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果簡單地從法理上來說,臺灣當局代表中國退出聯合國,那么中國的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也就自然喪失了。但是,阿爾巴尼亞等一些對新中國友好的國家事先早已考慮到了這一點,在提案中已經明確規定了,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席位是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并且明確規定了蔣介石政府所占據的席位是非法的,沒有權力代表中國,自然也就沒有權利代表中國退出聯合國。
近年來流傳的一種說法是,在1971年聯合國恢復新中國合法權益的時候。國民黨出于民族大義,拒絕了美國“兩個中國”或“一中一臺”的做法,同意了把聯合國的席位讓給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使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保住了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席位。然而,這種說法其實是完全違背歷史事實的。
1950年時,蘇聯最早提出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中取代國民黨席位作為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的問題,但是由于當時美國操縱聯合國的多數,否決了蘇聯的提案。到五十年代中期,亞非拉民族解放運動蓬勃開展起來,美國感覺這樣下去不是長久之計。因此,艾森豪威爾政府就提出了“兩個中國”都加入聯合國的方案。當時,這個方案遭到了毛澤東的嚴詞拒絕,并且在1956年接待來訪的印度尼西亞領導人蘇加諾在談話中旗幟鮮明地表達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場:
【毛:問題是臺灣。
蘇:臺灣問題可以擱在一邊,臺灣和中國是一回事,控制大陸的應該代表中國。
毛:這是你的意見和我們的意見。但是,美國和追隨美國的國家不這樣想。
蘇:問題可以這樣解決:一個國家提出要中國參加聯合國,其他的國家支持。這是要經過斗爭的,印尼愿意參加這個斗爭。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了聯合國,代表臺灣的人當然就沒有權了。
毛:這樣的提案需要過半數,還是三分之二的多數通過?
蘇:三分之二的多數。如果大會以三分之二的多數通過,安理會不能否決。
毛:提案被大會通過以后,我們能不能進入安理會?安理會里是有否決權的,五大國是需要一致的。在這五大國中,一大國曰美國,二大國曰蔣介石。
蘇:不管安理會有沒有否決權,提出來以后,就會引起斗爭,這總是好的。
毛:這個我們贊成,但是最后還是難于解決。
蘇:但是世界輿論就會不同。例如,大會以三分之二的多數通過,安理會里如果有一個大國否決,那就做了一件笨事,一定會引起反感。
毛:好的,作為斗爭,這是應該做的。但是,聯合國里只能有一個中國,不能有“兩個中國”,而那個中國是我們。那末,我剛才已經說過要準備兩條,我們就要準備進去,同你們一起,名一票。
蘇:由一個中國代表整個中國,另外由臺灣集團代表臺灣,作為過渡的辦法,主席認為這樣一個策略如何?
毛:這個辦法不妥。我們要借這個題目做文章。只要在聯合國里有一個小小的臺灣,我們就不進去。
蘇:但是,這只是作為一個過渡階段,正像西伊里安和印尼的關系一樣。
毛:西伊里安不代表印尼。相反地,在聯合國里,印尼有代表,西伊里安沒有。
蘇:中國和臺灣的問題是不是可以弄成像印尼和西伊里安的問題一樣,那就是說,把臺灣作為中國將要收復的領土?
毛:在聯合國里有沒有西伊里安的代表?
蘇:我建議的只是過渡的辦法呀!
毛:我們要借這個題目做文章。如果聯合國里有臺灣的代表,我們一萬年也不進去。
蘇:那就是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蔣介石就要退出,沒有臺灣代表的地位。
毛:對。】
到七十年代,由于新中國的影響日益擴大,阻礙新中國重返聯合國日益困難。當時美國進一步努力制造“兩個中國”,提出了新的雙重代表權方案。在五十年代的時候,美國的建議是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席位繼續由臺灣當局保留,另外吸收大陸作為聯合國的一般會員。七十年代的時候,美國方面的方案計劃改變為把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交給大陸,另外,保留臺灣擔任聯合國的一般成員。即1971年8月美國常駐聯合國首席代表喬治·布什向聯合國秘書長遞交了一封書信及備忘錄中所說的:“我們不討論誰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我們所做是以聯合國這個政治為主的組織對此一現實——中華民國一直以來是聯合國忠實會員,另一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則統治著更多人口——做政治上的決定。”
當時,毛澤東為代表的新中國領導人明確拒絕了這個方案。聯大投票之前,毛澤東特意詢問了外交部歐美司司長章文晉關于“兩阿提案”和“雙重代表案”的通過可能。章文晉介紹道,要在聯合國投票過半數,需要得到66張票。如果算上1971年和中國新建交的聯合國會員國,“今年‘兩阿提案’可能得到61張贊成票,這是滿打滿算。”“我們絕不上‘兩個中國’的‘賊船’,今年不進聯合國。”毛澤東聽罷思索后,這樣表示。而當時的蔣介石卻對美國制造“兩個中國”的做法采取默認的態度,據臺灣當局前“外交部長”回憶,蔣介石親自勾掉了臺灣當局駐聯合國代表應該投票反對“兩個中國”提案的內容:
【“政府”受到尼克松將訪大陸以及美將不支持我保留安理會席位兩項沖擊,經過多次會商,逐漸改變過去態度,采取較和緩的立場。我依照各位大員多次會商結論草擬了一份致沈“大使”電報,1971年7月25日由蔣公親自核定,主要內容是:一、“政府”已修正過去若干年使用重要問題案保護代表權的主張;二、同意美國與日本以“一半的重要問題案”,亦即任何排除一個創始會員國的提案是聯合國憲章的重要問題,三、美國應運用一切可以動用的力量擊敗阿爾巴尼亞的提案。這項電報中另有以下三點供沈“大使”個人密參:一、如為使“一半的重要問題案”得以通過而必須配以雙重代表案時,務期不涉及安理會席位;二、如有其它國家提雙重代表案之修正意見,將安理會席位給予中共,盼美、日兩國勿連署修正案;三、我方對任何形式的雙重代表案,必須發言并投票反對。蔣公在核定時將上句“并投票”三字刪除。】
蔣經國則比蔣介石做的更加過分,明確指出如果要是美國的所謂雙重代表權提案通過的話,大陸有可能會抵制參加聯合國。在這種情況下,臺灣當局的代表應該堅持在聯合國里面。如果要是阿爾巴尼亞為代表的23國提出的要把蔣介石代表驅逐出聯合國提案有獲得通過跡象的時候,應該主動宣布中國退出聯合國,從而給大陸重返聯合國制造些麻煩。后來臺灣當局也是按照這個方案去做的:
【1971年9月11日上午,蔣經國“副院長”召我去談代表權案,談話中他有三點指示:一、應探明美方是否有助我誠意;二、對于蘇俄動向要密切注意;三、我方的立場是,如美方提案通過,中共因我在聯合國而拒絕前來,我應堅守陣地;但倘阿爾巴尼亞提案有通過跡象時,應先主動退會。蔣“副院長”明確指示,我應盡量爭取留于聯合國內,因國際情勢多變,一年之內中蘇關系可能有劇烈變化,吾人必須充分利用留在聯合國內的機會。……阿爾巴尼亞代表要求先表決阿案,美代表也要求先表決“變化的重要問題案”。巴羅蒂又做冗長發言,認為應該先表決他的提案。經過一輪的發言,當晚近8時,主席裁定先就美國建議付諸表決,結果61比53,15票棄權,獲得通過。此時又有數位代表程序發言,到9時48分,經主席宣布表決“變化的重要問題案”,會場極為緊張,結果55比59,15票棄權,2票缺席,未能過關。大會席上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在會場中跳起熱舞,高聲歡呼,但會議仍在進行中。等到歡呼與慶祝稍停,美國布什大使取得發言權,要求將阿案的執行部分最后一段予以刪除,隨即引起另一波冗長的辯論;沙特阿拉伯又提出對阿案的修正案,經主席裁示逐段唱名表決,均遭否決。此時為晚間11時15分,我方眼見所有可以抵制阿案的方法均已用盡,乃依程序問題要求發言,周“部長”朗讀我退出聯合國的聲明稿,全場空前靜默。】
如果簡單地從法理上來說,臺灣當局代表中國退出聯合國,那么中國的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也就自然喪失了。但是,阿爾巴尼亞等一些對新中國友好的國家事先早已考慮到了這一點,在提案中已經明確規定了,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席位是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并且明確規定了蔣介石政府所占據的席位是非法的,沒有權力代表中國,自然也就沒有權利代表中國退出聯合國。其全文如下:
【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于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5個常任理事會之一。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它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因此,在阿爾巴尼亞提案通過的情況下,蔣介石退出聯合國的聲明也就變成了一個無效的非法聲明。新中國也就自然而然地保住了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席位,不需要在臺灣當局代表中國退出聯合國以后,重新爭取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席位了。
總之,和今天流行的一些說法相反。縱觀整個新中國重返聯合國的過程,完全是大陸方面長期出于民族大義拒絕美國“兩個中國”的提案,并事實上同意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留在臺灣當局手里。臺灣當局無論是在抵制美國制造的“兩個中國”方面,還是在保留中國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方面,所作所為都是極不光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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