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99国产精品尤物-国产高清色播视频免费看-男生肌肌往女人桶爽视频-精品国产-91PORNY九色|www.jqdstudio.net

|  站內搜索:
網站首頁 > 時事聚焦 > 深度評析 > 閱讀信息
云俊德:五問“作業本”孫杰侮辱邱少云案
點擊:  作者:云俊德    來源:81號高地  發布時間:2016-09-22 09:03:21

 

1.webp (2).jpg 

 

此事沸沸揚揚,全國乃至國外都聞名了。我不多做敘述。

 

  今天呢,就此案的判決,我提五個問題。提之前,先看一段法律。

      第二百四十六條【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分別以侮辱罪或者誹謗罪定罪處罰。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中網絡誹謗罪司法解釋: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被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由于網絡已經成為被廣泛應用的信息傳播介質,法律條文能有效地規范人們的行為,并在司法解釋中說明具體量化的入罪標準。將刑罰設置在三至七年,也體現了刑法量刑的罪行均衡原則,做到罰當其罪。也是向人們實時地敲響法律的警鐘,不可放任自己的行為。

 

      看完之后,我提五問?

 

     第一:為什么有關部門與領導無動于衷?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里規定,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  相關圖書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這里所謂“告訴的才處理”,是指犯誹謗罪,被害人告發的,法院才受理,否則不受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誹謗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當地群眾公憤的;誹謗外國人影響國際關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訴或不能告訴,人民檢察院應提起公訴。

 

為何長期以來,我們的英雄英烈任由這些人侮辱,造謠,誹謗,而有關部門和領導無動于衷?是不知道還是麻木不仁,還是感覺無所謂,還是什么原因?

 

被起訴以來,作業本雖然受到壓力,卻依舊不思悔改,在一年半以來,屢次積極參與造謠煽動社會動亂,造謠抹黑中國人民,并經常將攻擊矛頭對準黨和政府。在8.12天津爆炸期間,日本地震期間,利用和頤酒店、魏則西事件、巴黎恐怖襲擊等社會事件,總之,任何社會事件,作業本都可以利用之來制造民眾和國家的對立,含沙射影攻擊中國體制,制造民眾與國家的對立,煽動仇恨與動亂,是作業本的常態。

 

刑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一款 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目前,作業本的粉絲已經達到了900多萬,其影響力和破壞力可想而知。

 

  秦火火都判了,而作業本這么長時間,這么壞的言論和影響,有關部門卻一直缺位。

 

第二、為什么是私人起訴?

 

關于網絡誹謗邊界與懲罰,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表示,出臺《解釋》,也同時明確了網絡誹謗適用公訴程序的條件,對于“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七種情形,即使被害人沒有提起訴訟,也將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英雄與烈士為國家為民族獻出了生命,卻死后還要被侮辱誹謗。如果烈士有后人還好說,沒有后人怎么辦?是不是該由事發地或當事人所處地域的有關部門提起國家公訴?

 

第三,量刑問題是不是偏輕?

 

關于網絡誹謗邊界與懲罰,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表示,出臺《解釋》,明確了對于在信息網絡中“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認定、入罪標準及適用公訴程序的條件。

 

在認定上,《解釋》規定,“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而在入罪標準上,則進行了嚴格的量化區分。孫軍工稱,瀏覽量5000以上、轉發數500次以上的規定,是“經實證研究和專業論證”后作出的規定。但《解釋》同時規定,“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后果的”,則不論瀏覽或轉發數,直接認定為情節嚴重,依法予以刑事處罰。

 

  作業本和加多寶侮辱,誹謗邱少云一事,持續時間多久,影響深遠,危害之大,單從微博、微信和qq空間等轉發數量難以估計,是標準500的多少倍?單看作業本侮辱邱少云那篇的轉發量,就知道多少了。

 

判決中,大興區人民法院認為:

 

1、孫杰(作業本)發表的言論是對邱少云烈士的人格貶損和侮辱,屬于故意的侵權行為;

2、孫杰(作業本)該言論通過公眾網絡平臺快速傳播,已經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影響,傷害了社會公眾的民族和歷史感情,同時損害了公共利益;

3、孫杰(作業本)該言論給邱少云烈士的親屬帶來了精神傷害;

4、被告加多寶公司的言論及互動在網絡平臺上迅速傳播,遭到了廣大網友的譴責,產生了較大負面影響,再次給邱少云烈士的家屬造成了精神損害,加多寶公司作為國內知名飲料廠商,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在其為慶祝“銷量奪金”精心策劃的“多謝活動”中未盡到合理審慎的注意義務,存在主觀上的過錯,應當對其言論產生的負面影響和侵權事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以上事實,法院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前后對比,這還是普通的民事侵權嗎?法院的判決是不是輕了?里面是不是有什么情況呢?

 

      四,加多寶該承擔什么責任,接受什么處罰?

 

原告在法庭上訴稱,孫杰與加多寶公司以違背社會公德的方式貶損烈士形象用于市場營銷的低俗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據察網消息,上述“貶損烈士的營銷”指的是加多寶為慶祝公司成立20周年所精心策劃的“多謝行動”。2015年4月15日,加多寶感謝香港、東莞等幾個城市,屬于“多謝活動”的引子; 4月16日進入“多謝活動”的主體部分。4月16日上午9點到10點,加多寶依次重點感謝了@作業本、@劉春、@陳朝華、@任志強、@張碧晨、@華少、@許小年、@李開復、@六六、@羅永浩、@西門不暗共十一位名人,除了華少和張碧晨是《中國好聲音》(由加多寶贊助播出)的明星,其他9位均為著名的公知大V;隨后,加多寶又感謝了@中國新聞網、@新華社中國網事等媒體,然后是一些娛樂界人士和有一定影響力的一般網民。可見,打頭陣的這11位名人大V是主角,其中9位是著名反共公知。可見這次微博營銷帶有非常鮮明的政治色彩。

 

對這9位公知的感謝辭,加多寶策劃團隊進行了精心的研究,比如作業本的“燒烤”(侮辱烈士與革命),李開復的“不造夢”(調侃中國夢),任志強的“仗義發言”(指向言論自由),許小年的“發展非公經濟”(要求私有化改革)等,都有著特定的政治內涵。

 

作業本是“多謝活動”中主角的主角。4月16日早上,加多寶第一個感謝的就是@作業本。該公司微博賬號“加多寶活動”發博文稱:“多謝@作業本,恭喜你與燒烤齊名。作為涼茶,我們力挺你成為燒烤攤CEO,開店十萬罐,說到做到。”而孫杰用“作業本”的賬號于2015年4月16日轉發并公開回應:“多謝你這十萬罐,我一定會開燒烤店,只是沒定哪天,反正在此留言者,進店就是免費喝!!!”

 

作業本與燒烤齊名,是因為他在2013年曾發布微博稱“由于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動不動最終食客們拒絕為半面熟買單,他們紛紛表示還是賴寧的烤肉較好”。作業本發表侮辱邱少云和賴寧言論后,@張發財積極跟進評論,作業本又轉發評論。作業本和張發財應該是受到袁騰飛將毛岸英稱作“掛爐烤鴨”的啟發,從而將邱少云和賴寧比喻做烤肉。此后,迫于輿論壓力,作業本刪掉了那條微博,但是,作業本卻每每以此為豪,將吃“燒烤”變成一種行為藝術,吃烤肉在作業本那邊變成了吃革命烈士、民族英雄血肉的象征和隱喻,借此發泄作業本對民族、對國家、對烈士的不滿和憎恨。這種變態的行為藝術及其內涵,只要是在網絡上待過一段時間的人都會知道。

 

加多寶和作業本利用侮辱烈士進行炒作,引爆了輿論,遭到網民指責。

 

作業本和加多寶這次營銷,除了曹林等少數公知力挺外,遭到包括共青團中央在內的愛國平臺、愛國網友一邊倒的嚴厲批評。2015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對共青團引領團員青年就網上侮辱邱少云烈士的現象進行抨擊提出表揚。

 

大興法院的判決中認為:被告加多寶公司的言論及互動在網絡平臺上迅速傳播,遭到了廣大網友的譴責,產生了較大負面影響,再次給邱少云烈士的家屬造成了精神損害,加多寶公司作為國內知名飲料廠商,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在其為慶祝“銷量奪金”精心策劃的“多謝活動”中未盡到合理審慎的注意義務,存在主觀上的過錯,應當對其言論產生的負面影響和侵權事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那加多寶究竟該承擔什么責任?誰來定性,別含含糊糊。作為一個企業,應該承擔起什么樣的社會責任?我們不能只盯著作業本,作業本肯定跑不了,不能忽視對加多寶的關注與追責。

 

      五、有關媒體的責任該怎么承擔,相關的監管法律和處罰措施有沒有?

 

據察網消息,在前前后后這些年里,在愛國網友與反共公知網戰的同時,包括共青團中央在內的諸多愛國賬號,遭到了加多寶資本聯合新浪采取的刪帖、屏蔽和限制轉發等及其不正常的技術控制。

 

1.webp (3).jpg

 

加多寶資本聯合新浪微博一起刪帖,反而更加引起了網民的不滿。

 

深圳東方港灣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但斌指出:

 

【過去幾年我是少數大聲質疑加多寶肆意刪帖、掩蓋真相,挑動國企民企矛盾,從公私合營這段歷史牟利的人!今天發展到刪@南平團市委 @中國青年網 @中國搜索 @獨家網 等一批批評加多寶的微博 ,更惡劣的竟然連@共青團中央 發起的微博調查活動也一并屏蔽!想起其在兩會期間的公開信,誰給了加多寶如此大能量】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一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基本深入人心。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黨全國上下轟轟烈烈的學了很長時間。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發表重要講話中指出:任何人都不得凌駕于國家法律之上。


  曾經正國級的人物違反黨紀國法都被繩之以法了,作業本之流的危害不一定就比貪污幾千萬上億等等刑事犯罪危害小,卻僅僅賠禮道歉。


  當然,我們不是專業的法律人士,我們也不以民意來決定或影響司法判決。

責任編輯:紅星
特別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僅供大家學習參考;

2、本站屬于非營利性網站,如涉及版權和名譽問題,請及時與本站聯系,我們將及時做相應處理;

3、歡迎各位網友光臨閱覽,文明上網,依法守規,IP可查。

熱點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點贊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圖片新聞

    友情鏈接
  • 北京市趙曉魯律師事務所
  • 186導航
  • 紅旗文稿
  • 人大經濟論壇
  • 光明網
  • 宣講家網
  • 三沙新聞網
  • 西征網
  • 四月網
  • 法律知識大全
  • 法律法規文庫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檢察院
  • 中央紀委監察部
  • 共產黨新聞網
  • 新華網
  • 央視網
  • 中國政府網
  • 中國新聞網
  • 全國政協網
  • 全國社科辦
  • 全國人大網
  • 中國軍網
  • 中國社會科學網
  • 人民日報
  • 求是理論網
  • 人民網
  • 備案/許可證編號:京ICP備15015626號-1 昆侖策咨詢服務(北京)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舉報郵箱:kunlunc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