近日依法對一名涉嫌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日本公民進行審查,相關情況已通報日本駐華大使館。中方暫未透露這位日本公民的身份。外界猜測,這名人士是30多年來經常訪問中國的中日青年交流協會理事長鈴木英司。
你說啥?日本間諜竟然會藏身在中日友好交流團體里?正義君心好痛,說好的友好哪里去了呢?
隨后日媒也表示,被調查的日本籍男子可能就是日本日中青年交流協會理事長鈴木英司。其實,滲透到中國的“中國通”日本間諜之前就已經有了,所以大家也不要太過于震驚。
有關資料顯示,最有名的日本間諜便是在中國長達37年之久的日臺經濟人協會理事長阿尾博政。他以經濟學學者的身份潛入中國,不僅拍攝過當時中國最尖端的軍車,并且還刺探到中國南方某機場最新戰斗機型號的情況。據報道,從1982年開始,他為日本陸上幕僚監部呈報了150篇關于中國情況的報告。2009年,他還在日本出書講述自己的間諜經歷。
據報道,自2015年5月起,已有5名日本國籍持有人先后被中國證實在中被捕。這些近年被曝光的日本間諜,到底在中國干啥呢?
刺探軍事機密,包括中國部隊新型武器的相關照片和錄像帶;
直接闖入禁區;
進行非法測繪,以旅游、環境考察為名,使用手持測量性GPS接收機對軍事管理區進行非法測繪;
竊取政治機密,包括“領導人的健康狀態”、“中國的對外政策”,以及“中國領導人對解放軍的內部講話”等;
此外,最重要的一項就是策反中國公民。
有很多小伙伴表示,以自己的超高智商、情商、甚至是法商來說,怎么可能輕易被策反而出賣國家機密?然而現實總是那么殘酷……很有可能你身邊的小伙伴,就已經干著泄露國家機密的工作,有的自知,有的不自知,但都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今天,就讓正義君帶你一起扒一扒,你身邊那些被策反的案例,看看間諜在竊取機密信息這條道兒上,都使了哪些歪招~
故意報錯武器參數,引誘軍迷透露正確答案
2015年11月19日上午10時許,蘭州軍區某部保衛干事黃良玉監測到有人在互聯網上談論某型裝備的性能參數。經過多方查找,原來是網上有一篇關于該新型裝備的帖子,其中個別性能參數有明顯錯誤,一名網友發現后跟帖指出參數有誤,隨后這位博主竟煞有介事地要求這名網友給出“令人信服的答案”,并相約這名網友進行所謂“學術探討”。
黃良玉敏銳地察覺到這很可能是遭遇間諜“釣魚”了!竊密者有意將裝備的性能參數說錯,引來“資深軍迷”給出“靠譜”答案,以套取有價值的涉密信息。黃良玉迅速在網上跟帖,指出這種行為違反軍隊保密法規,要求網友停止討論涉及軍事秘密的話題。帖子一發出,網友迅速終止討論。隨即,黃良玉又聯系網監部門,及時刪除了該帖,阻止了敏感數據暴露在互聯網上。
結果:由于第一時間及時制止,沒有導致敏感數據的泄露,但卻引人深思。隨后,該部將網絡輿情監測納入保密工作范疇,邀請駐地網監部門領導開展專題輔導授課,組織警示教育圖片展和大討論活動,提高官兵對網絡輿情的辨析度。積極與地方網監部門合作,建立網絡涉軍輿情監控平臺,對網絡輿情監測員進行專業培訓,通過網絡輿情監控軟件對營區周圍的微博、微信等活躍賬號進行掃描甄別,實時檢索網絡涉軍敏感信息,及時處置涉軍輿情。
QQ漂流瓶“釣魚”,高價收買軍用機場照片
2012年5月的一天,由于生意清淡,隨州人熊某在他經營的一家小商鋪里上網打發時間,正在QQ上閑聊時,突然收到一個詭秘的“漂流瓶”——一封奇怪的郵件。“誰可以替我拍照片,一張照片100塊錢。”一個自稱“李哥”的人,通過QQ漂流瓶發來這封信件。這份“工作”聽起來似乎很簡單,正為賺錢發愁的熊某迅速地回復了對方。
很快,網絡那邊也有了回應。李哥稱,有個朋友在雜志社,需要湖北境內某軍用機場的照片。這個機場恰好并不遠,熊某便欣然答應。第二天,他就打的去機場,四下無人時,用手機拍了十幾張照片,通過QQ發給李哥。收到照片,李哥非常滿意,爽快打給熊某500元“勞務費”。
第一筆交易后,熊某和李哥的“合作”更頻繁,報酬也從500元、1000元、2000元,漲到3000元、5000元……“除了拍攝機場動態,你可以嘗試了解部隊訓練情況,看見什么就寫下。”按照李哥的要求,熊某不僅搜集報送了內部涉密刊物及其網上結識的現役軍人、軍事目標周邊網民等情況,還定期到機場了解部隊的動態。
他不斷擴大觀測范圍,還用隱語的方式寫日記,記錄觀測報告。飛機記錄成“小鳥”,軍人記成“小丑”,軍車則寫成“馬車”。據介紹,熊某報送的20多份觀測報告,涉及1份機密、2份秘密。
熊某還常常特意到部隊機場附近網吧,看到有疑似軍人上網,就裝作不經意地經過,找準時機,牢牢記下QQ號碼,然后以女性身份將其加為好友,通過聊天套取秘密信息。
結果:最終,32歲的熊某,因“為境外人員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于2015年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
專盯軍用機場附近居民,高薪誘惑拍攝照片
宜昌市郊一家木門加工廠的木匠師傅李某,閑暇時特別喜歡擺弄手機。2012年5月的一天夜里,有人通過微信中的“附近的人”功能搜到了他。加為好友后,對方自稱姓汪,在雜志社工作,從上海過來出差,想做一個攝影專訪。“你知道機場嗎?”“我就在這附近呀。”“只要你到機場,把附近拍一下,或拍飛機,我們就有300塊錢的活動費,你干不干?”
李某干活的后院與我軍某軍用機場一墻之隔。不過,對于對方的說辭,李某并不確信。為了打消李某的疑慮,當晚對方就給他充入100元話費。“既然你這么信任我,你的事我也給你辦到,不就是拍幾張照片嘛。”就是這100元話費,讓李某對微信那端的陌生人產生了好感,并立即聯系上對方。第二天,李某就在后院里拍了幾張飛機照片,通過微信傳給了對方,當天下午,剩下200元話費到賬了。“輕輕松松”就賺到了300元話費,李某沾沾自喜,也心存顧慮:這些照片做什么用?汪某稱,在雜志社工作,需要做飛機模型。好像也在情理之中,李某便放心了。每月,汪某支付2000元工資,李某負責把飛機照片傳給對方。
后來,對方爽快地將他的工資漲到3000元,還不停地通過微信噓寒問暖,這讓李某倍受感動。由于聊得投機,李某也逐漸把微信上認識的陌生人當“大哥”。
隨著報酬上漲和頻繁交流,李某也打消了心中的疑慮,開始盡心為這位“大哥”工作。對方也不斷提高照片拍攝的要求,從最初單純的飛機照片提高到必須拍清飛機的編號,記錄飛機的起飛時間和頻次。后來,只要一聽到飛機聲,李某就趕緊丟下手里的活兒去拍照。
2014年10月到12月,李某給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發送軍用飛機起降照片1000多張,收取對方支付的報酬1.2萬余元。經鑒定,其中部分文字圖片資料有6份屬于國家秘密級情報。
結果:目前,李某被檢察機關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向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雇傭“失業”者進入軍工單位,刺探軍事信息
曾供職于遼寧某企業的韓某,失業后經濟上很是拮據,于是便通過互聯網發布求職信息,以求得賺錢的機會,不料,他很快被網上自稱“記者”的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盯上。對方告訴韓某需要新聞報道素材,讓他去某涉軍目標附近就業。為表達誠意,“記者”大方地給韓某匯來1萬多元作定金。面對到手的金錢,韓某有些疑慮,但想到自己追求的奢華生活,就滿口答應。
在境外諜報人員指令下,韓某順利進入某單位應聘成功,之后多次利用工作之便,用手機偷拍大量某重大軍工項目照片,傳到境外給對方。拿到錢款后,韓某又遵照“記者”遙控指揮,先赴北京參加國防技術項目推介會,搜集大量錄音、照片資料;接著又專程前往遼西某地拍攝了另一組重要軍事目標的照片。短短數月,這份“兼職”為韓某贏來近10萬元的巨額報酬。
結果:2014年8月,國家安全部門依法對韓某采取強制措施。2015年1月29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韓某犯為境外竊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依法追繳其違法所得。
噓寒問暖打“感情牌”,籠絡農家子弟刺探情報
在境外間諜網絡勾聯過程中,給錢并不是唯一的辦法,他們還會針對每個人的實際情況和特殊心理采取拉攏策反,因人而異打出“感情牌”,讓你心甘情愿地為之服務。
荊某出生在西部農村地區,是一個普通的農家子弟,因為家境貧寒,很小便到浙江打工,日子過得頗為艱難。"經理"常對他說,如果有什么難處,比如吃不上飯、生病需要錢,就給他打個電話,不用跟家里人說。漸漸"經理"噓寒問暖的招式起到了作用,在幾次交往中,荊某覺得這個"經理"人不錯,很感激他,愿意為他工作。于是,剛二十出頭的荊某死心塌地為境外間諜刺探我軍事情報。后來,荊某在照境外間諜的指令下,遠赴寧波、山東、福建刺探我軍事情報。而他之所以如此賣力,就是因為被自稱是某大公司"經理"的境外間諜準確把握了心理。
結果:目前,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全面撒網,重點培養,是境外勢力最常用方法。網撒的大,在網絡中無孔不入,又有效利用人的一些基本需求,這就使“策反”成為了境外間諜主動出擊獲取情報的利器。
對于境外間諜來說,“被策反者”只是他們的工具,一旦出事,他們會逃得無影無蹤,而那些“被策反者”,卻難逃法律和自己道德上的制裁。所以,境外間諜不是任何人的“財神”或“知心好友”,相反,他只可能是“災星”。
這樣的案例很多,說明敵人太狡猾,手段太高深,真是防不勝防??!因此,正義君來給大家支個招!如何識破你身邊的“真間諜”!
哪些行為屬于間諜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明確,以下5類行為屬于間諜行為,這是中國首次對具體間諜行為進行法律認定。根據中國法律,間諜行為最高可判死刑。
1.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外機構、組織、個人與其相勾結實施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
2.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3.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機構、組織、個人與其勾結實施的竊取、刺探、收買或者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或者策動、引誘、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活動;
4.為敵人指示攻擊目標的;
5.進行其他間諜活動的。
誤入間諜圈套怎么辦?
如果不明情況,被誘騙落入境外間諜機關的圈套,一定要終止違法行為。如果受到對方威脅,不要害怕,更不要被對方牽著鼻子走?!斗撮g諜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實施間諜行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給予獎勵。”
反之,如果明知對方是間諜還不采取措施中止或揭露犯罪,不僅會危害國家安全,自身也可能付出慘重代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軍事秘密的”,根據情節嚴重與否,處以五年以下、五年至十年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等的懲罰。如果將軍事秘密提供給境外機構,將被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上網人員注意事項:
1.求職招聘要認真甄別對方需求,凡是要求提供單位內部情況或機關文件、公文的應予以拒絕;
2.對以學術研究、論文征集、咨詢機構名義要求提供內幕情況的應予拒絕;
3.婚戀交友及朋友圈、微信圈中一些不明身份人員,以情色引誘要求提供黨政機關、軍工企業、國防科研等單位的內部、涉密資料的,應予拒絕;
4.網上交流需謹慎,不將觀察到的涉及我軍事裝備、軍事部署、軍事演習的敏感內容,在網上擴散或發送,以免被別有用心之人利用。
民眾反間諜意識的麻痹松懈是問題最大的根源。據某位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員介紹,盡管當前隱蔽戰線斗爭如此嚴峻,但部分社會公眾對隱蔽斗爭的認識還有所欠缺,甚至存在不少盲目無知的情況。一部分民眾把一些看似無關緊要的信息上傳到網絡,結果被間諜機構獲取利用;還有的抵抗不住錢色誘惑,利令智昏,以賣情報謀取私利,最終淪為間諜。
正義君說:
2014年1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頒布施行,這是依法開展反間諜斗爭的現實要求,也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長遠發展需要。我們要清醒地認識到隱蔽戰線工作不僅關系到國家、民族和軍隊的利益,而且關系到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在隱蔽斗爭上出了問題,不僅會給黨和國家帶來重大損失,也會給個人和家庭造成嚴重后果。隱蔽斗爭工作是一項群眾性的工作,每個人都不是旁觀者,都不是局外人,人人都要積極參與,真正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局面。維護國家安全,特別是開展反間諜工作,不能僅靠國家安全機關,還必須充分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增強群眾的安全意識。維護國家安全應該說是在打一場“人民戰爭”。
資料來源:新京報、觀察者網、網絡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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