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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毛澤東戰爭與和平理論及實踐的幾點認識
點擊:3683  作者:佚名    來源:中國將軍政要網  發布時間:2016-12-06 13: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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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戰爭與和平,毛澤東從中國革命戰爭和建設實際出發,運用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對戰爭現象進行了全面系統的研究,揭示戰爭的本質,歸納出中國革命戰爭的特點,并且對和平現象有清醒的認識。他注重對戰爭與和平之間內在矛盾的分析,深入研究戰爭與和平、軍事與政治等之間的內在聯系,將戰爭與和平的本質、存在狀態、運行規律、基本原則等一一解析出來,科學地揭示了戰爭與和平的本質及社會發展的內在規律,為他制定正確的戰略策略奠定了理論基礎。

 

一、戰爭是流血的政治,和平是不流血的政治,闡明了政治將戰爭與和平聯系、統一起來的觀點

  

毛澤東認為,任何戰爭都離不開政治,并且戰爭本身就是一種政治性質的行動。他在《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中指出,戰爭的這種政治行動不同于一般的政治,“戰爭──從有私有財產和有階級以來就開始了的、用以解決階級和階級、民族和民族、國家和國家、政治集團和政治集團之間、在一定發展階段上的矛盾的一種最高的斗爭形式”。毛澤東對于戰爭的定義,是對戰爭內涵的科學、精辟闡釋,是對戰爭本質的揭示。

  

1938年毛澤東在《論持久戰》中就指出:“政治是不流血的戰爭,戰爭是流血的政治。”1958年他在成都會議上指出:“戰爭是特殊形式的政治,是政治的繼續,政治也是一種戰爭。”1976年2月與到訪的美國前總統尼克松談到戰爭與和平時強調:“戰爭是政治的繼續,也就是說是和平的繼續。和平就是政治。”從毛澤東的闡述可以看出,戰爭是政治,和平也是政治,戰爭與和平在政治中統一起來。它們都是人類社會的一種現象,是互相聯系的,既是對立統一的兩個方面,也是交叉共存、交替存在的,是政治將它們兩個方面聯系起來。

  

戰爭與和平的共性,就是它們都是政治;它們的個性,就在于流不流血。戰爭不是一般的政治,毛澤東在《論持久戰》中曾指出:“戰爭有其特殊性,在這點上說,戰爭不即等于一般的政治。”由于政治發展到一定的階段,再也不能照舊前進,于是就用戰爭來掃除政治發展道路上的障礙。在抗日戰爭初期,毛澤東以抗日戰爭為例說明,中國的半獨立地位是日本帝國主義政治發展的障礙,日本要掃除它就發動了侵略戰爭;帝國主義的壓迫早就是中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障礙,中國多次的解放戰爭就是要掃除這個障礙。“日本現在用戰爭來壓迫,要完全斷絕中國革命的進路,所以不得不舉行抗日戰爭,決心要掃除這個障礙。障礙既除,政治的目的達到,戰爭結束。障礙沒有掃除得干凈,戰爭仍須繼續進行,以求貫徹。”在此,毛澤東緊密結合當時人們置身的戰爭實際,清晰地闡述了戰爭與政治的關系。

  

毛澤東把戰爭本質歸結為政治,這個“政治”是有確定的內涵的,主要指階級和階級、民族和民族、國家和國家、政治集團和政治集團之間的矛盾和斗爭。戰爭是政治在和平的一定階段展現出的最高斗爭形式。因此,無論把戰爭說成是政治的特殊手段的繼續、流血的政治,還是說成是最高的政治斗爭形式,都是從政治與戰爭的角度闡明戰爭的本質,這是他對馬克思主義軍事理論的重要發展和突出貢獻。

  

戰爭與和平的政治屬性,充分體現在國共兩黨的關系上。在抗日戰爭勝利結束至國內戰爭全面爆發期間,毛澤東堅持中國共產黨的政治主張,在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原則下爭取國內和平;而蔣介石堅持維護剝削階級利益的原則下的國內和平。為了實現所代表的階級利益,共產黨與國民黨進行了針鋒相對的斗爭,國內形勢在戰爭與和平的邊緣徘徊。為了實現共產黨主張的和平,毛澤東指導我軍堅持和平談判和武裝斗爭互相配合的策略,在爭取和平的過程中始終對敵人的戰爭陰謀保持高度警惕,嚴厲打擊進犯的敵人以配合和平談判斗爭,使得國內形勢從戰爭朝著和平的方向發展。毛澤東結束重慶談判返回延安后,針對蔣介石國民黨軍企圖消滅共產黨及其軍隊、實行獨裁統治的圖謀,精心指揮作戰并在軍事上取得了重大勝利,迫使蔣介石同意中共代表團提出的無條件停戰的建議,1946年1月同中國共產黨簽訂了停止國內沖突的協定。抗日戰爭勝利后的半年里,國共兩黨打打停停的現象,充分體現了戰爭是流血的政治、政治是不流血的戰爭的理解。

 

二、戰爭的政治目的是消滅戰爭,闡明了革命戰爭的政策和策略都要服從于消滅戰爭、實現和平的目標

  

毛澤東把戰爭看成是國家、民族、政治集團之間斗爭的最高形式,是政治特殊手段的繼續,是流血的政治。戰爭與和平是政治的體現,所以,戰爭具有階級性,和平也具有階級性。不同階級對于戰爭、和平有著不同的觀點,不同的目的。從政治上說,戰爭的目的是什么呢?毛澤東在《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中明確回答了這個問題:“戰爭的目的在于消滅戰爭。”在1938年11月《戰爭和戰略問題》中進一步說明:“我們是戰爭消滅論者,我們是不要戰爭的;但是只能經過戰爭去消滅戰爭,不要槍桿子必須拿起槍桿子。”毛澤東在《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中明確指出:對于戰爭,“消滅它的方法只有一個,就是用戰爭反對戰爭,用革命戰爭反對反革命戰爭,用民族革命戰爭反對民族反革命戰爭,用階級革命戰爭反對階級反革命戰爭”。毛澤東用辯證法的觀點,明確地回答了在戰爭中如何對待戰爭的態度、目的問題。戰爭的性質是根據戰爭的政治目的而定的,歷史上的戰爭,只有正義的和非正義的兩類。一切反革命戰爭都是非正義的,一切革命戰爭——民族解放戰爭與人民解放戰爭,以及社會主義國家為了援助這兩種戰爭而戰的戰爭——都是正義的。只有人類社會進步到消滅了階級、國家的時候,非正義戰爭與正義戰爭、反革命戰爭與革命戰爭就都沒有了,人類就到了永久和平的時代。毛澤東強調:“我們研究革命戰爭的規律,出發于我們要求消滅一切戰爭的志愿,這是區別我們共產黨人和一切剝削階級的界線。”

  

戰爭的政治目的決定著戰爭的性質,戰爭的政策和策略要服從服務于戰爭的政治目的。毛澤東認為,中國的抗日戰爭是同中國和世界的永久和平相連的,我們從事戰爭的信念,便建立在這個爭取永久和平和永久光明的新中國和新世界的上面。他在《論持久戰》一文中強調:“抗日戰爭是全民族的革命戰爭,它的勝利,離不開戰爭的政治目的——驅逐日本帝國主義、建立自由平等的新中國,離不開堅持抗戰和堅持統一戰線的總方針,離不開全國人民的動員,離不開官兵一致、軍民一致和瓦解敵軍等項政治原則,離不開統一戰線政策的良好執行,離不開文化的動員,離不開爭取國際力量和敵國人民援助的努力。一句話,戰爭一刻也離不了政治。”

  

戰爭性質不同,采取的戰略和策略不同。毛澤東在對八路軍野戰政治工作意見中,要求不要抄襲內戰時期一切作法,相反地應當根據民族戰爭的環境來確定政治工作各方面的具體方針,使軍隊的政治工作變成實現黨的每個政策的有力武器。因此,他在《抗日民族戰爭與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發展的新階段》中指出:“必須懂得抗日戰爭的規律性,才能實現對于它的戰略指導,才能決定為戰爭服役的一切戰略、戰術、政策、計劃與方案。”戰爭的軍事目的是實現戰爭的政治目的的手段,它們在戰略中統一起來,在戰役戰術中體現出來。統一戰線在戰爭時期既是政治策略,也是軍事戰略的重要內容。盧溝橋事變爆發后第二天,中國共產黨就通電全國,明確提出國共兩黨親密合作抵抗日寇進攻華北;7月15日,中共中央向國民黨政府提交中國共產黨為公布國共合作的宣言,作出包括“取消紅軍名義及番號,改編為國民革命軍,受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之統轄”等四項承諾,由此紅軍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由朱德率領開赴抗日前線。國共兩黨的第二次合作,形成兩軍和平共存、團結抗日的局面。國共團結抗日、紅軍改編出征,其戰略、策略高明之處在于:中國共產黨和紅軍在民族危亡的緊要關頭,順應全民族抗日救亡的愿望,高舉起抗日大旗,贏得了正義之師的主動地位;在粉碎蔣介石消滅中國共產黨和紅軍圖謀的同時,壯大了抗日力量并成為堅持敵后抗戰的主力軍,為取得抗日戰爭勝利作出了重要貢獻,同時為在人民解放戰爭中戰勝國民黨反動派進行了全面準備。正如毛澤東后來在莫斯科會見印度共產黨代表團談話中所說:“擁護蔣委員長抗日,實現三民主義,改編為國民革命軍,換軍帽這一套,是策略,是為達到戰略目的的策略。這樣我們便壯大起來了。”

 

三、戰爭的軍事目的是消滅敵人、保存自己,闡明了戰爭的戰略和戰術都要著眼于這一本質

  

毛澤東在《論持久戰》、《抗日游擊戰爭的戰略問題》等著作中,對“保存自己、消滅敵人”這句話作了深刻闡述。戰爭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毛澤東明確回答:“戰爭的目的不是別的,就是‘保存自己,消滅敵人’(消滅敵人,就是解除敵人的武裝,也就是所謂‘剝奪敵人的抵抗力’,不是要完全消滅其肉體)。”他為此還特別闡述了“保存自己”與“消滅敵人”的關系,認為消滅敵人是主要的,保存自己是第二位的,因為只有大量地消滅敵人,才能有效地保存自己。

  

戰爭作為流血的政治,從總體來說,其目的包括戰爭的政治目的、軍事目的,政治目的是消滅戰爭,軍事目的是消滅敵人、保存自己。毛澤東認為,保存自己、消滅敵人這個戰爭的目的,也是戰爭的本質、戰爭的基本原則,是一切戰爭行動的根據。“一切技術、戰術、戰役、戰略原則,一切技術、戰術、戰役、戰略行動,一點也離不開戰爭的目的,它普及于戰爭的全體,貫徹于戰爭的始終。”在戰爭中,以世界大戰為例,戰爭雙方都想消滅對方、保存自己,并從政治、經濟、文化、軍事技術、作戰方式等方面,進行為自己創造有利條件的斗爭。

  

戰爭的政治目的與軍事目的相聯系,軍事目的服從于政治目的。毛澤東在《抗日游擊戰爭的戰略問題》中明確指出:“盡可能地保存自己的力量,消滅敵人的力量。這個原則,在革命戰爭中是直接地和基本的政治原則聯系著的。”“中國抗日戰爭的基本政治原則即政治目的,是驅逐日本帝國主義,建立獨立自由幸福的新中國。在軍事上實行起來,就是以軍事力量保衛祖國,驅逐日寇。為達到這個目的,在軍隊本身的行動上,就表現為:一方面,盡可能地保存自己的力量;另一方面,盡可能地消滅敵人的力量。”就抗日戰爭而言,毛澤東認為,兩國之間各種互相對立的基本因素存在于戰爭的行動中,就變成互相為了保存自己、消滅敵人而斗爭。我們力求每戰取得不論大小的勝利,每戰解除敵人一部分人員的武裝,損傷敵人一部分作戰武器裝備,積小勝成為大的戰略勝利,達到最后驅敵出國、建設新中國的政治目的。為此,毛澤東還提出了一系列的具體戰略、方針和原則,在革命戰爭實踐中指導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軍隊奪取勝利。

  

堅決為和而戰,以戰止戰。解放戰爭中以毛澤東為首的黨中央運籌帷幄,用正確的戰略,領導解放區和人民解放軍上演了一部波瀾壯闊的戰爭與和平的活劇。歷史的經驗說明,只有大量的消滅敵人有生力量,才可能把蔣介石逼到和平談判上來。為了打倒蔣介石、解放全中國,毛澤東堅持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作戰指導思想,運籌帷幄,審時度勢,指揮解放軍以席卷之勢在遼沈、淮海、平津三大戰役橫掃國民黨160萬大軍,為贏得中國共產黨主導的國內和平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實踐不僅證明了戰爭的政治目的、戰爭的軍事目的的一致性,也是戰爭與和平能夠相互轉化的經典范例。面對朝鮮內戰爆發后的嚴峻局面,毛澤東分析指出,我軍出兵朝鮮,“對中國、對朝鮮、對東方、對世界都極為有利;而我們不出兵讓敵人壓至鴨綠江邊,國內國際反動氣焰增高,則對各方都不利,首先是對東北更不利”。經過縝密思考和充分討論,毛澤東和中共中央決定抗美援朝、以戰止戰,出乎敵人的預料,在氣勢上先勝敵一籌。1962年10月,印度軍隊向我國發動武裝進攻,毛澤東清醒地認識到,中印邊境爭端有著復雜的國際因素,如果中印邊境沖突問題處理不好,很可能引起一系列連鎖反應。為防止事態惡化和戰爭升級,毛澤東正確指示選擇反擊方向,把握反擊時機,對印軍進行自衛反擊作戰。目的主要是以打促和,迫使對手放棄武力改變邊界現狀的企圖,以和平的方式解決爭端;同時,對周邊其他覬覦、蠶食我領土的國家是個震懾。戰爭與和平的關系是有規律的,當用和平方式達不到邊界安寧的目的時,也可用自衛反擊戰來實現。打是為了和,不打不能和;但打不贏不能和,打過了頭還影響和。只有打得適可而止才能達到預期目的。毛澤東在1963年2月聽取中印邊界東段自衛反擊作戰情況匯報時稱“這次是打了一個軍事政治仗,或者叫政治軍事仗”。這一仗,換得中印邊界地區和平50多年。

 

四、戰爭是兩個和平之間的現象——闡明了戰爭與和平之間具有互相聯系、可以互相轉化的根本規律

  

戰爭與和平的對立統一,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在軍事理論問題的反映。戰爭與和平是同一社會的兩種不同狀態,構成了社會急劇動蕩和相對穩定的歷史發展過程。毛澤東經過近半個世紀對戰爭與和平問題的研究,1976年2月他在會見尼克松時指出:“在階級存在的時代,戰爭是兩個和平之間的現象。”這一判斷首先說明戰爭與和平是相互聯系的。盡管戰爭是兩個和平之間的現象,與和平是兩個戰爭之間的現象表述,對于戰爭、和平是社會兩種不同狀態的結論來說是相同的,但毛澤東的論述,體現著他對世界大勢的判斷——世界從和平而來并終將走向和平。

  

“戰爭與和平既互相排斥,又互相聯結。”這是1957年1月27日毛澤東在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講話中提出的觀點。他深刻指出:“列寧引用過克勞塞維茨的話‘戰爭是政治通過另一種手段的繼續’。和平時期的斗爭是政治,戰爭也是政治,但用的是特殊手段。戰爭與和平既互相排斥,又互相聯結,并在一定條件下互相轉化。和平時期不醞釀戰爭,為什么突然來一個戰爭?戰爭中間不醞釀和平,為什么突然來一個和平?”毛澤東在這里把戰爭、和平的本質及其關系闡述得十分明確。

  

戰爭與和平是可以相互轉化的。毛澤東把戰爭說成是流血的政治、和平是不流血的政治,也可以說他把戰爭看成了和平的特殊形式,兩者都是相對的、互相聯系的。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毛澤東就指出:“戰爭與和平是相互轉化的。戰爭轉化為和平,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戰轉化為戰后的和平,中國的內戰現在也停止了,出現了國內的和平。和平轉化為戰爭,例如1927年的國共合作轉化為戰爭,現在的世界和平局面也可能轉化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為什么是這樣?因為在階級社會中戰爭與和平這樣矛盾著的事物,在一定條件下具備著統一性。”20世紀50年代末,他在談辯證法時曾將戰爭與和平作為例子進行闡釋:“戰爭轉化為和平,和平轉化為戰爭。和平是戰爭的反面,沒有打仗哪會有‘和平’二字。三八線一打仗是戰爭,一停戰又是和平。”毛澤東運用辯證法駁斥了孤立地看待戰爭與和平關系的形而上學觀點,指出它們之間既對立又統一,而且在一定條件下互相轉化。

  

1955年5月26日,毛澤東在同印尼總理沙斯特羅阿米佐約談話中說:“我們應該共同努力,繼續工作,團結起來,促進和平。即使有戰爭,我們也可以把它推遲,我們要爭取和平的環境,時間要盡可能的長。”然而,當戰爭不可避免時,爭取和平的最后手段便是戰爭。1945年毛澤東在《關于重慶談判》中指出:“人家打來了,我們就打,打是為了爭取和平。不給敢于進攻解放區的反動派很大的打擊,和平是不會來的。”1946年6月底,盡管和平的可能越來越小,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的給劉伯承、鄧小平等電報中指出:“必須待談判破裂國民黨動手打我,然后方能打他,爭取有理地位。”全面內戰爆發時,毛澤東在給林彪《對東北局關于東北形勢及任務決議的修改意見》電報中就強調:“克服和戰問題上的混亂思想,準備以長期艱苦斗爭取得和平。”“與其不戰而失如此廣大地方,將來不能收復,不如戰而失地,將來還可收復。”“全黨必須下最大決心,努力準備一切條件,粉碎蔣軍進攻,以戰爭的勝利去取得和平。”毛澤東根據實際和戰局的變化,確立以殲滅敵軍有生力量為主要目標、不以保守或奪取地方為主要目標的內線作戰的積極防御戰略方針,以最終奪取戰爭勝利實現和平目的,詮釋著他的戰爭與和平理論的正確性。

  

只講戰爭不好,只講和平也不好。1958年6月16日,毛澤東在同部分駐外使節談話中認為,“一條腿——和平過渡,我們又加上了一條腿——戰爭過渡,兩條腿才好走路。”“我們的政策,分為兩部分,一是和平,一是戰爭。”因此,應把戰爭、和平一起講,把一個事物的正反兩個面聯系起來才能講得更透。沒有戰爭的社會狀態即為和平,是社會階級集團非武力斗爭的狀態,是相互妥協、共同生存的產物,體現著不流血的政治的本質。和平和戰爭一樣,也有不同性質的和平問題。真正的和平是世界各國家、各層民眾和睦生活,沒有戰爭的永久和平;非真正的和平,是一個階級壓迫其他階級、沒有戰爭的階段和平。毛澤東追求的和平,是世界的、永久的和平。正如他在《論持久戰》中所強調:“不但求一國的和平,而且求世界的和平,不但求一時的和平,而且求永久的和平。”由于進行戰爭、維護和平的戰略思想是多層次的,特別是由戰爭向和平轉變、由和平向戰爭轉變,其內容十分豐富,對于戰爭與和平的認識,不僅反映著毛澤東的戰爭觀,更體現了他對戰爭規律本身的認識水平、對戰爭規律運行的把握能力。

  

另外,毛澤東還闡明了戰爭是力量的競賽、和平也是力量的競賽的思想,他反復強調,戰爭的危險是客觀存在的,我們必須充分估計到這種可能性,要準備打仗,向敵對勢力展現我們準備打仗的決心和人民戰爭的威勢,使敵人望而生畏,從而放棄侵略企圖。準備沒有壞處,你不準備人家就欺負你,你準備好了它就可能不來,打來了也不怕,有辦法。

  

毛澤東認為,做好戰爭準備,不僅是打贏戰爭的基礎,也是預防和遏制戰爭的前提。戰爭準備越充分,懾止戰爭的可能性就越大。

  

戰爭不僅是力量的競賽,也是人精神、意志的較量。特別是在武器裝備明顯落后于敵人時,人的戰爭精神和意志更為重要。毛澤東認為,對戰爭要敢于面對、敢于斗爭、敢于勝利。“中國人民有這么一條:和平是贊成的,戰爭也不怕。”“人家侵略來了,我們就一定要打,而且要打到底。”1959年3月13日,毛澤東在回答到訪的美國記者時說:“到全世界沒有一個人害怕戰爭的時候,世界上就不會有戰爭了。”毛澤東對戰爭與和平關系的精辟論斷,包含著豐富的哲理。

  

戰爭與和平是相反的兩種社會狀態,是一切政治家、軍事家、戰略家們所關注的永恒主題。毛澤東認為,贏得戰爭、贏得和平,不僅是敵我雙方軍事手段的較量,而且是政治、經濟、外交、文化、科技等各種手段的全面較量。無論在革命戰爭時期還是新中國建設時期,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國際,毛澤東所面臨的對手大多處于力量優勢,因而存在著以弱勝強的戰略問題。雖然有的時期以贏得戰爭為主題,有的時期是以贏得和平為主題,但其核心是依靠正確的戰略和策略來使黨、國家和人民獲得更多更大的利益。當前我國所面臨的時代主題仍然是和平與發展,而世界局勢保持總體和平、局部戰爭的態勢。毛澤東關于戰爭與和平的思考和闡述,有著十分積極的現實啟發意義。

責任編輯: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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