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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在兩份判決書中,最大的悲哀是法院既然意識到“狼牙山五壯士”案和邱少云案的本質是與國家民族利益連在一起的,可是法官卻沒有任何國家和民族的觀念,只是從個人名譽爭執的角度上去審理案件,犯了原則性的錯誤。
無論是9 月20日勝訴的“邱少云案”,還是今年6月27日宣判的“狼牙山五壯士案”,在一片歡呼聲中,我卻感到無限悲哀!
邱少云烈士是1952年10月在抗美援朝戰爭中英勇犧牲的,“狼牙山五壯士”是1941年9月在抗日戰爭中,有的犧牲,有的負傷,六位英雄都是為了保衛祖國,在抗擊帝國主義的侵略戰爭中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解放后,“狼牙山五壯士”和邱少云的英雄事跡被編入義務教育教科書,被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國家和人民視為當代中華民族抗擊外敵入侵的民族英雄。
時過幾十年后,中國進入了改革開放時期,“狼牙山五壯士”遭到來自《炎黃春秋》的誣陷;邱少云遭到孫杰(作業本)和“加多寶”的侮辱。這些為了革命,為了新中國的解放,為了保衛祖國,為了黨和人民的利益而犧牲的英雄們為什么會在改革開放后遭到如此不幸的遭遇?
在一個時期以來的歷史時期中,在這個連開國領袖都可以任意誣陷和侮辱的年代里,不單只是“狼牙山五壯士”和邱少云有如此的遭遇,劉胡蘭、董存瑞、黃繼光和雷鋒等許多革命烈士也難逃如此厄運。有人造謠說,劉胡蘭原來是被鄉親所殺,董存瑞在執行任務前還在罵班長缺德、黃繼光堵槍眼不合理,雷鋒日記全是造假……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前蘇聯有一位女英雄名叫“卓婭”。 1941年10月,18歲的卓婭參加了游擊隊,不久,在莫斯科郊外彼得里謝沃村焚燒德軍馬廄時,不幸被捕。在接受德軍審問中,卓婭表現得非常英勇,被法西斯處以絞刑而英勇犧牲。后來,卓婭被追授了蘇聯英雄稱號。
卓婭在前蘇聯遭遇到同中國的邱少云、劉胡蘭、董存瑞、黃繼光、雷鋒和“狼牙山五壯士”同樣的命運,所不幸的是前蘇聯解體了,而幸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為經歷過“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預演,五星紅旗依然飄揚在中國的大地上。
嚴峻的歷史事實告訴我們,邱少云遭到的侮辱和“狼牙山五壯士”遭到的誣陷,決不是一句簡單的“玩笑”和所謂的“學術研究”,而是嚴肅的意識形態領域中的階級斗爭。
2013年1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新進中央委員會的委員、候補委員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中深刻地指出:蘇聯為什么解體?蘇共為什么垮臺?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意識形態領域的斗爭十分激烈,全面否定了蘇聯歷史、蘇共歷史,否定列寧,否定斯大林,搞歷史虛無主義,思想搞亂了,各級黨組織幾乎沒任何作用了,軍隊都不在黨的領導之下了。最后,蘇聯共產黨偌大一個黨就作鳥獸散了,蘇聯偌大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就分崩離析了。”
侮辱邱少云和誣陷“狼牙山五壯士”的犯罪正是中國當今社會意識形態領域中的階級斗爭,如果不加以重視,中國必然會成為前蘇聯第二。前蘇聯解體了,中國也必然會象美國政府所迫切希望的那樣被“四分五裂”。
郁達夫在紀念魯迅先生的大會上說:“一個沒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奴隸之邦,一個有英雄而不知尊重的民族則是不可救藥的生物之群。”
中華民族有五千年經久不衰的文化淵源,中華民族是一個英雄層出不窮的民族,中華民族不但有優秀的傳統文化,更有馬列主義與中國革命實踐相結合的毛澤東思想作指導,妄圖分裂中國的陰謀永遠無法得逞。
邱少云、劉胡蘭、董存瑞、黃繼光、雷鋒和“狼牙山五壯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英雄,是中華民族的英雄,是中國人民的英雄。正因為中國有千千萬萬個象邱少云、劉胡蘭、董存瑞、黃繼光和“狼牙山五壯士”這樣的英雄,才有新中國的今天,才有改革開放的今天,才有中國人民幸福生活的今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今天的繁榮昌盛,中國人民今天的幸福生活,是無數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鮮血換來的。我們本應該按照毛主席所說的:“成千成萬的先烈,為著人民的利益,在我們的前頭英勇地犧牲了,讓我們高舉起他們的旗幟,踏著他們的血跡前進吧!”【毛澤東:《論聯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澤 東選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九頁】革命英雄們的犧牲是為了國家獨立,人民的的解放,是為了子孫后代的幸福,是為了共產主義理想的實現,我們有什么理由去質疑他們,攻擊、誣陷、侮辱他們呢?
邱少云的弟弟和“狼牙山五壯士”中的兩個后人通過法院審判才得以勝訴,而判處被告的只是賠禮道歉,這是多么荒唐的政治玩笑。這樣的結果,因為邱少云有個弟弟,“狼牙山五壯士”中有的英雄有了后代才有可能起訴,而劉胡蘭不滿18歲就犧牲了,她沒有自己的后代。“狼牙山五壯士”中的其他人員,董存瑞、黃繼光、雷鋒等沒有子女的革命烈士在遭到誣陷和侮辱后,應該由誰來為他們起訴呢?因此,我對這兩次革命烈士案的勝訴感到悲哀。
邱少云、“狼牙山五壯士”是革命烈士,他們的革命精神是中華民族的驕傲,他們的榮譽與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存,他們的英雄事跡應該受到國家的保護,不應該任人胡說八道。
侮辱邱少云和誣蔑“狼牙山五壯士”的人們,他們的目的并不只是要侮辱邱少云和誣陷“狼牙山五壯士”這幾個人,如果這幾位英雄不是因為對黨和國家、人民的利益而作出了巨大貢獻,他們的精神成了中國青少年代代學習的榜樣,我相信,無論孫杰(作業本)還是加多寶的高管們,無論是《炎黃春秋》還是洪振快們,他們根本不可能認識邱少云和“狼牙山五壯士”中的任何一個人,他們之間根本沒有任何私人恩仇,憑什么要侮辱和誣陷他們?這些人只不過是企圖借侮辱邱少云和誣陷“狼牙山五壯士”來搞歷史虛無主義,目的就是要顛覆中國共產黨的革命歷史,推翻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人民民主專政政權。
習近平總書記說,古人說:“滅人之國,必先去其史。”國內外敵對勢力往往就是拿中國革命史、新中國歷史來做文章,竭盡攻擊、丑化、污蔑之能事,根本目的就是要搞亂人心,煽動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
所有誣陷和侮辱人民領袖和革命烈士的犯罪,“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搞亂人心”,以求亂中奪權,“煽動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
據新華社2016年6月27日報道,“狼牙山五壯士”中的兩位英雄葛振林、宋學義的后人葛長生、宋福保起訴《炎黃春秋》雜志社前執行主編洪振快侵害名譽權、榮譽權案,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于今日宣判,判決被告洪振快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西城區人民法院認為,首先,被告洪振快不僅侵害了葛振林、宋學義的個人名譽,而且侵害了相應的公共利益。
西城區人民法院判決認為,被告作為生活在中國的一位公民,對“狼牙山五壯士”的歷史事件所蘊含的精神價值,應當具有一般公民所擁有的認知。對“狼牙山五壯士”及其所體現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感情,應當具有通常成年人所具有的體悟。尤其是作為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和能夠熟練使用互聯網工具的人,更應當認識到案涉文章的發表及其傳播將會損害到“狼牙山五壯士”的名譽及榮譽,也會對其近親屬造成感情和精神上的傷害,也會損害到社會公共利益。在此情形下,被告有能力控制文章所可能產生的損害后果而未控制,仍以既有的狀態發表,在主觀上顯然具有過錯。
西城區法院認為:“狼牙山五壯士”及其事跡所凝聚的民族感情和歷史記憶以及所展現的民族精神,是當代中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來源和組成部分,具有巨大的精神價值,也是我國作為一個民族國家所不可或缺的精神內核。對“狼牙山五壯士”名譽的損害,也是對中華民族的精神價值的損害。
既然西城區法院認為“狼牙山五壯士”及其事跡所展現的民族精神是當代中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來源和組成部分,具有巨大的精神價值,也是我國作為一個民族國家所不可或缺的精神內核。那么“狼牙山五壯士”所代表的榮譽是不是一個民族國家的榮譽?對中華民族“所不可或缺的精神內核”的損害是不是對國家榮譽和國家利益的損害?
另據新華社報道,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20日對邱少云烈士之弟邱少華訴孫杰、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權糾紛案一審公開宣判,判決二被告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公開發布賠禮道歉公告,向原告邱少華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該公告須連續刊登五日;二被告連帶賠償原告邱少華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于判決生效后三日內履行。
法院認為,孫杰發表的言論是對邱少云烈士的人格貶損和侮辱,屬于故意的侵權行為,且該言論通過公眾網絡平臺快速傳播,已經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影響,傷害了社會公眾的民族和歷史感情,同時損害了公共利益,也給邱少云烈士的親屬帶來了精神傷害。法院認為,邱少云烈士生前在戰斗中表現出的舍生取義、愛國為民的精神,在當代中國社會有著廣泛的道德認同,是中華民族寶貴的精神財富,同時也是邱少云享有崇高名譽和榮譽的基礎。
既然邱少云的舍生取義、愛國為民精神是中華民族寶貴的精神財富,這種寶貴的精神財富是不是與國家利益聯系在一起?損害了邱少云的精神財富是不是損害了國家和民族的利益?
在兩份判決書中,最大的悲哀是法院既然意識到“狼牙山五壯士”案和邱少云案的本質是與國家民族利益連在一起的,可是法官卻沒有任何國家和民族的觀念,只是從個人名譽爭執的角度上去審理案件,犯了原則性的錯誤。
革命先烈是為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而獻身的,革命烈士的犧牲精神屬于國家的寶貴財富,歪曲和誣陷革命英雄的歷史就是歪曲和誣陷中國共產黨的歷史,革命烈士的榮譽與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存。損害了革命烈士的榮譽就是危害到中國國家的榮譽。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侮辱邱少云和誣陷狼牙山五壯士的犯罪就是危害了“祖國的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侮辱邱少云和誣陷狼牙山五壯士這兩個案件和沒有人申訴的劉胡蘭、董存瑞、黃繼光、雷鋒等被誣陷和侮辱的革命烈士案件決不是普通的個人名譽受損案件,不適應用憲法第3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因為損害名譽者和被損害名譽者的雙方沒有任何個人因素相聯系,誣陷和侮辱者和被誣陷和侮辱的對象決不是個人之間公民與公民的關系,而是敵對勢力與中國國家、民族利益的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雖然刑法中沒有明確規定侮辱和誹謗革命烈士的犯罪,但在侮辱罪和誹謗罪一款中可以看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侮辱和誹謗犯罪的刑罰比一般的侮辱、誹謗犯罪處刑還要重。
無論是北京西城區法院還是大興法院,對侮辱和誣陷革命烈士的犯罪只是“賠禮道歉”了事,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不過話要說回來,自從18大以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正氣正在慢慢上升,在30多年來的特色恐怖中解放出來的所謂“公正的判決”,只是人民群眾對中國共產黨新的期待。這決不是真正的“公正判決”,這樣的“公正判決”只是中國自從陷入西方法律泥潭中向正義法律的岸邊挺出了第一步。
2013年6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中強調:歷史虛無主義的要害,是從根本上否定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和中國走向社會主義的歷史必然性,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要警惕和抵制歷史虛無主義的影響,堅決抵制、反對黨史問題上存在的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
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已經過去三年多了,歷史虛無主義雖然沒有過去那樣猖狂,但中國政府對歷史虛無主義并沒有進行“堅決抵制”,在“反對黨史問題上存在的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也沒有任何進展。相反,在今年7月29日,中央黨校的王長江在授課時仍然散布共產黨“絕對不是幫助老百姓怎么掌權,不是這樣,它就是為了把老百姓弄到自己身邊,跟當時掌權的斗,說老實話,你干的事就是破壞就是搗亂。”并高調宣揚中國共產黨最終要向西方資產階級執政黨“轉型”。
面對這兩起革命烈士案件勝訴的結果,我一點也高興不起來,在一些人歡呼“勝利”的時候,我感覺到了“烈士”案勝訴背后的無限悲哀!
首發:賀濟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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