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文章略長,故將網友迫切希望知道的核心問題歸納如下,望您作答。
關于美國線人問題的質問,您回應道“你應該學過英文,知道“contacts”的意思并不是“線人”,而只是交往者或聯系人。任何一個國家的駐外使館都可以跟駐在國的公民交往。美國使館外交官就中國法治建設問題與我交流,包括就兩國法律層面上如何開展合作聽取我的建議,又有什么奇怪的?再說,一個學者有什么信息可以作為情報?跟外國人士交往就是“線人”,那我們的最高領導人隔三差五地接見外國政要,也算么?再說,如果真有什么不當交流,你以為我們的國安部門是吃素的?”
首先承認,我的英語的確不好,但我知道很多英文單詞都有多種解釋,特別是在特定語境下會有特定的用法。當然,我無意在文字翻譯上與您作過多爭辯,而網友們也更多的是從其他層面對您的回應提出質疑。比如:
網友@林愛玥 指出,對于賀衛方先生是否是“美國線人”的問題,賀衛方用“contacts”并非“線人”而是“交往者或聯系人”為自己辯護。誠然,我們承認“contacts”并非“線人”,但是“contacts”卻是成為“線人”的先決條件,不可能有人與美國從未有過任何“contact”就莫名其妙的成為美國“線人”的。所以,在這一點上,賀衛方先生犯了模棱兩可的邏輯錯誤。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不存在中間地帶,因此,個人覺得,賀衛方先生有必要就王銀川先生所說的“得到福特基金會贊助”等問題給出自己的解釋,例如拿過沒拿過相關基金,如果拿來,那么拿了多少,都做了哪些研究?賀衛方先生是知名的公眾人物,應該能有雅量回答這樣的問題。”
@北京晚報 指出,“contacts”的意思并不是“線人”,而只是交往者或聯系人——記得諜戰片中常有這樣的臺詞“你潛伏之后的聯系人是某某某”,哈哈,線人這個詞太通俗淺顯,一定記住要叫“聯系人”。管太君叫鬼子能不被“駁斥”嗎?
網友@安崇明 指出,再一次把國際交往國家公開的會見,比擬成他自己私底下與外國駐華使館人員交往;如此明顯錯誤不堪的類推,他就能不搭調作為“美國線人”的回應?!
網友@與風有關 指出,國安沒抓他就等于說是凡是沒有被抓的人全都沒有犯罪行為,這是什么邏輯?
相比以上網友的觀點,網友@我心如竹 所說“看起來有點心虛口軟,線人與聯系人,優秀黨員,不知這么重大的事情有無向組織報告過?”更引發我的思考。誠然,任何一個國家的駐外使館都可以和駐在國公民交往,但一般的人他們不屑于交往(比如我這輩子都不可能和美國使館發生什么交集),他們接觸的自然都是些有特殊身份、崗位或地位的人,那么,作為一名中共黨員,一位法學專家,您與美國使館的交往到底是公家行為還是私人行為?若是正常的學術交流、意見研討是否有向組織報告備案?若是私人行為?您是否更應該做出合理的解釋?
關于政黨登記問題的質問,您回應道“首先要糾正你一個說法,在2006年3月的杏林山莊會議上,我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原話并不是說沒有登記就是“非法”組織,我說的是因為沒有登記,所以它就在法律之外,或者法律之上。我的博客上有這次講話的全文,你不妨檢索閱讀。其實你作為一個學習過法律的人,最底限的法理不需要我給你普及:在法治國家里,一個基本的要求是權力以及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性。假如一個組織行使廣泛的權力,卻不承擔義務,那就是違反了基本的法理。怎樣承擔義務?最起碼的條件就是組織本身具有法人資格。憲法固然在序言里規定了黨的領導,但是同時也規定了政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政黨登記正是由革命黨向執政黨轉變的題中應有之意。你還以政府由黨設立為阻卻登記的理由,但是這個理由不成立。你總不能說華盛頓領導創建了美利堅合眾國,華盛頓就可以理所當然地當皇帝。古代還有“逆取順守”的說法呢。
針對您的這點回應,網友@林愛玥 指出,我們不妨也來假設一下,按照賀衛方先生的理解,那就是1921年成立的中國共產黨在領導廣大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國,并于1954年制定了第一部憲法后,必須到“有關部門”登記,否則就在“法律之外,或者法律之上”?順著賀衛方先生的邏輯,即便1954年中國共產黨真的“登記”了,那1954年前的共產黨呢?很顯然,賀衛方先生此處的邏輯錯誤叫錯誤的因果關系,以“為人民服務”為根本宗旨的中國共產黨,“登記”不“登記”,都是“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所以,無法用是否“登記”的“因”導出是否“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果”。
而關于您否認說過黨是非法組織,網友@無風即風 指出,賀先生又巧舌如簧地解釋你的“共產黨非法制”實為“不在法律之內,或之上”。恕小生愚鈍,請問這跟“非法”不是一個意思嗎?
關于“西方對中國近代以來的欺凌,是中國欺負西方人的結果”的質問,您回應道“這個就是近代史的實際情況,建議你讀一下著名歷史學家蔣廷黻的《中國近代史》,其中略謂在鴉片戰爭前,西洋人要求平等地位而清廷不給,結果到了戰后就反了過來,中國要求平等而西方人拒絕了。其實,當年西方所要求者多在商業貿易上的交往以及現代外交關系的訂立,這些方面可以說是平等互利的,但是腐朽而愚蠢的清廷卻置國民福祉與國家安全于不顧,拒絕開放,導致兵連禍結、生靈涂炭的戰爭,國家利益遭受極大損害。我這一代的親身經歷再次表明了這個道理。文革結束后,以鄧小平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巨大成就之一正是結束閉關,打開國門,改革開放,這才有了今天中國的經濟社會的煥然一新。”
關于這點,網友們評論最多,質疑聲也最大,而就我個人而言,也覺得最不可思議。比如,網友@HalloV13說“當年清政府是很腐朽沒錯,但是就因為清政府不和西方人做生意就要來硬的直接開炮,這還有理了?就算是窮困潦倒的路邊小破攤也有權利選擇不賣東西給馬云吧?難道馬云還能因為路邊攤不做他的生意就掀了他的攤子?難道能說是小攤主欺負馬云了?那那些被的士司機拒載的人是不是就可以捅司機一刀子了?”
網友@無風即風 也指出,你是不是沒有聽過【協定關稅】這一個詞嗎?直到蔣介石1927年入主南京,形式統一中國,1930年前洋人都占有絕對的“最惠待遇國”權利,關稅基本上都在洋人手上,中國人只能分到大概15~30%不等。再加上,王銀川所說的顯然是與筆者所說的自清末《南京條約》時起的事。賀衛方先生所指的是乾隆時拒絕英國等殖民國家貿易要求的事,但所言之鑿鑿的“可以說是平等互利”請問出自哪本史籍記載過?哪條合約體現過?死無對證,任由你戲說——但是,彼時東印度公司已經成立,大英帝國在全球建立大量殖民地、瘋狂掠奪,這是不爭的事實。你怎么知道它就會一心與中國平等互市互利?在請求未果后西方列強迅即以堅船利炮打開中國大門,占我領土,屠我人民!輸入毒害我國百余年的鴉片,不就是最好的強盜行經之注腳嗎?
關于那段屈辱不堪的歷史,我想一個初中生可能都比您明白,您這樣一個本末倒置、不顧事實的說法讓我真的懷疑我是在和一個中國人對話還是在和一個西方人對話。
關于您如何評價社會主義以及某已故領導人的質問,您回應道“你是否知道,文革期間劉少奇、鄧小平等被打倒時的罪名?他們是“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文革以及此前的種種運動,階級斗爭、“一大二公”、“一平二調”、“三面紅旗”等等,都是那個時代社會主義的顯著特征。毛去世后,中國共產黨果斷地徹底否定了文革,把它定性為“十年浩劫”,并開啟了改革開放的新時代。假如按照毛關于社會主義的標準,鄧小平的那一套就是貨真價實的資本主義復辟,就是否定了此前的社會主義。我要問你:如果關于什么是社會主義,在中共領導人之間都存在如此劇烈的分歧(更不必說其他國家共產黨的五花八門的理論和做法),一個普通黨員同時是一個學者對于中國未來的道路作出自己的分析,又是多大的罪過?至于說對于毛的評價,你說我“懷著刻骨銘心的仇恨”,其實仇恨談不上,刻骨銘心的是自己對于文革期間民族災難的記憶,是絕不容許走回頭路的信念。”
網友@朱德泉 評論 :“賀一再標榜自己是‘黨內民主’,又無視黨內民主的嚴格程序。一方面口口聲聲反文革,一方面又踢開黨委鬧(顏色)革命,典型精分。”
作為一名中共黨員,我始終認為:您若是一名普通公民,高校教師,您當然可以有自己的政治觀點,包括學術上的研究,這都是您的自由。但是,作為一名中共黨員,您對黨的批評應該在黨內,這是對黨性的基本要求,更何況您自認為是一名“優秀的中國共產黨員”。難道您真把微博當成黨組織了?既然您認可自己作為中國共產黨員的身份,且自認為“優秀”,在您還是黨內的“同志”之時,作為黨員的我,有義務向您告知黨紀相關條例:根據《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第四十五條“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公開發表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總而言之,您的回答,事實幾乎沒有,邏輯錯漏百出,而且核心的問題,您都避而不談,這樣的回應,也難免網友們不買賬。
最后,您作為“法學專家”,網絡大V,十余年來竟然沒有一篇像樣的學術專著,平時少見您如此關心青少年事務,卻在沒有進行任何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就開始呼吁取消共青團的人財物,是不是稍微草率了一些?關于取消共青團財政支持后的危害,有兩篇網友的文章,我認為可以一讀:
安生《“錢主政治”、“政治生意”與黨員賀教授》:
http://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3958420431604913#_0
義勇軍一師《“法學之花”死磕團中央,賀衛方的政治》:
http://m.weibo.cn/3440571254/3958529985158492?sourceType=sms&from=1063095010&wm=9006_2001
我知道您事務繁忙,也許并沒有時間細讀這兩篇文章,因此,我也請熱心網友幫我簡單歸納了這兩篇文章的精髓,供您參考:
政黨和政客都離不開金錢的資助,各種民間政治運動自然也離不開金錢的資助。在絕大多數社會下層為了掙錢糊口疲于奔命,社會中層樂于當搭車者的社會,如果沒有足夠的金錢,很難想象,任何個人或組織能夠順利地組織并發動起持續的,有足夠規模和社會影響力的政治活動。
那時共青團也不宜成為共產主義青年團了,既然已經靠灰黑財閥或者境外贊助維持,為贊助方的利益運動,與共產主義不搭邊,自然就應該改名。比如:如果接受開發商、地產商的贊助,就應改名為“房地美青年團”,如果接受美國、日本的贊助,就應該改名為“親美日青年團”。那時,由黨通過共青團提供的對青年的扶助、教育、培養、引領工作必然癱瘓。
最后的最后,我要感謝師兄關于“人生的路”的諄諄教誨,誠如你所說“關鍵處也就是幾步”,這幾步我一定踏踏實實的走好,絕不輕負師兄屈尊答我十問。順祝師兄心情愉快、學術有成。
福建省寧德市蕉城區漳灣鎮團委書記
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畢業生
王銀川
附1:
安崇民《賀衛方“十答”的荒謬》:
http://weibo.com/p/1001603958493743863989
林愛玥《淺析賀衛方先生<答王銀川>一文中的邏輯錯誤》:
http://weibo.com/p/1001643958444880221538
南街村的人:
http://weibo.com/5597185623/DovgBzfkI
無風即風《請看賀衛方的詭辯與狡猾》:
http://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3958392111638040
孤煙暮蟬《關于賀教授,我也說幾句》:
http://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39584731204
附2:賀衛方《答王銀川》
(供稿:漳灣青年;來源:福建共青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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