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對民法總則草案作了126處修改。其中針對有代表提出,近年來一些人利用歪曲事實、誹謗抹黑等方式惡意詆毀侮辱英烈的名譽、榮譽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應對此予以規范。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一條規定: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此消息一出,引發網民廣泛熱烈共鳴,輿論給予充分肯定和褒揚。如此順應民意的大好舉措,卻令北大法學教授賀衛方如坐針氈。3月13日,賀衛方連發兩條“緊急呼吁”微博炮轟“修法”,稱立法保護英烈“太恐怖!”,令網友瞠目。
賀衛方極力反對立法保護英烈,先入為主地宣布認定英烈的標準不確定,稱要容得下對假英烈的質疑,看起來冠冕堂皇,實質包藏禍心,是對輿論的極大誤導。建國以來,中央政府先后頒布《關于革命烈士的解釋》、《革命軍人犧牲、病故褒恤暫行條例》、《革命工作人員傷亡褒恤暫行條例》、《民兵民工傷亡撫恤暫行條例》、《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等一系列法規政策,對烈士認定有詳細的標準,并不存在賀衛方所說的“標準不確定”的問題。賀衛方偷換概念、誤導輿論,在錯誤的前提下得出要容得下質疑英烈造假的結論,實質是為“歷史虛無主義”爭取空間,力挺歪曲、誹謗、抹黑英烈的行為,而這些正是此次立法所要解決的。
賀衛方反對立法保護英烈的另一個理由更加荒誕:“真英烈無懼‘抹黑’,維護者拿出確鑿證據加以證明不就得了,怕什么!”,如此荒唐無知的言論,難以想象居然出自北大法學教授之口。按照賀衛方的邏輯,整個法律體系也無需在人格權方面作出規定,每個人受到侵犯時自證“不是那回事”即可。仔細想來,這種無知、淺薄、傲慢的思維,恐非賀衛方的真實水平體現,而是他長期對英烈秉承蔑視態度的自然流露。事實上,深入琢磨賀衛方的“緊急呼吁”,很容易推導出其的言外之意和真實目的:中國就不該有英烈,更何談立法保護?一名大學法學教授,為何對英烈有如此之深的成見?
賀衛方阻止立法保護英烈并非孤立事件。早在2014年底,《遼寧日報》整版刊發《老師,請不要這樣講中國》一文,披露一些高校老師課堂上隨意抹黑現實、丑化歷史的現象,呼吁重視,引起社會廣泛共鳴,同樣遭到賀衛方炮轟和圍攻,被賀控訴為試圖褫奪大學教師的批判權。賀衛方這些年來還一直在網上呼吁停止學校政治課,但他又積極充當西方政治的傳教士,通過各種路徑、抓住一切機會向民眾灌輸西方的政治思想。在這一系列事件中,賀教授的表演十分露骨,乃至讓人無法不懷疑,賀教授終日所忙的,就是隔斷中國的政治思想,為歷史虛無主義爭取平臺和空間,盡快催化英烈形象倒塌,使中國早日全盤西化、改旗易幟。
如此,賀衛方為何恐懼立法保護英烈,便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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