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牙山五壯士后人葛長生、宋福寶起訴《炎黃春秋》雜志前執行主編洪振快侵犯他們父輩名譽權一審勝訴的消息傳來,我心里并沒有喜上眉梢的感覺,反而涌起一種莫名的悲涼。這種悲涼,是一種類似“退守城墻”的悲涼。城墻,是城市的最后一道防線,城墻失守,城市也就淪陷了。所以在城墻上擊退敵人,與其說是值得歡呼的勝利,不如說是一個極其危險的警報:城市已危在旦夕。
法律,就是共和國的城墻。在城墻的外圍,應該是輿論和社會公眾通過自發的“社會驅逐”行動所構成的一道又一道綿密防線,并且有足夠的縱深。城墻上發生戰斗,意味著這些防線全部失守,或因為無人值守而形同虛設,敵人則長驅直入,如入無人之境,直接兵臨城下。
要理解這一點,就必須理解包括狼牙山五壯士在內的革命英烈與共和國的關系。簡言之,由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是革命建國,共和國的合法性、正義性和正當性來自于革命的合法性、正義性和正當性。正因為如此,新中國成立后先后制訂的四部憲法,都在憲法序言中對新民主主義革命做了完全肯定的評價。而革命英烈,則是革命的圖騰,侮辱革命英烈,就構成了對革命的否定,也就構成了對共和國的破壞。
這套邏輯不是中國所獨有的,而是所有現代國家所共有的。每個現代國家都有自己不能否定的歷史,對于那些曾經為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國家來說,則表現為“革命歷史”。比如,對法國來說,法國大革命的歷史是不能否定的;對美國來說,美國的獨立戰爭是不能否定的,波士頓傾茶事件的當事人只能被贊譽為是起義者而不能被貶斥為暴徒,包括華盛頓在內的美國國父們是不能隨意謾罵的。當然,也有的國家不太介意這些事,他們的知識精英的更有興趣挖掘“真相”,比如前蘇聯,他們否定了十月革命,否定了列寧、斯大林,否定了卓雅和舒拉,否定了保爾柯察金……,最后,看似堅不可摧的超級大國也就轟然解體了。
正是因為“革命歷史”與“現代國家”的關系如此密切,所以在一個成熟的社會中,其社會中堅和主流知識精英會自發地用輿論或“社會驅逐”行動來保護自己國家的革命歷史,保護那些為國捐軀的英雄,構成前述的外圍防線。不是說這些社會中沒有質疑、否定的聲音存在,而是說,由于主流社會的驅逐行動,這種聲音只能是一種非常邊緣化的存在,“城墻”無須戒嚴,國家機器也備而不用,因為它是安全的。
舉一個例子。2012年,一個輕狂的美國女子,在阿靈頓國家公墓前豎起中指,并拍下照片上傳到社交網絡,她很快受到輿論鋪天蓋地的指責,并被雇主開除,她甚至一度受到鄰居的圍堵,不得不數次搬家,終日生活在驚恐不安中。顯然,這種“社會驅逐”行動給予這名膽大妄為的女子的懲罰是嚴厲的,也足以以儆效尤。既然她已經受到了足夠的懲罰,那當然就無須安葬在阿靈頓國家公墓中的美國烈士的后人去起訴她了。
反觀中國,侮辱狼牙山五壯士的《細節》一文的作者,不僅沒有受到主流社會的懲罰,反而以主流自居;試圖對他采取“社會驅逐”行動的公民,差點被他利用法律的手段來了個“反驅逐”,這不是非常危險嗎?
對于創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的評價,不可能有比憲法序言更完整、更清晰的表述了,現在中國最需要的是主流的知識精英——主要是文化和輿論精英,承擔起自己保衛“革命歷史”的責任。
不過,在今天中國的語境下,提這樣要求有點與虎謀皮,甚至是貽笑大方了。因為這些精英的興趣和前蘇聯的知識精英相似,他們不是要守衛防線,而是要偷襲城墻。所以,共和國的城墻仍然是裸露的,公知精英蟻附而上,保衛城墻的戰斗還會不斷發生——這是最令人憂慮的現實,也是一兩次勝訴所不能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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