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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學志
湖南省班主任學會副理事長,湖南省國培執行專家,省級名師工作坊坊主,全國知名班主任,湖北二師、西南大學特聘講師,國家關工委特聘專家,著有《做一個會偷懶的班主任》等32部教育教學專著,作品總發行量達110多萬冊。
2016年6月30日下午,中央組織部副部長潘立剛到教育部宣布:十八屆中央委員,國家行政學院黨委書記、副院長陳寶生,接班已滿65歲的袁貴仁,成為新一任教育部黨組書記。此次履新后,陳寶生成為建國以來第16任教育部長。
新任教育部長履新之際,全國知名教育工作者鄭學志再次向教育部提交關于切實改善中國教育的十三個建議。我們誠懇地呼吁廣大一線教師不要旁觀,積極轉發,推動這些建議的落實。再不轉,我們教師真的就沒有希望了,中國教育就沒有希望了。
陳寶生簡歷
教育部長履新,一線教師竭誠提出13個建議
2016年6月30日下午,中央組織部副部長潘立剛到教育部宣布:十八屆中央委員,國家行政學院黨委書記、副院長陳寶生,接班已滿65歲的袁貴仁,成為新一任教育部黨組書記。此次履新后,陳寶生成為建國以來第16任教育部長。
陳寶生,男,漢族,1956年5月生,甘肅蘭州人,198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5月參加工作。
1974.05——1975.12,甘肅省蘭州市榆中縣小康營公社插隊知青;
1975.12——1978.09,甘肅省蘭州市榆中縣郵電局機線員;
1978.09——1982.08,北京大學經濟系政治經濟學專業學習;
1982.08——1983.11,甘肅省商業廳組技處干事;
1983.11——1985.01,甘肅省商業廳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85.01——1986.09,中共甘肅省委經濟部辦公室副主任;
1986.09——1988.11,中共甘肅省委經濟部調研處處長、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88.11——1989.08,甘肅省人民政府經濟技術社會發展研究中心政策研究室主任;
1989.08——1991.06,甘肅省人民政府經濟技術社會發展研究中心副地級政策研究員;
1991.06——1994.04,甘肅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1994.04——1996.11,甘肅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
1996.11——1999.01,甘肅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
1999.01——2002.04,中共甘肅省酒泉地委書記;
2002.04——2003.12,中共甘肅省委常委、省委宣傳部部長;
2003.12——2004.11,中共甘肅省委常委、省委宣傳部部長兼省社科聯主席;
2004.11——2005.03,中共甘肅省委常委、蘭州市委書記兼省社科聯主席;
2005.03——2005.08,中共甘肅省委常委、蘭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兼省社科聯主席(其間:2002.09—— 2005.07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政治學專業學習);
2005.08——2007.02,中共甘肅省委常委、蘭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7.02——2008.06,中共甘肅省委常委、蘭州市委書記;
2008.06——2013.03,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
2013.03——2016.06,國家行政學院黨委書記、副院長
2016.06—— 教育部黨組書記 中共第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八屆中央委員。
下面是全國知名教育工作者鄭學志建議的具體內容:
一、關于教師
建議1:切實提高教師工資性收入
經濟地位是教師說話的底氣和信心,也是教師人格獨立和活得有尊嚴的基礎。教師沒有尊嚴,民族就會沒有骨氣。當教師在為房貸、車貸和一日三餐發愁的時候,要學生相信“知識就是力量”就是空談。建議全國人大對各地《教師法》執行情況進行大面積監督檢查,嚴格落實《教師法》“教師工資要略高于當地公務員10%”的規定,讓教師享有公務員車補及其他崗位津貼待遇,因為教師的家訪同樣屬于因公消費。要把班主任工作津貼像警察崗位津貼、紀檢崗位津貼一樣納入財政支持,消除同一地區班主任崗位津貼不同的現象。
建議2:建立稱職就應該順利晉級的職稱制度
現行職稱評審制度已成為權利壟斷的市場、腐敗產生的根源,教師們為晉級送錢、送禮、傾軋同事、弄虛作假、甚至不惜做情人,以換取專業尊嚴,嚴重地影響了教育價值的公平性,打擊教師工作積極性,形成了極壞的價值導向作用。甚至還有不少省、市和地區制定了荒誕的職數指標限制規定,高一級職稱的教師不退休、不死亡,低一級職稱的教師就無法晉級,扼殺了教師成長欲望。要學習、借鑒臺灣等地區教師在規定的職級任期內稱職即無條件晉升的自然晉級機制,取消評優、外語考試等非專業限制,從制度上鏟掉腐敗的根源。
建議3:建立教育效能及榮譽第三方評價機制
尤其是教師專業榮譽和獎勵,如特級教師、各種政府層面的榮譽,已經成為新的教育腐敗源頭,老師們調侃能夠獲得這些榮譽的,除了極少數是真正做出來的優秀教師,更多的是校長、校長配偶和他們的情人。應該建立第三方評價機制,把選擇和評價權力交給和教育行政管理無關的第三方評價單位;評價者應熟悉國家相關政策法規,通過考試取得相應資格證,建立評價者資源庫,隨機選擇有資質證的人員參與評價;推行舞弊一次即終身取消評價資質的機制,確保縣級以上的政府獎勵和特級教師等榮譽評審公開、公正和公平。
建議4:推動教師職業保護法立法工作
我們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但是缺乏對未成年人在接受教育時對校園暴力行為進行控制、引導的法律,導致校園暴力泛濫,教師在正常教育教學中被殺、被傷、被侮辱現象層出不窮,惡性事件被媒體傳播后,教育儼然成了高危行業。應推動全國人大從職業就業保護層面立法,保護教師及醫生、法官、公務員、企事業單位工作者等所有職業從業者,在自己職業范圍內規范行使職權、正常工作的權利。從業人員在工作中無辜受到傷害,違法者應受到嚴懲。
建議5:明確班主任工作量并建立專業榮譽制度
班主任是所有教師中責任最大、最辛苦、也最不想干的活兒,教育部雖然已經頒發了《班主任工作規定》,提出讓班主任工作成為主業的要求,但是一直缺乏具體操作辦法,主業地位沒有得到落實。應從政策層面在全國統一認定:班主任帶一個班即完成半個人的工作量、帶兩個班就是滿工作量的班主任崗位認定制度,保障班主任享有應該的勞動報酬;建立班主任專業榮譽制度,開辟班主任專業職稱晉升機制,和學科教學一樣享有職稱晉級、特級教師認定等資格;在師范院校開設專門的班主任專業課程,拓寬班主任培訓提升渠道,從理論和實踐層面推動班主任工作開展。
二、關于考試
建議6:不斷改革和完善高考制度
考試制度是中國對世界文明的一大貢獻,恢復高考是對權利壟斷的打破,為下層民眾通過自身努力躋身上流社會提供了一個公平渠道,為中國社會經濟和科技進步提供了強勁支撐。高考指揮棒的負面效應不是高考制度本身帶來的,而是社會沒有建立起相應的保障機制,如果每個人都有多種成功的選擇,高考就不是唯一的出路。不要讓高考成為影響社會公平發展的替罪羊,要不斷改革和完善高考制度,推進全國統一試卷考試,推動教育公平,探索進一步解放學生、解放教育生產力、激活創新和發展的高考改革,全面落實異地高考,讓學生有更多的考試和選擇機會。
建議7:建立各個學段水平評估機制
普及義務教育不等于取消小學、初中水平測試。取消小學升學考試之后,我們不得不正視一個現實:學生素質在下降,有不少六年級學生不會加減乘除,寫字也不會,中學教師哀嘆“學生一代不如一代”。沒有學段水平測試評估體系,取消考試就等于給不負責
建議8:推行中考高考閱卷者資格考試制度
目前的高考中考閱卷,對閱卷老師沒有明確的資格認定,導致作文等主觀題閱卷經常引起社會猜測,建議對各科閱卷者進行資格證考試制度,明確申報條件,對閱卷學科知識和考試制度進行考試,公考統一考試時間,鼓勵社會各界人士具備條件者積極參加考試,考試過關者才能夠參與閱卷。這樣,拓寬閱卷者參與范圍,確保高考中考閱卷精準公平。
三、關于教學
建議9:規范校內外補課行為
盡管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紀檢監督部門采取了各種措施,有償家教、有償補課和校外培訓機構補課并沒有得到有效管理。相反,由于校內補課資源大量閑置、校外培訓機構非正當競爭,不斷推高學生補課成本;學生也因為留守、托管、隨遷問題,造成假期管理出現斷層,帶來不少安全事故。應該客觀認識家長需求,
補課總比沉溺網吧強,要盡快建立校內公益、半公益補課和國家投入機制,規范校內外補課行為,從辦學資質、辦學條件、收費標準、質量評估、社會效能等各方面規范補課行為,而不是對教師有償家教、有償補課一棍子打死,讓社會補課成為不可監管市場。
建議10:縮短基礎教育年限
現在的孩子普遍比過去的早熟,所接受的信息量遠遠超過了二十年以前,我們現在依然堅持小學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的學制是對教育資源、對學生生命的浪費,漫長的學校教育也增加了社會運行成本。建議恢復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小學五年、初中三年、高中二年學制,為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和大學教育贏得更大的發展空間。
建議11:建立積極的心理健康救助機制
建立積極的校園心理救助機制,嘗試人性化的請假銷假制度,讓心理壓力太大的教師在醫院出具的心理疾患證明情況下帶薪休假,也允許學生在家長、老師和專業心理輔導人士的幫助下,用請假、療養的方式積極解決心理問題。
建議12:切實減輕教師非教育教學負擔
尤其是減輕地區政府部門強加給教師的維穩、衛生、宣傳、迎檢等方面的壓力,讓教師安心于自己的課堂教學和學生教育工作,做一個純粹的教育工作者。不要讓學校成為地方政府節省管理成本的幫手,更不要把那些教師不擅長的社會事務強加給他們做,或者讓教師做和教育教學毫無關系的事情,如代替教育局推銷教輔教材、或者要求教師幫助推銷就餐券,這樣會讓教師們感覺斯文掃地。
四、關于教科研
建議13:拓寬教育課題和科研實踐途徑
目前教育課題和科研項目的申報,已經成為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教科所和掛靠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各級教育學會斂財的渠道,課題立項、科研資金的使用、評估結題等全掌握在極少數人手中,導致真正想做課題、做科研的沒有項目,沒有資格參與,以至于民間流傳,“官方課題一總結就成功,一推廣就失敗”,嚴重阻礙了教育科研的發展。應該建立各級課題和科研項目社會公開申報、公開審核、公開授權、公開考核、公開結題機制,推進經費公開、預算公開、招投標公開,教師、學校、學術團隊和民間智庫機構均可以直接申報、積極參與、公開評估,形成教育科研發展的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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