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和22日,北京海淀、豐臺法院分別依法對黃鐘、洪振快訴郭松民和梅新育案作出一審判決,均駁回兩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這件因幾棵蘿卜等因素引發的名譽侵權案,之所以說是“大案”,是因為它承載的意義極重,引發了網民和社會的持續廣泛關注。2013年,《炎黃春秋》雜志發表了《“狼牙山五壯士”的細節分歧》一文,用所謂細節求證的手法質問“狼牙山五壯士”在跳崖前是否拔吃了老百姓的蘿卜等。梅新育在轉發相關微博時批駁:“《炎黃春秋》的這些編輯和作者是些什么心腸啊?打仗的時候都不能拔個蘿卜吃?說這樣的作者和編輯屬狗娘養的是不是太客氣了?”隨后郭松民在跟轉時說:“反對歷史虛無主義,不動這幫狗娘養的就是笑話!”結果梅新育和郭松民分別被該文編輯黃鐘、作者洪振快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在相關媒體公開致歉、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及必要費用等。法院審理認為,《“狼牙山五壯士”的細節分歧》一文實質上是對這起英雄事跡所代表的抗戰史,尤其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歷史地位和歷史作用的再評價,試圖質疑甚至顛覆“狼牙山五壯士”的英雄形象;被告發表的涉訴微博,批評了以該文為代表的歷史虛無主義,言論所代表的思想,符合我國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并未超出批評的必要限度,因此判決原告敗訴。
這起訴訟,表面上看似一樁普通的名譽侵權案,但實際上,卻是有人想借法律之名,行否定那段抗戰史、詆毀“狼牙山五壯士”英雄事跡和精神之實。欲滅其國,先亡其史;欲亡其史,必否烈士。英烈們的身上,往往輝映著一個民族的脊梁,代表著一個國家最巍峨的豐碑,傳承著一個民族最偉大的魂魄。否定烈士的英雄形象,是對這一座座精神豐碑的毀壞,伴之的必是全體國民信仰支柱的崩塌。前蘇聯時期,以卓婭、馬特拉索夫、奧列格等為代表的一大批英雄全被顛覆了,該國的那段建國和建設史也隨之被完全否定了,那個國家也就隨之滅亡了。當前,某些人污蔑、否定“狼牙山五壯士”等英雄,其實并不僅僅是想針對這些英雄本人,而是針對英雄們身上所體現的信仰和精神,針對黨和軍隊發展壯大的根基,針對我們的民族選擇和政治制度,劍指的是我們國家的現在和未來。背后另有深意!
法律維護的是社會秩序,弘揚的是高尚精神,倡導的是民眾良善。法律既是一個個具體的冷冰冰法條,更充滿著正義、人性、溫暖和情感。此案的一審判決,不僅合情、合理、合法,更樹起了一種鮮明導向:任何人想假借法律之名行詆毀英烈、否定歷史之實,都不會得逞。當然,法律還倡導著文明,不管一個人如何有理,也不能急不擇言甚至出口成臟。雖然法院認為被告的言論不構成侵權,但仍指出了他們的不妥之處:應當堅持并善于使用文明語言,通過說理方式表達自己對問題、行為、事件的看法和意見,為優化、凈化網絡環境作出更多努力。
月將圓,壯士戍邊關,思故園;御列寇,忠魂埋沙場,赴國難。高揚的五星紅旗,是用烈士的鮮血浸染而成;雄偉的共和國大廈,是用烈士的犧牲奉獻奠基。為了國家的獨立富強和人民的幸福安寧,英烈們用生命和鮮血寫下了可歌可泣的壯麗詩篇,留下了彌足珍貴的精神財富。沒有烈士們的甘灑熱血和無私奉獻,就沒有我們今天生活的和平與繁榮。對待英烈的態度,直接反映著民眾的歷史認同和價值取向,反映著國家和民族的良心。一個沒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奴隸之邦,一個有英雄而不知尊重英雄的民族則是不可救藥的生物之群。
歷史不容玷污,英烈精神永存!讓我們用對歷史和英烈的敬畏之心,自覺反對虛無歷史、捍衛英雄形象,對惡意抹黑的行為勇于發出自己的正義之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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