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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今,巴黎和會“國際仲裁”近百年之后,又有人利用“南海仲裁”逼中國再玩“國際仲裁”。這回中國政府和大多數中國人記住了前兩次“國際仲裁”的歷史教訓,不干了??善€有“公知”和“法律黨”,跳出來大喊大叫非鬧著要中國政府和大多數中國人往“國際仲裁”的套里鉆不可。
——1919年巴黎和會上,中國求洋大人主持公道“國際仲裁”,把被戰敗國德國霸占的中國山東還給屬于戰勝國的中國。結果呢?
——“九.一八”后,中國求“國聯”主持公道“國際仲裁”,制止日本侵略、逼迫日軍退出中國東北。結果呢?
從那以后許多中國人再也不迷信洋大人的公正和“國際仲裁”了——百年歷史,尤其是“巴黎和會”和“九.一八”兩次“國際仲裁”讓中國人明白了一條:別指望外國人會為中國著想。中國和中國人的命運得中國人自己掌握,決不能交給外國人來“仲裁”。
于是有了魯迅的論述:
——“當去年中國有許多人,一味哭訴國聯的時候,日本的報紙上往往加以譏笑,說這是中國祖傳的‘以夷制夷’的老手段。粗粗一看,也仿佛有些像的,但是,其實不然。那時的中國的許多人,的確將國聯看作‘青天大老爺’,心里何嘗還有一點兒‘夷’字的影子。”
——“兩年以前,我們總自夸著‘地大物博’,是事實;不久就不再自夸了,只希望著國聯,也是事實;現在是既不夸自己,也不信國聯,改為一味求神拜佛,懷古傷今了——卻也是事實。”“先前信‘地’,信‘物’,后來信‘國聯’,都沒有相信過‘自己’。假使這也算一種‘信’,那也只能說中國人曾經有過‘他信力’,自從對國聯失望之后,便把這他信力都失掉了。”
——“只要略有知覺的人就都知道:這回學生的請愿,是因為日本占據了遼吉,南京政府束手無策,單會去哀求國聯,而國聯卻正和日本是一伙。”
——“然則‘友誼’和‘私人感情’,好象也如‘國聯’以及‘公理’,‘正義’之類一樣的無效,‘暴日’似乎不象中國,專講這些的,這真只得‘不幸而挫敗,非所計也’了。”
于是有了毛澤東的總結:
——“被壓迫人民和被壓迫民族,決不能把自己的解放寄托在帝國主義及其走狗的‘明智’上面,而只有通過加強團結、堅持斗爭,才能取得勝利。”
如今——巴黎和會“國際仲裁”近百年之后,又有人利用“南海仲裁”逼中國再玩“國際仲裁”。這回中國政府和大多數中國人記住了前兩次“國際仲裁”的歷史教訓,不干了。
然而中國的“公知”和“法律黨”卻不干了,跳出來大喊大叫非鬧著要中國政府和大多數中國人往“國際仲裁”的套里鉆不可:
人大張鳴:
——“南海裁決,真要在乎,就應該應訴,真要不在乎,就別提這茬兒。2016.7.7.”(注:張鳴粉絲“月亮灣”對此的跟貼:“我只希望中國將來成為下一個伊拉克”。)
“模范黨員律師”陳有西:
——“我們要警惕這種虛張聲勢的鷹派思潮,向政治家普及國際法,維護世界秩序。到法庭上解決問題。別將國內的強權萬能、目無法庭帶到國際舞臺。國際法院不吃那一套。誰不按國際規則辦事,誰必然歷史上吃虧。”
——“南海問題讓軍方去花拳繡腿,歷史性的失誤即將鑄成。海牙國際法庭發出‘庭令’,中國不在12月5日前應訴,將進行缺席審判。”
——“當一個國家在別人訴諸國際規則解決爭端,而你傲慢無禮不屑一顧時,別指望你將來自己求助于這個機制。最后,就是聯合國的架空,戰爭成為人類對話的方式。”
——“政治家如果也是國際法上的法盲,就會導致軍國主義世界大戰。破壞世界和平。中國現在就有不少這樣虛張聲勢的法盲。”
——“國際社會是個大家庭,99個承認他,你1家保留,你想與99個為敵?知道夜郎古國嗎?”“所謂簽約時有保留是根本不了解歷史的信口開河。中國清朝政府先后派楊儒和陸宗祥等人參加了1899年和1907年兩次海牙和平會議,并于1904年和1910年先后批準了1899年和1907年《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公約》,是常設仲裁法院的原始締約國。”
——“懂海洋法和國際法的真專家幾乎找不到,連自己的邊疆史,海疆史都還搞不清,原因不復雜”、“南海研究,我們肯定不如周邊國家。故法庭應對更不敢出場。”“目前中國國際公法研究和應對的落后,不只體現在南海、釣魚島爭端問題上。在國際人權領域更是如此。”
——“中國的民主與法治要有大的進步,要融入世界大家庭,這個潮流是任何人都擋不住的,誰想阻擋,誰就會被淘汰。中國共產黨只有順應這個潮流,才會有生命力,才能夠立于不敗之地,才能夠得到中國人民的擁護。”
——“看來認為中國可以用槍炮打平天下、無需顧忌國際秩序的英雄真不少。這是什么樣的教育成果啊。”
——“讓蔑視秩序、崇尚武力的暴民情緒充分表達出來。”“沒有邏輯就是這些人的邏輯。”
如果從維護中國主權利益的角度出發,那實在無法理解“公知”和“法律黨”的所作所為——“公知”、“法律黨”難道不知道百年來兩次“國際仲裁”的教訓?難道不知道大是大非國家根本利益面前,洋大人從來不曾為中國主持公道?難道不懂“九.一八”時中國“絕對不抵抗”、“暫取逆來順受態度,以待國聯公理之判決”都不管用,今天“絕對不抵抗”、“逆來順受”更不會管用?難道“公知”、“法律黨”覺得自己比當民國的外交法律“大師”更有本事更能耐?——“公知”們不是說“民國”才出大師、如今“懂海洋法和國際法的真專家幾乎找不到”嗎?“九.一八”時中國最能干的“懂海洋法和國際法的大師”出馬求國聯主持公道“國際仲裁”都做不到的事,難道今天的“公知”、“法律黨”就能做到?陳有西不是老愛說沒把握的案子不接嗎?既然如此,那他為什么明知“國際仲裁”決不會對中國有利,還要拼命忽悠中國接受“國際仲裁”?為什么明知美菲鬧的“南海仲裁”是個套,還拼命鼓吹中國往套里鉆?
原因很簡單:“公知”和“法律黨”追求的不是中國主權利益,而是自己的私利——如果追求中國主權利益,那必然是怎么對中國主權利益就怎么干,要的是結果,換句話說,要的是“實質正義”——確保中國的主權利益。“國際仲裁”也好,軍事外交經濟斗爭也好,都是手段,都必須為這個實質結果服務。拒絕“國際仲裁”,是因為歷史的教訓證明其結果肯定對中國主權利益不利。
而“公知”和“法律黨”要的不是結果而是程序——不是“確保中國南海主權”這個“實質結果”,而是“由國際仲裁決定南海主權歸屬”這個“程序”——“法律黨”的利益在“程序正義”而不在“實質正義”。對“法律黨”而言,“結果”不重要,“程序”才重要:“結果”涉及的是中國國家利益,“程序”涉及的才是“法律黨”的私利。只要走“司法應訴南海仲裁”的“司法程序”,那就是“程序正義”,就是“法律黨”說了算,就確保了“法律黨”的利益:
——只要“國際仲裁”,那就意味著由少數“法律黨”來輕松愉快地決定十幾億人、幾百萬平方公里領海領土的命運,意味著無數人的生死、無數財富的去向完全要看幾個“法律精英”的腦子里某根筋如何抽抽,這就充分實現了陳有西們價值觀——“社會必須由精英治理”、“精英創造歷史”;
——只要“國際仲裁”,那就意味著中國幾百萬軍隊、幾百艘軍艦、幾千架飛機的作用還不如陳有西們幾個“法律黨”拌嘴弄舌賣嘴皮子,就實現了陳有西的目標——“法律黨指揮槍”;
——只要“國際仲裁”,就意味著從此中國的命運必須由“法律黨”支配——贏了,功勞全是“法律黨”的,從此當然要由“法律人”治理天下;輸了,就得認賭服輸,不滿意也只能通過“法律黨”上訴,從此更離不開“法律黨”。既然輸贏都離不開“法律黨”,自然就實現了陳有西的目標——“法院與法律人應享有至高無上的權力”。
——拒絕“國際仲裁”、挑戰“國際仲裁”的結論,就意味著拒絕“法院與法律人至高無上的權力”,就挑戰了“法律黨”的權威。更重要的是,這意味著挑戰“公知”、“法律黨”賴以生存發財的“程序正義”——結果比過程重要,實質比程序重要,“確保中國主權”的實際后果比“國際仲裁”的程序重要,“實質正義”比“程序正義”重要。而“法律黨”全靠“程序正義”吃飯——全靠忽悠人們相信“程序正義”能保證“實質正義”。拒絕“國際仲裁”、挑戰“國際仲裁”的結論本身就是不再迷信“法律黨”的“程序正義”能保證“實質正義”,就危害了“法律黨”最根本的利益,等于端了“法律黨”的飯碗。這還得了?當然絕對不可容忍。
由此可見“南海國際仲裁”雖然對中國國家利益有害無益,卻對“法律黨”的私利有益無害。既然對“法律黨”的私利有益無害,陳有西們當然不遺余力,當然拼命追求“程序正義”。至于結果,當然無所謂——南海丟了就丟了。
明白這個奧妙就能明白:
為什么陳有西們明明知道百年來“國際仲裁”的歷史教訓,明明知道把中國的命運交給外國人仲裁決不可能有好結果,明明知道“南海仲裁”是個圈套,明明知道中國一鉆套必輸無疑,卻仍然拼命忽悠中國往圈套里鉆——“向政治家普及國際法”、“到法庭上解決問題”、“要融入世界大家庭”;
為什么陳有西們對一邊倒的“南海仲裁”結果不慍不火一點沒脾氣,對那五個拿了菲律賓高價就公然貪贓枉法的王八蛋法官沒有任何指責,對“未得授權就單方面缺席仲裁”這種根本違反法律原則的行為裝聾作啞心平氣和,卻對憤怒抗議“南海仲裁”結果的中國老百姓咬牙切齒恨之入骨:
——“從2012年反日游行,就能看出,反美反日反西方,背后是極左勢力有意在煽動,目的是轉移國內矛盾,轉移視線,同時讓百姓相信西方是敵人,從而名正言順反對來自西方的民選官。這次,南海爭端,讓這股極端民粹,空前壯大。。。擔憂”2016.7.14.
——“網上竭斯底里暴力情緒和現實中犯罪行為,中間沒有分界線。治安部門不但不抓這種犯罪源頭,反而豢養虛假網軍,鼓勵其咒罵攻擊他人,放任語言暴力,是自掘墳墓。”2016.7.14.
——“最惡心的是舉著小雞胳膊指點江山妄稱什么‘雖遠必誅’”。[哼]2016.7.14.
……
(一邊倒的“南海仲裁”把中國在南海的全部權益一筆勾銷、幾百萬平方公里的領海領土一掃而光,陳有西們對此心平氣和無動于衷若無其事;而中國老百姓對這些罪行才稍有所不滿,陳有西們馬上暴跳如雷破口大罵:“極左勢力”、“有意煽動”、“極端民粹”、“犯罪源頭”、“竭斯底里”、“最惡心”、“舉著小雞胳膊”、“妄稱”、“語言暴力”、“自掘墳墓”……這令人想起了當年魯迅的話:“日本帝國主義的兵隊強占了遼吉,炮轟機關,他們不驚詫;阻斷鐵路,追炸客車,捕禁官吏,槍斃人民,他們不驚詫。中國國民黨治下的連年內戰,空前水災,賣兒救窮,砍頭示眾,秘密殺戮,電刑逼供,他們也不驚詫。在學生的請愿中有一點紛擾,他們就驚詫了!好個‘友邦人士’!是些什么東西!”)
舉一反三,從“法律黨”在“南海仲裁”鬧劇的表演可以看出他們是啥東西——誰給錢就說誰有理,沒理攪三分,得理不饒人,專門用“程序正義”忽悠人,誰出高價幫誰說話的狗:法律走狗、法律打手、法律娼妓、法律奸商,法律流氓,帶執照的法律無賴,強詞奪理、胡攪蠻纏的專業戶。
百年“國際仲裁”,明明對中國無益有害,“法律黨”為何就是死不悔改?私利所在。如此而已,豈有他哉。(與其說是“模范黨員律師”,不如說是“模范內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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