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主席的一生,先后為我國從傳統的農耕社會向現代社會轉變開拓了兩條道路,即中國革命的道路和中國社會主義工業化、現代化的道路。
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道路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通過土地革命和工農聯盟,在農村形成武裝割據的根據地,走農村包圍城市,最后奪取全國政權的新民主主義的革命道路。圍繞這條道路,我們黨形成了一整套新民主主義革命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策略,保證了這條道路的成功和新中國的建立,中華民族從此站起來了。
第二條道路是新中國的社會主義工業化、現代化的道路。這條道路可以概括為:通過生產資料所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建立全民所有制和農村人民公社集體所有制兩種公有制形式,以國家工業化為先導,以公社工業化為補充,實行兩條腿走路和分步走的方針,依托計劃經濟體制和市場機制,用50年的時間,建成強大的社會主義工業化強國,完成由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化社會的轉型。這后一條道路的意義絲毫不亞于前一條。為了保證這條社會主義的工業化、現代化道路的成功,毛澤東提出了無產階級專政條件下繼續革命的理論,并在實踐上從上層建筑和思想文化領域進行了艱苦的探索,采取了多種形式,積累了豐富的歷史經驗。新中國六十多年的歷史,已經從正反兩個方面證明,只有毛澤東的社會主義工業化道路才能復興中國。
對毛澤東的第一條道路,除極少數堅持反共立場的人還在不斷進行歷史虛無主義的解構以外,整體上已經被歷史所證實和人們的認可。但是,對毛澤東的第二條道路和與其相適應的繼續革命理論,則至今還存在很大的爭議。幾乎所有的第一代領導人逝世以后的評價都是完美的,唯獨毛澤東的歷史評價卻保留著一個“晚年錯誤”的評價。在我看來,這個偉大的“晚年錯誤”主要就是兩件事和一個理論:人民公社、文革和繼續革命理論。
今天,我們紀念人民的領袖毛澤東,就專門說一說毛澤東晚年的這個偉大的錯誤,特別是農村人民公社制度和我國工業化、現代化的關系問題,看看這些錯誤的偉大之處。
今天的人們對人民公社的誤解太多了,右派就不用說了,基本上從感情上就對這一制度是排斥的,甚至是仇視的,所以是徹底否定,聽到這個名字就反感。就是在左翼,也有相當多的同志認為搞早了、搞糟了,是官辦經濟,說的好聽一點,是一種不成功的探索,列出問題一大堆。那么,人民公社制度的本質到底是什么?我這里概括一個定義:人民公社制度,無非是在大于高級社(現在的村級)的鄉鎮一級的規模上,建立一種集體所有制的經濟體制,使其更加適應農村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便于向生產的深度和廣度進軍,以利于這會主義的農業現代化和農村工業化。這就是問題的本質。請大家注意,在這個意義上,甚至什么“以糧為綱”、“政社合一”、“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等等,都只是人民公社制度的階段性特征,而不是她最本質的特征。
至于公社制度與工業化的關系,我們就從現存的集體經濟典型談起。
一、如何認識南街、劉莊、華西這樣的典型
任何典型都是特定時期極具時代特征的有代表性的個案,這些個案代表著一定時期經濟社會的發展方向、路線和道路。合作化時期,毛主席總結了一大批典型,并匯編入《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一書,還親自寫了一百多條按語。那些典型代表新中國農民從個體農業走向合作化的歷史趨勢。人民公社化以后,我國農村又涌現了一大批典型,最具代表性的是大寨,成為全國農村學習的榜樣。那些典型代表著農村集體化以后展開大規模農業基本建設的歷史趨勢。再后來,又有很多新的典型,大家知道的鄉鎮企業的典型有天津的大邱莊,當時可是全國有名,后來夭折了。但同時還有一大批同類的典型,像河南的劉莊、江蘇華西、河北的周家莊、黑龍江的興十四村等等,一直到現在,被稱為農村集體經濟的典型村,全國有幾千個,有的說有上萬個。這些典型代表著農村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歷史新階段。
在所有堅持集體經濟的典型之間,我們還可以細分。一種是靠原來的社一級的組織和體制發展起來的,如周家莊的公社體制,代表了在一般農業地區的公社制度是完全可以發展起來的。北京郊區也有一批類似的典型,有改革前就過渡到公社核算的,改革后仍堅持發展社一級集體經濟,我稱為后公社體制,如海淀的東升鄉等,現在的鄉級集體有上千億資產。說明公社制度在城市化地區也可以順利實現傳統農村的城市化轉型。一種是在公社體制撤銷后,以村為單位發展起來,然后擴展帶動周邊村莊統籌發展,形成很大的規模,如華西的大華西體制,山東龍口的南山集團。雖然表面上看仍是村級經濟,但他們實際上起到了原來公社的功能和作用。此外,更多的則是以村為單位各自為戰,如劉莊、南街、東北的興十四村等,都是堅持村級體制。
如果把這些典型上升到我國農村現代化發展道路的高度來總結,那么,華西、南街、劉莊這一批典型的共同特征是:
1、至今都在堅持集體經濟;
2、在農業經濟為主階段都進行了農業基本建設;
3、在后來的發展中都實現了農村工業化;
4、在工業化的基礎上都完成了城鎮化改造。
這幾條是這些典型的主要特征,正是這些特征集中反映了我國農村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普遍規律。這個普遍規律,就是毛主席為新中國制定的社會主義工業化、現代化發展道路的三部曲。具體說,就是依托人民公社的集體經濟體制和組織形式,通過大規模的農業基本建設先解決糧食即吃飯溫飽問題,然后在通過發展多種經營和社隊企業,調整產業結構,推進公社工業化,最終實現農業的現代化和傳統農村社會的現代化轉變。用華西人的說法,就是六七十年代造田、八十年代辦廠、九十年代建城。這個通俗的概括,反應了我國農村現代化進程不同歷史階段的時代主題。
在這里,人們一般沒有注意到公社和傳統村莊的區別,即規模上的不同。傳統農村社區,即自然村、行政村,是千百年來農業社會發展的結果,與農業生產活動相適應。但是,在進入現代工業社會以后,由于工業化進程產生的經濟和人口的相對集中的趨勢,必然造成這種空間布局結構的分化,加快農村的城鎮化進程。這就需要在城市之下、村莊之上找到一種能夠適應農村工業化發展趨勢的生長極,集聚點和組織載體。所以,按照毛主席的工業化戰略,農村工業化的主要組織載體是“公社”而不是自然“村落”。就一般的村一級而言,絕大多數不會成為工業社會的區域經濟中心,只有在鄉鎮一級,即原來的社一級才能成為農村地區的區域經濟中心。所以,就一般趨勢而言,農村工業化的載體只能是人民公社的社一級,而不能是生產隊和大隊一級,所以不能搞“村村點火、戶戶冒煙”。正是因為這種客觀趨勢的存在,毛主席才說人民公社制度建立的更深遠的意義,是找到了農村逐步實現工業化的道路。解散公社以后,雖然鄉鎮企業異軍突起,但是,由于失去公社這樣的集體經濟體制和組織形式,最終難免陷入被私有化和在競爭中被淘汰的后果。
這就是這些村級典型卻不能在全國大規模推廣發展的根本原因。很多人認為集體經濟的典型是不錯,但是不能復制,沒有推廣價值。原因到底是什么?全國幾十萬個行政村,集體經濟的典型才幾千個,才百分之一二。難道其他村都不具備條件嗎?根本原因在于取消了人民公社集體經濟體制,國家放任村自為戰、戶自為戰,必然造成農村生產要素凈流出,而不能在鄉鎮一級實現本土性集中集聚。這里有一個重大問題,即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與國家、政府的關系問題。現在的問題,恰恰是缺乏國家和各級政府對集體經濟組織在法律地位、經濟產業政策、財政和金融政策、土地利用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使其處于放任自流的尷尬處境而自生自滅。而我們的一些同志卻還在研究發展所謂的“民營集體經濟”問題。難道分田以后的三十多年還不是民營嗎?為什么集體經濟不能大面積發展起來?離開了國家宏觀政策的保障,集體經濟再怎么民營化,也改變不了目前的尷尬狀態。
過去有人民公社六十條,公社解散后有什么?除了憲法中的土地集體所有制的原則規定外,有什么保護集體經濟的法規嗎?有專門管理、指導、服務于集體經濟的政府機構嗎?集體經濟組織的法律主體是誰?有什么權力和責任義務?誰能說的清除?私人工商業、資本主義工商業還有全國性工商業者聯合會,有專門的銀行金融機構,那么集體經濟可以有全國性的聯合會嗎?有服務于集體經濟的金融機構嗎?過去的農村信用社成了銀行,與集體經濟還有1毛錢的關系嗎?集體企業要上市,你都登記不了,必須改成自然人持股的有限責任公司,最多不能超過50人。法律上哪有集體經濟的地位?
二、正確理解人民公社制度的一個不能和四個視角
正確認識人民公社制度,必須要堅持“一個不能”和把握“四個視角”。一個不能,是不能將58年“左”的錯誤作為批評公社制度的根據。
1958年在從合作社到人民公社化的過程中,出現了大量非理性的做法,“左”的東西很多,形左實右的東西也很多,共產風、一平二調、浮夸風、吃食堂、急于取消商品交換、取消按勞分配、窮過渡等等,上上下下頭腦不冷靜,這些都是深刻的歷史教訓。但是,對人民公社這段歷史和我國農村的一項基本制度安排的研究,不能僅僅停留在對58年人民公社初起時期混亂狀況的批評上,當時的很多“左”的嘗試和盲目的做法,(這些極左的做法也并不是毛澤東所提倡的,而且也是毛澤東最早提出加以糾正的)后來逐步被糾正了,最后形成“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體制和組織形式,有了人民公社60條,才成為基本定型的制度安排。研究一種制度或經濟模式的優劣,不能以她不成熟階段的特征為標準,而是應該以基本定型的特征為對象。所以,對58年“左”的錯誤的批評,并不能代替對人民公社制度的評判。
出現“共產風”等左的錯誤,分析其中認識上的原因,有以下幾個重大原則問題沒有搞清楚,而這些問題恰恰是毛澤東在公社化運動中不斷提出和解決的。
1、混淆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界限。從一般黨員到黨的高級干部,甚至中央層面的領導人,在當時都嚴重忽視這一重大的帶根本性的理論問題,提出“跑步進入共產主義”,幾年“超英趕美”等不切實際的口號。在公社中,也盡可能地擴大供給制的共產主義因素,如食堂吃飯不要錢等。
2、混淆全民所有制與集體所有制的界限。沒有認真區別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所以出現大量“一平二調”的“共產風”,包括土地在內什么都是公家的、公社的,合作社之間的界限被無條件打破,財產和勞動力無償調撥,嚴重侵犯農民家庭和合作社的財產權。一直到毛澤東再三強調后,多次反復后,才在六十條中最后確定下來。
3、急于取消商品生產和貨幣交換。人民公社是搞商品性生產還是自給性生產,這在當時也是個糊涂認識。人們一般把商品生產和資本主義相聯系,認為既然向共產主義過渡,就應該加快消滅商品生產和貨幣交換。毛澤東對此提出反對意見,強調人民公社還是要大力發展商品生產,才能拿出更多的產品與國家和社會交換,才能增加農民收入和集體積累。
4、認為“窮過渡”比富裕了再過渡容易。當時黨內高層很多同志存在著“窮過渡”比富裕以后再過渡到共產主義容易的思想認識。這些意見不但在實踐中反復被毛澤東所批評和糾正,而且,毛澤東還提出了過渡的條件必須是公社的資產大于大隊、大隊的資產大于生產隊的標準,否則就是平調。
5、忽視了工農業發展的比例關系問題,破壞了綜合平衡。在國家工業化正在起步和農業特別是糧食問題還沒有基本解決之前,過早地推進農村公社工業化,大量抽調農村勞動力進入非農產業是違背客觀經濟規律的,這已經被58年的實踐所證明。
除了這個問題以外,如何正確總結和評價人民公社制度,需要注意一下幾個不同的角度,并且要把他們綜合起來考慮。
第一、農業現代化的視角。
這是從農業生產力發展的角度看人民公社,即如何看待公社體制對農業現代化的適應性。如果僅從農業生產勞動的組織形式上看,那么不但公社的組織規模太大,而且,連生產大隊的組織規模都是大的。但是,如果從生個農業產業體系的角度看,就完全是另一回事。首先是大規模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需要在比村更大的范圍上進行組織;其次是農業產業鏈條的延伸不能在每一個村級組織上獨立完成。如生產資料供應、農產品收購,農產品加工貿易、農業技術推廣、農村合作金融(信用社)等等都需要在社一級來組織;第三,至于農業生產過程的組織,有生產隊這一級就可以了。所以,三級體制中,各級職能不同,又不可缺少。解散公社的理由是農業生產適合家庭經營。那么,對照上面三個方面,只有最后一點能對上號,而生產以外的環節就避而不談了,這能講的通嗎?
如果說最初的互助合作是貧苦農民直接為了維持簡單再生產的需要,那么,后來的合作化、公社化以及大規模的農業基本建設,則完全是為了農業擴大再生產的需要。農業要發展,要擴大再生產,就必須要對我國傳統農業的自然物質條件進行全面改造,包括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修建水庫、打井、灌溉渠道、農田排灌系統等;大規模的農田改造,平整土地、改良土壤、修建田間道路、山區建設梯田等;還包括為推進農業機械化創造耕作條件。很顯然,這些大規模的農業基本建設在規模較小的合作社的基礎上會受到了局限,于是產生了并社的需求。這是人民公社在并社的基礎上產生的直接原因。后來的實踐也證明,我國農業生產條件的徹底改造,也恰恰是在人民公社體制時期完成的;中國人的吃飯溫飽問題,也恰恰是在70年代后期就已經基本解決的。實際上,后來的人民公社不但完成了農田水利等基本建設,而且在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上也已經配置完備,每個公社都有了供銷社、信用社、收購站、糧站、科技推廣站、獸醫站、以及水利、電力、農機、良種、植物保護等服務機構或專業人員,在農業上已經完成了由落后的、分散的小農農經濟向現代大農業的轉變,形成了完整的農業產業體系。
第二,農村工業化的視角。
如果從整體上講人民公社與我國工業化的關系,那么,首先,在國家工業化的第一階段,是為國家工業化起步提供原始積累,同時解決農業特別是糧食問題;其次是在第二階段開始農村的工業化進程;第三,完成城鄉一體化進程。如果說合作社是為了農業擴大再生產的需要,那么,人民公社則已經不僅僅是農業發展的需要,而是向生產的深度和廣度進軍的需要,也就是后來提出的農村工業化的需要。
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轉變,包括生產方式上的工業化改造和社會產業結構的根本變革,即由農業經濟為主轉變為以現代工業經濟為主,這也是一個國家或地區是否完成工業化轉型的主要標志之一。在人民公社問題上,人們往往只注意到她是對農業現代化的一種制度安排,而忽視了人民公社恰恰同時又是對農村工業化的制度安排。毛澤東之所以產生這一思想,是在總結蘇聯社會主義建設的經驗教訓中得來的。實際上,在1956年他編輯《中國農村社會主義高潮》一書的按語中,在談到你并社問題時,就已經考慮到小社隊生產力進一步發展的局限性。他在58年談到56年講十大關系的問題時說:“我為什么講十大關系?十大關系的基本觀點就是同蘇聯比較,除了蘇聯的辦法以外,是否還可以找到別的辦法,能比蘇聯、東歐各國搞得更快更好。”我們知道,蘇聯的工業化是國家一條腿走路的方針,在農村搞的是集體農莊,不能搞工業。毛澤東認為我國的人口多,底子薄,工業化不能只靠國家一條腿走路,在農村還要有人民公社的工業化。這也是58年毛澤東不同意有些地方并社以后叫集體農莊的原因,認為叫人民公社好,人民公社可以是農、工、商、學、兵的綜合體。在這個意義上,毛澤東的人民公社的制度安排,是他整個工業化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而絕不僅僅是為了解決農業問題。他實際上確定了我國城市的、以國有經濟形式為載體的國家工業化和農村的、以人民公社集體所有制經濟為載體的公社工業化兩條腿走路的發展戰略。這才是毛澤東的中國式社會主義工業化道路的主要內容,也是他堅持人民公社制度的根本原因之一。否定人民公社的人根本不敢正視這個問題,他們只是拿農業的問題來說事,攻擊一點、不及其余,以農業不適合集體勞動為由,就把人民公社否定了。但是,歷史的進程并不支持他們的短視。人民公社后期社隊企業的發展和后來鄉鎮企業的異軍突起,強有力地證明了毛澤東的“光明燦爛”的戰略遠見。只是他們還自以為是地認為是私有化改革的勝利成果,卻不知后面巨大的陷阱會接踵而至。斷送了人民公社體制,也就斷送了我國社會主義工業化的一條腿,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也必然變質,蛻變為國際資本主導的半殖民地性質的附庸經濟。
第三,社會主義公有制不斷提升和完善的視角。
人民公社“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制度安排,具有很大的制度調整和完善的過渡空間。一方面,隊為基礎,更適合于農業的生產過程,甚至可以容納統一經營條件下的家庭承包。但是,農業產業中生產過程以外的各環節,就不再適于家庭承包了,需要大隊和社一級統一組織。另一方面,從農民增收的來源、農村多種經營的發展、農村工業化的發展要求看,又需要更多的在社一級進行組織和統籌。這就是三級體制的好處,它兼顧農業和工業的發展,能容納不同階段的生產力水平,自身調整和過渡空間很大,對農村生產力的發展和產業結構的變革有很強的適應性。所以,毛澤東的人民公社發展戰略是隨著生產力水平的不斷提高而逐步過渡,由基本隊有到基本社有,最終發展到全民所有制。他說:“農村人民公社制度的發展,還有更為深遠的意義。這就是,它為我國人民指出了農村逐步工業化的道路,農業中的集體所有制逐步過渡到全民所有制的道路。”他在強烈反擊“一平二調”的“共產風”的同時,曾經反復叮囑黨的高級干部,在體制過渡問題上不能急,不能靠“一平二調”。他說:“我們將來實現這個轉變的一個決定性的條件,是社有經濟的收入占全社收入的一半以上。在轉變的時候,是隊共社的產,而不是社共隊的產。社員在這種‘共產’以后,比在這種‘共產’以前有利。”在人民公社以農業經濟為主的發展階段,公社體制內的生產和分配主要在生產隊一級,大隊和社一級經濟實力還沒有發展起來。當農業問題基本解決以后,公社工業化進程逐步展開,隨著多種經營和社會企業的發展,這種格局必然會逐漸發生變化,形成社和大隊經濟實力逐漸反超生產隊的格局。這時,人民公社三級體制逐步過渡的功能就會發揮作用,以適應生產力的新發展和產業結構的新變革。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到,公社工業化進程是其內部體制提升的決定性前提條件,而公社制度本身又是公社工業化進程的體制支撐和組織載體。這一趨勢的進一步演變,特別是公社工業化的充分發展,在國家宏觀計劃的指導下,必然使國家和公社的兩個工業化進程互相滲透、互相支撐,形成規模有大中小、產業有高中低不同層次的合理分工和布局,使城鄉經濟逐漸走向融合和一體化。從這個角度來看,毛主席的兩條腿走路的工業化,人民公社的工業化,加上人民公社的三級體制逐漸過渡升級,是一個宏大的社會主義工業化、現代化發展戰略,不是僅僅早看了五十年,而是更遠,甚至可以說是百年戰略。因為他認為,就是過渡到公社核算,也不能馬上過渡到全民所有制,公社之間還要有差別,還要發展一段時間才行。如果聯系到他的社會主義不發達階段和社會主義發達階段的劃分,可以說在公社過渡到全民所有制以前都是不發達階段,那么,這不是需要近百年的奮斗嗎!
第四、傳統農村社會轉型的視角。
毛澤東的人民公社體制,不但是解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農業、農村工業化、農村經濟組織形式等問題的體制安排,同時還是解決傳統農村向現代化轉型的社會結構和組織形式問題的體制安排。現在炒的混亂不堪的城市化、城鎮化問題,實際上就是傳統農村的社會結構變革問題。從一般理論上講,工業化進程的結果必然是傳統農村社會的城市化或城鎮化。但是,以資本為主導的工業化、城市化是剝奪農村的,是迫使農民離開自己的家園進入城市,成為城市的產業后備軍、雇傭勞動者。城鄉二元結構的形成,廣大農村的凋敝和農民的貧困,正是早期資本主義工業化的最初結果。毛澤東對此非常清楚。他十分關注城鄉關系、工農關系,把鞏固工農聯盟作為黨的重要的政治基礎和施政內容。中國的現代化問題,最困難是如何解決農民問題,是如何把幾億農民帶進現代工業文明的問題。所以,在制度設計上,不但要解決產業經濟上的工業化問題,而且要解決社會結構的轉型問題,解決好城鄉關系和工農關系問題。通過什么途徑、什么組織形式和體制安排來解決?毛澤東的答案是人民公社制度,而不是現在炒的火熱的、混亂不堪的城市化。1958年,在毛澤東主持制定的《關于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中也曾指出: “人民公社是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結構的工農商學兵相結合的基層單位,同時又是社會主義政權的基層單位。----現在也可以預料,在將來的共產主義社會,人民公社將仍然是社會結構的基層單位。”注意,毛澤東并不把自然分布的村落作為未來社會結構的基本單位,而是已經考慮到公社工業化將導致的農村經濟和人口的相對集體的趨勢,這難道不是一種以公社為載體的小城鎮嗎?所以,毛澤東一般不講城市化,毛澤東要的是人民公社化。我曾經撰文論述城鎮化問題,指出真正中國特色的城鎮化,是毛澤東的公社化。但是,在鄉鎮企業大面積私有化以后,小城鎮建設又到哪里去了?農村失去了人民公社集體經濟體制以后,農民不是大規模進城了嗎?出現了“留守兒童”、“留守老人”的社會問題?房地產開發拿走了農民的土地,養肥了一批資本家,又有幾個農民工買得起房?城市化也好,城鎮化也罷,一旦失去了國有經濟和人民公社集體經濟體制的支撐,就必然走上資本主義的老路,陷入深刻的社會矛盾。這才是毛澤東比大師們看的更遠、更明白的根本所在。
包括其他社會問題,如社會保障、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等,也都是在公社集體經濟體制的框架下逐步解決。不論是公社化的初期,還是后來的五七指示,都已經包含了這些思想。1960年1月5日,在閱讀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國營人身保險是勞動者在遇有不幸事故、喪失勞動能力或家庭撫養人死亡時得到物質保證的形式之一”這句話時,毛澤東批注:“公社辦起來了,就保險了。”
1、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僅供大家學習參考;
2、本站屬于非營利性網站,如涉及版權和名譽問題,請及時與本站聯系,我們將及時做相應處理;
3、歡迎各位網友光臨閱覽,文明上網,依法守規,IP可查。
作者 相關信息
內容 相關信息
? 昆侖專題 ?
? 十九大報告深度談 ?
? 新征程 新任務 新前景 ?
? 習近平治國理政 理論與實踐 ?
? 我為中國夢獻一策 ?
? 國資國企改革 ?
? 雄安新區建設 ?
? 黨要管黨 從嚴治黨 ?
圖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