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4月25日下午,習近平在滁州市鳳陽縣小崗村察看小麥長勢。
新華社記者 李學仁 攝
新華社4月28日消息,習近平總書記在安徽鳳陽縣小崗村主持召開農村改革座談會并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糧食生產能力改弱了,不能把農民利益損害了。
從歷史上看,堅持土地集體所有制,并不僅僅是從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出發的,而是農村發展和穩定的現實需要。
新中國成立前后,在全國進行了土地改革,大致實現了平均分配土地、“耕者有其田”的目標,這是一種農民家庭所有制。實行土地改革、平均分配土地,有利于提高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從而提高勞動力再生產的數量和質量;土地改革還有利于改變社會結構,消除阻礙經濟增長的因素。跨國研究也表明,初始土地分配的公平程度和經濟增速正相關。
但是,中國并沒有停留在土地的家庭所有制,而是比大多數實行土地改革的國家又多走了一步,那就是在土地改革的基礎上實行了合作化。關于中國為什么要搞農業集體化,有一些流行的認識:
——這是追求“一大二公”的社會主義生產關系,是超越階段的空想,是拔苗助長;
——這是模仿了蘇聯的集體農莊制度;
——農業是適合家庭經營的產業,搞集體化挫傷了農民積極性,影響了農業生產;
——“共產黨通過土地改革獲得農民支持,可是一建國就又把農民的土地收走了,是出爾反爾”;
上述這些觀點并不符合歷史事實。實際上,中國實行農業集體化,既不是出于意識形態,也不是照搬蘇聯,而是有明確的現實理由,是根據實現工業化、農業現代化和維持農村長治久安的需要,在當時歷史條件下,從實際出發做出的選擇。
對于為什么要搞農業集體化,當時領導人的講話、基層干部和群眾的探索都闡述了具體的理由。例如,1964年1月,鄧小平在會見外賓時,即指出了人民公社制度的三個優勢:“第一,有利于發展生產。公社規模大,可以興辦小單位不能興辦的事業,如水利事業;將來通過公共積累的不斷擴大,可以實現農業現代化。第二,有利于鞏固社會主義制度,保障向共產主義道路前進,避免農村出現兩極分化。第三,可以穩定城市市場”。
概括起來,中國搞農業集體化的理由包括:
任何一個農業大國,要實現工業化,初期都只能從農村提取剩余產品,積累初始資本。而中國又是一個脆弱的小農經濟,傳統社會的農業產量始終在溫飽線上下徘徊,所以,中國要實現工業化,既要為工業化提供大量剩余,又要避免在提取剩余的同時,破壞農村的穩定,這就需要比較公平地分擔支持工業化而帶來的負擔。清政府和國民政府也曾努力發展工業化,但是由于沒有處理好工業化過程中的城鄉關系問題,對農村剝奪過度,導致農村形成兩極分化和大量小農破產,現代化進程中斷。
農業集體化,一方面降低了國家和小農之間的交易成本。避免了在自由市場條件下私商對糧食價格的炒作和控制,國家能夠通過直接和人民公社打交道,降低交易成本,穩定收購價格。另一方面,則是為了在人民公社內部比較平均地分配剩余,在為工業化提供積累的同時,發揮人民公社的社會保障作用,在集體內部按照人頭分配基本口糧,盡管這是低水平的保障,但是也可以保障每個個體農戶,無論豐歉都能獲得一定的維持生存的糧食。從這個意義上說,農業集體化一方面是對農民的限制和束縛,另一方面也是對農民的保護和扶持。
我國農業的特點決定了,建國初期實行合作化是提高農業產量的必由之路。不少人認為,實行農業合作化造成的“大鍋飯”,使農民勞動積極性下降,影響農業生產。這種看法不全面,因為勞動投入并不是決定農業產量的唯一因素。農業生產產量的決定因素,除了勞動之外,還包括土壤、水利、良種、科技、機械、化肥等投入。
我國是一個人多地少的國家,在傳統社會,勞動力投入已經接近極限,再進一步增加勞動力投入,對增加產量的作用已經接近極限。只有改變水利、土壤、良種、科技等水平,才可能進一步顯著提高產量。
而在當時工業化尚未實現、財政能力有限的條件下,只有通過合作化,在農閑時節組織集體勞動,才能改善農田水利設施條件,只有通過合作化積累剩余,支持工業發展,才能盡快實現農業機械和化肥的使用。因此,即使是從提高農業產量的角度來說,實行農業集體化也是必由之路。
對于這一戰略,中共八大進行了闡述:
在最近的將來,我國還不能有很大的農業機械工業和化學肥料工業,還不能進行很大規模的墾荒,水旱災害也還不能迅速根治。因此,目前農業增產的主要途徑,就是要充分發揮農業已經基本上實現合作化這個優越條件,依靠合作社的集體力量和政府的支援,采取興修水利、增施肥料、改良土壤、改良品種、推廣新式農具、提高復種指數、改進耕作方法、防治病蟲災害等項措施,來增加單位面積產量。
因此,比較家庭經營還是集體經營,主要看哪種方式能夠更好地改善農業生產的各種要素。總的來說,家庭經營有利于激勵農戶個人提高勞動投入,集體經營有利于改善農業生產條件,而在建國初期,農業生產條件滯后是農業生產的“短板”,所以合作化是有利于改善公共投入,從而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組織集體勞動,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是集體組織的經濟功能。
今天,人們往往只從農業生產的角度看集體經濟,但是,當時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推進集體化,不僅僅是從農業生產的角度,而且是從鼓勵農民辦工商業和公共事業的角度。讓農民組織起來辦工商業,擺脫單一的農業經濟結構,縮小城鄉差距;在工業和國家財政尚不能支持農村的情況下,農民合作起來舉辦醫療、教育、社會保障和救災等具有社會保障和社會事業,抵御自然風險;
如果說,農業是適合家庭經營的,這種觀點還有一定道理。那么,現代工商業和公共事業,僅靠一家一戶是難以辦成的,而在當時,城市工業還沒有能力充分支援農村,國家財政也沒有能力為農村提供足夠的公共事業,在這種情況下,人民公社又是一個基層財稅體系,通過公社內部的統籌、提留,實際上就是一種財政功能,而由于這些功能和生產、消費、分配在同一個組織內進行,所以可以發揮熟人社會的優勢,交易成本較低,也容易執行和監督。
可見,舉辦工商業和舉辦公共事業,縮小城鄉差別、工農差別,是實行合作化、特別是實行人民公社化的另一大原因。
5月19日,陸定一在八大二次會議上發言,引用毛澤東和劉少奇的思路說“那時我國的鄉村將是許多共產主義的公社,每個公社都有自己的農業、工業,有大學、中學、小學,有醫院,有科學研究機關,有商店和服務行業,有交通事業,有托兒所和公共食堂,有俱樂部,也有維持治安的民警等等”。7月1日,陳伯達在《紅旗》雜志撰文,贊揚湖北省鄂城縣旭光農業社,“把一個合作社變成為一個既有農業合作又有工業合作的基層組織單位,實際上是農業和工業相結合的人民公社”。1958年8月5日,毛澤東到山東省視察時說:“還是辦人民公社好,它的好處是,可以把工、農、商、學、兵結合在一起,便于領導”。1958年8月17日,政治局擴大會議在北戴河開幕,毛澤東在會上又談到,“人民公社的特點,一曰大,二曰公。。。辦不到的事情就可以辦到。。。興辦公共食堂、托兒所、縫紉組,全體勞動婦女都可以得到解放。。。”
這些設想,帶有通過人民公社縮小城鄉差距、工農差距的思想,同早期空想社會主義者對未來社會的設想有聯系。1958年毛澤東建議干部讀書,其中有恩格斯的《在愛北斐特的演說》,演說中稱贊羅伯特·歐文對公社的構想。
20世紀60年代初期,在對“大躍進”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調整時,人民公社舉辦的工業和公共事業進行了精簡和壓縮。而到了20世紀60年代末,隨著第二次體制下放,在農村又掀起了工業化運動和“衛生革命”和“教育革命”,在農村普及了五小工業、社隊工業、合作醫療和基礎教育,這些工作也都是依托集體經濟而進行的。
農業合作化除了經濟功能之外,還在經濟發展水平很低的情況下,成為具有農業保險和社會保障功能的制度,為農村提供了救災、教育、醫療、養老在內的社會保障。在小農經濟條件下,農業產量僅夠勉強糊口,一旦遇到天災人禍,小農就容易破產。在這種情況下,農業政策的目標首先是維護農村的穩定和生存,在此基礎上才有條件談發展生產。
通過舉辦集體組織,來進行鄉村基層治理,防止貧富分化,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主張進行合作化的又一個原因。通過組織起來,防止農村貧富分化的思想,在新中國成立前就被廣泛提出。
梁漱溟、晏陽初等知識分子,是鄉村建設學派代表人物,就是想通過把農民組織起來,建立完善基層組織,讓農民組織起來維護自己的利益。但是由于民國時期缺乏合作起來的政治和社會條件,這些嘗試并未在全國推廣。
毛澤東在1936年同斯諾談話時,就回憶起少年時一位親戚因為生意失敗而把土地折價賣給毛家的事情。建國之后,農村合作化成為避免貧富分化的基本制度。1962年之后,出于他對中國農村狀況的分析,又多次強調要避免農村的兩極分化。
他說“搞單干,兩年都不要,一年多就會出現階級分化,其中有共產黨的支部書記,貪污多占,討小老婆,放高利貸,買地;另一方面是貧苦農民破產,其中有四屬戶、五保戶,這恰恰是我們的社會基礎,是我們的依靠”。
因此,毛澤東是同意“大包干”、包工到戶、包產到組等生產責任制辦法的,但是對于“包產到戶”的主張始終堅決反對,最主要的理由就是他認為包產到戶實際上會瓦解集體經濟,時間不長就會造成兩極分化。
從其它國家的實踐來看,發展中國家農村社會保障是一個難題,由于農村本身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結構、自然條件的限制,發展中國家的農村很難像城市那樣,建立基于稅收和正規就業的正規的社會保障,反而要密切依賴宗族、家族、宗教組織等傳統的社會組織來提供社會保障,我國的人民公社就承擔了這種職能,并且別傳統自發的依靠家族的社會保障更為有效。
毛澤東這方面的思想,多次出現在他的講話中。1965年井岡山對張平化的講話說:
“中國是個農業大國,農村所有制的基礎如果一變,我國以集體經濟為服務對象的工業基礎就會動搖,工業產品賣給誰嘛!工業公有制有天也會變,兩極分化快得很,帝國主義從存在的第一天起,就對中國這個大市場弱肉強食,今天他們在各個領域更是有優勢,內外一夾攻,到時候我們共產黨怎么保護老百姓的利益,保護工人、農民的利益?!怎么保護和發展自己民族的工商業,加強國防?!中國是個大國、窮國、帝國主義會讓中國真正富強嗎?那別人靠什么耀武揚威?!仰人鼻息,我們這個國家就不安穩了。”
“事情不是那么簡單,人家資本主義制度發展了幾百年,比社會主義制度成熟得多,但中國走資本主義道路走不通。中國的人口多,民族多,封建社會歷史長,地區發展不平衡,近代又被帝國主義弱肉強食,搞得民不聊生,實際上四分五裂。我們這樣的條件搞資本主義,只能是別人的附庸。帝國主義在能源、資金等許多方面都有優勢。美國對西歐資本主義國家既合作又排擠,怎么可能讓落后的中國獨立發展,后來居上?過去中國走資本主義道路走不通,今天走資本主義道路,我看還是走不通。要走,我們就要犧牲勞動人民的根本利益,這就違背了共產黨的宗旨。國內的階級矛盾、民族矛盾都會激化,搞不好,還會被敵人利用。”
可見,毛澤東認為,通過資本主義發展生產是一個痛苦而且漫長的過程,應該力求避免這種階級分化的趨勢。包括之后的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中,毛澤東在批評包產到戶等調整時,也經常提出要遏制階級分化的觀點。毛澤東對這一問題的強調比其他領導人更加嚴重。
以上分析表明,中國的農業集體化,既不是照搬書本,也不是模仿蘇聯,而是面對中國農村發展的約束和目標,在基層探索的基礎上,做出的理性決策。盡管在這個過程中有曲折和錯誤,但是并不能把農業合作社說成是照搬理論和蘇聯的產物。
(作者是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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