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東平,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
我今天討論的主題是關于中國教育不平等的新問題,其中兩個主要的問題,一個是農村教育問題,另一個是留守兒童問題。
一、農村教育需要底部攻堅
中國的農村教育在最近十幾年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千年未有之大變局。主要原因就是學齡人口大幅度減少和大規模的人口流動,小學生人數從1999年的1.3億人下降為2009年的1.0億人,下降了25.6%。2011年,城鎮人口常住人口比例達54%,但城鎮戶籍人口僅為38%。這兩“大”造成了第三個“大”,就是大規模的撤并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吉林、內蒙古、黑龍江、青海、山西的教學點減幅達到80%以上。在一些西部地區,一個縣原來有300所學校,撤并以后是30所,造成農村學生上學遠、上學難、上學貴、校車事故、流失輟學、留守兒童等等一系列新的問題。
針對上學遠的問題已經展開了一系列的調查。2012年國家審計署調查的1185個縣中,有833個(占70%)縣的學校平均服務半徑有所增大,初中、小學的服務半徑平均達到8.34公里、4.23公里;特別是西部地區270個縣的初中、小學服務半徑平均達到14.35公里和6.09公里,上學路成為非常艱難的道路。農村家庭教育負擔顯著增加,據2012年21世紀教育研究院在十省農村中小學的抽樣調查,農村初中生的年均教育支出包括住宿費、伙食費、交通費,為1911.5元。
在這個過程中,農村學校的面貌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出現了三種特別值得關注的農村學校:城鎮地區的大規模學校和大班額、農村寄宿制學校,還有農村小規模學校。這三類學校的問題各不相同,都很突出,非常值得關注。
在城鎮地區的大班額和大規模學校,班級規模大到難以想象的程度。尤其在河南、安徽、湖北這些人口密集的地方,100人以上的班額非常普遍。河南周口地區的一個初中,平均班額120多人,最后一排的學生只能站著上課。
國家把寄宿制學校作為解決上學遠的主要辦法。2011年農村寄宿學生總數達到2907.6萬人(小學987.8萬人,初中1919.8萬人),農村中小學生寄宿率總體達到26.6%,農村初中生總體寄宿率達52.88%。16個省初中生寄宿率超過了50%,6個省超過60%,廣西初中寄宿率甚至達到88.03%。西部12省區明顯高于全國。2011年西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寄宿率達到34.30%,初中學生整體寄宿率達到62.36%,小學生寄宿率達到19.65%。
寄宿制學校同樣存在一些實質性的問題。
(1)低齡寄宿:盡管教育部要求三年級以后才能寄宿;但事實上三年級之前開始寄宿的小學生已經非常多,累計比例高達55.4%。低齡寄宿隔斷了自然的親子關系,在很大程度上取消了家庭撫養和教育的功能;但也有好處,就是有利于為“留守兒童”提供監護和生活保障。
(2)西部農村寄宿制學校生活設施不足、條件簡陋,問題十分突出。
(3 )營養健康情況差。有幾個調查顯示,寄宿制學生的平均身高比走讀的學生要低4厘米。
( 4 )對學業成就的影響。調查顯示,寄宿制學生的學業成就明顯低于走讀的學生,在小學階段尤為顯著。
( 5 )情感、心理、安全的問題,留守兒童遭遇的校園欺凌更多。
在鄉鎮以下還有很多村小和教學點,學生低于200人的農村的小規模學校。農村小規模學校由于地處偏遠,教師和教育設施更難到達,所以質量低下,屬于小而差的狀態,但是如果把它撤掉就會造成學生的輟學。
最近這些年,國家有一系列“底部攻堅”的措施,?;荆a短板。包括2014、2015年一號文件,2014年初《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的意見》,2015年5月《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2015年11月《打贏扶貧攻堅戰的決定》,2015年11月《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中央財政投入2000億元左右,地方政府4000億,用三至五年補齊農村教育“短板”,其中有6項重要任務是:保障基本教學條件、改善學校生活設施、辦好必要的教學點、妥善解決縣鎮學校大班額問題、推進教育信息化、提高教師隊伍素質。
農村的薄弱學校到底有多大的面呢?我們現在有一個定量的數據。薄改項目覆蓋的地區包括1100個縣(中國一共有2800多個縣,占農村地區54%的縣),40%的學校,33%的學生。這個薄弱的底部的范圍比我們原先估計的20%的概念還要大得多。
二、兩個新的教育邊緣化群體
在大規模人口流動和城市化進程中,出現了兩個新的教育邊緣化群體,就是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其實他們是一個群體,都是農民工的孩子,能夠跟隨父母進入城市的叫流動兒童,沒有條件進入城市的叫留守兒童。這兩個群體的教育問題各不相同,都有待制度化的解決。
留守兒童的基本情況
據全國婦聯2013年發布的研究報告,全國有農村留守兒童6102.55萬,占農村兒童的37.70%,占全國兒童的21.88%。全國農村流動兒童達2877萬,兩者之和約占全國兒童總數的三分之一。
留守兒童占農村兒童比例,重慶、四川、安徽、江蘇、江西和湖南等省份已超過50%,湖北、廣西、廣東、貴州已超過40%。近20%的務工父母在兒童1歲前外出,其中30%在兒童出生1-3個月外出。兩歲孩子留守比例最高,為44.1%,隨后開始下降。
近1/3的留守兒童與祖父母一起居住,10.70%的留守兒童與其他人一起居住。此外,有3.37%的農村留守兒童單獨居住,類似于野生動物的狀態,是處于最危險境地、最值得關注的困境兒童。
公益組織“上學路上”發布的《 中國留守兒童心靈狀況白皮書(2015)》顯示,有15.1%的留守兒童,即近1000萬的孩子一年到頭(包括春節)見不到父母。如果保證不了每3個月見一次,孩子對于現在生存狀況的焦慮,即“煩亂度”會陡然提升。女生的“煩亂指數”還有“迷茫指數”均普遍高于男生。留守帶來的心靈創痛在女孩那里無論是深度還是持續度會更加明顯。
在女童保護項目的調查中發現,14.4%受訪教師身邊發生過兒童遭遇性侵害。
第二代留守兒童已經成為問題。最近有些報道,在廣西、云南有很多初中畢業生,甚至未畢業生就低齡結婚,其實他們都是留守兒童。結婚后馬上就生育,把孩子交給老人,自己出去打工。
流動兒童的基本情況
截止2010年11月,全國17歲以下流動兒童數量達3581萬,占兒童總數的13%。其中城鎮流動兒童數量3106萬,占城鎮兒童總數的25%。廣東?。?span lang="EN-US">408萬人)、浙江省(280萬人)、江蘇?。?span lang="EN-US">214萬人)、山東?。?span lang="EN-US">194萬人)和四川?。?span lang="EN-US">191萬人)分列流動兒童總數的前五。在大城市中,以上海為例,流動兒童要占到學齡人口的43%。
我們現在對流動兒童的制度安排,首先關注的是義務教育,流動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是納入政府視野的,有一個基本的制度性安排,就是“兩為主”的政策:即以流入地城市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流動兒童在流入地入讀公辦學校的比例,2010年為69%;2013年約為80%。但這是一個平均數,在流動兒童最為集中的大城市,這個問題更復雜一些。
流動兒童的義務教育問題,最重要的變化是2014年以來,隨著國家對特大城市人口規模的控制,流動兒童的教育機會發生了極大的逆轉,北上廣深等地高門檻限制流動兒童入學。北京將原先入學門檻的“五證”變成了二十八證,“五證”是父母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在京暫住證、戶籍所在地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北京各區縣出臺的實施細則普遍增加了多項附加或細化條件,如:父母在京務工就業證明需要提供規范有效的勞動合同、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受聘單位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實際居住證明需要提供租房合同、房主房產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半年以上的租房完稅證明、繳納水電氣和電話費銀行單據、居住地社區流動人口管理部門的登記證明等等。濟南要求外來娃入學的門檻是父母學歷在大專以上。各地都在紛紛高筑門檻,所以城市兒童的教育面臨更大的困難。
流動兒童的面臨的不僅僅是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群體要更大,但基本是在我們的關注之外。初中后的教育問題也非常大,已經有大量的初中后的兒童沉淀在城市。城市初中后的教育,上海是對農民工子女開放了高中階段的職業技術教育,每年大概有5000多個名額。而北京的初中后教育是完全不對農民工開放的。在北京的調查發現,盡管不給他們提供教育,但絕大多數農民工的子女是回不去的,還是沉淀在城市社會當中。“異地高考”的推進,各地的差別也很大。
造成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根源,就是我們采取的一種“經濟吸納、社會排斥”的城市化模式,僅僅把農民工作為勞動力資源來接受,而不給他平等的市民待遇和社會保障。這個問題的根本解決,國家的方案是通過戶籍制度改革,使更多的農民工成為新市民,這個方向無疑是正確的。2014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過《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2020年以前推動1億人落戶,提出了四個概念就是: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的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規模。剛才濟南的做法就是屬于第三類,合理確定大城市的落戶條件,把農民工的家長的學歷要求提到這個程度;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就是北上廣的做法。北上廣現在大多采取積分制的方式來落戶,但是能夠達到積分制條件的基本上都是海外精英、企業經理,農民工是不可能達到積分落戶條件的。2015年7月,廣東省發改委出臺文件,提出2020年吸收1300萬流動人口在城鎮落戶;但是,放開戶口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城市是除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以外。放開的是沒有經濟活力、沒有就業機會的城市,認為這才叫有序流動,這是完全違反市場規律和人口流動自身規律的。所以2020年究竟如何實現這么一個目標,還要畫一個巨大的問號。這是當前戶籍制度改革面臨的最大問題。
2016年2月, 國務院發布《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是關于留守兒童保護的重要的文件。這個文件強調了堅持家庭盡責,落實家庭監護主體責任。堅持政府主導。民政部門牽頭,教育、公安、司法行政、衛生計生等部門和婦聯、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參加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領導機制。堅持全民關愛。充分發揮村(居)民委員會、群團組織、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積極作用。堅持標本兼治。既立足當前,又著眼長遠,從源頭上逐步減少兒童留守現象,為農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幫扶支持。各地要大力推進農民工市民化;引導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這個過程還在繼續之中,需要大家繼續來關注和推進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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